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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

2024-05-09 来源:好走旅游网
Regulation on Certification of Han Buddhist

Teachers and Workers

出版物刊名: 法音页码: 13-14页

年卷期: 2019年 第10期

主题词: 佛教协会;教职人员;佛教教义;比丘尼;汉传佛教;资格认定;教务管理;教规

摘要:第一条为了规范汉传佛教教务管理,维护汉传佛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中国佛教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及佛教教义教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汉传佛教教职人员(以下简称教职人员),是指汉传佛教的比丘、比丘尼。第三条教职人员资格由中国佛教协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佛教协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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