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闻报道应如何避免侵害肖像权?
答:民法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
可以有三种方法来避免侵害肖像权:公共利益需要;肖像人默示同意;肖像主体淡化。
第一种方法,就像新闻联播,就属于公共利益需要,不以盈利为目的,像播报四川发洪水后的采访信息。第二种方法,采访类新闻报道,可以和被采访者协商解决肖像权问题。可以给其打上马赛克,让观众认不出来是谁,或者声音做特殊处理,写简介时写姓氏某某,今日说法里的采访当事人就常常采用这种方法来保护肖像权。第三种方法,比如新闻报道的重点不是图片内容,因此肖像权也不会被特别追究责任。
1955年,《上海画报》登载了一张女士在选化妆品的情形,静安区判定该新闻报道没有侵害女士的肖像权。因为是纯粹的新闻报道,没有以盈利为目的。
在新闻采访时,是否侵害肖像权是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我们运用图片,声音的目的是来美化新闻和增加新闻的的可读性,是锦上添花的事,不能因为肖像权的问题让功夫白费。
2.如何理解“‘内容为王、渠道扩张’是媒介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句话的含义?
答;“‘内容为王,渠道扩张’是媒介的核心竞争力”。媒介指的是携带信息的容器或者是用以传播信息的技术设备,组织或者社会机制。内容可以包含内容方向、传播者和传播
形式。
拿这次新冠肺炎的新闻来说,它的内容就包括三方面。首先,它是即时的热点类,关乎大众的内容,内容的方向是对的。接下来是传播者,报导新冠肺炎的防御知识和最新进展,找的是钟南山院士等权威人物来采访,这类报道可以给人民紧张焦虑的心情带来很好的抚慰,也给大众普及了科学的防范知识。最后是传播的形式,有网页版,也有视频形式,喜欢不同种类的人可以随心选择,不会错过新冠肺炎的最新消息。它的传播渠道也有很多,各大app,电视等等。
内容为王的含义就是内容有质量有价值,给读者带来他们想要的消息,用大数据来分析大众口味,精确到每个人的喜好,就是因为要捕捉大众兴趣点。渠道扩张就是为了让新闻传播出去,让原创的、优质的新闻更多人看到。这是制造新闻的最终意义。
好的内容不仅可以是即时的热点类,也可以是自己擅长的领域,做成干货形式分享给大家。比如up主,就是在信息共享时代把自己的知识传播出去,让更多人关注到自己。干货形式的内容必须是简洁易懂,原创高质量的。有了更多人的关注,你就成为了一个传播渠道。
媒介是人的延伸。充分利用好媒介,可以让消息传播的更远,让传播者被更多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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