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运输、价格计算方式、检验付款及其它要求
各潜在煤炭生产企业及销售公司(单位)
按我公司生产需求,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拟公开招标采购原煤0.4万吨(肆仟吨)
1、质量要求:
煤质要求:低位发热量>5500千卡/公斤,水分<20%,灰分(Ad)<12.5%,全硫(St,d)<0.4%,挥发份(Vdaf)<37%,粒度小于80mm。
2、运输方式及到货地点
2.1运输方式:铁路货运
2.2到货地点:唐山市银城铺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专用线,出卖人办理铁路运输 。
3、重量计算方式
货物数量以买受人所在地的华北铁路公正计量行银城铺称重公正计量站检测报告净重为准(允许出卖人到货数量损耗1.2%)。
4、价格:(元/吨)
报价单价为含税单价,原煤含税单价为到货银城铺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专用线前的所有费用。煤炭到货后煤质复验费由出卖人承担,检验报告所有权归买受人。
5、检验
检验要求:货物质量以买受人所在地煤炭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取样)。若经检验,货物指标任何一项低于本文件约定质量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因上述原因给买受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付款:
货到检验合格后, 出卖人提供相关单据、买受人审核无误后 60(六十)天内付款,以电汇、汇票方式付款。
7、交货期及其它事项
7.1 按买方计划要求,具体交货时间以买受人下达订单为准,出卖人应当严格按照买受人订单交货期按时交货,如果因出卖人原因导致货物交货时间迟于订单规定的货物交付时间,出卖人应按以下比例向买受人支付迟交违约金。违约金从迟交货的第一天开始,按如下条款计算:
从迟交货的第1天开始,每天违约金率为迟交货物总额的1.5%;
从迟交货第3天开始,每天违约金率为迟交货物总额的2%;
从迟交货第5天开始,每天违约金率为迟交货物总额的3%;
赔偿金总额不超过合同货款总额的15%。如出卖人在订单规定交货期的1周后仍不能交货,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买受人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在执行合同期间,当价格上浮时维持原价,遇价格下调,双方商议做相应下调。
8.其它需说明事项:,本批次招标原煤在投标过程中及合同执行期间,依据据唐山市政府工业锅炉去煤进度要求会随时终止投标或终止原煤供货合同。因上述情况为不可抗力,由此所发生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或与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的原煤供应商负责,中车唐山机车车
辆有限公司不承担因以上原因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特此说明。
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动能厂
2018年8月22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