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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

2023-03-31 来源:好走旅游网


附件1:

辽宁省水利工程

质量终身责任书

(项目法人)

项目名称: 项目法人: 责 任 人: 身份证号:

2015年11月

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7号)和《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14〕4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分级负责、职责清晰”的原则,签订本责任书。

一、质量管理目标

1.工程实体质量满足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要求。

2.工程质量符合优良标准,单元工程优良率 以上,分部工程优良率 以上,单位工程优良率 以上,原材料及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机电设备和备品备件等质量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

3.工程不发生质量事故。 二、质量责任

对质量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为履职期间所建设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人。

三、岗位职责及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时向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单位传达国家、主管部门、上级单位的有关文件并监督落实。

2.领导建立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研究决策工程质量管理的相关事项。

3.组织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

施,统筹协调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按职责分工抓好质量工作。

4.负责质量责任的全面落实和责任书的审核和签订工作,并督促监督执行到位。负责有关质量检查、评定和奖惩兑现的协调工作。

5.科学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提高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完成进度目标。

6.精通业务,熟练掌握合同文件、施工图纸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方案的主要技术指标。

7.加强对工程巡视检查,及时准确掌握质量现状,排查质量问题。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8.定期主持召开工程质量管理的工作会议,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分析质量管理动态,研究解决质量问题的整改措施,安排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9.组织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质量管理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不履行质量管理职责的参建单位,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并切实落实到位;对玩忽职守、不遵守职业道德或业务不称职的质量管理人员,要及时清退出场。

10.组织部署工程质量检查检测,严格控制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

11.按规定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质量管理工作。 四、质量奖惩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责任书的约定实施奖惩。

五、责任时限 1.管理责任期限

为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或责任人离开本岗位时止。

2.质量责任期限

承担履职期间所建设工程质量的终身责任。 六、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其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存档一份,责任书签订双方单位各存档一份,责任人留存一份。

质量目标发生变化或责任人发生变动时另行签订。 责任人承诺:本人自愿签订此责任书,如违反其中约定,愿接受相应处分或处罚。

项目法人(盖章):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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