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农民工工资发放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础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施工单位激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功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权力义务明确。 二、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农民一分钱。
2、我公司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打理解决难题。 3、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4、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
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得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账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定出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4、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得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特此承诺
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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