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神记·卷十五 搜神记 卷十五
王道平妻
【原文】
秦始皇时,有王道平,长安人也,少时与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父喻,容色俱美,誓为夫妇。寻王道平被差征伐,落堕南国,九年不归,父母见女长成,即聘与刘祥为妻,女与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父母逼迫,不免出嫁刘祥。经三年,忽忽不乐,常思道平,忿怨之深,悒悒①而死。
死经三年,平还家,乃诘邻人: 此女安在? 邻人云: 此女意在于君,被父母凌逼,嫁与刘祥,今已死矣。 平问: 墓在何处? 邻人引往墓所,平悲号哽咽,三呼女名,绕墓悲苦,不能自止。平乃祝曰: 我与汝立誓天地,保其终身,岂料官有牵缠,致令乖隔,使汝父母与刘祥,既不契于初心,生死永诀。然汝有灵圣,使我见汝生平之面。若无神灵,从兹而别。 言讫,又复哀泣逡巡。
其女魂自墓出,问平: 何处而来?良久契阔②。与君誓为夫妇,以结终身,父母强逼,乃出聘刘祥,已经三年,日夕忆君,结恨致死,乖隔幽途。然念君宿念不忘,再求相慰,妾身未损,可以再生,还为夫妇。且速开冢,破棺,出我,即活。 平审言,乃启墓门,扪看。其女果活。乃结束随平还家。
其夫刘祥闻之,惊怪,申诉于州县。检律断之,无条,乃录状奏王。王断归道平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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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一百三十岁。实谓精诚贯于天地,而获感应如此。
【注释】
①悒悒:忧郁,愁闷。
②契阔:久别。
【译文】
秦始皇时,有个叫王道平的,是长安人。他年少时,与同村人唐叔偕如花似玉的女儿(小名叫父喻)订有婚约。不久,王道平被征兵役去了前线,后来流落南方,九年没有回家。父喻父母看见女儿已经长大成人,王道平又不知生死,便将她许配给了刘祥为妻。父喻虽不情愿,但父命难违,只得作罢。出嫁之后的三年中,她一直精神不定,闷闷不乐,常常想念王道平,终因抑郁而死。
父喻死后三年,王道平回到了家中。他问乡邻: 这个女子如今在哪里? 乡邻告诉他: 这女子的心在你身上,却被父母逼迫嫁给了刘祥,现在已经死了。 王道平问: 她的坟墓在哪里? 乡邻就引他去了墓地。王道平泣不成声,反复呼叫父喻的名字,绕着坟墓痛哭哀叹,感情不能控制。他对着坟墓祝祷说: 我和你曾对天地起誓,厮守终身。哪里料到官差缠身,造成你我长久分离,致使你父母逼你嫁给刘祥。我们不能实现当初的心愿,已生死永别。但是你如能显灵,就让我再见一次你生前面容;如没有神灵,我们就从此分别了。 说完,他又痛哭不止。
过了一会儿,父喻的灵魂从坟墓中出来,问王道平: 你从哪里来?你我分别这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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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与你盟誓结为夫妻,相伴终身。父母强逼,被迫嫁给刘祥。出嫁三年,日夜都在思念你,终含恨而死,被隔离在阴间。不过念你旧情不忘,心存安慰,我的身体没有损坏,能够复活,重新结成夫妻。要赶快挖开坟墓打开棺材,启出我,我就能活过来了。 王道平考虑了一会儿,就挖开了墓门,用手试探父喻的身体,父喻果然活了过来。于是父喻整理修饰了一番后,两人一道回家了。
刘祥听说后,十分惊异,就去州县官府申诉。官府审理此案时,查找不到符合断案的法律条文,只好照录案情,上报朝廷。朝廷判决父喻给王道平做妻子。后来,夫妻二人均活了一百三十岁。这实在是他们的忠贞不移感动了天地,得到了这样的好报。
贾文合娶妻
【原文】
汉献帝建安中,南阳贾偶,字文合,得病而亡。时有吏,将诣太山司命,阅簿,谓吏曰: 当召某郡文合,何以召此人?可速遣之。
时日暮,遂至郭外树下宿,见一年少女独行,文合问曰: 子类衣冠,何乃徒步?姓字为谁? 女曰: 某,三河人,父见为弋阳令,昨被召来,今却得还,遇日暮,惧获瓜田李下之讥,望君之容,必是贤者,是以停留,依凭左右。 文合曰: 悦子之心,愿交欢于今夕。 女曰: 闻之诸姑:女子以贞专为德,洁白为称。 文合反复与言,终无动志。天明,各去。
文合卒已再宿,停丧将殓,视其面,有色,扪心下,稍温,少顷,却苏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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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文合欲验其实,遂至弋阳,修刺谒令,因问曰: 君女宁卒而却苏耶? 具说女子姿质,服色,言语,相反覆本末。令入问女,所言皆同。乃大惊叹。竟以此女配文合焉。
【注释】
①苏:苏醒。
【译文】
汉献帝建安年间,南阳郡人贾偶,字文合,生病死亡。他刚死,阴间的小吏就把他带到泰山,司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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