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设计要求,本工程静压预制桩设计未考虑接桩(为稳妥起见,本细则含接桩控制内容),桩长18m,桩径450mm,套用闽95G106-AZH-145-18。为了更好地监控其质量,现整个施工过程分为“预制阶段”和“压桩阶段”进行详细阐述控制内容及方法:
一、预制阶段质量控制
在预制阶段,主要对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的监控以及预制桩整体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1、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监控
各种原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包括商品混凝土进场,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现场验收。监理组对施工单位订购和运到现场的各种原材料应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存在问题有权对该材料禁止使用或勒令退场。对原材料的采样、送检执行见证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填好原材料报审表,送监理单位审批备案。
(1)钢筋
1)钢筋的级别、牌号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若需代换,应征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并经签认后方可允许使用;
2)进场钢筋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每捆(盘)钢筋应有标牌,进场时应按级别、牌号、炉(批)号、规格分批进行检查验收;
3)不同级别、不同牌号、不同炉(批)号、不同规格的钢筋要分别进行采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若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标牌
上的炉(批)号不一致时,还需进行化学分析检验;
4)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2)水泥
1)水泥应为建委推荐产品,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并按不同批号或不同出厂日期分别进行验收和采样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2)水泥宜选用同一厂家、同一标号、同一品种的袋装水泥。出厂日期不宜超过三个月。
(3)粗骨料
1)粗骨料宜选用5~40mm连续级配的硬质碎石,其含泥量应≤1%,针片状颗粒应≤15%;
2)粗骨料应有产品合格证,并按同一产地、同一规格、同一岩石类型分别进行验收,每600吨为一个验收批,并分批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4)细骨料
1)细骨料宜采用细度模数2.3~3.0的天然中粗砂,其含泥量应≤3%;
2)细骨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按每600吨一个验收批进行复试,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严禁使用海砂。 (5)商品混凝土
本工程采用非泵送商品混凝土,手推车水平运输。对商品混凝土
的监控重点在于混凝土配合比和混凝土强度,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实施控制:
1)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浇筑混凝土7天以前向商品混凝土供货商送交配合比委托书,浇筑混凝土前,填好混凝土浇捣令并附上其配合比及其相关原材料的检验报告和出厂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复印件送监理单位审批备案,同意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2)混凝土为C30,坍落度按设计控制在20~40mm为宜; 3)混凝土试块必须按规定(每班次且每100方一组)取样送检,混凝土试块必须送科研所标养,另做一组试块与现场桩进行同条件养护,以掌握现场桩混凝土强度情况,作为桩起吊及施压的强度依据,其强度报告应送监理单位备案。
2、钢筋工程的监控
根据钢筋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经验,检查钢筋时设置质量控制点:桩顶钢筋网片的位置、桩尖尺寸、桩身箍筋间距、纵筋接头位置、主筋保护层及吊钩埋设位置等。
施工单位钢筋绑扎完毕,应通知监理及质监站检查验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验收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下面具体阐述对钢筋工程的制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1)主筋接头要求:
桩的钢筋骨架的主筋连接宜优先采用闪光对焊。主筋接头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闪光对焊和电弧焊时,不得超过50%;
2)同一根桩相邻两根主筋接头截面的距离应大于35d(d为钢筋直径),并不小于500mm;
3)焊接接头不得在距桩顶三倍桩边长范围内设置;
4)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2)预制桩制作的钢筋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预制桩的钢筋骨架容许偏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项目 主筋间距 桩尖中心线 箍筋间距或螺旋筋螺距 主筋距桩顶距离 吊环沿纵轴线方向 吊环垂直于纵轴线 吊环露出桩表面的高度 桩顶钢筋网片位置 多节桩预埋铁件位置 多节桩钢筋锚固位置 多节桩钢筋锚固长度 容许偏差(MM) ±5 10 ±20 ±10 ±20 ±20 ±10 ±10 ±10 ±5 ±10 (3)桩制作的钢筋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向受力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不宜采用冷加工过的钢筋。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Ⅱ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2)纵向受力主筋的保护层厚度为30mm,宜采用带钢丝的水泥沙浆垫块,沿主轴方向每隔1m放一块。主筋距桩顶的距离,应按设
计要求严格控制,防止压桩时在压力作用下,主筋顶住桩帽,发生桩头破坏;
3)桩顶附近严禁设置斜向或弯曲的钢筋。箍筋优先采用螺旋箍,采用矩形钢箍时必须采用135°弯钩,且其平直部分应大于10倍箍筋直径,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焊接钢箍;
4)桩吊环的位置应埋设在中间主筋的二侧,使桩在起吊时不致发生侧向倾斜,详细请参见闽95G106;
5)当制桩在吊环处被削弱的截面另加2Φ14,L=1000mm补强钢筋,详细请参见闽95G106。
6)桩起吊采用预埋钢筋吊环时,其锚脚埋入混凝土内的锚固长度不得小于吊环钢筋直径的30倍,并与桩的主筋扎牢;
3、模板工程的监控
1)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应满足对地基承载力和制桩的允许偏差限制地基变形要求,宜进行适当碾压或夯实,并防止场地浸水沉陷。
2)制桩的底模必须平整、牢靠,宜用水泥地坪,侧模优先采用钢模,保证制桩的平直度,各个接触面应涂刷隔离剂防止粘结。安放钢筋骨架时严禁隔离剂沾染钢筋。禁止使用废机油作隔离剂;
3)制桩的重叠层数,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宜超过四层,上层桩或邻桩的混凝土浇筑,必须待邻桩或下层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30%以后方可进行;
4)制作预制桩严禁采用拉模和翻模等快速脱模方法施工; 5)模板支设时,横向截面尺寸偏差控制在±5mm,桩顶对角线差
±10mm。
6)拆模时注意不得损坏桩的棱角,严禁野蛮拆模。拆模前应征得监理单位同意,防止因过早拆模而影响整桩质量。
4、混凝土工程的监控
混凝土浇捣为重点控制工序,实施旁站监理。
混凝土浇筑前必须填写混凝土浇捣令,经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浇筑混凝土。
1)混凝土浇筑前应清理所要浇筑位置范围内的杂物,检查支撑及模板的固定是否可靠;
2)混凝土应由桩顶向桩尖连续浇筑,严禁中断;
3)如混凝土浇筑时发现有离析现象,必须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搅拌均匀后方可入模,对已凝结的混凝土应作为废品不可用于工程;
4)振捣混凝土时应“快插慢拔”,插点均匀,严禁“漏振”,以防止蜂窝、麻面等质量问题的出现。 浇捣过程中应边浇筑边成型及抹平表面;
5)按要求做好混凝土试块,抽检混凝土坍落度;
6)养护是为保证混凝土在规定龄期内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防止产生收缩裂缝,必须认真做好养护工作。一般采用喷水养护或用适当材料对混凝土表面覆盖并浇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5、预制桩整体质量检查及验收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整体质量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质量要求如下:
1)桩的表面应平整、密实,掉角的深度不应超过10mm,且局部蜂窝和掉角的缺损总面积不得超过该桩表面全部面积的0.5%,并不得过分集中;
2)由于混凝土因某种原因产生裂缝,其深度不得大于20mm,宽度不得大于0.25mm,横向裂缝长度不得超过边长的一半;
3)桩顶和桩尖外不得有蜂窝、麻面、裂缝和掉角; 4)桩的混凝土强度必须大于设计强度; 5)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的允许偏差值见下表:
项次 1 2 3 4 5 项目 横截面边长 桩顶对角线之差 保护层厚度 桩尖中心线 桩身弯曲矢高 允许偏差(MM) ±5 10 ±5 10 ≤1‰L,且≤20 项次 6 7 8 9 10 项目 桩顶平面对桩中心线的倾斜 锚筋预留孔深 浆锚预留孔位置 浆锚预留孔径 锚筋孔的垂直度 允许偏差(MM) ≤3 -0~+20 5 ±5 ≤1% 二、静压阶段质量控制
在静压阶段,主要对施工机械设备、桩位、桩的起吊、压桩前注意事项、试桩确定贯入度等控制参数、控制压桩顺序、桩身垂直度、桩的标高或贯入度控制及桩中心位置偏移的检查,如需接桩时,对桩的接头节点的处理要求控制等。
压桩全过程实施旁站监理。 1、施工机械设备的监控
施工机械设备包括压桩机、吊车等,必须完好配备。其相关技术
及检测资料复印件应送监理单位报审备案。静力压桩前必须试运行,确认无“病”方可投入使用。
2、桩位监控
施工中主要检查轴线控制桩、水准点、桩位布置尺寸和桩数。压桩前对已定位的桩位按图进行系统的轴线复核。桩基的轴线偏差应控制在20mm以内,单排桩的轴线偏差应控制10mm以内。在压桩过程中考虑到压桩对邻桩的影响,应对每根桩进行复查,每10天不少于1次,应视进度等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复查间隔时间以增加复查次数。压桩地区附近所设水准点数量不少于2个。复核复查方法为观察和用尺量,旁站监理。桩位监控情况应做好记录。压桩时,桩入土500mm时,应再次校正桩垂直度和平台水平度,保证桩纵横双向垂直偏差不超过0.5%,控制施压速度,一般不宜超过2m/min。
3、桩的起吊监控
(1)当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方可起吊; (2)桩在起吊时应使每个起吊点受力均匀(吊点位置详见闽95G106),起吊操作应制定严密的起吊方案,以保证桩身不受损伤;
(3)桩在旋转起吊就位时严禁使用吊环。 4、压桩前注意事项
(1)压桩前事先处理高空或地下障碍物,施工现场应平整,排水应畅通。并满足打桩机械所需的地面承载力;
(2)根据单桩垂直承载力按预定的总重量配压重。
(3)当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100%,混凝土龄期不得少
于28天方可沉桩;
(4)桩在拆模时外观应符合要求。 5、试桩确定贯入度等控制参数
正式压桩前必须进行试桩。应有建设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质监站等相关单位参加,确定压桩控制参数。
6、申报压桩顺序
桩机开压前,施工单位应以书面形式申报开压的桩号顺序,经我监理组认可后方可开压。压桩顺序应按下列要求考虑:
(1)根据基础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
(2)根据桩的密集程度可采用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自中间向四周进行;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
7、桩身垂直度监控
(1)场地应平整,有足够承载力,保证桩机稳定垂直; (2)桩基压杆、桩身的中心线应在同一条直线上; (3)桩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4)压桩时,由两台经纬仪从两个面(构成90°的两个面)控制压桩的垂直度。采用观察和经纬仪检查的方法旁站监理。
8、桩的标高或贯入度的控制,桩位中心位置偏移检查 压桩控制原则:压桩的标准由标高控制和贯入度控制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试桩确定的控制参数确定。其一般规定如下:
(1)桩端(按桩全截面)位于一般土层时,以控制桩的设计标
高为主,贯入度可作参考。桩尖位于坚硬、硬塑的粘性土、碎石土、中密以上的砂土或风化岩等土层时,以贯入度控制为主,桩尖进入持力层深度或桩端标高作参考;
(2)当压桩力已达到两倍设计荷载或桩端已到达持力层时,应随即进行稳压。当桩长小于15m或粘性土为持力层时,宜取略大于2倍设计荷载作为最后稳压力,并稳压不少于5次,每次1min;当桩长大于15m或密实砂土为持力层时,宜取2倍设计荷载作为最后稳压力,并稳压不少于3次,每次1min。测定最后各次稳压时的贯入度。以上如设计有具体要求时,则按设计要求执行;
(3)相邻桩的桩尖标高相差不得大于3倍桩的边长,也不得大于1.0米;
(4)打桩过程遇到异常情况(贯入度剧变,桩身倾斜、移位,桩顶、桩身裂缝、压裂)立即停止打桩
(5)按“有基础梁的桩”的规定,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方向桩位中心位置允许偏差100mm,沿基础梁的中心线方向允许偏差150mm,用经纬仪或拉线和尺量全面检查。
9、接头节点处理要求
如需接桩,宜采用焊接接桩。接桩应距地面1m左右进行,上下桩中心线偏差不得大于10mm,节点弯曲矢高不得大于1‰桩长。焊接钢材应预埋,宜用低碳钢,焊条应满足要求。接桩处如有间隙应用铁片焊牢,焊缝连续饱满,并注意焊接变形。焊温冷却1~5min后方可施压。
三、常见质量问题防治措施 1、桩身断裂防治措施
(1)桩身弯曲超过规定(L/1000且≤20mm)或桩尖不在纵轴线上的不宜使用;
(2)在稳桩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直应及时纠正,桩压入一定深度发生严重倾斜时,不宜采用移架方法来校正。接桩时要保证上下两节桩在同一轴线上,接头处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执行;
(3)桩在堆放、吊运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发现桩开裂超过有关验收规定时不得使用。
2、桩顶掉角防治措施
(1)桩制作时,要振捣密实,桩顶的加密箍筋要保证位置准确;桩成型后要严格加强养护;
(2)压桩前应对桩构件进行检查,检查桩顶有无凹凸现象,桩顶面是否垂直于轴线,桩尖有否偏斜,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桩不宜使用,或经过修补等处理后才能使用;
(3)检查桩帽与桩的接触面处是否平整,如不平整应进行处理才能施工;
(4)压桩时稳压要垂直,桩顶要有衬垫,如衬垫失效或不符合要求时要更换。
3、桩顶位移防治措施
(1)由于桩尖遇障碍物,会被挤向一侧,故施工前应对桩位下的障碍物清理干净,必要时对每个桩用钎探了解。对桩构件要进行检
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2)在稳桩过程中,如发现桩不垂直应及时纠正,接桩时要保证上下两节桩在同一轴线上,接头处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执行;
(3)必要时可采用井点降水、砂井或盲沟等降水或排水措施; (4)压桩期间不得开挖基坑,需要压桩完毕后相隔适当时间方可开挖,相隔时间应视具体地质情况、基坑开挖深度、面积、桩的密集程度及孔隙水压力消散情况来确实,一般宜两周左右。
4、接桩处开裂防治措施
(1)接桩前,对连接部位上杂质、油污、水分等必须清理干净,保证连接部件清洁;
(2)检查连接部件是否牢固、平整和符合设计要求,如有问题,必须进行修正才能使用;
(3)接桩时,两节桩应在同一轴线上,焊接预埋件应平整服贴,焊缝应饱满连续,当采用硫磺胶泥接桩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特别是配合比应经过试验,熬制及施工时温度应控制好,保证硫磺胶泥达到设计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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