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告的范围
1、入院前一般情况良好;治疗过程中突发意外危及生命安全的..
2、严重心脏病、呼吸衰竭等难治性危重病;入院后家属对治疗过程或效果有意见;存在纠纷隐患的..
3、产科患者分娩或剖宫产手术中出现意外的.. 4、各种手术中发生麻醉或手术意外的.. 5、其它危重情况医师认为需要报告的患者.. 二、报告的程序
1、一旦发生意外或其它需要报告的情况;主管医师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组织有关人员尽快会诊;积极抢救;并对病情统一认识;达成一致意见;由主管医师立即如实告知患者及其家属;取得患者或其家属书面同意..
2、在及时处理和抢救患者的同时;应立即电话上报医务科夜间上报院总值班;并同时填写书面的病危重通知书一式三份;分别交患者家属、医务科和附在病历中..
三、报告的处理
1、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下科室对危重患者进行访视;重点患者向主管院长汇报..
2、病危重通知书应及时收回保存在医务科;医务负责派人对危重患者进行随访;并登记抢救结果..
四、危重患者的管理
1、各科在医师交班本上应重点对危重患者进行交接班;记录内容.. 2、医师下班前除做好病历记录外;必须将危重患者情况及治疗、观察重点记录在交班本上;向值班医师以书面及床头两种形式交班;不得仅做口头交班..危重患者的主管医师必须向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工程师必须查看患者;并由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记录在病历中..对治疗有困难者;应请求科主任进行全科会诊;讨论治疗抢救方案..
3、除危重患者所在科室外;相关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给予充分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