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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检查大纲

2020-03-19 来源:好走旅游网


水电厂防汛检查大纲(试行)

为加强水电厂防汛管理,使防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水电厂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电厂防汛管理办法》(能源电字[88]第2号)、《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程》(GB17621-1998)等有关法规、规程、规定,制定本大纲。

1. 组织体系与责任制

1.1防汛机构健全,成立以行政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下设防汛办公室和抗洪抢险队。

1.2 防汛任务明确,制定当年防汛工作目标和计划。

1.3 防汛责任落实,各级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

2. 防汛规章制度

2.1 上级有关部门的防汛文件。

2.2 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及抗洪抢险队工作制度.

2.3 汛前检查与消缺管理制度。

2.4 汛期值班、巡视、联系、通报、汇报制度。

2.5 灾情和损失统计与报告制度。

2.6 汛期通信管理制度。

2.7 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2.8 防汛工作奖惩办法。

2.9 五规五制(水务管理规程、水工观测规程、水工机械运行检修规程、水工维护规程、水工作业安全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现场防汛安全检查制、大坝检查评级制、报汛制、年度防汛总结制)。

2.10 防汛工作手册。

上述规程、制度应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3. 调洪方案及度汛措施

3.1 设计防洪标准内的洪水调度方案(包括汛期时段、汛限水位、防洪高水位、下泄流量、闸门启闭程序等)。

3.2 实时洪水预报调度方案。

3.3 超标准洪水的防洪调度预案(包括洪水调度方案、工程措施、组织措施、物资贮备及运输方案、人员转移方案等)。

3.4 梯级水电站水库联合调度方案。

3.5 水文与气象短、中、长期预报方案。

3.6 局地暴雨、支沟洪水、泥石流、滑坡、台风等突发性灾害的防御预案。

3.7 泄洪雾化影响防御方案。

3.8 水库高水位时加密观测与巡视方案。

3.9 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方案及其备用方案。

3.10 防御水淹厂房的预案。

3.11 Ⅲ类水工建筑物汛期运行事故预想及其险情处置方案。

3.12 电源备用方案(通讯用电、厂用电、水调室用电、泄洪设施用电等)。

3.13 全厂防汛图(包括排水、挡水设备设施、物资储备、备用电源等)。

3.14 防汛组织网络图(包括指挥系统、抢修抢险系统、电话联络等)。

上述方案和措施应按规定上报审批或备案。

4. 水库上下游调查

4.1 汛前要掌握上游塌岸、滑坡、水利工程及其它不利于水库安全运行的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4.2 水库下游主河道行洪能力变化情况。

5. 大坝及其他水工建筑物

5.1 大坝现场检查(表面混凝土裂缝、渗漏、冻融、坝肩及边坡稳定、下游冲刷情况等)。

5.2 大坝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变形及扬压力、渗漏量等)。

5.3 大坝安全隐患整改。

5.4 及时进行水工建筑物评级,对Ⅲ类水工建筑物制定汛期运行事故预想及险情处置方案。

5.5 落实水工建筑物修复工程的安全度汛措施。

6. 泄洪设施

6.1 所有泄洪、消能设施已进行汛前检查与维护。

6.2 所有泄洪设施已有独立、可靠的保安电源。

6.3 泄洪设施经测试启闭正常。

7. 报汛、通信设施

7.1 通信设施和通道已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与调试。

7.2 汛前已签订了水文、气象服务合同。

7.3汛前已对水文气象观测设备、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水库调度自动化系统进行了全面检查、维护与调试。

7.4 报汛备用通道通畅。

8. 发输电设备

8.1 汛前完成发输电设备检修、预试工作,满足稳发、满发要求。

9. 防汛物资与后勤保障

9.1 防汛抢险物资和设备储备充足,台帐明晰,专项保管。

9.2 防汛交通、通信工具应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9.3 有必要的生活物资和医药储备。

10. 防汛协调

10.1 按照管理权限接受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指挥,落实地方政府的防汛部署,积极向

有关部门汇报有关防汛问题。

10.2 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掌握气象和水情信息。

10.3 按规定建立水库调度室与当地政府防汛指挥部门及上下游的联系办法。

11. 在建或扩建工程

11.1 成立由业主负责的联合防汛指挥部,明确业主、设计、施工和监理等相关单位的防汛责任。

11.2 落实设计提出的度汛方案。

12. 生活设施防汛能力

12.1 职工生活区排水设备与设施。

12.2 低洼地的防水淹措施和水淹后的人员安置方案。

13. 时间与程序

13.1 每年汛前水电厂应对本厂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写出自检报告报区域电网公司或省电力公司。

13.2区域电网公司或省电力公司负责对所属水电厂进行汛前安全检查,发现影响安全度汛的问题应限期整改,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国家电网公司并抄送有关水电厂。

13.3 国家电网公司根据情况对有关水电厂的防汛准备工作进行抽查。

14. 附则

14.1 本大纲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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