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传染病管理登记本 二、 转诊登记本 三、 1
发热病人登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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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病( 理 登 年度)
记本 染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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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本诊所
特制定传染病管理制度。
一、门诊医务人员必须作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二、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以及设立传染病疫情登记本,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同时按要求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三、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
四、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应于6小时内向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准确填写。
五、责任报报人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时,应于12小时内向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准确填写。
六、责任报报人发现丙类传染病人,应于12小时内向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准确填写。 七、一经确诊的传染病员应由主诊医师逐项填写疫情卡,上报有关部门,并及时将病人转诊。
八、传染病爆发流行时,负责疫情报告人应以最快的通信方式向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疫情。 九、在传染病发生或爆发、流行时,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必须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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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内容:
甲类传染病:也称为强制管理传染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包括: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也称为严格管理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也称为监测管理传染病,包括:手足口病、血吸虫病、丝虫病、包虫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以及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等。
传染病疫情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就诊病人 日期 姓名 性 年 职业 别 龄 家长 姓名 患者详细地址 身份证号码 或联系电话 发病日期 报告日期 报告人 初诊病名 确诊病名 转归情况 转归日期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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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管理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登记 日期 病名 患者 姓名 年 性 龄 别 职业及 儿童机构 家长 姓名 家庭地址 (要详细到门牌号) 发病 日期 就诊 日期 报卡 日期 处理 情况 转归 联系 电话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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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诊 登 记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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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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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转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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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内病人经医生诊治后,确认病情严重,需转入上级医院进行诊治者,医生应出具转诊单,并将病人的病历摘要等有关资料复印后同时转入上级医院。
2、病人转诊时,一般应由医护人员护送,途中带上必要的急救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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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诊 登 记 表
( 年度)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就诊时间 姓名 性 别 年 龄 详细住址或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转诊 时间 转诊 单位 转诊 医生 转诊 医生 电话 接诊单位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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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热 病 人 登 记 本
(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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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病人就诊登记表
( 年度)
填表单位:(盖章)
序号 就诊 时间 姓名 性 年 别 龄 详细住址或工作单位 发病 时间 有无 体温 咳嗽 拟诊断 病人 去向 疫区生活史或接触 电话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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