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存在疑难问题,本科室难以解决时,可请求专业组或他科、多科进行护理会诊,共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会诊的形式有专科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
二、护理会诊要求:
(1)凡在护理业务、技术方面的疑难病例、住院患者因护理治疗等问题需要其他科室协助处理者,应及时申请护理会诊。
(2)紧急会诊,会诊人员10分钟内到达病房;一般应24小时内完成。 (3)责任护士提出会诊要求并报告科室护士长,认真填写护理会诊申请及记录单,必须写清楚会诊目的,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受邀科室及会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会诊,并填写会诊记录。
(4)会诊人员资格:为保证会诊质量,会诊人员应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资格的护理人员;有专科特长、临床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专科护理小组成员。 (5)申请科室会诊前应做好会诊准备,会诊时责任护士报告病情,会诊后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并记录。护理会诊完成后会诊申请及记录单应由申请科室放入患者病历中保存。 三、护理会诊的范围:
(1)疑难重症患者、典型病例需要护理专家鉴定护理措施并加以总结的护理问题。
(2)重大的抢救。
(3)专科治疗中发生非本专科的严重护理并发症。
(4)特殊的、专科护理技术运用如:PICC置管等各类静脉通路的维护;气道护理与呼吸机的管理;透析技术的应用;各种导管的护理;各种伤口、造口的护理,难治压疮,烫伤等的护理;糖尿病专科教育、护理并发症;特殊院内感染防控等。
(5)专科新业务、新技术、新仪器设备的运用和管理。
四、疑难病例会诊:疑难重症病例会诊时报科护士长参加,必要时报护理部组织全院护理专家会诊。
五、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要院外会诊时,由科室护士长提出会诊申请,护理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安排会诊。必要时可携带病历或陪同病人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相关信息寄发有关医院进行会诊。
护理部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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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会诊申请及记录单 □平诊 □急诊
姓 名 性 别 科 室 年 龄 床号 住院号 申请会诊日期及时间 病情摘要及会诊目的: 主要诊断: 拟邀会诊科室及专业 会诊意见: 申请人 会诊日期及时间
会诊人员签字 护理部2016.11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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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会诊流程
护理问题
责任护士提出会诊要求并报告护士长
非紧急情况24小时内完成 紧急情况10分钟内到达病房
责任护士做好会诊准备,会诊时报告病情,会诊专家填写会诊记录
责任护士认真组织实施会诊意见并记录
会诊单由申请科室放入病历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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