挖结合部的处理方案及相关计量的规定摘要
一、设计图纸 1、C1册“说明书”
①土质路堑地段超挖0.8m再回填压实,零填地段超挖至路表面以下1.5m后再回填压实,采用该方法提高相关路段压实度。
②填挖交界处必须挖台阶和零填地段超挖回填,填挖交界处路基下必须清除较松散的岩石覆盖土,防止该处路基出现不均匀沉降。
③填挖交界处为较高陡坡路段时,路槽下设置塑料土工格栅,以防止填挖交界处路基可能产生的裂缝。 2、C1册S4-5第3页
①对于土质挖方路段,应在路槽以下超挖50cm,再进行回填压实。 ②路堤填土高度H<1.5m的低填路基,并应检测基底0~80cm的天然密实度,如未达到96%,应开挖后回填处理。 3、C1册S4-5第7页
①土质零填和挖方路段,挖至路床顶面后,应检测80cm下部深度内的天然密实度和CBR值,达不到要求时,应加压或翻开处理,并且上路床应符合填方段的要求。
②红砂岩零填及挖方段,原则上按上述要求处理;当80cm深度内的CBR值不符合要求时,掺5%石灰处理
4、C1册S4-9-3(本条详细处理施工方案参见该页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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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填挖高差大于3m以上、或地面坡度较陡的横向半填半挖路基填挖结合部(纵向填挖结合部)应进行强化处理。
②挖方区为土质(含强度低的软石)时,填至上路堤顶面后,应将超挖区挖至路床底面,然后用冲击压路机全面补压,铺设第一层土工格栅,再分层铺筑下路床,在下路床顶面铺设第二层土工格栅,然后铺筑上路床。
③挖方区为整体性好的坚石、次坚石时,填方区填至下路床顶面后,应将填方部分用冲击压路机补压,同时在挖方侧3m范围超挖上路床厚,铺设第一层土工格栅,然后与填方部分一同铺筑上路床,在上路床顶面铺设第二层土工格栅。 二、《招投标文件范本》 1、第203节 挖方路基P40页
①路基挖至完工断面后,如仍留有非适用材料,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宽度和深度继续挖除,并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和压实到图纸规定或与其毗连路段相同规定的密实度。在回填前,应测量必要的断面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②凡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在路基挖方或填方区内挖除的非适用材料,应按弃方要求处理。 2、第203节 挖方路基P42页
在挖方路基的路床顶面以下,土方断面挖松深30cm再压实;石方断面应辅以人工凿平或填平压实,作为承包人应作的附属工作,均不予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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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204节 填方路基P45页
①零填挖路床顶面以下0~30c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6%。如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翻送后再压实,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②特殊路基土层上的零填挖路床面,承包人应按图纸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换填、改善或翻拌晾晒。换填、改善厚度应按图纸或由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并分层压实,换填的填料最小强度和最大粒径应符合表204-1(项目专用本P80页)的要求,其压实度应达到表203-1(项目专用本P78页)的要求。 4、第204节 填方路基P49页
零填挖路段的翻松、压实不另计量。 三、《项目专用本》
1、第204节 填方路基P80页
①零填及挖方路段路床顶面以下0~80cm范围内的压实度,不应小于96%。如不符合要求,承包人应翻松后再压实,或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其他施工方法,使压实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②零填及挖方路基下路床(层厚50cm)均按图纸要求采用石灰处治土填筑,掺灰量应符合图纸要求。 2、第204节 填方路基P81页
①路堤填土高度小于80c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应超挖至路床顶以下80cm处,分层回填优质填料然后整平压实。其压实度应符合表203-1(项目专用本P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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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的要求。
②路堤填土高度大于80c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应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 3、第204节 填方路基P82页
全线按图纸要求在上路床上统一设置精铺层,层厚均为30cm。精铺层分为两种,一种采用毛渣填筑,要求最大粒径不大于10cm;另一种采用3%~6%石灰处治土填筑,精铺层设置方案应符合图纸要求。
4、第204节 填方路基P83页
零填挖、半填半挖、纵向填挖交界路段的换填土,按压实的体积,以立方米计量。计价中包括表面不良土的翻挖、运弃(不计运距)、换填适用土的挖运、摊平、压实等一切与此有关作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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