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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应急救援预案

2024-03-30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东海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防范全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建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的应急机制,增强应对事故灾难能力,及时有效地处置矿山事故灾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2、依靠科学,快速反应,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3、集中力量,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内非煤矿山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

二、危险性分析

东海县现有非煤矿山企业近100家。其中采石企业34家,砖瓦厂50多家,主要矿产有水晶、石英、蛇纹石、榴辉岩、金红石、玄武岩等10多种,年产量15000万吨,从业人员近万人。根据我县非煤矿山企业的生产现状和矿山的地质情况,最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有:

1、山体滑坡

2、窑体及烟窗坍塌

三、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1.组织体系

总 指 挥: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

副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单位及职责:

1)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执行上级的指令。负责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督促和指导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专家组建设,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对非煤矿山事故组织调查处理。

2)县消防大队:负责事的拯救,组织搜救伤员、失踪人员的工作。

3)县公安局:指导、协调公安派出部门负责事故灾难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保障交通运输的畅通和安全工作。

4)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协调卫生部门、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

5)县环保局:负责及时测定事故对环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并提出控制措施和监测。

6)县交通局:负责指导、协调交通部门组织运输车辆,运送救援人员、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质。

7)县经贸局:负责指导、协调供电单位保障事故抢险所需电力供应;负责协调组织救援抢险物质的供应。

8)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调重大地质灾害防治。

9)县民政局:负责协调事故中死亡人员的后期处理工作;协助善后处理工作。

10)县劳动保障局:负责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待遇的支付工作;协调事故中伤亡的从业人员的抚恤、补偿、赔偿工作。

11)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县级应急救援演练经费保障。

12)县总工会:配合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负责协调、协助组织当地工会负责事故中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3)县委宣传部:负责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宣传工作,保证事故报道导向的正确性。

14)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负责组织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现场施救、现场警戒、治安保卫、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15)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全面负责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及救援工作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时,报请领导。

2、队伍编成及任务

县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成立六个救援专业组。

1)事故救援组

组 长: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

副组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务:

a、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

b、组织抢救事故现场人员;

c、研究并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2)交通治安保障组

组 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任务:

a、迅速调集警力,组织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和警戒工作;

b、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现场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c、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d、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县卫生局局长

任务:

a、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b、协调各大医院对事故现场中受伤人员及时进行救治;

c、协调血站、防疫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4)事故救助协调组

组 长: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任务:

a、组织做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顿工作;

b、组织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等问题。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县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县监察局副局长

任务:

a、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勘察、取证、分析等工作;

b、追查事故原因及有关责任人员;

c、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调查工作。

6)事故综合组

组 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任务:

负责综合协调与县政府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联络,并向社会公布事故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

3、快速反应力量

以专业救援力量和快速反应能力强的力量为主体,组织快速反应力量,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应急救援。

1)快速反应力量组成:

县卫生局

安峰镇矿山事故救援队

房山镇民兵预备役应急连

2)基本救援力量

由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县指挥部命令,迅速集结队伍,携带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赴救援现场。

社会救援力量由县卫生局和县人民医院、中医院、事故当地医院组成,根据县指挥部的命令执行增援任务。

3)指挥中心设置

指挥中心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为:87215504。

4)应急联动机制

启动东海县非煤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时,各相关部门急救、医疗、供水、供电、

交通警戒应根据处置事故需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按其职责分工完成各自任务。

四、预警和预防机制

1、预测

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预测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滑坡;二是坍塌(包括窑体、烟窗)。

2、信息传送和报告

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矿科,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对非煤矿山事故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信息组织其成员按职责分工监测和上报。

1)信息报送渠道

主渠道:全县开通报警电话(报警电话为:122、87215504、87986029)可直接报送。

分渠道:各乡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报送至县开通的报警电话。

2)信息报送时限: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马上将事故概要情况报县非煤矿山指挥中心,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预警

指挥中心负有接警、报警的责任。对非煤矿山的事故行使指挥权,现场指挥部成立后,指挥权自动转移,由现场指挥部行使指挥权。

4、预警级别及发布

1)预警的级别:即:三级、二级、一级。

2)预警的分类:一般事故(三级),重大事故(二级),特大事故(一级)。颜色依次为蓝色、橙色、红色。

3)预警发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组织、协调预警发布;如出现重大、特大事故时负责组织其他应急救护队迅速到现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1)矿山发生较大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2)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各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5)县安监局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接受全县事故报告信息。

2、响应程序

县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通知县安监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和发生事故乡镇,按照职责的要求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指挥程序

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确定非煤矿山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立即向县非煤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请求给予支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4、新闻报道

县政府办公室明确新闻发布的机构、原则、内容、程序和规范性格式等,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全县发布有关信息。

六、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由事故救助协调组负责,组织好伤亡人员家属临时安顿工作,协调有关治疗和善后处理。

2、调查、总结

由事故调查组负责,组长由县安监局主管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县总工会副主席、县监察局副局长担任。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总结报告工作。

七、相关保障

1、通信保障

建立信息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明确参与部门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明确应急期间领导机关、现场指挥部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通信保障方式。

2、设施、设备、物资保障

基本设施、设备、物资保障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制定应急救援物资供应保障预案,并负责调配工作。

3、其它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搜救预案,负责组织现场伤员的搜救。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

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应急预案。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负责事故现场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事故现场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

八、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宣传教育

各非煤矿山企业应加强突发事故的应急教育,不断提高非煤矿山企业广大职工的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培训

劳动、人事、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干部和职工的防灾、减灾、应急意识进行教育培训工作,把防灾、减灾、应急反应、应急培训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管理,提高应急能力。

3、演习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县非煤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

查各乡镇、各非煤矿山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全县应急救援模拟演习一次;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九、附则

1、名词解释

1)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2)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指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资、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制定与解释

县非煤矿山应急救援预案由县安全生产监督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3、管理与修订

本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单位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实际情况及时修订。

4、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1、中心通讯联络表

2、有关的救援设备、设施、工具、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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