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资格许可授权诊疗项目考评与复评标准
各科室、办:
为更好的完成我院对实施手术、麻醉等技术操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实行“授权制”,我院对相关科室给予相应的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经2017年10月12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2017年11月10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决定下发此文件,请各科室认真遵照执行。
一、手术医师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一)参与能力评价授权考评人员的条件:
1、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学术作风科学、严谨、规范。
4、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够胜任考核评价工作。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务人员才能提出医疗技术资格许可授权申请:
1、执业注册地在本院、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
2、有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
3、申请人近2年无不良记录。
4、相关科室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5、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医务人员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资格前,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相应诊疗技术科目登记情况、科室开展情况。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3、申请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相关履历,科室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4、《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许可授权申请表》。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许可资格考核评价结论由医务科抽选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评议,参与人员独立做出书面评价意见并署名。考核评价人员的意见形成评价结论,医务科对评价过程作完整记录并留存备查,必要的项目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资格许可授权的医疗技术项目以医疗诊疗常规准入管理规定为准。
(六)医务科负责本职能范围医务人员的资格许可评价和授权工作的落实。
(七)手术医师考评标准
1、对本级别手术种类符合医院规定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预申请高一级别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手术种类符合医院规定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术者必须是以获得相应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手术中,根据手术级别需要依次从三助、二助、一助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手术5例。
(3)承担本级别手术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手术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
(八)医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手术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降低或取消其资格许可和授权权限。
1、超过一定年限,仍达不到相应医疗技术所必需手术能力者。
2、对资格授权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质量评价,经委员会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严重后果者。
4、所在科室质量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医疗安全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
二、麻醉医师考评、复评、取消和降低标准:
(一)参与能力评价授权考评人员的条件:
1、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学术作风科学、严谨、规范。
4、无违纪违规行为,能够胜任考核评价工作。
(二)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填写“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由科室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提交医务科审批。
(三)麻醉医师考评标准:
1、高年资、副高及正高级别麻醉医师,无违反操作常规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估合格,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
2、高年资、副高及正高级别麻醉医师授权疼痛门诊及疼痛患者诊治;
3、住院医师、主治医师、低年资、高年资、副高级别麻醉医师,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符合医院规定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估合格,可授予同级别麻醉手术权限。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符合医院规定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
(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 5 例者;
(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
(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我院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小组讨论结果为准)。
(四)医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则降低或取消其资格许可和授权权限。
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
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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