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的传播、治理困境及消解
2021-07-27
来源:好走旅游网
2013年5月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May,2013 第14卷第3期The Journal of Yun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School of the CPC Vo1.14 No.5 网络谣言的传播、治理困境及消解 张黎天黄剑 (兰州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甘肃 兰州 730000) 摘要:进入新媒体时代,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匿名性、互动性和低成本,谣言轻易插上网络的 翅膀,使它的传播速度与危害不断升级,加大了治理的难度。在了解网络谣言产生原因的基础上,通 过对其治理的困境进行深入分析,最终找出消解网络谣言的方法,使网络谣言“止于治者”。 关键词:网络谣言;特点;治理;困境;对策 中图分类号:C91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994(2013)03—0161—03 谣言,自古有之,于今尤甚。传统社会中有之,转 型社会中尤甚;现实社会中有之,虚拟网络上尤甚。网 络谣言的出现,使传统的谣言以一种全新的方式传 播,远有“蛆橘事件”、“皮革奶粉”、“军车进京”等网络 谣言,最近有全能神教的“世界末日”等。有句老话称 “谣言止于智者”,但在新媒体时代和社会化媒体格局 中,网络谣言的形成、传播和消失,远非“止于智者”那 么简单。我们认为,网络谣言是指在互联网的特定领 域中,网民借助互联网(包括有限互联网和以手机等 移动终端为代表的无线互联网)的技术手段传播的虚 假消息。网络谣言利用互联网技术,从一个ID到另一 个或多个ID传播,它可以跨越地域、时间、语言的障 碍,实现散布式的自由传播。 一、网络谣言传播的特点 1、网络的开放性使谣言极易发布。电视、广播、报 纸、杂志等传统媒体,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和限制,对于 公众来说,许多环节都是处于封闭和半封闭的,公众 大多只能是充当被动接受者的角色。相对于传统媒 体,网络对所有公众都是开放的,公众从被动接受者 向参与者的角色转变。网络的开放性和公众角色的转 变,使得各种大量的信息不断进入网络,这些信息良 莠不齐,缺乏有效的限制、甄别和筛选,致使虚假信息 收稿日期:2013—04—22 有了可乘之机。当今的网络为公众带来了海量的信 息,网络逐渐成为公众了解和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和 手段,但是,面对大量的网络信息,网民往往是无从选 择的,网络的开放性使谣言信息掺杂其中,令网民极 易接触。 2、网络的匿名性使网民无所顾忌。在现实世界 中,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大多是直接和现实的,其中的 方很容易判断、了解和认识另一方,从而使得信息 的发布和制造更为谨慎,人们一般不会随便发布虚假 和错误的信息。但是,在网络世界,人与人之间的交往 不必面对面,网民在使用网络时一般也不使用自己的 真实姓名,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给用户一种安全感 和保护性,网民可以在互联网上表达自己的真实言 论,信息自由度很大。同时,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匿名性 往往会成为部分不法用户发布和制造虚假信息、散布 谣言的“安全场所”。许多网民都心存侥幸心理,认为 发布和传播一个信息又不会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那 么,谁也不会知道我是谁,因此,也不会因此而受到责 任追究和惩罚。QQ、MSN、论坛、飞信、微信、微博等网 络主要交流工具,无一不是具有匿名性的,因此,这些 匿名性的交流工具成为部分网民无所顾忌的制造和 传播谣言的工具和手段。 一3、网络的互动性使谣言快速传播。传统的信息传 播一般是人与人之间的口头传播,传播速度和范围往 作者简介:张黎. ̄.(1958- ),女,甘肃永登人,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 共党史、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黄 剑(1988- ),男,河南信阳人,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 义中国化。 ・1 61・ 张黎天黄剑:网络谣言的传播、治理困境及消解 往是有限的,一个信息在一个地方是新闻,在另一个 地方往往就成为了旧闻。在信息时代,互联网的互动 性使得信息的传播速度和范围大大增加,一个新信息 的发布,一般都会以很快的速度传播到很广的范围。 不少网站为了吸引网民的眼球,都会把近期发生的事 件新闻放在网站比较主要或者明显的位置,用户只要 打开该网站就会很轻易地发现这些信息。如果一条信 息在网络上拥有较高的点击量和关注度,就会出现在 2、网络“把关人”缺失,使得信息辨别程序弱化。 “把关人”概念最早是由传播学先驱库尔特・卢因在他 1947年发表的《群体生活渠道》一文中提出的,卢因认 为,信息的传播网络中布满了把关人,对信息进行把 关,过滤信息的进出流通。卢因的观点是说传统媒体 在信息的发布和传播前,往往都会有相应的“把关人” 进行把关,对于传统媒体来说,“把关人”是必不可少 的角色,它首先对信息进行甄别、筛选,然后才决定可 该网站的热门信息栏中,而有关该信息次生出来的其 他信息自然而然的同样会拥有较高的点击量和关注 度,该信息就会如滚雪球一般地形成了放大效应。有 些网民正是利用某些网站的心理,在这些网站上发布 和传播虚假信息,利用互联网的强互动性使虚假信息 得以在传播速度和传播广度上都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4、网络的低成本使谣言网站得以建立。对于那些 不良信息的发布者来说,要想通过主流意识形态控制 的传统媒体来发布虚假信息是难以实现的。有学者曾 经这样清楚地指出:“那些企图对抗主流意识形态的 组织和个人,往往由于控制大众传媒的成本过于昂贵 而只能望而却步或者难以扩大影响。对于公民个体而 言,只有互联网提供了以最小成本介入传播的技术条 件”。因此,互联网的低成本为部分用意不良的网民散 布谣言甚至建立谣言网站提供了最经济最理想的“场 所”。一是网民进行信息发布几乎是不需要成本的,特 别是在论坛、微信、微博等进入网民的日常生活之后, 信息发布的成本继续降低;二是网民在建立、注册网 站时较为便捷,成本和“门槛”较低,这就给用意不良 的网民散布谣言、建立谣言网站可乘之机。 二、网络谣言的治理困境 1、政府公信力的降低,导致治理的合法性受到质 疑。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的社会转型时期,虽然经济 取得了高速发展,但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许多 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影响政府的 公信力,最终导致社会公信力的降低。但是,政府控制 着主流社会意识形态,对信息的发布和解释直接关系 到民众对政府的认同,进而关系到对社会的认同。由 于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问题,使得社会矛盾也 呈增长之势,这必然导致民众对政府公信力产生质 疑,使民众对政府公信力的信度降低。借助Twitter和 黑莓手机等新媒体,英国曾发生大规模的骚乱,就是 最好的证明。所以,政府公信力的降低,使得民众对政 府在治理中的合法性产生质疑,许多不法网络用户敢 于多次散布谣言,就是对政府治理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的挑战和质疑。 ・162・ 以发布的信息。相对于传统媒体,互联网作为开放性 的传播领域,网络传播主体多元、传播途径多样,缺少 像传统媒体那样的“把关人”角色。这种角色的缺失, 反映的是互联网信息辨别步骤的缺失,最终导致的是 信息辨别程序的弱化,各种信息可以没有限制的在互 联网上传播。这就助长了网络假新闻的频发,使得假 新闻成为谣言的源头,而有些互联网站不加审核的转 载报道,进一步增加了网络谣言的传播范围。 3、责任主体难以确认,导致治理对象模糊不清。 传统谣言由于其制造者、传播者等责任主体具有实体 性的特征,在治理过程中责任主体相对较容易确定。 要对网络谣言进行有效治理,最根本的同样是要找到 源头,换言之,就是找到网络谣言的责任主体。由于互 联网的虚拟性和匿名性,互联网用户可以毫无顾忌地 发布信息,但发布信息的行为主体往往是难以确认 的。因为在互联网中,每位网民都可以成为“隐形人”, 网民的身份、行为方式、行为目标等都可以在互联网 技术的掩护下得到隐藏,网络主体的存在方位、存在 时间以及主体交流的对象都是模糊的。在一条信息的 传播过程中,每位网民都会根据自身对信息的反应和 态度进行加工制作,信息反映的事实本身会变得面目 全非。经过网民的不断加工制作,子信息与母信息往 往会大相径庭,而这些信息的责任主体更是难以确 认,给网络谣言的治理带来很大困难。 4、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不强.导致治理效果不 佳。网络谣言的治理是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过程,它 需要政府、网络媒体、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共同协作和 努力。当前,在治理网络谣言的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 法规存在缺失,政府在调动和协调各方治理力量时, 力度明显不足。网络媒体是信息发布和传播的场所, 在信息发布和传播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把关和 审核,网络媒体自身本该发挥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得到 真正有效的发挥。社会组织是社会管理的新兴力量, 然而,新生事物往往是不够健全和完善的,需要在网 络谣言治理实践中不断发展。公众是网络谣言治理的 群众基础,这个基础的不确定性也为治理带来不稳定 性。总之,在治理网络谣言的过程中,各部门自身的缺 陷和协调性不强,使得网络谣言治理的效果大打折扣。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5、从众心理和核实行为缺失,使得治理基础薄 弱。由于网络上的信息与社会现实中的事件事实有时 具有不对称性,网民在面对一些比较重要的事件时, 往往选择的是从众,缺乏对事件真实情况的核实行 为,仅仅是盲从个别“权威”人士的评述和言论,使得 所谓的“权威”主导了舆论的内容和方向。个别“权威” 人士的评述和言论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和极端性,这就 为网络谣言的产生和传播提供了机会和条件。一条信 息在发布和传播的过程中,短期时间内,网民存在的 从众心理和核实行为缺失,很难对信息的真伪进行鉴 别,在进行评论、转载、加工的过程中,信息逐渐失去 了真实性,最后转变为虚假的网络谣言。一条信息转 变为网络谣言,从众心理和核实行为缺失起到至关重 要的作用,而网民作为治理的基础,其从众心理和核 实行为的缺失削弱了网络谣言治理的基础。 三、网络谣言的治理消解之策 1、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和社会信任度。在网络谣言 的治理和消解过程中,政府始终是主导和核心力量。 人民的信任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府行使权力、治理政 事的根本,如果没有人民的信任,国家、政府将无法建 立、统治和存在。古罗马历史学家普布里乌斯・克奈里 乌斯・塔西佗曾经谈论自身的执政感受:“当政府不受 欢迎的时候,好的政策与坏的政策都会同样的得罪人 民”。这就是著名的“塔西佗陷阱”,说的就是当一个部 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 坏事,都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因此,政府在有效 行使权力时,提升公信力是关键。面对事件信息,要实 事求是地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透明度 和真实性;当出现网络谣言时,要及时辟谣,将谣言暴 露于阳光之下。在提升公信力的基础上,要积极培育 社会信任,减轻社会信任危机,减少网络谣言的发布 和传播。 2、建立健全网络谣言监控体系。网络谣言的产生 与传播,是网络技术促成和公众心理使然的结果。在 网络技术方面,突出表现就是缺乏网络“把关人”。互 联网的开放性、匿名性、超连接性等特点,使得信息可 以在没有“把关人”的情况下上传和转载。部分不良用 户就是利用“把关人”缺失的空当,在互联网上发布或 传播虚假信息。虚假信息的存在,不仅给应急信息沟 通设置人为障碍,而且给政府应急联动处置带来无形 的压力。在消解网络谣言的过程中,找准“源头”是关 键。为此,要建立网络谣言监控体系,网络媒体人员做 好职业“把关人”、政府网络监管部门做好宏观“把关 人”、网民做好网络社会直接“把关人”,积极倡导“全 民把关”,充分发挥把关作用,从“源头”上消解网络谣 言。例如,美国Agence Virtuelle公司推出一款叫做 Rumor Bot(谣言机器人)的软件,用以分析和确定谣言 的出处,这是网络谣言监控体系比较成功的案例。 3、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网络谣言的治理必须以法 律法规为依据,这就要求政府必须充分履行其功能和 职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给社会、媒体和公众 提供法律依据和行动指南。因为法律法规不仅是网络 谣言治理的前提,更是治理正当性和合法性的保证。 因此,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网 络社会的特殊性,实事求是地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 比如,针对互联网匿名性的特点,可以实行网络注册 实名制。互联网的匿名性使部分不良用户产生不法企 图,他们在网络上的不法企图对网络环境的稳定性具 有很大的破坏作用。网络注册实名制的实施,可以有 效制约和规范互联网用户规范文明上网。在治理的过 程中,也可以根据实名制找出治理对象和责任主体, 及时有效地治理和消解网络谣言。 4、建构多元化的综合治理体制。网络谣言的治理 是政府、网络媒体、社会组织和网民共同合作才能完 成,如果缺少某个或某些部门或组织,要轻而易举的 消解网络谣言,是不可能的。当前,在网络谣言的治理 过程中,各自为政现实的存在,使致有关治理部门或 组织的协调性不强,许多网络谣言都不能在其出现并 产生很大危害前得到及时有效的消解。因此,在治理 网络谣言的过程中,建构以政府为核心、网络媒体为 “把关人”、社会组织为第三方力量(NGO)、网民为基 础的多元化的综合治理体制是十分必要的,这个多元 化的治理体系缺一不可。 5、培育网民的网络媒体素养。网民是互联网的直 接使用实体,也是消解网络谣言的群众基础。网络谣 言的传播与公众的辨别能力成反比,网络谣言的传播 往往与网民缺少对谣言的理性判断密切相关。有关部 门要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调动网民对网络谣言进行 及时有效的辨别和揭露,使网民逐渐形成对网络信息 的理性判断和鉴别能力。同时,要对网民进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公民道德教育,提升网民 的网络价值观、文化素养和责任意识。作为网民,要做 到不进行网络谣言的制造和发布,合理利用网络,文 明上网;不要成为传谣者,在看到网络谣言时,不随意 评论和转载,更不要大肆怂恿别人参与其中,及时向 责任部门反应和举报,增强对网络谣言的鉴别能力和 免疫力,将网络谣言消解在自身的日常生活中。 责任编辑:刘建文 ・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