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名叫赵哲。长得胖乎乎的,圆圆的脸,明亮的眼睛。 赵哲和我是在同一家医院出生的,他比我小一天。后来长大后,他和我又成了同班同学,也算是有些缘分吧。
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朋友是分忧解难的良药,是分享快乐的天使。〞记得四年级的一天,体育老师让我们做仰卧起坐。当轮到我的时候,我不由紧张起来,因为我以前在家做仰卧起坐时,一个都做不起来。我躺在垫子上,只听见老师一声哨响,我做了起来。可一分钟过去后,我还是和以前一样,连一个都做不起来。当我看见别人都能做二三十个,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这时,赵哲走上来对我说:“董驰宁,别担忧。我以前也做不起来,只要你回去慢慢地练习,每天比前一天多做一个,总有一天你在一分钟内会做很多个。〞听了赵哲的话,我心里好过多了。如今,我一分钟能做四十个仰卧起做了。 “什么是朋友,两个身体,一个灵魂。〞我和赵哲也是这样。每次放暑假,妈妈总要给我报好几个培训班。这时,赵哲就会问我:“董驰宁,你报了什么培训班?〞然后他也和我在一处报名。赵哲每次和我形影不离,所以别人都说我俩是“双胞胎〞。
我和赵哲的友情也出现过危机。今年夏季的一天,放学后,我依旧和赵哲一块儿走回家。走到一个小店时,我停下来了,拿出身上仅有的一元钱买了根五角钱的冰棒。这时赵哲走上来,让我用剩下的五角钱给他也买一根。我说:“不行,这五角钱是我下午买冰棒的钱。〞赵哲生气了,一溜烟跑了。过了几天,赵哲走到我身边说:“董驰宁,对不起,哪天是我不好。〞我说:“哎,那么一件小事,我早就忘了。〞说完,我俩笑了起来。朋友之间最重要的一句话——朋友是真,所以珍惜。
人们常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身处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有一个“朋友军团〞已属于司空见惯的事情了。我呢,自然也不例外,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
她呢,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充满稚气好听的童声,让你忍不住想要和她亲密起来。而且啊,她还有一个让人羡慕的优点:一秒钟认识你,两秒钟,你就已经喜欢上这个淘气好动的小女孩了,她就是——余子玲。
在班里,应该没有人会讨厌她吧。她虽然成绩不算特别好,但一直以她乐于助人的精神打动着我们。
记得有一次,一次小测没有考好,我特别伤心,这时,子玲走过来,淘气地说:“姑娘为何如此憔悴啊?〞“哎,别提了,这回考试我算是完了!〞我答道。“我问你啊,林妹妹是怎么死的?〞她又说。我生气极了,“还能怎么死的,病死的呗!〞不料她反倒没有生气,还乐呵呵地说:“答错了吧,人们常说,天下掉下个林妹妹,她肯定是摔死的!〞我一听,破涕为笑,早就把不开心的事情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记得还有一次,一名同学生病了。老师给她家长打 ,可一直没有人接。老师说:“谁能把同学送回家?〞我本来想举手,可自私心又缠绕着我,下节课是考试,我还想拿第一名呢!万一赶不回来怎么办?这时余子玲站起来,坚决地说:“我送她回去!〞老师惊讶地看着她,同意了。她扶着那名同学往家走。10分钟过去了,子玲还没回来。“叮铃铃〞。上课了。我们的卷子写到一半了,这时,子玲回来了,她气喘吁吁地喊:“报告!〞她又赶紧坐下来答卷子。
她的这种乐于助人、甘愿牺牲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为有这样的朋友而感到骄傲!
何谓朋友?在你需要她的时候,她会替你出谋划策,助你一臂之
力。这样的朋友,才算是真正的朋友。正巧,我就有这样的好朋友。 看她,一张精致的瓜子脸,上面有着虽小确又炯炯有神的眼睛,樱桃般的小嘴,稍稍有点塌的鼻子。当然,最特别的就是她的头发。那头发是卷起来的,不要以为那是去理发店“改造〞过的。告诉你,那可是“纯天然〞的。因此,我给她起了一个外号:卷发女。她可不恼,只是和我们嬉笑着。
她是英语科代表。她每天来得很早,在那十分钟的早读时间中,也要在走廊里“寻找〞那些不认真读单词的人。
她人缘很好,这要归功于她的人品。这我可是要挺起大拇指赞她一个。耐心帮助那些英语差的学生;别人请教她问题时,她都要好好的教给他们。
当然,她对我更是好的不得了。有一次我生病,一下午没有去学校。她整个下午都闷闷不乐,无精打采就像生病似的,似乎,比我病的还重。我没来的时候,不知道作业。也没拿书包。可这些东西,都是细心的她为我一点一点收拾,一步一步。作业我知道了,书包我拿到了。这些都是她为我做的。我甚至都忘了对她说一句“谢谢〞。 可我也有不对的时候,比方说,错怪了她。我便和她恼了。可最后,总是她第一个抱歉,可我还要责怪她几句。她却从来不对抗。 她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啊!她就是我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好的朋友——邢佳慧。
附:大编们,手下留情,高抬贵手!拜托拜托,求通过。 你们可以说我写的不好,但你不能否认我的朋友不好。 每个人都有她最好的朋友,我希望你们能点赞,但,相反,我不希望你们踩我。失败者联盟求你们了!!!
当我受到时挫折,她总是第一个抚慰我。有一次,我按照一篇作
文上写的方法做树叶船,却一次又一次失败。我沮丧极了,单独坐在门口的石阶上唉声叹气。她走过来,坐在我旁边,不停地抚慰我:“智勇,失败是成功之母,失败是正常的,科学家不也经常失败吗?如果都像你这样,遇到一点困难就灰心失望,岂不一事无成?毕竟事不过三,走吧,咱们再试一次!〞在她的指点下,我终于成功了!那一刻,我兴奋得又蹦又跳,快乐得像一只小鸟。
当我取得一点成绩而得意忘形时,她总是第一个为我敲响警钟,让我时刻都不会飘飘然。一次考试,我考了100分,登上了“第一名〞的宝座。我朝她扬了扬手中的试卷,骄傲地说:“嘿嘿,我能干吧?〞她接过试卷一看,幸福地笑了,但接着沉下脸,对正得意洋洋的我警告道:“考得不错,不过可不能骄傲,小心别人把第一名给抢去了。〞我有点生气地朝她嚷道:“你瞧不起我?以为我是那种成绩不稳定的人吗?〞她正色道:“我可没那意思,只怕你太得意而对学习掉以轻心,那样,成绩就会很快掉下来的。〞我仔细想想,觉得她说的挺有道理,默默点点头。从此,我时刻用她的话警诫自己,一次也没有骄傲过。 当我成功时,她总是第一个与我一起分享喜悦。一次,我参加学校作文比赛,荣获三等奖。我沉浸在喜悦中,她走过来,见我如此兴奋,就抚摸着我的头说:“洁洁,我为你感到骄傲,你真的好棒噢!〞说着,还微笑着冲我竖起大拇指。我更开心了,望着她说:“我一定好好学习,争取做得更好,不辜负你的厚望!〞她幸福地笑了,脸上就像盛开着鲜花一样好看。
我的这位特殊朋友就是生我养我、对我关心得无微不至的——妈妈!
我家中有一个陪伴我许久的朋友,它是那么聪明伶利,又是那么顽皮可爱,它就是我家的一条小狗“嘟嘟〞。
嘟嘟有个不平凡的来历。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冬日,我和爸爸妈妈去花鸟市场走走。当爸爸妈妈争论是买画眉鸟还是买金鱼时,我走进了宠物店。我的目光被一只金毛吸引了,它身披金黄的大衣,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双充满智慧的黑眼睛,这个小眼睛就像两颗耀眼的黑珍珠一样发散夺目的亮光,最后,我们既没有买画眉鸟也没有买金鱼,而是买下了它,以后我和它成为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它是多么的聪明,可又是多么的顽皮。有一次,我带着它去散步,我和它一路走走停停,跑跑跳跳,一边走一边玩。到了后来,都不知道走到了哪里,就这样我迷了路。天空灰蒙蒙,云压得很低,似乎是要塌下来了,我想:“看来天要下雨了,我和嘟嘟要马上回去。〞我走来走去也找不到回去的路。最后我只能拍拍嘟嘟那小小的脑袋说:“嘟嘟,你带路,我跟你走。〞它似乎听懂了我的话,拉着我往前走,一路上,它有时会顽皮一下,一头扎进草丛里不出来,最后我赶在下雨前,回到了家中,从那以后,我对它十分敬佩,我和它也成了要好的朋友。
每当我在最开心的时候,我永远不会忘记它,总会和它一起玩耍,分享快乐。每当我考试考砸了,失落地回到家中,它总会第一个冲上来,摇着尾巴跳来跳去地,把我的失落都赶走了,我又和它一起玩耍了。
它就是我家的嘟嘟,在开心时会陪伴我,失落时也会陪伴我,它就是那样聪明,那样的顽皮,它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一提起朋友,我就会想到他: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圆圆的脸上嵌着两道浓浓的月牙儿似的眉毛,眉毛下面长着一对淘气的大眼睛。他有一对大的出奇的耳朵,简直可以和三国时期的蜀主刘备相比。他就是我的好朋友——张皓然。
张皓然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班级里只要有那位同学遇到困难,第一时间站出来的就是他。就拿不久前的那次英语测验来说吧!老师要求我们每位同学必须要用黑色水笔答题。当我翻开铅笔盒的瞬间,顿时傻了眼。糟了,黑笔忘带了。我的心“咯噔〞一下,着急地寻找起来。可是,我翻遍了整个书包也没有找到水笔的踪影,怎么办?此时的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豆大的汗珠顺着额角直往下淌,泪珠在我的眼眶里不停地打转。但生性胆小的我又不敢跟老师提起。就在这时,坐在我旁边的张皓然见到我这副模样,便小声地问道:“王天成,你怎么了?〞“我忘带黑笔了!〞我沮丧地说道。“你就用我的吧,我正好带了两支笔。〞张皓然悄声说道。只见,他边说边迅速翻开铅笔盒,从两支水笔里挑选了一支成色更新的送到我的手里。我连忙向他投去了感谢的目光。下课了,我连忙向他道谢。而他却我握着我的手真诚地说:“不用谢!我们是朋友,就应该互相帮助,而且在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困难,帮助别人的同时也等于帮助了自己,难道不是吗?〞话音刚落,周围响起了一片热烈的掌声,同学们都向小张投去赞许的目光。
朋友像一支蜡烛在黑暗中为你照亮光明,朋友向远方的船支为你护航保驾。生活中每个人都需要朋友,而我非常庆幸能有一个像张皓然这样的好朋友。
我人生中的必需品,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有一个可以陪你喜、怒、哀、乐的好朋友。我就有这样一个好朋友----朱琳。
朱琳和我是在学校门口的小餐桌认识的,从三年级开始,我们都因为性格孤僻,不愿意和别的小朋友疯,所以才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她很可爱,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对弯弯的眉毛,一双水汪汪的眼睛,虽然是单眼皮,但她的睫毛很长,一个塌鼻子在她的脸上
显得小而可爱。朱琳笑起来美。
记得以前我们在小餐桌举行过唱歌比赛、跳长绳比赛、踢毽子比赛......令我记忆最深刻的是唱歌比赛,我和朱琳的配合赢得了比赛第一名。当时是这样的:
某一天,我和朱琳闲着没事干。就参加了一个无意义性的唱歌比赛。我们自由搭配分了组,一共有三个组,我和朱琳一组,其他两组我也不记得了。我和朱琳“合谋〞选了一首?小酒窝?。我们俩商量好了,前面分着唱,后面合起来唱。
本来是像我们“和谋〞好了的那样,可是后来,怪我嘴快,没到合唱时我合唱了。这让朱琳目瞪口呆,她虽嘴在唱,可眼睛睁大了瞪着我。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便不再唱了,可这时偏偏又到了合唱的时候。唉,我又开口唱了。当时心里想着:完了,完了,这回糗死了,怎么办啊!都被我搞砸了!直到唱完,我才跟朱琳说了一声:“对不起〞让我意料之外的是,朱琳却说:“没关系,这只是一场比赛,你别太在意!〞这让我安心了许多。
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我们既然得了第一,也许是我们的歌声打动了评委吧!
可是,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因为我觉得小餐桌的伙食不好,每天吃不饱,而且也没有觉睡,爸爸妈妈把我交给了姑妈。姑妈待我很好,天天的伙食都很好,也有觉睡,却缺少了我的朋友。但朱琳已经成了我的好朋友,是永远刻在了我的心上的,我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不管她在不在我的身边。
他总是笑着,脸上泛着红光。每天,他总是在餐厅间马不停蹄地奔波着,总是第一个人来到,最后一个吃饭。他,就是曹阳。 曹阳在去餐厅的路上,总是爱跑,在楼道间,他总是箭一般冲向
餐厅,有时连情况也没看清,冲出去,却被雨水淋了个一身湿。为此,他脸上总是一片绯红。我们都让他慢一点,他总是答复:“慢点,就赶不上给你们舀饭哩,那时,你们吃什么去?〞
赶到食堂,他也不休息一下,立马抄起那菜勺,转在各个餐桌之间。从菜里冒出的蒸汽,环绕在他的脸颊周围,凝结成一个又一个小水珠,那脸,变得更红了,仿佛抹了腮红一般,都赛得上关公了。汗水与水珠在他脸上留下了一道道水痕,可他顾不得擦,一直挥动着菜勺,一顿,一起,一倒,一个人的菜就解决了。可他还画蛇添足,非要舀的不多不少,平均分配。我们早在餐桌旁坐着了,他一个人还在那里工作,一丝不苟地舀菜。而我们确却认为,他根本是瞎忙活,于是继续我们的美味佳肴。
这菜也舀完了,人也回来了,你说,曹阳是时候回来吃饭了吧?可他不。他端着菜桶,耐心地问着各个同学:“你要这个才吗〞“你菜不够?〞……他一直这样问下去,直到所有同学都满意了,他才回到位置上。
这时,老师来了,全班只有那么多座位,老师只好站着吃。我们都在座位上享受着食物,而他却站了起来,自动个老师让座。就这样,他吃饭之时,只有一手端着食物,这样,不但活动不便,速度也慢了很多,可他依然微笑着。
走出餐厅时,我问他:“你干嘛这样做呢?又没有什么益处。〞而他毫不介意,笑而不答,依然走着。
曹阳就是这样一个人,外表愚笨,可内在却令人敬佩,相比之下,我们,才是真正的愚昧无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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