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文
本
说明:
1、企业负责人需在该制度文本的每页签字,已有工商执照的在制度的最后一页日期处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2、该制度文本必须是打印稿(不能是复印件),参考文本中空格部分不是手工填写,
而只是提醒输入内容,须打印,不要下划线;
3、签名必须是负责人亲笔签名,不可由经办人代签,否则视为无效。
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章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三不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四章 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以国家,阜阳市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为指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原则,以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关注焦点;
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四个落实的总要求:即人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
四,公司全体从业人员均为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地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课程,车辆驾驶员为培训重点;
五,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
驾驶员职业道德教育
法纪教育
道路货物运输常识教育
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
道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为主
其它从业人员:
职业道德教育
法纪教育
业务操作安全知识教育等为主.
六,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月举行一次,每次不少于4课时。
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形式应形象生动,内容应丰富多彩,也可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即请执法人员(交警,刑警和其它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也可以音像制品代替)直击现场等;
八,授课人课前要认真准备讲议和教材,保证授课质量,达到良好的教育培训效果;
九,对因公未能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旷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十,安全管理人员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并对下半年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安排.
第八章 驾驶员职责
一、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职责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
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第九章 交通事故和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事件的道路运输救援应急
一、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急救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法》规定,为及时、有效地开展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成立应急救援机构成员:组长: 安全员: 。配备应急专门车辆,车号:
2、如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按规定时间重大事故6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求助,立即赶赴现场。
3、采取果断措施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作好善后工作。
4、迅速查明事故的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整改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的应急处置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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