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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2021-12-02 来源:好走旅游网
**医〔2016〕8号

**县中医院关于印发《**县中医院专业 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2.**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县中医院 2016年6月10日

**县中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优聘劣汰、重实绩、求上进的良好氛围,实现专业技术人才的合理配置以及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目的。根据国家、省、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聘任原则 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内,坚持评聘分开,强化岗位意识,坚持专业与岗位匹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与业绩考核紧密挂钩,逐步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能上能下的聘任机制,通过规范聘任管理促进医院学风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三条 聘任范围

(一)聘任人员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人员、编外人事代理以及合同制员工。

(二)聘任专业范围包括医疗(含医技科室医师)、护理、医技(含检验、药剂、技师)等卫生专业技术系列,以及其他(含财会、经济、工程、政工、统计、档案等)非卫生专业技术系列。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 职务聘任的组织管理,并对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提出具体考核意见。

第五条 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成员由医院专业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科。

第三章 聘任条件

第六条 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在医院岗位设置限额范围内;

1.高级职称岗位数按系列不同,分比例计算如下:医疗67%、护理20%、医技10%、其他2%、机动1%。

2.初中级职称岗位数暂不分专业计算。

(三)在岗员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与所从事岗位专业相符;

(四)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试用期考核等各项考核合格,未发生缓聘、解聘等条件;

(五)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六)上级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聘任条件。 第七条 首聘的其他必备条件

(一)初级(士、师)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3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免试条件的。

3.发表要求:至少应在省级以上报刊(具备CN刊号,下同)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市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省级以上以交流性质发表成册的文章可计入市级杂志),论文署名均要求为第一作者。

4.临床医生具有急救中心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且取得《**县中医院急救工作考核合格证》。

5. 临床医生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2个月或次数累计超过24次或每年不少于6次。

6.临床医师近2年药占比不超过医院规定。

7.具备上述1-6所列条件后,聘任人数按《**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1)打分,从高分到低分取90%的人员比例。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计算至聘任年度的12月31日。

(三)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

1.按国家规定程序通过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发表要求:副高至少应在二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正高至少应在二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2篇;论文发表的杂志要求是在浙江省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医学卫生刊物名录(2012年版)上的;其他非卫生专业的人员至少应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1篇;以上论文署名均要求为第一作者。

3.临床医师具有下乡工作经历,工作时间累计4个月或次数累计超过48次或每年不少于12次。

4.临床医师晋升副高前的专科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年40次;晋升正高前的专家门诊时间不少于每年25次。

5.临床医师近2年药占比不超过医院规定。

6.具备上述1-5所列条件后,聘任人数按《**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附件2)打分,分系列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聘任。上述条件的取得时间计算至聘任年度的12月31日。离退休不足一年,且不影响当年度高级岗位数的使用可免第2条所列的论文要求。

7.各系列组中不同专业拟聘岗位数,根据医院实际与发展需要由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新进院专业技术人员,须试用期满(3个月)并考核合格后,具备以上条件后方可聘任。

(五)如取得以下条件之一,可直接聘任

1.国家级科研课题结题、获奖的主持人或国家级重点学科

的学科带头人。

2. 援外(援藏、援疆)人员。

第四章 聘任管理

第八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采取集中受理,每年1次,定为4月。超过受理时间的,顺延到下一次受理。 第九条 聘任程序

(一)公布岗位情况和聘任条件。

(二)符合聘任条件的应聘人员提出申请,到人力资源科填写《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并上报聘任所需材料。

(三)人力资源科对申请人员进行汇总,组织提交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拟聘名单确定后予以公示。

(五)经公示无异议后,医院统一下发聘任文件。 (六)人力资源科办理聘任手续,需上报审批人员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第十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期一般为5年,不足5年达到退休年龄的,聘期自退休之日起终止。

第十一条 聘期待遇

(一)聘任后,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按规定享受相关聘期待遇。

(二)聘期待遇自聘任后的次月起执行,待遇标准由医院人力资源部按相关标准核定。需上报审批人员,以上级批文为准,上级审批执行时间计入工资档案。

(三)聘期待遇只在聘期内享受,解聘后按低一级职务待遇标准执行。

(四)聘期内因个人申请转岗从事非聘任专业岗位的,予以解聘,按低一级职务待遇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为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首聘聘书(或其他聘任证明)的聘任书写时间以取得首聘所有条件的最后时间所在年度起算。需上报审批人员正式聘任时间以上级批文时间为准,其他人员正式聘任时间以本院批文为准。

第十三条 聘期考核 主要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在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所取得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解聘或续聘的依据。聘期考核合格者,推荐晋升、续聘专业技术职务。聘期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低聘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缓聘或解聘:

(一)年度考核、医德医风考核、医师考核、护士考核等相关考核不合格。

(二)在医疗质量检查中,所查出的“丙级”病历的直接责任人,在任现职期间累计2份。

(三)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6个月者;

1-3条之一者,予以缓聘1年或解聘1年。

(四)造成重大医疗差错、事故或给医院的声誉或经济造成较大损失者。

(五)违反医院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者。

(六)不服从医院因工作需要安排的指令性任务者。 有4-6条之一者,视情况予以缓聘1-2年或解聘1-2年。

(八)有其他缓聘或解聘情况的。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医院专业技术聘任管理在岗位设置改革推进后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届时按国家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医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县中医院中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表

姓名: 学历: (全日制/在职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 现聘职称: 聘任时间: 总得分:

类别 项目 分值 考核说明 考核考核人签字 分 专业工作 年限 任现职 年限 院龄 学历 急诊工作 职务 4 3 2 从事专业工作的每年分,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每年分(到4分为止) 每年分(到3分为止) 个人 信息 18分 技术水平 工作情况 分 (数值取近3年) 业绩 下乡经历 指令性任务 药占比 中药比例 学习 培训 10分 政治学习 业务学习 每年分(到2分为止) 3分(硕士3分、本科2分、大专 3 1分、博士4分) 满9个月计1分,每超6个月加1 3 分。 近3年,担任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加 3 1分。 任现职近3年来,胜任本职工作,未发生差错事故得5分,在各项质控检查中未发现缺陷得5分,每发生一例轻度医疗过失、缺陷的,扣10 分;发生赔款的,扣2分(扣完为 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每例加1分;技能比赛获奖的,按省、市、县、院级,依次加4、3、2、1分(加分不封顶) 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1分,优秀 分。 满24次计1分,每超10次加1 3 分。 献血加1分,每完成一项一般性任 7 务加1分,一项特殊性任务加5分。 低于标准每降1%得1分。 (近2 5 年数据) 高于标准的每高2%得1分。(近 5 2年数据) 无故不参加全院性活动及会议,每4 次扣分;不参加岗位培训及学习, 每次扣分(扣完为止) 6 近3年,平均全年业务学习听课率 出勤 考核 8分 优质 服务 分 出勤 医德医风 服务态度 荣誉 10分 个人荣誉 达到80%,得5分;每下降5%,扣分(扣完为止);参加小课堂主讲,每次加1分(加分不封顶) 近二年来,病假每天扣分,事假每8 天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分(扣 完为止) 近3年,按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合格 得1分累加计分,优等每次加分。 近3年,无投诉得4分,每发生一例院内投诉扣分;卫生局投诉扣1 5 分;12345投诉扣5分(可倒扣)。得到患者表扬,每次加分。 任现职内,获得国家级荣誉,每次10分;省级荣誉,每次5次;市级荣誉,每次3次;县级荣誉,每次 10 2分;院级荣誉,每次1分;被评为“十佳职工”,每次加2分(加分不封顶) 10 评委 10分 合计 附件1:

**县中医院高级职称聘任量化考核评分表

姓名: 学历: (全日制/在职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 现聘职称: 聘任时间: 总得分: 最考核序高分考核人签类别 项目 考核说明 号 分值 分 字 值 每年分,近3年有病事专业工作 假超3个月或纪律查岗 年限 2次违纪,当年不得分 1 加分项 任现职年每年分,近3年有病事 限 假超3个月或纪律查岗2次违纪,当年不得分 硕士 本科 大专 中专 院领导 科主任 护士长 4 考核 年度考核 省部级 5 科研立项 厅局级 县级 省部级 6 科研结题 厅局级 县级 省部级 科研成果获奖 9 7 4 10 7 5 4 6 全日制学历,在职学历取得满2年后等同于全日制学历 2 学历 10 3 行政职务 6 7 厅局级 15 县级 SCI 一级 二级 省级 8 9 论文 专业技13 11 正职6分,副职5分 正职4分,副职(学科4 主任)3分 3 正职3分,副职2分 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4 分,合格1分。 仅限前3名,按名次递7 减2分 仅限前2名,按名次递5 减2分 3 仅限前1名, 仅限前5名,按名次递9 减2分 仅限前3名,按名次递6 减2分 4 仅限前1名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5 12分,三等奖10;按排名递减3分 一等奖10分,二等奖810 分,三等奖5;按排名递减3分 一等奖6分,二等奖46 分,三等奖2;仅限前1名 13 仅限第一作者,总分数7 不超过13分 4 11 一等奖11分,二等奖9 能获奖 市级 县级 省级 8 5 14 市级 10 重点学科 县级 14 10 6 院级 国家级 11 省级 4 11 7 5 继续教11 育 分,三等奖7分 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 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1分 带头人14分,后备学科带头人7分,科内成员2分,建设期减半 带头人10分,后备学科带头人5分,科内成员1分,建设期减半 带头人6分,后备学科带头人3分,科内成员分,建设期减半 带头人4分,后备学科带头人2分,科内成员分,建设期减半 项目负责人11分,学科秘书5分,成员1分 项目负责人7分,学科秘书3分,成员分 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在省级获奖分值上另加5分 不从事与现申报专业一致的工作年限需减分,每年8分 国家级专12 加分项 业技能比赛获奖 专业工作13 减分项 年限 合计 8 注:①同一项目获奖 按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计算;②以上项目未注明时间的均为任现职期内。③获奖项目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相关职能审核确认。④第2至11项总分为100分。⑤项目级别,成果排名均按国家规定执行。 审核人签字: 抄送:长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中医院办公室 2016年6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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