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纳税人识别号: 2115839 申报单位 地址 经济性质 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
鉴定期: 2021 年度
金额单位:元
江门市新会区穗丰水稻专业合作社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七堡潭冲墟七堡供销社 其他内资企业 新会农商行 529100 0
18万元 3 0 0 项
账簿设置情况 收入核算情况 本钱费用核算情况 纳税申报情况 履行纳税义务情况 其他情况
行业类别 账号 联系
上年本钱费用额
上年原材料消耗量〔额〕
农、林、牧、渔业 005163722 6601530 0 0
上年收入总额 上年注册资本 上年职工人数 上年固定资产原值 上年所得税额
行次 1 2 3 4 5
上年燃料、 动力消耗量 〔额〕 0 上年商品销售量〔额〕 上年征收方式 纳税人自报情况
能够设置 能够准确核算 不能准确核算 能够按期申报
能够履行 能够履行
0
核定应税所得率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能够设置 能够准确核算 不能准确核算 能够按期申报
能够履行 能够履行
目
6
纳税人对征收方式的意见: 主管税务机关意见:
本企业在实际经营中本钱费用不能准确核算, 同 意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 年 月— 月按应税所得率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
经办人签章:
经办人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章:
区、县级市税务机关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章: 〔公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报要求:本表一式三份填报,主管税务机关保存两份,一份退回给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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