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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装司索工安全交底

2023-11-1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分部分项名称 交底内容 ** 塔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工程名称 工种 ** 吊装司索工 一、司索工施工安全要求: 1、司索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紧带扣; 2.司索工应健康,两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无色盲、听力障碍、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及其他影响起重吊装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 3、司索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 4、司索工不可代替信号工作业; 5、吊物时必须执行“十不吊”规定; 6、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环境、吊索具、防护用品。吊装区域无闲散人员,障碍已排除。吊索具无缺陷,捆绑正确牢固,被吊物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吊运小块物料必须使用容器盛装,钢木材料和长短不一的材料不可混吊 8、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带电的高压线下作业。 9、不得站在墙顶上或站立不稳的物体上行走; 10、卸料时要考虑周围环境,严禁随意乱卸、乱放; 11、吊物和大臂下严禁站人。 二、基本安全操作 1、穿绳: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有套索。 2、挂绳: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持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索绳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o 3、试吊: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与其他物件牯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臂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交底人签名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本表必须一式三份

**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监制

职务 交底时间 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分部分项名称 交底内容 ** 塔式起重机 作业内容 工程名称 工种 ** 吊装司索工 6、吊挂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兜绳吊挂应保持吊点位置准确、兜绳不偏移、吊物平衡。 (2)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 (3)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4)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重心。 7、捆绑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捆绑必须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8、新起重工具、吊具应按说明书检验,经试吊无误后方可正式使用。 9、长期不用的起重、吊挂机具,必须进行检测、试吊,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钢丝绳、套索等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10。 三、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有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立式构件、大模板不用卡环; (6)斜拉斜牵物; (7)散物捆扎不牢; (8)零碎物无容器; (9)吊装物质量不明; (10)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1)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交底人签名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注:本表必须一式三份

职务 交底时间 **省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总站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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