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项目财务安全费用计划,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事故重大隐患的评估、或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
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
建立安全经费台
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整改、监控支出和其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
保证转款专用,并
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
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
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账,
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
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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