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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灌注桩技术标准

2022-11-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钻孔灌注桩技术标准

一、检 验

本条主要适用于以天然土层为地基持力层的浅基础,基槽检验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做好验槽准备工作,熟悉勘察报告,了解拟建建筑物的类型和特点,研究基础设计图纸及环境监测资料.当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列为验槽的重点: (1)当持力土层的顶板标高有较大的起伏变化时; (2)基础范围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成因类型的地层时;

(3)基础范围内存在局部异常土质或坑穴、古井、老地基或古迹遗址时;

(4)基础范围内遇有断层破碎带、软弱岩脉以及湮废河、湖、沟、坑等不良地质条件时;

(5)在雨季或冬季等不良气候条件下施工,基底土质可能受到影响时。 2、 验槽应首先核对基槽的施工位置.平面尺寸和槽底标高的允许误差,可视具体的工程情况和基础类型确定。验槽方法宜使用袖珍贯入仪等简便易行的方法为主,必要时可在槽底普遍进行轻便钎探,当持力层下埋藏有下卧砂层而承压水头高于基底时,则不宜进行钎探,以免造成涌砂。当施工揭露的岩土条件与勘察报告有较大差别或者验槽人员认为必要时,可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充勘察工作.

3、 基槽检验报告是岩土工程的重要技术档案,应做到资料齐全,及时归档。

2、 在压(或夯)实填土的过程中,取样检验分层土的厚度视施工机械而定,一般情况下宜按20~50cm分层进行检验.

3、 本条适用于对淤泥、淤泥质土、冲填土、杂填土或其他高压缩性土层构成的地基进行处理的检验.

复合地基的强度及变形模量应通过原位试验方法检验确定,但由于试验的压板面积有限,考虑到大面积荷载的长期作用结果与小面积短时荷载作用的试验结果有一定的差异,故需要再对竖向增强体及地基土的质量进行检验.对挤密碎石桩应用动力触探法检测桩身和桩间土的密实度.对水泥土搅拌桩、低强度素混凝土桩、石灰粉煤灰桩,应对桩身的连续性和材料进行检验。

4、 预制打入桩、静力压桩应提供经确认的桩顶标高、桩底标高、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等。其中预制桩还应提供打桩的最后三阵锤击贯入度、总锤击数等,静力压桩还应提供最大压力值等.

当预制打入桩、静力压桩的入土深度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对桩端下卧层有怀疑时,可采用补勘方法,检查自桩端以上1m起至下卧层5d范围内的标准贯入击数和岩土特征。

5、 混凝土灌注桩提供经确认的参数应包括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对锤击沉管灌注桩,应提供最后三阵锤击贯入度、总锤击数等。对钻(冲)孔桩,应提供孔底虚土或沉渣情况等。当锤击沉管灌注桩、冲(钻)孔灌注桩的入土(岩)深度与勘察资料不符或对桩端下卧层有怀疑时,可采用补勘方法,检查自桩端以上1m起至下卧层5d范围内的岩土特征.

6、 人工挖孔桩应逐孔进行终孔验收,终孔验收的重点是持力层的岩土特征。对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承载能力主要取决于嵌岩段岩性特征和下卧层的持力性状,终孔时,应用超前钻逐孔对孔底下3d或5m深度范围内持力层进行检验,查明是否存在溶洞、破碎带和软夹层等,并提供岩芯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 桩基工程事故,有相当部分是因桩身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而造成的。桩基施工完成后,合理地选取工程桩进行完整性检测,评定工程桩质量是十分重要的。抽检方式必须随机、有代表性。常用桩基完整性检测方法有钻孔抽芯法、声波透射法、高应变动力检测法、低应变动力检测法等。其中低应变方法方便灵活,检测速度快,适宜用于预制桩、小直径灌注桩的检测。一般情况下低应变方法能可靠地检测到桩顶下第一个浅部缺陷的界面,但由于激振能量小,当桩身存在多个缺陷或桩周土阻力很大或桩长较大时,难以检测到桩底反射波和深部缺陷的反射波信号,影响检测结果准确度.改进方法是加大激振能量,相对地采用高应变检测方法的效果要好,但对大直径桩,特别是嵌岩桩,高、低应变均难以取得较好的检测效果.钻孔抽芯法通过钻取混凝土芯样和桩底持力层岩芯,既可直观地判别桩身混凝土的连续性,持力层岩土特征及沉渣情况,又可通过芯样试压,了解相应混凝土和岩样的强度,是大直径桩的重要检测方法。不足之处是一孔之见,存在片面性,且检测费用大,效率低。声波透射法通过预埋管逐个剖面检测桩身质量,既能可靠地发现桩身缺陷,又能合理地评定缺陷的位置、大小和形态,不足之处是需要预埋管,检测时缺乏随机性,且只能有效检测桩身质量。实际工作中,将声波透射法与钻孔抽芯法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大直径桩质量检测是科学、合理的,且是切实有效的检测手段。

直径大于800mm的嵌岩桩,其承载力一般设计得较高,桩身质量是控制承载力的主要因素之一,应采用可靠的钻孔抽芯或声波透射法(或两者组合)进行检测。每个柱下承台的桩抽检数不得少于一根的规定,涵括了单柱单桩的嵌岩桩必须100%检测.直径大于800mm非嵌岩桩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10%.小直径桩其抽检数量宜为20%.对预制桩,当接桩质量可靠时,抽检率可比灌注桩稍低。

8、 工程桩竖向承载力检验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确定抽检数量及检验方法.对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乙级的工程,宜采用慢速静荷载加载法进行承载力检验。 当嵌岩桩的设计承载力很高,受试验条件和试验能力限制时,可根据终孔时桩端持力层岩性报告结合桩身质量检验报告核验单桩承载力。

9、 对地下连续墙,应提交经确认的成墙记录,主要包括槽底岩性、入岩深度、槽底标高、槽宽、垂直度、清渣、钢筋笼制作和安装质量、混凝土灌注质量记录及预留试块强度检验报告等.由于高低应变检测数学模型与连续墙不符,对地下连续墙的检测,应采用钻孔抽芯或声波透射法。对承重连续墙,检验槽段不宜少于同条件下总槽段数的20%. 二、 基本规定 (一)检测方法和内容

1、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是现行《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以强制性条文的形式规定的;混凝土桩的桩身完整性检测是GB 50202质量检验标准中的主控项目。因工程桩的预期使用功能要通过单桩承载力实现,完整性检测的目的是发现某些可能影响单桩承载力的缺陷,最终仍是为减少安全隐患、可靠判定工程桩承载力服务。所以,基桩质量检测时,承载力和完整性两项内容密不可分,往往是通过低应变完整性普查找出基桩施工质量问题并得到对整体施工质量的大致估计。

2、 表3.1.2所列7种方法是基桩检测中最常用的检测方法。对于冲钻孔、挖孔和沉管灌注桩以及预制桩等桩型,可采用其中多种甚至全部方法进行检测;但对异型桩、组合型桩,表3.1.2中的7种方法就不能完全适用(如高、低应变动测法和声透法).因此在具体选择检测方法时,应根据检测目的、内容和要求,结合各检测方法的适用范围和检测能力,考虑设计、地质条件、施工因素和工程重要性等情况确定,不允许超适用范围滥用。同时也要兼顾实施中的经济合理性,即在满足正确评价的前提下,做到快速经济。

3、 本条是1.0.3条中“各种检测方法合理选择搭配\"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目的是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除中小直径灌注桩外,大直径灌注桩完整性检测一般可同时选用两种或多种的方法检测,使各种方法能相互补充印证,优势互补。另外,对设计等级高、地质条件复杂、施工质量变异性大的桩基,或低应变完整性判定可能有技术困难时,提倡采用直接法(静载试验、钻芯和开挖)进行验证。

4、 鉴于目前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测重视不够,本条强调了施工过程中的检测,以便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做到信息化施工。如:冲钻孔灌注桩施工中应提倡或明确规定采用一些成熟的技术和常规的方法进行孔径、孔斜、孔深、沉渣厚度和桩端岩性鉴别等项目的检验;对于打入式预制桩,提倡沉桩过程中的动力监测等。

桩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情况:设计变更、局部地质条件与勘察报告不符、工程桩施工参数与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不同、原材料发生变化、施工单位更换等,都可能造成质量隐患。除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检测外,仅在施工后进行验收检测,即使发现质量问题,也只是事后补救,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基桩检测除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加强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以便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提高效益。

(二)施工与检测

1、 排桩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桩位偏差,轴线和垂直轴线方向均不宜超过50mm。垂直度偏差不宜大于0.5%; (2) 钻孔灌注桩桩桩底沉渣不宜超过200mm;当用作承重结构时,桩底沉渣按《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要求执行;

(3) 排桩宜采取隔桩施工,并应在灌注混凝土24h后进行邻桩成孔施工;

(4) 非均匀配筋排桩的钢筋笼在绑扎、吊装和埋设时,应保证钢筋笼的安放方向与设计方向一致。

(5) 冠梁施工前,应将支护桩桩顶浮浆凿除清理干净,桩顶以上出露的钢筋长度应达到设计要求.

2、 地下连续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连续墙单元槽段长度可根据槽壁稳定性及钢筋笼起吊能力划分,宜为4-8m; (2) 施工前宜进行墙槽成槽试验,确定施工工艺流程,选择操作技术参数; (3) 槽段的长度、厚度、深度、倾斜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槽段长度(沿轴线方向)允许偏差±50mm; ——槽段厚度允许偏差±10mm; -—槽段倾斜度≤1/150。

3、 锚杆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锚杆钻孔水平方向孔距在垂直方向误差不宜大于100mm,偏斜度不应大于3%; (2) 注浆管宜与锚杆杆体绑扎在一起,一次注浆管距孔底宜为100—200mm,二次注浆管的出浆孔应进行可灌密封处理;

(3) 浆体应按设计配制,一次灌浆宜选用灰砂比1:1~1:2、水灰比0。38~0。45的水泥砂浆,或水灰比0.45~0。5的水泥浆,二次高压注浆宜使用水灰比1。45~0.55的水泥浆.

(4) 二次高压注浆压力宜控制在2.5~5.0MPa之间,注浆时间可根据注浆工艺试验确定或一次注浆锚固体强度达到5MPa后进行;

(5) 锚杆的张拉与施加预应力(锁定)应符合以下规定:

1)锚固段强度大于15MPa并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5%后方可进行张拉; 2)锚杆张拉顺序应考虑对邻近锚杆的影响;

3)锚杆宜张拉至设计荷载的0。9—1.0倍后,再按设计要求锁定; 4)锚杆张拉控制应力不应超过锚杆杆体强度标准值的0.75倍。

4、 支撑体系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支撑结构的安装与拆除顺序,应同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工况相一致。必须严格遵守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

(2) 立柱穿过主体结构底板以及支撑结构穿越主体结构地下室外墙的部位,应采用止水构造措施;

(3) 钢支撑的端头与冠梁或腰梁的连接应符合以下规定:

1)支撑端头应设置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板作封头端板,端板与支撑杆件满焊,

焊 缝厚度及长度能承受全部支撑力或与支撑等强度,必要时,增设加劲肋板;肋板数量,尺寸应满足支撑端头局部稳定要求和传递支撑力的要求;

2)支撑端面与支撑轴线不垂直时,可在冠梁或腰梁上设置预埋铁件或采取其它 构造措施以承受支撑与冠梁或腰梁间的剪力.

(4) 钢支撑预加压力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支撑安装完毕后,应及时检查各节点的连接状况,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加预压力,预压力的施加应在支撑的两端同步对称进行;

2)预压力应分级施加,重复进行,加至设计值时,应再次检查各连接点的情况,必要时应对节点进行加固,待额定压力稳定后锁定. 5、 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测宜按下列规定进行:

(1)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5根;

(2) 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得少于3根。

6、 地下连续墙宜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墙身结构质量,检测槽段数应不少于总槽段数的20%,且不应少于个3槽段。

7、 当对钢筋混凝土支撑结构或对钢支撑焊缝施工质量有怀疑时,宜采用超声探伤等非破损方法检测检测,数量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三)现场检测

1、本条包含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 在拔桩试验前,对混凝土灌注桩及有接头的预制桩采用低应变法检查桩身质量,目的是防止因试验桩自身质量问题而影响抗拔试验成果.

(2) 对抗拔试验的钻孔灌注桩在浇注混凝土前进行成孔检测,目的是查明桩身有无明显扩径现象或出现扩大头,因这类桩的抗拔承载力缺乏代表性,特别是扩大头桩及桩身中下部有明显扩径的桩,其抗拔极限承载力远远高于长度和桩径相同的非扩径桩,且相同荷载下的上拔量也有明显差别。

(3) 对有接头的PHC、PTC和PC管桩应进行接头抗拉强度验算。对电焊接头的管桩除验算其主筋强度外,还要考虑主筋墩头的折减系数以及管节端板偏心受拉时的强度及稳定性.墩头折减系数可按有关规范取0.92,而端板强度的验算则比较复杂,可按经验取一个较为安全的系数。

2、 本条规定拔桩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其荷载分级、试验方法及稳定标准均同第4.3.4条和4.3.6条有关规定.

3、 本条规定出现所列四种情况之一时,可终止加载.但若在较小荷载下出现某级荷载的桩顶上拔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下的5倍时,应综合分析原因。若是试验桩,必要时可继续加载,因混凝土桩当桩身出现多条环向裂缝后,其桩顶位移可能会出现小的突变,而此时并非达到桩侧土的极限抗拔力。 三、一般规定

1、 不同桩型的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2) 旋挖成孔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碎石土及风化岩层;

(3) 冲孔灌注桩除宜用于上述地质情况外,还能穿透旧基础、建筑垃圾填土或大孤石等障碍物。在岩溶发育地区应慎重使用,采用时,应适当加密勘察钻孔;

(4) 长螺旋钻孔压灌桩后插钢筋笼宜用于黏性土、粉土、砂土、填土、非密实的碎石类土、强风化岩;

(5) 干作业钻、挖孔灌注桩宜用于地下水位以上的黏性土、粉土、填土、中等密实以上的砂土、风化岩层;

(6) 在地下水位较高,有承压水的砂土层、滞水层、厚度较大的流塑状淤泥、淤泥质土层中不得选用人工挖孔灌注桩;

(7) 沉管灌注桩宜用于黏性土、粉土和砂土;夯扩桩宜用于桩端持力层为埋深不超过20m的中、低压缩性黏性土、粉土、砂土和碎石类土。

2、 成孔设备就位后,必须平整、稳固,确保在成孔过程中不发生倾斜和偏移。应在成孔钻具上设置控制深度的标尺,并应在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3、 成孔的控制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摩擦型桩:摩擦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标高为主,以贯入度控制为辅。

(2) 端承型桩:当采用钻(冲)、挖掘成孔时,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以贯入度为主,以控制标高为辅. 4、 灌注桩成孔施工的允许偏差应满足表6.2.4的要求。

5、 钢筋笼制作、安装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笼的材质、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 2. 5的规定:

(2)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或机械式接头(钢筋直径大于20mm),并应遵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CJ 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3) 加劲箍宜设在主筋外侧,当因施工工艺有特殊要求时也可置于内侧;

(4) 导管接头处外径应比钢筋笼的内径小100mm以上;

(5)搬运和吊装钢筋笼时,应防止变形,安放应对准孔位,避免碰撞孔壁和自由落下,就位后应立即固定.

6、 粗骨料可选用卵石或碎石,其粒径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1/3.

7、 检查成孔质量合格后应尽快灌注混凝土.直径大于1m或单桩混凝土量超过25m3的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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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有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量不超过25m的桩,每个灌注台班不得少于1组;每组试件应留3件. 8、 在正式施工前,宜进行试成孔。

9、 灌注桩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工具配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四、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

Ⅰ 泥浆的制备和处理

1、 除能自行造浆的黏性土层外,均应制备泥浆。泥浆制备应选用高塑性黏土或膨润土。泥浆应根据施工机械、工艺及穿越土层情况进行配合比设计.

2、泥浆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期间护筒内的泥浆面应高出地下水位1。0m以上,在受水位涨落影响时,泥浆面应高出最高水位1.5m以上;

(2) 在清孔过程中,应不断置换泥浆,直至灌注水下混凝土; (3) 灌注混凝土前,孔底500mm以内的泥浆相对密度应小于1.25;含砂率不得大于8%;黏度不得大于28s;

(4) 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应采取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3、废弃的浆、渣应进行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Ⅱ 正、反循环钻孔灌注桩的施工

4、 对孔深较大的端承型桩和粗粒土层中的摩擦型桩,宜采用反循环工艺成孔或清孔,也可根据土层情况采用正循环钻进,反循环清孔.

5、 泥浆护壁成孔时,宜采用孔口护筒,护筒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护筒埋设应准确、稳定,护筒中心与桩位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50mm

(2) 护筒可用4~8mm厚钢板制作,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100mm,上部宜开设1~2个溢浆孔;

(3) 护筒的埋设深度;在黏性土中不宜小于1。0m;砂土中不宜小于1.5m。护筒下端外侧应采用黏土填实;其高度尚应满足孔内泥浆面高度的要求;

(4) 受水位涨落影响或水下施工的钻孔灌注桩,护筒应加高加深,必要时应打入不透水层。

6、 当在软土层中钻进时,应根据泥浆补给情况控制钻进速度;在硬层或岩层中的钻进速度应以钻机不发生跳动为准。

7、 钻机设置的导向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潜水钻的钻头上应有不小于3d长度的导向装置;

(2) 利用钻杆加压的正循环回转钻机,在钻具中应加设扶正器。

8、 如在钻进过程中发生斜孔、塌孔和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现象时,应停钻,待采取相应措施后再进行钻进.

9、 钻孔达到设计深度,灌注混凝土之前,孔底沉渣厚度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端承型桩,不应大于50mm; (2) 对摩擦型桩,不应大于100mm;

(3) 对抗拔、抗水平力桩,不应大于200mm。

Ⅲ 冲击成孔灌注桩的施工

10、 在钻头锥顶和提升钢丝绳之间应设置保证钻头自动转向的装置。

11、 冲孔桩孔口护筒,其内径应大于钻头直径200mm,护筒应按本规范第四款第5条设置。

12、 泥浆的制备、使用和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四款第1~3条的规定.

13、 冲击成孔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开孔时,应低锤密击,当表土为淤泥、细砂等软弱土层时,可加黏土块夹小片石反复冲击造壁,孔内泥浆面应保持稳定;

(2) 在各种不同的土层、岩层中成孔时,可按照表6.3.13的操作要点进行;

(3) 进入基岩后,应采用大冲程、低频率冲击,当发现成孔偏移时,应回填片石至偏孔上方300~500mm处,然后重新冲孔;冲孔;

(4) 当遇到孤石时,可预爆或采用高低冲程交替冲击,将大孤石击碎或挤入孔壁; (5) 应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防止扰动孔壁、塌孔、扩孔、卡钻和掉钻及泥浆流失等事故;

(6) 每钻进4~5m应验孔一次,在更换钻头前或容易缩孔处,均应验孔;

(7) 进入基岩后,非桩端持力层每钻进300~500mm和桩端持力层每钻进100~300m时,应清孔取样一次,并应做记录。

14、 排渣可采用泥浆循环或抽渣筒等方法,当采用抽渣筒排渣时,应及时补给泥浆。 15、 冲孔中遇到斜孔、弯孔、梅花孔、塌孔及护筒周围冒浆、失稳等情况时,应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16、 大直径桩孔可分级成孔,第一级成孔直径应为设计桩径的0。6~0.8倍。 17、 清孔宜按下列规定进行:

(1) 不易塌孔的桩孔,可采用空气吸泥清孔;

(2) 稳定性差的孔壁应采用泥浆循环或抽渣筒排渣,清孔后灌注混凝土之前的泥浆指标应按本规范第6.3.1条执行;

(3) 清孔时,孔内泥浆面应符合本规范第四款第2条的规定;

(4) 灌注混凝土前,孔底沉渣允许厚度应符合本规范第四款第9条的规定。

Ⅳ 旋挖成孔灌注桩的施工

18、 旋挖钻成孔灌注桩应根据不同的地层情况及地下水位埋深,采用干作业成孔和泥浆护壁成孔工艺,干作业成孔工艺可按本规范第6.6节执行。

19、 泥浆护壁旋挖钻机成孔应配备成孔和清孔用泥浆及泥浆池(箱),在容易产生泥浆渗漏的土层中可采取提高泥浆相对密度,掺入锯末、增黏剂提高泥浆黏度等维持孔壁稳定的措施。

20、 泥浆制备的能力应大于钻孔时的泥浆需求量,每台套钻机的泥浆储备量不应少于单桩体积。

21、 旋挖钻机施工时,应保证机械稳定、安全作业,必要时可在场地辅设能保证其安全行走和操作的钢板或垫层(路基板).

22、 每根桩均应安设钢护筒,护筒应满足本规范第四款第5条的规定。

23、 成孔前和每次提出钻斗时,应检查钻斗和钻杆连接销子、钻斗门连接销子以及钢丝绳的状况,并应清除钻斗上的渣土。

24、 旋挖钻机成孔应采用跳挖方式,钻斗倒出的土距桩孔口的最小距离应大于6m,并应及时清除。应根据钻进速度同步补充泥浆,保持所需的泥浆面高度不变。

25、 钻孔达到设计深度时,应采用清孔钻头进行清孔,并应满足本规范第四款第2条和第3条要求.孔底沉渣厚度控制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四款第9条规定。

Ⅴ 水下混凝土的灌注

26、 钢筋笼吊装完毕后,应安置导管或气泵管二次清孔,并应进行孔位、孔径、垂直度、孔深,沉渣厚度等检验,合格后应立即灌注混凝土。

27、 水下灌注的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下灌注混凝土必须具备良好的和易性,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坍落度宜为180~220mm;水泥用量不应少于360kg/m3(当掺入粉煤灰时水泥用量可不受此限); (2) 水下灌注混凝土的含砂率宜为40%~50%,并宜选用中粗砂;粗骨料的最大粒径应小于40mm;并应满足规范第6.2.6条的要求; (3) 水下灌注混凝土宜掺外加剂.

28、 导管的构造和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管壁厚不宜小于3mm,直径宜为200~250mm,直径制作偏差不应超过2mm,导管的分节长度可视工艺要求确定,底管长度不宜小于4m,接头宜采用双螺纹方扣快速接头; (2) 导管使用前应试拼装、试压,试水压力可取为0。6~1.0MPa; (3) 每次灌注后应对导管内外进行清洗。

29、 使用的隔水栓应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并应保证顺利排出;隔水栓宜采用球胆或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相同的细石混凝土制作。

30、 灌注水下混凝土的质量控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开始灌注混凝土时,导管底部至孔底的距离宜为300~500mm;

(2) 应有足够的混凝土储备量,导管一次埋入混凝土灌注面以下不应少于0。8m; (3) 导管埋入混凝土深度宜为2~6m。严禁将导管提出混凝土灌注面,并应控制提拔导管速度,应有专人测量导管埋深及管内外混凝土灌注面的高差,填写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

(4) 灌注水下混凝土必须连续施工,每根桩的灌注时间应按初盘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控

制,对灌注过程中的故障应记录备案;

(5) 应控制最后一次灌注量,超灌高度宜为0。8~1.0m,凿除泛浆后必须保证暴露的桩顶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等级。 五、桩基评价

1、 桩基工程分析评价宜具备下列条件:

(1) 充分了解工程结构的类型、特点、荷载情况和变形控制等要求;

(2) 掌握场地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考虑岩土体的非均质性、随时间延续的增减效应以及土性参数的不确定性;

(3) 充分考虑地区经验和类似工程的经验;

(4) 缺乏经验地区应通过设计参数检测和施工监测取得实测数据,调整和修改设计和施工方案.

2、 桩基评价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 推荐经济合理的桩端持力层;

(2) 对可能采用的桩型、规格及相应的桩端入土深度(或高程)提出建议;

(3) 提供所建议桩型的侧阻力、端阻力和桩基设计、施工所需的其他岩土参数; (4) 对沉(成)桩可能性、桩基施工对环境影响的评价和对策以及其他设计、施工应注意事项提出建议。

3、 当工程需要(且条件具备)时,可对下列内容进一步评价或提出专门的工程咨询报告:

(1)估算单桩、群桩承载力和桩基沉降量,提供与建议桩基方案相类似的工程实例或试桩及沉降观测等资料;

(2) 对各种可能的桩基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选,并提出建议;

(3) 对欠固结土和大面积堆载的桩基,分析桩侧产生负摩阻力的可能性及其对桩基承载力的影响并提出相应防治措施的建议。 4、 选择桩端持力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持力层宜选择层位稳定、压缩性较低的可塑—坚硬状态黏性土、中密以上的粉土、砂土、碎石土和残积土及不同风化程度的基岩;不宜选择在可液化土层、湿陷性土层或软土层中;

(2) 当存在相对软弱下卧层时,持力层厚度宜超过6~10倍桩径;扩底桩的持力层厚度宜超过3倍扩底直径;且均不宜小于5m。

5、 桩型选择应根据工程性质、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场地周围环境及经济指标等综合考虑确定:

(1) 当持力层顶面起伏不大、坡度小于10%、周围环境允许且沉桩可能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2) 当荷载较大,桩较长或需穿越一定厚度的坚硬土层,且选用较重的锤,锤击过程可能使桩身产生较大锤击应力时,宜采用预应力桩;或经方案比较,证明技术、经济合理可行时,也可采用钢桩;

(3) 当土层中有难以清除孤石或有硬质夹层、岩溶地区或基岩面起伏大的地层,均不宜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预应力桩和钢桩,而可采用混凝土灌注桩;

(4) 在基岩埋藏相对较浅,单柱荷载较大时,宜采用以不同风化程度为持力层的冲孔、钻孔、挖孔、扩底或嵌岩钢筋混凝土灌注桩;

(5) 当场地周围环境保护要求较高、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预应力桩难以控制沉桩挤土影响时,可采用钻孔混凝土灌注桩或钢桩(指采用压入式H型钢桩)。

6、 当打(压)入桩需贯穿的岩土层中夹有一定厚度的(或需进入一定深度的)坚硬状态黏性土、中密以上的粉土、砂土、碎石土和全风化、强风化基岩时,应根据各岩土组成的力学特性、类似工程经验、桩的结构、强度、形式和设备能力等综合考虑其沉桩的可能性;当无法准确判断时,宜在工程桩施工前进行沉桩试验,测定贯入阻力(指压入桩),总锤击数、最后一米锤击数及贯入度(指打入桩)或在沉桩过程中进行高应变动力法试验(指打入桩),测定打桩过程中桩身压应力和拉应力;根据试验结果评定沉桩可能性、桩进入持力层后单桩承载力的变化以及其他施工参数。 7、沉(成)桩对周围环境的主要影响的分析评价内容宜包括:

(1) 锤击沉桩产生的多次反复振动,对邻近既有建(构)筑物及公用设施等的损害; (2) 对饱和黏性土地基宜考虑大量、密集的挤土桩或部分挤土桩对邻近既有建(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造成的影响;

(3) 大直径挖孔桩成孔时,宜充分考虑松软地层可能坍塌的影响、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以及有毒害或可燃气体对人身安全的影响; (4) 灌注桩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对环境的污染。

8、 根据工程和周围环境条件,挤土桩和部分挤土桩可选择下列一种或几种措施减少沉桩影响:

(1) 合理安排沉桩顺序; (2) 控制沉桩速率; (3) 设置竖向排水通道;

(4) 在桩位或桩区外预钻孔取土; (5) 设置防挤沟等。

9、 单桩承载力应通过现场静载荷试验确定。估算单桩承载力时应结合地区的经验,根据静力触探试验、标准贯入试验或旁压试验等原位测试结果进行计算,并参照地质条件类似的试桩资料综合确定。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a可按下式确定:

10、 当以静力触探试验确定预制桩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时,可按附录C估算。 11、 当根据标准贯入试验结果,确定预制桩、预应力管桩、沉管灌注桩的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时,可按附录D估算。

12、 嵌岩灌注桩可根据岩石风化程度、单轴极限抗压强度和岩体完整程度用下式估算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

qsir、qpr 应根据极限侧阻力载荷试验和本规程附录E大直径桩端阻力载荷试验要点确定,当五条件试验时,可按照表8.3.12经地区经验验证后确定。

13、 如场地进行了旁压试验,预制桩的桩周土极限侧阻力qsis可根据旁压试验曲线的极限压力PL查表8.3.13确定;桩端土的极限端阻力qps可按下式估算:

当为钻孔灌注桩时,其桩周土极限侧阻力qsis为预制桩的70%~80%;桩的极限端阻力qps为打入式预制桩的30%~40%。

14、 详细勘察阶段,根据工程性质及设计要求,对需要验算沉降的高层建筑桩基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计算最终沉降量,亦可在取得地区经验后用有关原位测试参数按本规程附录F规定的方法进行最终沉降量的估算。 15、 当需估算桩基最终沉降量时,应提供土试样压缩曲线、地基土在有效自重压力至有效自重压力加附加压力之和时的压缩模量Es 。对无法或难以采取不扰动土样的土层,可在取得地区经验后根据原位测试参数按附录F表F.0.2换算土的压缩模量Es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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