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主管部门:
为做好2009年度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含非国有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认定条件
申报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成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党校毕业生; 2.所学专业与现岗位工作一致;
3.见习期满,由单位人事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4.符合相应职务条例的规定学历和任职条件,一般按以下条款掌握:(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本专业“员级”资格;(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为本专业“助理级”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本专业“助理
级”资格;(4)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为本专业“中级”资格;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认定为本专业“中级”资格;(5)博士学位获得者,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资格。
5.已实行考试的系列(或专业),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条件,符合认定规定条件的也可认定相应任职资格(有执业资格要求的除外)。 三、有关事项
1.事业单位通过认定取得初级资格,在单位进行岗位聘用时,须具备职称计算机初级考试合格证书。
2.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合格后,县(市)区所属单位报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间报将市职改办,并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和导出的扩展名为.PS的数据库文件(使用河单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系统-上报版)。上报时间为2010年1月11日至14日(时间安排见附件一),地点在市职改办(市政府9号楼三层)。
3. 可登录唐山人才网下载《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录入相关内容,用16开纸正反面打印,按标准表样装订。 4. 各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表》时,统一签署时间为2009年12月25日,市职改办审批时间为2009年12月31日。
5.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费用按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执行(每人100元)。
唐山市职改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
市直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时间安排表
2010年1月11日:冀东水泥、冶金矿山、陶瓷集团、陶瓷股份
公司、水机、迁化、畜牧水产局、水利局、农业局、大清河盐场
2010年1月12日:三友集团、劳动日报社、广播电视局、教育
局、城管局、房管局
2010年1月13日:工促局、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林业局 2010年1月14日:市人才交流中心、其它单位 请各单位务于上述时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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