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办[2009]47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8.19 【实施日期】2009.08.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实施意见
(肇府办〔2009〕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不断提高值班工作水平,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 》(粤府办〔2009〕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
值班工作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值班工作,不断完善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力量,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值班室桥梁纽带作用,确保政府系统的高效 1 / 2
运转,为我市科学预防、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一些地方和单
位对值班工作还不够重视,制度未完善、机构未健全、人员未落实、网络未畅通和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造成了工作的被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值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好值班部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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