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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2024-04-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一)

指标类别 评估指标 计算公式 指标功能 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 变动率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 指标进一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步分析。 通用指标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主营业务成本 变动率 主营业务费用 变动率 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 , 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 -基期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营业(管理、财〔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务)费用变动率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管理、财务)费用×100%。 问题。 成本费用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 主营业务利润 变动率 其他业务利润 变动率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 (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其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费用总额。 (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该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该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如指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可能存在隐瞒收入,或闲置未用资产计提折旧问题。 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 总资产周转率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总资产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如总资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税额减少,×100%。 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期分析总资产和存货周转情况,推测销售能力。如总资产周转率或存货周转率加快,而应纳税税额减少,末存货成本)÷2〕×100%。 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存货周转率 分析纳税人应收(付)账款增减变动情况,判断其应收(付)账款(期末应收(付)账款-期初应收(付)销售实现和可能发生坏账情况。如应收(付)账款变动率 账款)÷期初应收(付)账款×100%。 增长率增高,而销售收入减少,可能存在隐瞒收入、虚增成本的问题。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高于与基期标准值,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固定资产折旧额问题。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情况,分析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变化的原因。 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 基期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基期固定资产原值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其中:分析纳税人经营活力,判断其偿债能力。如果资产负债总额=流动负债+长期负债,资产负债率与预警值相差较大,则企业偿债能力有问题,总额是扣除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要考虑由此对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 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运用其它相关指标深入评估分析 所得税税收 负担率 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 特定分析指标分析指标 主营业务利润 税收负担率 上述指标设定预警值并与预警值对照,与当地同行(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如果低于×100%。 预定值,企业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作进一步分析。 (评估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关注企业处于税收优惠期前后,该指标如果发生较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大变化,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人为调节得额×100%。 利润问题;也可能存在费用配比不合理等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 变动率 所得税贡献率 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将当地同行业同期与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贡献率相比,低于标准值视为异常,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运用所得税变动率等相关指标作进一步评估分析。 所得税贡献 变动率 所得税负担 变动率 与企业基期指标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 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与企业基期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标准(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 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 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二) 税种 税收负担率 营业税税收负担率 数值 分行业设置 说 明 该指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将该指标与企业上期、当地同行业营业税负担率进行比较,如果偏低说明企业可能存在不如实申报纳税的问题,在计算该指标时应考虑当年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营业 营业税税收负担率变动率 分行业设置 该指标=(本期营业税税收负担率-上期营业税税收负担率)÷本期营业税税收负担率×100%,将该指标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配合进行分析,正常情况下这两个指标的变动应是同向、等值的,如果差异较大,说明企业存在不如实反映收入或不如实申报纳税的问题。 该指标=(本期营业税额-上期营业税额)÷本期营业税额×100%,在企业经营情况变化不大、税收政策变化不大的情况下,该指标值应接近于1,如果变化差异较大,应进一步查清变化的合理性,看企业是否存在少申报纳税的问题。 该指标=本期资源税税收负担率÷上年同期资源税税收负担率,其中:资源税税收负担率= 〔应纳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本指标是本期资源税负担率与上年同期资源税负担率的对比分析,一般在产品售价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二者的比值应接近1,当比值小于1,可能存在未足额申报资源税问题,进入下一工作环节处理。当比值大于1,无问题。 该指标=应纳税额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应纳税额增长率= 〔(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本指标是应纳税额增长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对比分析。正常情况下二者应基本同步增长(在产品销售单价没有较大波动的情况下),比值应接近1。当比值小于1,可能存在未足额申报资源税问题。 该指标=应纳所得税额÷利润总额×100%。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如果偏低则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进一步分析。 该指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主营业务利润)×100%。与当地同行业同期和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负担率相比,如果偏低企业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作进一步分析。 应纳税额变动率 1 资源税税负变动系数 1 资源企业所得 资源税同步增长系数 1 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分行业设置 分行业设置 主营业务利润税收负担率 应纳税所得额变动率 ≧0 该指标=(评估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基期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00%。该指标如果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存在少计收入、多列成本,人为调节利润问题;也可能存在费用配比不合理等问题。在计算该指标时应考虑税收优惠的影响。 该指标=应纳所得税额÷主营业务收入×100%。将当地同行业同期与本企业基期所得税贡献率相比,如果偏低视为异常,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应进一步评估分析。 该指标=(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100%。与企业基期指标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运用其它相关指标深入详细评估,并结合上述指标评估结果,进一步分析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化和异常情况及其原因。 该指标=(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100%.与企业基期和当地同行业同期指标相比,低于标准值可能存在不计或少计销售(营业)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运用其它相关指标深入详细评估,并结合上述指标评估结果,进一步分析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成本、费用的变化和异常情况及其原因。 该指标=本期印花税负担率÷上年同期印花税负担率。其中:印花税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收入)×100%.本指标用于分析可比口径下印花税额占计税收入的比例及其变化情况。本期印花税负担率与上年同期对比,正常情况下二者的比值应接近1.当比值小于1,可能存在未足额申报印花税问题,进入下一工作环节处理(下同)。 所得税贡献率 分行业设置 所得税贡献变动率 分行业设置 所得税负担变动率 分行业设置 印花印花税税负变动系数 1 印花税同步增长系数

1 该指标额期主营业务收入-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其中:应纳税额增长率 ×100%;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本期累计应纳税=〔(本纳税额增长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评估纳税人申报(贴花)纳税情况真实性。适用于工商、-上期主营业务收入)÷上期主营业务收入〕 ×100%本指标用于分析印花税应建筑安装等行业应纳税额增长率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对比分析。正常情况下二者应基本同步增长,比值应接近1.当比值小于1,可能存在未足额申报印花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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