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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行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2020-03-07 来源:好走旅游网
《西部金融)2o12年第5期 中国支付清算行业的现状、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 王亮亮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摘100800) 要:本文从支付清算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增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和监管机制不断完善三个方面对我国支付清算 行业现状进行了分析,从定价机制亟待优化、产业链分工有待细化和风险控制水平有待提升三个方面对我国支付清算市 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v2,创新推动资源整合和继续完善监管机制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支付清算;风险控制;监管机制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2(5)一0070-03 支付清算行业是一国金融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体系中,支付清算犹如管道和血液,将彼此 独立的不同金融模块或金融分支连接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其得以正常运转。在现代金融体系中,随着各种 金融交易规模的扩大,畅捷高效的支付清算体系更加重要,对便捷民众生活,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 行效率,促进经济平稳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2012年召开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着重提出了要完善支 付清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可见国家对支付清算行业的高度重视。本文将对我国支付清算行业的现状、存 在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支付清算行业现状 (一)市场参与主体不断增多。目前,我国支付清算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参与者众多的行业,银行、第三方 支付机构、转接清算组织(银联)和其他特许支付清算机构(如中债登、中证登)等相互合作与竞争,极大丰富 了支付清算市场的主体。支付主体的增加拓展了支付清算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支付清算产业链条的重 塑和调整,有利于支付清算市场效率的提升,使民众能够享受多样化的支付服务,对便捷民众生活,提高经济 运行效率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我国支付清算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并呈现出爆发式增长之势。仅以第三 方支付为例,根据易观智库近期发布的(2011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季度监测》数据报告,2011年中国第三 方互联网支付市场全年交易额规模达到21610亿元,较2010年增长99%。2011年,人民银行发放了101家 非金融支付业务许可证,市场发展趋势更加明朗,获得许可证的企业参与市场的积极性更加高涨,纷纷追加 投资规模,加大产品研发力度和市场推广力度,为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在支付清算行业监管主体方面,2011年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成立弥补了政府 监管的不足之处,形成了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共同促进市场规范的局面,这也是发达国家对支付清算市场监 管的主要模式。在监管法律法规方面,人民银行相续出台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预付 卡业务管理办法》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系列法规。在行业自律方面,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也在加紧制定相关行业自律公约。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的出台对支付清算市场的有效监管和健康 发展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 二、支付清算行业存在的问题 (一)定价机制亟待优化。价格是优化支付清算行业资源配置的基础,是调整支付清算行业各方利益的关 键。相比金融业的其它领域,支付清算行业的定价机制还不完善,在定价原则、定价模型、定价标准、定价方法 等方面都有待调整和优化。目前,支付清算行业定价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银行卡刷卡手续 费方面,二是网络支付的收费定价方面。 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主要涉及发卡行、转接清算组织(银联)和收单机构三方,依据服务内容的不同,发卡 收稿日期:2o12—3 作者简介:王亮亮(1982一),女,河北人,经济学博士,现供职于中国人民银行。 注: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所在单位无关。 7O 《西部金融}2012年第5期 行收取交换费,银联收取网络服务费,收单机构获得机具布置、机具维护等收单回佣。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 现行定价机制是按照风险程度、服务类别等将商户分为五大类,依照商户类别分层次固定交换费和银联的 网络服务费,收单机构的回佣由其自行与商户谈判而定,定价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银联入网机 构银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办法>的批复》(银复[20031126号),业界简称为126号文。自126号文实施以来, 有力的推动了银行卡市场的快速发展,但近年来,随着跨行交易规模的扩大,部分行业的商户通过行业协会 等途径提出了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诉求,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罢刷事件,对银行卡市场的稳健发展带 来了较为不利的影响。因此,考虑风险与收益,结合国际经验和国内现实,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构建科 学、合理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变得极为迫切。 在网络支付方面,第三方支付作为线上收单主体,主导着手续费的分润比例。由于线上收单缺乏一个类 似于线下收单的联网通用规则,在手续费的分配上更是矛盾诸多,其中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 之间,商业银行认为其作为账户管理方,应拥有与之相匹配的分润比例,而现实却是相当微薄。而第三方支 付则认为,支付工具的创新、支付方式的拓展、支付平台的搭建等提供基本都由自身承担,本应在已经较低 的手续费中占据主导。线上支付定价机制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之间的有效合作.通 过各种手段进行着相互博弈,对支付清算市场效率的提升和规模的扩大带来了掣肘。因此,在考虑行业链条 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各方都能够接受的网上支付定价机制。 (二)产业链条有待细化。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支付清算业逐渐形成了两个产业 链条,一是网络支付,二是移动支付,虽然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具有交叉的地方,但我们根据发起终端和参与 主体的不同暂且对其进行这样的划分。在网络支付产业链中,主要参与主体有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和银联, 在这样一条产业链中,各个主体之间有着较为严重的低水平重复竞争,业务模式趋同、竞争方式趋同、盈利模 式趋同,不利于产业链条的有效衔接。市场主体应通过比较优势的发挥,专注于自己最为擅长的领域,充分发 挥比较优势,走精细化之路,进行错位竞争,例如银行专注于账户管理和资金归集,支付公司专注于客户拓展 和支付平台及渠道的提供,银联专注于网络支付领域的“联网通用”规则的搭建,三者之间形成较为明显的产 业链分工,每一个参与主体都在属于自己的产业链的节点上精耕细作。提高产业链条的衔接程度。 在移动支付的产业链方面,其产业链条和参与主体都要长于和多于网络支付,利益纠纷更为复杂。移动 支付领域的参与主体主要有银行、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第三方支付公司、终端设 备制造商等。目前在移动支付领域,技术标准已基本成熟,关键是在采用何种技术标准和采取何种商业主导 模式上。在技术标准上,是采用2.4GHz频段的RFID—SIM/SD技术,还是采用13.56MHz的NFC技术,已成为 制约行业发展的难点。在商业模式上,是银行主导、移动运营商主导,还是第三方支付公司主导,亦或是终端 设备制造商主导,已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羁绊。在这条产业链上,市场参与各方目前主要关注的是如何分这 个“虚拟蛋糕”,而不是强调先将蛋糕做大做实。如果市场参与主体本着解决问题的原则,在某些方面稍微做 一下让步,这个被市场各方都看好的产业就会出现井喷式增长,市场蛋糕具有无限做大的空间,到时,市场 各方都会因此受益,以发展来解决问题可能会比用争论制约发展更能使各方受益。 (三)风险控制水平有待提升。安全问题是支付清算行业发展的根基,无论什么样的支付工具和支付产 品,用户能否接受的第一原则是安全问题。只有在安全的基础上,消费者才会选择更加便捷、快速等其他支 付方面的体验。支付清算行业要实现一个整体水平的提升,对风险的管理水平必须要跟上。在我国支付行业 的各个环节中,第三方支付由于起步晚、创新快,对风险的控制水平与银行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其安 全问题有时还受到用户的质疑。从人民银行颁布的关于第三方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风险问题也是监 管层最为关注的问题。因此,第三方支付要特别关注安全问题,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交易安全和隐私安全 等方面全面提升管理和防控水平,只有安全问题解决了,才可以消除消费者的心理障碍,激发消费者的使用 热情,同时,也可以让监管层对第三方支付机构更为放心,鼓励其进行更多支付领域的创新。 三、政策建议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科学合理的价格体系是引导支付清算市场资源合理流动的重要基础, 针对我国支付清算市场发展的现状,我国应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和互联网支付定价认真研究。目前,国 家有关部门正在对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进行价格调整。无论调整的结果如何,此次价格调整也不会一劳永逸。 从长期来看,我国还是应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在定价原则、主体、定价方法等 7I 《西部金 ̄)2012年第5期 方面进行优化。在定价原则上,主要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化定价等三个方面,我国应根据市场化 成熟程度及支付清算行业的国际战略适时调整。 在定价主体上,我国应充分借鉴国际经验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定价主体。从国际经验来看,银行卡定价 主体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司定价,目前VISA和万事达都是采取的公司定价形式,自身董事会决定银行卡刷 卡手续费的价格水平。二是行业协会定价,目前墨西哥采取的就是行业协会定价的方式。从美国银行卡定价 发展经验看,其早期发展也是采取的类似行业协会定价的模式,例如美国万事达公司最初就是从行业协会转 化而来.VISA在成为公司之间,也是类似于行业协会性质的组织。可以说,行业协会定价是银行卡从不成熟 市场向成熟市场过渡中的重要阶段。三是行政部门或反垄断部门定价,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反垄断部门采取 价格听证会的形式进行协调,在我国要采取这一模式的前提是银行卡刷卡手续费价格要写进中央政府定价 目录。我国可根据支付清算市场国情、现状、目标等在定价主体中做出合理的选择。 在定价方法上,可根据风险水平、资金成本、运营模式等,采取借贷分离、二部制定价、层级定价等多种方 法。当然,无论是在定价原则、定价主体还是定价方法上都应根据银行卡市场发展的成熟程度和我国支付清 算市场的发展战略来选择。在互联网支付定价方面,在市场无法通过有效的协商机制形成有效的定价方式 的情况下,政府或行业协会应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考虑成本与收益,通过外力对其进行引导。 (二)以创新推动资源整合。支付行业的快速发展从根本上讲是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依托 的,众所周知,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都是现代社会中创新性最强、创新速度最快的行业,因此,支付清算业 的本身发展过程中就融人了大量的创新元素,是创新驱动型行业,是金融领域、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相融合的 典范。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创新必然还会在这个行业中起主导作用,支付行业中现存的问题如低水平重复 竞争、产业链条分工模糊、盈利模式受限等问题都可以在创新的过程中加以消化。当然,在一定程度上还需 要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比如移动支付产业,好的创新点可以使产业链条的各参与主体形成一个共识性的商 业发展模式,但这当中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必不可少。如人民银行与工信部之间的协调。 (三)继续完善监管机制。在我国现有的金融业体系中,支付清算行业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其他行 业相比可以说是最为繁杂的行业,在支付清算行业中,“国家队”与“民营队”并存,大银行与小型第三方支付 公司同在,金融业与通信业(移动运营商)相交叉,风险管理水平差距较大,这是金融体系中的任何其它行业 都不存在的。支付清算行业的这种现状对管理部门形成了较大的挑战。随着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成立,我国 支付清算行业基本形成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但在这个监管框架内,如 何有效的进行监管衔接还有待磨合,各个监管主体的边界和定位还有待在实践中确定。监管层应以高超的 管理慧和管理艺术在鼓励良性创新的同时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使支付清算行业得到整体的提升。 参考文献 【l】郭子香.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J].时代金融,2011,(18):85。 【2】来洪渝.完善我国支付清算系统监督管理措施的思考【J】-西部金融,2011,(2):76—77。 [3】潘永,刘灿霞.中美支付清算系统比较研究[J].金融与经济,2010,(7):71—74。 、 [4]许君荣.支付清算系统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建议[J】.财经界,2011,(6):24。 [5]Ng存祥_简析主要发达国家的支付清算系统【J】.中国信用卡,201 1,(8):53—55。 The Status.Problems of Payment and Settlement Industry in China nad Policy Suggestions WANG Liangliang (Finance Institute PBC,Beijing 100800) Abstract:The paper analyzes the status ofpayment nad settlement industry in China from three aspects as the nicreasing number ofparticipants in payment nad settlement market,the expansion ofmarket scale nad hte improvement of supervision mechanism.It al- SO deeply discusses the problems ofpayment and settlement market like pricing mechanism,division of labor in industry chain and irsk contro1.The paper ifnally puts forward relevant policy suggestions such as constructing scientiifc and reasonable price system,pushing resources integration and perfecting supervision mechanism. Keywords:payment nad settlement;risk control;supervision mechanism 责任编辑、校对:王创发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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