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补注》对屈原形象的重新确立
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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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OO9年第6期 (总第218期) 北 论 THE N0RTHERN F0RUM No.6,2009 Tbtal No.218 【古典诗学】 《楚辞补注》对屈原形象的重新确立 孙 光 (河北大学文学院,河北【摘保定071002) 要]《楚辞补注》中的屈原,既有“忠君”思想,又有“爱国”精神,也有儒家推崇的坚贞节操, 而在对节操的坚持中又体现出其个体的独立人格。这是洪兴祖注释出的屈原新形象,在这个形象中体现着 宋代独特的社会政治背景、文化氛围以及洪兴祖个人的精神风貌。 [关键词]《楚辞补注》;屈原形象;新解读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1309)06—0018—03 Understand and explain newly of Qu Yuan’S image in“The Songs of Chu adds supplemental notes" SUN Guang (College of Humanities,Hebei University,Baoding 07 1002,China) Abstract:Qu Yuan in“The Songs of Chu adds supplementla notes”,now that having“faithful monarch”thought。both and have“pa— tirotle”spirit;Now that having the constant hih gmoral principle that the Confucian School praises highly,embody out whose particular inde— pendent personality in insisting that to hih moralg principle.This is a new image that Hong Xing Zu annotation produces-。in this image mental outlook being emlxMying unique society ofSong Dynasty political background,culture。and Hong Xingzu individual spiirtual outlok. Keywords:“TheSongs ofChu adds supplementla notes”;image of Qu Yuan;Understnd and explaain newly 宋代洪兴祖一生著述甚丰,但大多已不存,《楚辞补 矣。或日:原用智于无道之邦,亏明哲保身之义,可乎? 日:愚如武子,全身远害可也。有官守言责,斯用智矣。 山甫明哲,固保身之道。然不日夙夜匪解,以事一人乎! 士见危致命,况同姓,兼恩与义,而可以不死乎!且比 干之死,微子之去,皆是也。屈原其不可去乎?有比干 以任责,微子去之可也。楚无人焉,原去则国从而亡。 注》是其传世的最重要著作。《补注》是洪氏为补王逸 《楚辞章句》之未详者而著,“于楚辞诸作之中,特为善 本。”…‘P 是继《楚辞章句》之后,自三国至宋代,楚 辞学研究史上一部重要的总结性著作。大体说来,洪兴 祖在这部著作中,对楚辞文本的注释大多平实、详尽, 旁征博引,匡谬抉微,解决的多是学术问题,阐明学术 观点而不涉及个人情感。而在对屈原思想的阐发上,洪 故虽身被放逐,犹徘徊而不忍去。生不得力争而强谏, 死犹冀其感发而改行,使百世之下,闻其风者。虽流放 废斥,犹知爱其君,眷眷而不忘,臣子之义尽矣。_2 J(P 氏却倾注了较多的激情,表现出某些与王逸相异的新内 容。洪兴祖对屈原思想精神的理解和阐发也是以儒家道 德伦理观念为起点和基础的。在《补注・离骚经后序》 中,他针对班固、颜之推对屈原的贬斥和刘子玄的赞赏, 洪氏对屈原的定位,首先还是恪守“臣子之义”的 “忠臣”。认为屈原不计利害、不顾生死“事一人”,之所 以自沉是为了“感发”君主以改其过失之行,以自己的 生命显示了“眷眷”“爱君”之诚心。而且,与王逸一 样,在洪氏的注解中,屈原之“怨”也是出于“爱君” 之诚的。他对晁补之提出的“《小弁》之怨”说深为赞 “折中其说而论之日”: 或问:古人有言:杀其身有益君则为之。屈原虽死, 何益于怀、襄?日:忠臣之用心,自尽其爱君之诚耳。 死生、毁誉,所不顾也。故比干以谏见戮,屈原以放自 同:《离骚》“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洪氏补 注:“孔子日:《诗》可以怨。孟子日:《小弁》之怨,亲 亲也。亲之过大而不怨,是愈疏也。屈原于怀王,其犹 沈。比千,纣诸父也。屈原,楚同姓也。为人臣者,三 谏不从则去之。同姓无可去之义,有死而已。 《离骚》 日:阽余身而危死兮,览余初其犹未悔。则原之自处审 《小弁》之怨乎?”以“亲亲”来解读屈原对怀王的态度, [收稿日期】2009—09—12 —18一 因“爱”之深而生“怨”,将屈原之“怨”限定在“忠” 托游天地之间,以泄愤懑。” 4j(p.】’ 即是说,屈原的创作 的尺度之内,完全符合圣人对“怨”的规定和要求。 是抒发“愤懑”之情的有感而为,这是对司马迁、王逸 “发愤著书”说的继承。但王逸在《离骚》“恐修名之不 立’’句下又注: 恐修身建德,而功不成名不立也。《论 缡骚》:“闺中既以邃远兮,哲王又不寤”,洪补: “闺中既以邃远者,言不通群下之情;哲王又不寤者,言 不知忠臣之分。怀王不明而日哲王者,以明望之也。太 语》日:“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屈原建志清白,贪流 史公所谓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韩愈《琴操》云: 名于后世。”对此,洪兴祖针锋相对地予以反对:“修名, 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亦此意。”洪氏此解把一个臣子 修洁之名也。屈原非贪名者,然无善名以传世,君子所 对君主的期望、苦心、规劝都体现了出来,非忠贞之臣 耻,故孔子日:伯夷、叔齐饿于首阳山下,民到于今称 不能有此种情感。 之。”“建志清白”和“修洁”本无严格界限,洪氏所反 关于屈原“爱君”“不去”的原因,洪兴祖认为是 对的其实是王逸观点中的屈原为一己之名而忧的意见。 “同姓无可去之义”,从屈原和楚王同宗共祖的关系上来 在他看来,屈原饱含忧国、忧世的博大胸怀,是不会陷 解释,这种说法缘自王逸。但王逸仅有两处提及:~是 于个人私意困扰的。但洪氏同时又提出了“善名”作为 《离骚》首句“帝高阳之苗裔兮”,王注:“屈原自道本与 屈原的追求,此“善名”与王逸所说之“名”有何区别? 君共祖,俱出颛顼胤末之子孙,是恩深而义厚也。”二是 王逸所言之“名”是“建德”之名,较为笼统,而 “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王注:“同姓无相去 洪兴祖所提的“善名”,明确以伯夷、叔齐为典范,而伯 之义,故屈原遵道行义,欲还归也。”洪兴祖却一再加以 夷、叔齐是坚守节操的代名词。洪氏以此“善名”加之 弼同。《离骚》“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洪 屈原,即是要突出其“节”。在这一点上,他对屈原的赞 补:“异姓事君,不合则去;同姓事君,有死而已。屈原 扬和推崇是发自内心、不遗余力的。与王逸所赞赏的以 去之,则是不察于同姓事君之道,故悔而欲反也。”“忽 “忠君”为本的“伏节”不同,洪兴祖理解的屈子之 反顾以游目兮,将往观乎四荒”,洪补:“此孔子浮海居 “节”有“忠君”的成分,但更倾向于个体的自我价值实 夷之意。然原初未尝去楚者,同姓无可去之义,故也。” 现。《橘颂》“行比伯夷,置以为像兮”,王逸注释了伯 认为“屈子于同姓事君之义尽矣”。l3j (’”洪氏把王逸 夷、叔齐的身世,特别详细叙述了二人谏武王的内容: “同姓无相去之义”的普通提法上升到“同姓事君之道”, “父死不葬,谋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忠 甚至说“同姓事君,有死而已”。这样的理论化、原则 乎?”在其“忠”、“孝”之谏不被采纳后,“遂不食周粟 化,对个人要求如此之高,多少有些不合情理。笔者曾 而饿死”。再言“屈原亦自以修饰洁白之行,不容于世, 试图寻找洪兴祖与赵宋皇族关系的蛛丝马迹,但一无所 将饿馁而终,故日:以伯夷为法也。”给读者的感觉是屈 获。那么,排除私人情感因素,洪兴祖对屈原忠君原因 原亦因效法伯夷“忠”、“孝”之行而将招致相同结局。 的这种归结就多半是出于学术上的考虑了。“同姓”与 洪补:“韩愈曰:伯夷者,特立独行,亘万世而不顾者 “异姓”相比,主要区别就在于对“国”更多了一些情感 也。屈原独立不迁,宜与伯夷无异。”在此,舍弃了 “忠”、“孝”的伦理道德评价而强调其“特立独行”、“独 和责任,“同姓…‘忠君”中“爱国”的成分相对更大一 立不迁”的个体行为准则。在“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 些。事实上,洪兴祖对屈原思想中“爱国”层面的发掘 而为茅”、香花与恶草“俱化”、君子与谗佞合污的社会 也确实是有意识且有深度的。洪兴祖认为,屈原“长太 环境中,“守死而不变者,楚国一人而已,屈子是也。” 息而掩涕”、忧伤痛苦的原因是“思故国”,_4 J( ” 将 在洪氏看来,将这种行为准则、这种在浊世中坚持的可 “忧”与“国”联系在一起。《离骚》:“苟余情其信娉而 贵的个人操守发挥到极致的就是屈原面对死亡的选择和 练要兮,长颇颔亦何伤”,洪补:“有道者,虽贫贱,而 摄。“非死为难,处死为难。屈原虽死,犹不死也。” 容貌不枯,屈原何为其颇颔也?日:当是时,国削而君 苏轼《屈原庙赋》有“人固有一死兮,处死之为难”,乃 辱,原独得不忧乎?… cIc”之起因先“国”而后“君”。 洪氏此句所本。面对死亡的态度而不是死亡的行为本身 甚至直接概括日:“屈原之忧,忧国也。” ’除此之外, 更能表现出个人的品行和操守,屈原之“不死”正在于 《补注》中的“忧”还有“忧世”的成分,与“忧国”相 此。《离骚》:“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 联而与“忠君”更远一些:“《离骚》二十五篇,多忧世 王注: “彭咸,殷贤大夫,谏其君不听,自投水而死。 之语。”《远游》:“惟天地之无穷兮,哀人生之长勤”,王 ……言己所行忠信,虽不合于今之世,愿依古之贤者彭 注:“伤已命禄,多忧患也。”洪补:“此原忧世之词。” 成余法,以自率厉也。”洪补:“颜师古云:彭咸,殷之 王逸仅从个人命运遭遇的角度来解释,洪氏则是从屈原 介士,不得其志,投江而死。按屈原死于顷襄之世,当 对国家、对社会时局极度关切的高度来阐发的,突破了 怀王时作《离骚》,已云: ‘愿依彭咸之遗则’。又曰: 个人命运的小圈子,把个人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维系在 ‘吾将从彭咸之所居。’盖其志先定,非一时忿怼而自沈 一起,从而看到了屈原之“忧”的本质,其认识高度显 也。《反离骚》日:弃由、聃之所珍兮,摭彭成之所遗。 然要超过王逸。 岂知屈子之心哉!”在对彭咸的注解上.洪兴祖选择颜师 由于国家的衰败,时事的昏暗,屈原的“爱国”以 古的说法,突出其“介士”,而非“贤大夫”的身份,其 “忧”的形式而体现,对于引起国家衰败、时世昏暗的原 投江原因是“不得其志”,较“谏君不听”的具体事件更 因,自然就是“愤懑”的,所以,“《骚经》、《九章》皆 宽泛、个人性更强一些,而以彭成为则的屈原也就由此 一19— 得以超越于“忠信”的约束。洪氏认为,屈原之死不是 一变”,二帝被掳,北方沦落于金人之手。宋高宗仓皇南 时“忿怼”的冲动,而是“其志先定”,是理性思考后 ’虽然 渡,建都I临安。偏安一隅的朝廷不思进取、苟且偷安; 朝中奸佞当道,结党营私,排斥忠良,诛灭异己,政治 选择的结果。“屈子以为知死之不可让,则舍生取义可 也。所恶有甚于死者,岂复爱七尺之躯哉 极端昏暗,最终为蒙元所灭。在思想文化上,宋代又是 一“义”也是儒家道德观念的内容之一,但在对“义”的坚 持中却能够体现出个人的节操。“余观自古忠臣义士,慨 然发愤,不顾其死,特立独行,自信而不回者,其英烈 之气,岂与身俱亡哉!”_2lI ’在自愿赴死的行为中,洪 氏之注的目的是其体现“特立独行”、“自信不回”的 “英烈之气”这些属于个体精神人格的内容。屈原对死亡 个蕴涵深厚、硕果累累的时代。宋儒既受加强了的封 建专制的束缚而不得不较多依赖于君主、忠诚于君主, 又因承受了更多的文化积淀,融会博通而形成恢弘的学 术气魄。他们不同于传统的“坐而论道”式的儒生,而 是集官僚、士人、学者于一身的士大夫群体。在一次次 拯危济难的努力和抗争中,这一群体中的精英表现出了 的理性选择,从容而为,就是缘自这种人格精神,而不 是像贾谊所哀的“不遇”。“不遇”是由君主、时命等因 素导致的外在身份地位的缺失,而屈原以生命捍卫的是 主体发自内心的追求。应该说,洪兴祖对屈原之“节” 的理解是切近本质的。基于此,对那些批判屈子人生态 度的言论他便格外不能容忍。尤其是对扬雄,不仅说其 “岂知屈子之心”,还针对《反离骚》“吾驰江潭之'况溢 兮,将折衷乎重华;舒中情之烦或兮,恐重华之不累与” 之句表态云:“余恐重华与沉江而死,不与投阁而生也。” 讽刺可谓尖刻辛辣。苟且偷生的扬雄是不可能理解屈原 的,屈原的真正知己,也是洪兴祖引为知己的是司马迁。 洪氏不仅照录了太史公“与日月争光”的大段文字,还 据此反驳扬雄《反离骚》“君子得时则大行,不得时则龙 蛇。遇不遇,命也。何必沈身哉”的观点,云:“屈子之 事,盖圣贤之变者。使遇孔子,当与三仁同称,雄未足 以与此。”《离骚经后序・补注》是洪兴祖集中阐发评价屈 原思想精神的重要文字,以上引文出现在这段文字的结 尾处,洪氏以微妙的用字传达出了自己观点。“三仁”指 纣王三臣。《论语・微子》有:“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 比干谏而死。孔子日:‘殷有三仁焉。”…三仁”虽行为 各异,但皆是从不同角度将“忠”发挥至极致并具有坚 贞操守之臣。以屈原与圣人推许的“仁”者并举,是对 其“忠君”思想的极高评价。称其为“圣贤之变者”,是 对屈原从“忠君”生发出的“爱国”精神以及在坚守节 操中流露的个性人格的大力推举。 要之,《补注》中的屈原,既有王逸强调的“忠君” 思想,又有本由“忠君”引发,但最终又在相当程度上 超越了“忠君”的“爱国”精神;既有儒家推崇的坚贞 节操,在对节操的坚持中又体现出其个体的独立人格。 这是洪兴祖注释出的新的形象,在这个形象中体现着新 的社会政治背景、文化氛围以及注释者个人的精神风貌。 在中国封建社会,与强盛统一的汉唐相比,宋朝的 国势要逊色许多。不仅从未有过真正的统一,且一直是 内忧外患、矛盾重重。矛盾激化的结果,先是“靖康之 (作者系河北大学副教授,文学博士) 一20一 “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责任担当和“了却君王天下事,赢 得生前身后名”的英雄主义精神,士人的独立个性逐渐 凸显。 洪兴祖即是这一群体中的佼佼者。他在徽宗政和中 登上舍第,步人仕途,亲历靖康之难。天崩地坼的大事 变给了文人士大夫极大的刺激。国土陷于异族这一前所 未有的奇耻大辱激发了本就固守“华夷之别”的士大夫 的爱国热忱,“爱国”的命题首次郑重地成为时代的主旋 律,也深深印在了洪兴祖的意识之中。南渡后,洪氏以 策论谠直、切中时病被高宗许为第一,除秘书省正字。 绍兴四年(1134年)因与父亲一起,“上封事,论朝廷纪 纲不正,语侵在位者,繇是父子继罢”,从中可以看出兴 祖正直敢言的个性。最能体现其刚正之性的是与秦桧的 交锋。《京口耆旧传》卷四云: 绍兴十四年,秦桧当国,兴祖见之私第,坐问论乾 坤二卦。至坤上六“阴疑于阳必战”,兴祖谓“阴终不可 胜阳”,恶夫干正者。秦桧以为讥已,大怒。谓兴祖日: “前辈自有成说,今后不须著书”。闻者知其必重得罪, 而兴祖自视无愧,处之恬然。 风骨凛然,真有屈子遗风。朱熹在《楚辞辩证》中 引了洪氏《怀沙》之注:“屈子以为知死之不可让,则舍 身而取义可以。所恶有甚于死者,岂复爱七尺之躯哉”, 后云:“伟然可立懦夫之气,此所以忤桧相而卒贬死也, 可悲也哉!”正是看到了洪兴祖和他所注释对象之间人格 精神的声息相通。也正是这种相通使洪兴祖满怀激情地 注释了屈原并将激情投射于屈原,使其成为新的时代精 神坐标。 [参考文献] [1]四库全书总日:卷 ̄48[M].北京:中华书局,1965. [2]洪兴祖.楚辞补注・离骚经后序[M].北京:中华书局.1983 [3]洪兴祖.楚辞补注・九歌・大司命[M].北京:中华书局.1983 【4]洪兴祖 楚辞补注・远游[M].北京:中华书局.1983. [5]洪兴祖.楚辞补注・九章・怀沙[M].北京:中华书局.1983. [责任编辑王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