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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细化管理制度

2023-04-17 来源:好走旅游网
 为加强对运营工作的管理,规范公交运营参与人员的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践行许昌公交“亲情、安全、满意”的服务理念,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着装规定

(一)、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着装管理规定。四季服装以公司所发为主,所有在岗人员在岗期间必须按规定着装。

(二)、在岗着装要求:夏天着衬衣或者短袖、系领带;着衬衣时,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着装时应衣着端正整洁,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穿拖鞋、赤脚,不准袖手插兜,不准勾肩搭背、嬉笑打闹。

(三)、禁止制服与便服混穿,着春、秋装必须着统一规定的衬衣应束腰,公司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四)、严禁改变制服样式,因季节变换而更换服装,由公司统一确定换装时间。 (五)、员工违反本规定的,除通报批评外,每次罚款5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三次以上的,扣发当月奖金。

(六)、各部门、各线负责人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一月累计员工违反本规定人次超过三人次或该部室员工总数20%的,该负责人亦应罚100元。 二、运营部岗位职责

(一)、负责贯彻公司运营服务的各项管理规定。制定工作措施,落实上级管理部门和公司对运营服务工作的各项举措,定期对运营服务工作开展分析,不断提高运营服务质量。 (二)、负责组织运营生产计划的编制、调整和修改,负责公司年、季运营计划的编制工作。 (三)、负责公司运营计划的落实和运营生产过程中指挥调度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公司公交线路网络的优化,以及线路开辟、延伸、调整的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编写可行性方案及时上报。

(五)、负责运营服务参与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运营车辆的清洁卫生管理工作。 (七)、负责公司各线路班次行车时刻表的审批工作。

(八)、负责站点定位、命名,并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站台、站牌的设置和维护工作。 (九)、负责公司“精品线路”、“优秀线路”的培育和推荐工作。

(十)、定期和不定期在一线职工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优争先”劳动竞赛,提高职工爱岗敬业的责任心和荣誉感。

(十一)、推广节能新技术,对单位油耗较高的车辆要分析原因,对症下药,督促降低燃油消耗,并对公司车辆与机具设备的选型购置有重要建议权。

(十二)、掌握各线路不同时段的客流变化规律,对重大节假日和天气骤变对客流的影响要做好预案,及时调配车辆和运营班次,满足运力需求。

(十三)、会同人力资源部、安技处搞好驾驶员资质审查工作,严格把好驾驶员技术素质关,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确保线路运营服务工作安全、优质。 (十四)、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和建议,并据此作出必要改善, (十五)、加强沟通与协调,积极化解内外部矛盾。

(十六)、掌握分管线路车辆每天每班准时准点出车、下班陆续收车情况,确保营运有序。根据客流量灵活调整车辆行驶间距,及时处理路队发生的大小事情、事故。

(十七)、负责车队安全员、统计员、调度员、驾驶员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向公司推荐优秀基层员工人选。 三、路长(班长)岗位职责 (一)、在运营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随时掌握本线路驾驶员思想动态,做好管理、协调工作,抓好优质文明服务。 (三)、根据客流量灵活调整车辆行驶间距,并上报车队备案,对营运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营运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或隐瞒。

(四)、因道路施工或交通堵车确需临时就近绕行的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获得批准后立即组织实施。

(五)、以身作则,对路队工作要大胆管理,坚持制度,严格要求,一视同仁,不得以公徇私。

(六)、做好路队人员的排班、调配工作,对调度员、驾驶员请销假按权限审批上报。随时督促作好车内外清洁卫生工作。

(七)、提前安排好路队车辆的保养、维修、清洗、加油(气)等工作。随时督促驾驶员对车况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运营安全。

(八)、依制度公正、公平处理队内问题,对长期遵章守纪,表现好的同志提出表彰,对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同志提出严肃批评,运营部将处罚通知单月底报人力资源部。

(九)、为路队所有人员作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驾乘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十)、负责监督车队基础统计工作的汇制和及时上报工作。 四、车队统计员工作职责

(一)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和公司管理制度,按时完成统计报表的汇制、上报任务。

(三)负责线路运营车辆、单车油耗(加气量)、单车运营公里、单车收入、事故、有效投诉等各项统计数据的处理和保管工作。

(四)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 (五)负责各项普查、抽样调查任务的登记及调查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 (六)做好统计数据的保密工作。 (七)做好车队全体人员的考勤工作。 (八)按时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五、车队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车队全面履行本车队的安全防范和事故处理工作。 (二)、认真落实公司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操作规程。

(三)、坚持在生产一线,检查车辆技术状况,监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驾驶技术和安全行车状况,及时处理现场安全问题,分析安全问题产生原因,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整改纠正;杜绝“病”车投入运营,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驾驶员行车前,问询告知制度。 (五)、落实安全运输全过程的安全监督制度。

(六)、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培训教育活动,作好记录,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教育驾驶员,反违章,防事故,消除安全隐患。

(七)、监督驾驶员合理作息,监督排班运营状况,杜绝疲劳驾驶。

(八)、掌握驾驶员思想健康情况,协助车队负责人及时化解各项矛盾,防止驾驶员带“病”开车。

(九)、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提出处理意见,报车队领导处理。 (十)、安全检查,要日查与月查,小查与大查,抽查与普查想结合,善于发现和从根源上安全隐患,严处违法行为,以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十一)、凡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援,处理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 (十二)、及时、准确填报事故报表。

(十三)、作好驾驶员运营档案(如招聘考核,违法违规记录,责任事故,安全学习,培训,奖赏),事故统计报表档案,安全稽查整改档案,事故即处理档案,安全文件档案,安全会议(活动)记录档案,教育培训档案工作。 六、车辆调度员工作职责及岗位服务规范 (一)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大方。 (二)按规定佩戴服务标志。

(三)提前到岗做好司乘人员签到工作,并对照路单核实车辆、人员。 (四)严格执行运行计划,加强现场调度,高峰及时疏散客流,平衡车距。 (五)认真填写调度日报单、行车路单。

(六)现场妥善处理好运营、服务方面的问题,接待处理好来访者。 (七)妥善保管遗失物品,并做好登记工作,按规定处理。

(八)严格执行上级调度的指令,组织协调好运营生产中的各环节,保证行车计划的实现和行车秩序的良好。

(九)遇到重大事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汇报。 (十)督促驾驶员终点站清车。 七、驾驶员岗位服务规范 (一)运营服务

1、始发站提前3-5分钟进站开门候客,做好发车准备工作,正点发车,按规定线路平稳行驶,中途不得随意停车上下乘客。

2、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岗位作业规程 3、做到运行“三准点”(发车、运行、到站)。

4、进站时,应开转向灯,并靠边,停直对正站牌(有积雪或积水时应避开,原则上离路边不大于50公分)。

5、二辆以上(含二辆)公交车同时进站,第二辆及后车应执行二次进站(有现场执勤指挥除外)。

6、车辆因故不能继续行驶时,司乘人员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按排转乘同线路后车,后车司乘人员应积极协助换乘。

7、因道路施工或交通堵车车辆绕行、误点,须向乘客说明情况,取得谅解。 8、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宠物上车,制止乘客车厢内吸烟。 9、行车中遇有乘客被盗、发病等突发情况,积极作为,妥善处理。 10、拾到乘客遗失物品及时上交。 (二)运营安全

1、做到“起步稳、行车稳、停车稳”。 2、提醒乘客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3、做到车停稳开门,关好门起步,严禁用车门催、夹乘客及滑行上下乘客。 4、严禁站外非故障上下乘客。

5、遵章守纪,文明行车。对防碍正常行车的行人、自行车、机动车不漫骂、不说粗话。 6、行车中不与熟人闲谈,不吸烟、不接打手机。 (三)服务设施与标志 1、车门设备完好,保持车门正常开启。 2、车窗玻璃无缺损,推拉灵活。 3、座椅齐全完好,安装牢固。 (四)车容与卫生

1、驾驶室和工作台无脏物、杂物、油污。 2、玻璃清洁明亮,无积垢。

3、座位、靠背、扶手清洁,卫生洁具放在指定地方。

4、车厢地板、垃圾桶、车门踏板清洁,无积泥和脏物、无异味。 5、车门及门泵箱无油迹,渗漏和污垢。

6、车厢裙板、内顶棚、天窗板清洁无积垢,车厢内无乱贴小广告。 7、车外体清洁卫生,无撞擦,无尘附污迹,车体广告规范。 8、车轮无泥土、油垢。

9、驾驶员个人物品必须整理整齐。 (五)车厢服务

1、车辆开门迎客目视乘客,用普通话声音清晰地道迎客语(您好,欢迎乘车)。 2、每站使用报站器报站名,适时进行“安全、票务、卫生、文明服务”宣传。报站器若发生故障,用口播方式“五报”(报路别、报方向、预报下站、报到达站、报转乘站)。 (六)服务要求

1、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佩戴服务标志。 2、态度和蔼,耐心解答乘客问询,有问必答。

3、主动照顾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

4、积极疏导乘客,满员劝阻,有量让上,不越站甩客,有条件时照顾赶来的乘客上车。 (七)票务

1、认真验票,提示乘客展开零钱投币,严格查验各种免费乘车证件和执行刷卡规定,认真执行儿童和大件物品购票规定。 2、保证投币机上层钱币无残留。

3、夜间乘客上车时,应开启司机照明灯和投币机灯。 八、驾驶员操作规程 (一)、出车前

1、必须提前到达停车场,检查驾驶证、行车证上岗证件及随车工具(含灭火器)是否齐全,对行车路线、时间做到心中有数。

2、检查机油、燃油、水(冷却液)是否达到要求;风扇皮带、灯光、喇叭、后视镜是否存在异常现象;车容、三角牌标志、报站器(含显示屏)、车内服务警示语、保洁桶、IC卡机、投币机、等车厢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等各部位螺丝(含座椅)紧固情况是否松动,转向机构是否可靠。

4、发动车前应关闭车载媒体开关,变速杆应加入空档位置,每打一次马达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五秒钟,间隔时间不少于十秒(为保证ABS的正常使用,每次发动发动机时打开点火开关,待ABS启动响声消失后方可启动发动机)。发动后禁止猛踏油门。

5、发动着车以后用发动机怠速空转2—3分钟,并且仔细检查各仪表工作,正常后方可起步。

6、起步后应试制动器是否有效,车门开关是否灵活。开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待水温升至70℃以上时才能转入正常时速。 7、正确、如实填写《行车日志》。 (二)、 运行中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交通规则,认真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不违章,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强强会、不让非替班驾驶员开车。

2、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严禁飙车。根据不同车速和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一定安全间距。

3、超车看车头、倒车看车尾、让车时让车并减速。通过人行横道注意行人动向,通过铁路道口、交叉路口和拐弯时,要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注意观察车、非机动车、行人的动态。提前预防,确保安全,严防侥幸通过,非紧急情况严禁急刹车。

5、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正确使用灯光,夜间不准故意开大灯眩耀对方。

6、操作准确,行车平稳,顺序换档,脚轻手快,加油均匀,起步不闯,刹车不猛,不勉强行车。

7、按班发车,平稳行车,途中不抢不压,逢站必停,有客让上,不私自改变行车路线,不甩站、越站。

8、随时注意气压表及机油压力表,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无能力排除时及时上报。 9、在保证安全、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注意节约燃料,选择路面正确滑行,但不得长时间脱档滑行,滑行时必须准备刹车。在陡坡、桥梁地段以及风、雪、雨、雾气候条件下,严禁空档滑行。

10、方向机不准打死角转向,特殊情况下,打死角转向的时间不得超过3秒钟。 11、勤观察和感知乘客动态,避免开关车门夹伤乘客和车内伤客事故的发生。

12、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记下证明人联系方式,及时向交警、120及保险公司部门报案,向公司汇报。必须移动车辆时需标明车辆位置。 13、使用空调时,(温度表盘显示26度以上)先启动发动机,方可开启空调开关。熄火前先关闭空调开关,方可熄火。非运营期间或乘客下车后关闭空调和暖风开关。非空调季节,每隔一个月开启空调开关,使压缩机运行5-10分钟。

14、冰雪道路低速行驶,严禁超车、滑行,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行驶中方向的角度要小,转弯时不得猛打方向,以防侧滑。

15、雾天行车,要按规定速度行驶,集中精力、不断鸣号,开防雾灯、轮廓灯和小灯。 16、雨天行车,要按规定速度行驶、注意行人、非机动车和对面来车的动态,不准急刹车、不要猛踏油门,刹车轮轱溅水后要轻踏刹车,低速运行。

17、车辆突然起火,应立即停车熄火、切断电源,疏散乘客并及时采取灭火措施。 18、行驶中要经常倾听发动机及底盘各部位声响,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报修,不可带病行驶。

19、车辆倒车和调头时,应选好地形,结合车辆技术性能判断能否通过,必要时停车查明后再通过。

20、离合器不得经常使用半连动不踩离合挂档。 (三)、 收车后

1、回场后必须配合安检员进行车辆例行检查,上例检台检查油水分离器是否有沉淀物,检查轮胎气压、电瓶电解液、发动机部分皮带及各部件松紧程度,检查车容车貌有无划痕,如需维修及时报修。

2、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拉紧手刹车、挂上低速档、关闭所有开关、关好门窗,所有舱门必须上锁,所有锁孔必须盖上防尘盖。冬天放出水箱及发动机的水。 3、当日行车路单上交路长(班长)。 九、行车管理规定

1、出车前,驾驶员必须随车携带齐各种相关证件。

2、服从管理,遵守运输纪律,执行运输计划,服从调度的现场指挥,正点运行。 3、恪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严禁发生与乘客发生争吵、打骂现象。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依驾驶员岗位服务规范开展运营,服从公安、交通和公司稽查人员的管理,配合检查。

5、车辆运营途中因故不能正常行驶时,驾驶员应向乘客耐心解释,说明情况,给乘客派发“报销凭证”票据,并安排车上乘客免费转乘本线路后续车辆,后续车辆的司机应积极协助转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载转乘。

6、坚持“亲情、安全、满意”6字服务方针。对乘客要态度和蔼,不讽刺、挖苦和不理睬乘客。

7、严禁驾驶员接、投乘客的钱或给乘客换零钱;发现乘客没有投币或把票款投离投币口的,应及时向乘客提示,并请乘客自己把票款投入投币口内;若乘客投币不足,需劝其补足;乘客拒付费乘车,应耐心劝其下车。

8、乘客误投入五元及以上面额人民币的,由驾驶员记录并属实的,可通知当事人到指定地点领取。

9、凡发现投币机有被撬开、人为损坏或失效的,要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鉴证。 十、安全管理规定

1、按时保养维护车辆,确保车辆状态良好,杜绝机械责任事故,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认真做好车辆例检工作。

2、严禁酒后开车或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的。

3、驾驶员要合埋安排休息时间,行车途中精力集中,工作结束及时回家休息。 4、不准驾驶制动、灯光、转向等有故障的“病车”上路,不超速行车。 5、驾驶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禁“三品”上车。 6、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活动。 7、责任事故,按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运营报表收入、里程及能源消耗相关报表上报规定 1、各线路统计有关基础数据报表应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报送。

2、各运营部应于每个工作日09:00点前将前日的收入、里程、耗油的日报表报账务部。 3、各运营部应于次旬的第一天将上旬的收入、里程、耗油报表上交公司财务部、主管领导。 4、各运营部应于每月3日前(逢节假日不顺延)将前月的收入、里程、耗油、故障情况、事故责任及分析说明月报统计表报公司财务部、公司领导。

5、上述各类报表相关部门人员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不得涂改和弄虚作假,发现统计差错应迅速更正并及时补报。 十二、奖惩规定与纪律要求 (一)奖励

驾驶员全年全勤、有效节能,无与乘客纠纷、全年无责任事故的奖励1000元。 (二)处罚与纪律要求

1、早晨出车前凡不按规定检查车辆者罚款20元,并警告一次;超过三次待岗。 2、正常运营时,驾驶员未做到按线路规定的运行时间进出站,出现无正当理由提前进站、提前出站、晚点出站超过两分钟的,每分钟罚款10元;晚点进站的,三分钟之内不予处罚,晚点3—5分钟(含)罚款10元;非严重堵车(有同线路后续两台车证明)晚点超过5分钟以上按缺边处理,缺一个边罚款30元。脱班一次罚款60元。(调度现场指挥的不予计入)

3、前车无晚点记录,后车一天出现2次故意不拉客或无特殊原因紧跟前车运行的,罚款30元。

4、车辆每运行10000公里上报领导并进行车辆维护,维护保养期间司机必须在场,违者罚款50元。

5、运行车辆发生故障确需修理的,经队长批准后返厂维修,司机必须在场,配合维修人员查明原因不漏修,经鉴定若属于人为原因导致车辆故障的,对当班驾驶员罚款200元,并承担配件费和工时费;情节严重者,罚款500元,开除。

6、公司检查发现运营车辆电瓶缺电解液、电解液超过加注标准或电瓶脏的,对当班驾驶员罚款50元。

7、严禁公司人员(含驾驶员、稽查、调度等人员)在车厢内吸烟,违者罚款20元;驾驶员有义务制止乘客在车厢内吸烟,不制止的罚款10元。

8、司机必须每天认真填写《行车日志》,违者每缺一天罚款20元。

9、因道路施工或交通堵车确需临时就近绕行的必须报告,获得批准后实施。驾驶员擅自改变行车路线,每次罚款100元;对私自换车、调班、合班的,对当事双方每人次罚款100元。

10、发生与乘客争吵的罚50元,打骂的罚款100元;当事人还要向乘客赔礼道歉,情节严重者待岗学习。

11、车辆不到站不得随意停车上下乘客,车不停稳不准开门,门不关好不准起步,违者每次处罚30元。

12、驾驶员对乘客随身大件物品问询、检查,严禁“三品”上车。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不制止者,罚款100元,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班驾驶员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13、不服从现场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罚款30元;有顶撞现象的罚100元。 14、凡不按规定着装、佩戴上岗标牌或者不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有异味的,扣罚50元,现场调度有权让其停班,按脱班处理。

15、车内外设施卫生未按标准达标的每次罚款30元。

16、驾驶员在行车途中闲聊、接打手持电话、饮食者扣罚20元。

17、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准坦胸敞怀、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赤足,男驾驶员下颚不准留胡须,女驾驶员不得浓妆艳抹、佩戴夸张首饰。每发现一项处罚20元,需从新着装上岗,耽误时间按脱班处理。

18、驾驶员私自与乘客换钱和接拿乘客投币款的第一次处以500元罚款,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予以除名,有证据证明驾驶员把票款据为己有的,无论涉及金额大小一律罚款1000元、扣除当月工资、除名;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 19、停车场内凡不按规定停放车辆或停放不整齐的罚款10元。

20、凡在工作之余把车厢当休息室,随意开启空调及车内设施的,每次扣罚50元。 21、驾驶员、调度员应按时参加公司和职能部门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业务培训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分析原因、加强学习,做到警钟长鸣。对参会迟到者罚款20元,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

22、车辆运行中发生的各种事故,不论事情大小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违者罚款50元。 23、对投诉情况查证属实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待岗培训;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者,罚款300-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

24、方向机因打死角转向引起液压管爆裂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25、公司管理人员有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故意刁难、打击报复等行为的,公司任何人员可直接向总经理报告。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得特别奖励,当事人将受到降职、降级、调离、待岗、除名处分;查证属故意捏造的,举报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分。 26、当月发生有责任事故两次以上的待岗学习。(停发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27、运营期间应匀速行驶,如不按规定随意抢点压点的罚款20元。

28、调度员不秉公办事、不如实填写行车路单、弄虚作假的罚款30元。统计人员弄虚作假、统计报表不按规定填写上报的罚30元,累计出现三次的待岗;车队安全员所负责线路车辆事故较多,以履行职责不到位给予50—100元处罚,事故处理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又无充分正当理由的罚100元,有证据证明事故处理过程中安全员与对方串通使公司蒙受损失的罚500元。

29、驾驶员带人在车上跟车、打闹、玩耍的罚款10元。

30、车辆到点不上位不发车,当班调度不督促发车、又不上报的罚调度员10元。 31、驾驶员、调度员工作中不使用文明用语,对乘客说粗话、脏话影响公司形象的,罚款50元;

32、参运人员无故迟到、早退、脱岗和旷工(含请假未获批准)的,按公司具体规定处罚。 33、私自动用车辆包车,罚款500元,所收费用上缴,肇事的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开除。包车不按规定收费的自掏腰包补齐。

34、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人员煽动停运或有意串联其他职工违反公司政策、制度行为的,对组织、煽动者予以开除。

35、驾驶员在工作中,服务质量考核不达标或因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待岗停发工资。 36、因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发生后的损失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免赔部分由驾驶员和公司按责任按比例承担。

37、非紧急情况私自移动交通事故现场,伪造事故现场,隐瞒事故真相和逃逸的,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全部承担。

38、若因车辆带病行驶和不规范操作造成车辆机件早期损坏,由本人承担修理和材料费用的50%。

39、如因驾驶员未带齐证件和违规行车造成的扣车、扣证、罚款,一律由本人承担。 40、严禁酒后开车或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的。如有发现开除永不录用,造成事故损失全部由责任人承担。

41、所有运营管理参与人员(含队长、路长、稽查)的日常工作主要在路面一线上,无正当理由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42、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罚款300元;人身攻击情节轻微的,罚款500元,待岗;人身攻击致使管理人员轻微伤及以上人身伤害的,罚款1000元、扣罚当月工资,除名,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

43、驾驶员应保证投币机上层无钱币残留,违者罚款20元(投币机有问题除外)。 44、终点站当班调度员应及时检查投币机有无异常现象,不检查投币机情况和发现异常不报告的罚款20元。

45、违纪人员相互串通、包庇掩盖的,对检举人、揭发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待岗学习;

46、始发站不按固定位置上人发车;前车未发时,后车开门上客;待班车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门打开、钥匙不拔的,对当事驾驶员罚款10元。

47、车辆发生故障(事故)无法继续前行,驾驶员不积极想办法让乘客免费转乘后面同线路车辆的;或后续车辆无正当理由拒绝转乘及要求乘客重新投币刷卡的,罚款100元。被管理部门督查的,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48、车辆上位驾驶员不在车上监督乘客投币刷卡或途中不监督乘客投币刷卡的,每项罚款20元。

49、对到站不停、站点范围外停车上下客、无正当理由拒载乘客、中途逐客行为之一的,罚款100元;被管理部门督查的,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十三、奖惩办理程序 (一)、奖励办理程序

与运营相关的所有对职能部门和人员的临时性奖励、专项奖励及年终奖励均由运营部会同办公室、人事、稽查、安技部门共同审核后,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兑现。 (二)、处罚办理程序

1、各运营职能部门作出处罚决定后三日内以载明处罚事由和结果的《处罚通知书》通知当事人签收,并转人力资源部兑现;当事人拒签的要注明拒签。

2、被处罚部门或个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下发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稽查部门提出申诉,稽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查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申请复核,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十五日内做出复核决定。申诉、复核期间,不停止原处罚决定的执行。当事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稽查处对运营活动中所有违犯公司制度的行为直接进行查处,处罚结果转人力资源部兑现;对领导批示件、96520交通热线转接件、媒体曝光件、群众来人来信来函来访件等限时查处,对需要回复的案件查处结果转办公室回复来件机关或当事人。被处罚人对稽查处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申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稽查处对处罚金额500元以下的违规事件可直接处罚和复核。

5、对经济赔偿类的处罚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职能部门会同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复核、兑现。

6、对处罚金额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违规事件和对当事人作出待岗、至除名的处罚,由稽查处会同人力资源部、当事人部门主管共同审核后,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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