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省级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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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开展服务业品牌 服务业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检查评估项目 建设进度和质量。 七、附则 建设工作;负责了解掌握全省服务业发展 对人才的需求情况,开展服务业人才及培 训工作。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 服务业项目处。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 服务业投入和扩大服务业就业规模的政策 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措施;管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协调指 导服务业政策性贷款有关工作;协调指导 (2017年5月24日印发) SDPR一2017一O14OO12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施 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项目 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发(20 1 73 1 5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各市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本地 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 推动留学人员创业园发展的具体措施或项 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 目认定管理实施办法,并报省人力资源社 我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建设发展,吸引海 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备案。 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来鲁创业,我们制定了 《山东省实施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园项目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你们,请遵照执行。 2 0 1 7年5月1 5日 29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6期 山东省实施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 示范园项目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 会保障部门要把争创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 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鲁发 业示范园作为落实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20163 22号),进一步推动全省留学人 任务、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鲁创业的重要 员创业园发展,吸引和集聚海外高层次留 措施,不断健全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各 学人员来鲁创业,参照《山东省实施创业 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丰富创业服务内 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项目管理办法》(鲁 容,提高创业服务能力,支持人驻创业实 人社发(20143 15号),制定本办法。 体健康发展。 第二条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 第五条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 园建设,以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新 园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技术成果转化、提升企业科技创新力和市 (一)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2年以上, 场竞争力为目标,为留学人员来鲁提供政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的办公场所,且 策完善、功能齐全、服务到位、管理科 运营状况良好。园区建设发展规划和目标 学、环境优越的服务,在支持留学人员创 与当地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功能布局合 新创业和人园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带 理,服务定位清晰,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动作用。 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条支持和引导各类园区、大中 (二)建有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 型企业、科研开发类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孵化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l万平方米, 等各类主体建设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促进 且有集交通、通讯、办公、会议、商务和 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和 生活娱乐一体化的服务设施。以文化创 管理模式多样化,形成技术、项目、人才 意、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应用等为主体的科 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优势,带动地方经济结 技含量较高、特色鲜明、孵化效果明显的 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专业园区孵化面积标准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三)有得力的园区管理团队,管理 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的评估认定 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90 以上。 工作,对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进 有健全的管理服务制度,建有完善的创业 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 实体评估准人、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6期 30 政府部 j 戈竹 等规章制度,能够为创业实体提供手续简 材料真实有效,查阅方便。 第六条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 便、优质高效的管理服务制度保障。 (四)能够为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在入 园、工商注册、项目申报、法律咨询、创 业孵化、创业辅导、经营管理、市场拓展 园的评估认定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报。申请省级留学人员创新 创业示范园认定的园区,按照管理权限, 于每年3月初向所在市(指设区的市,下 等方面提供规范、高效的一条龙服务。 (五)建有(或合作建有)专业技术 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科 研、中试等服务。 (六)引进了风险投资基金,能够为 留学人员企业的发展成长提供多元化、多 层次的投融资服务。 (七)广泛开展对外交流合作,能够 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主管部门提 出认定申请。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认 定的报告;2.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园或孵 化基地的证明材料;3.创业园区或孵化 基地建设发展报告。主要包括园区基础设 施建设、管理及运行机制和管理服务团队 建设情况,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公共技 组织或承办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交流活 动。 术服务平台等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人 驻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 况;4.鼓励支持留学人员入园创业的政 策文件;5.在园发展和孵化成功留学人 (八)在园发展和孵化成功的留学人 员企业应不少于30家,累计毕业企业达 到10家以上。人驻企业产权清晰,自主 合法经营,有较好的成长性,创业项目符 合省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人驻企业应有 员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创业实体名册、创 业实体基本信息以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3O 以上已申请或拥有专利(专有)技 术;人驻企业成长性好,每年至少新增3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园区 中长期发展规划,方向目标等。 (二)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门或省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 于每年3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材 料及初审意见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户以上创业3年以内的企业。 (九)支持人住企业或创新团队积极 开展科技创新,在信息技术、高端制造、 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高科技产业 领域取得较好科技创新成果。 (十)健全各类文件、材料、统计工 作情况档案及台账,并建立电子档案、掌 握入驻创业企业项目投资、招人用人、经 营管理等基本情况,归类准确清晰,数据 (三)评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采取审阅 材料、现场答辩、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评 估打分。重点对其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 运行机制、服务体系、政策措施、在园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6期 31 展及孵化成功留学人员企业等基本情况进 园奖补标准。在给予200万元的基本奖补 行考察认定。 资金的基础上,每增加1户留学人员创业 (四)公示和认定。对拟认定的省级 实体,或每引进培养1名“泰山学者” 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进行为期5个 “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等省级高层次 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人力资 人才,或每组织承办1次省级以上高层次 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为“山东省省级留学人 人才交流活动,分别增加l0万元奖补资 员创新创业示范园”,并授牌。 金;每增加1户成功进人区域股权交易市 第七条对被认定并授牌的省级留学 场、新三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等挂牌 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省里给予一定奖补 融资的孵化企业,或每引进培养1名“千 资金,从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奖 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分别增加 补资金中列支,主要用于为人驻企业提供 15万元奖补资金;每有1项科技成果取 就业创业服务、创业项目开发、房租减免 得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或每有1项科技 以及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管理运行经费。 成果填补国内、省内高新技术领域空白, 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奖补与省级 分别增加20万元奖补资金。每个省级留 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奖补不重复享 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奖补资金累计不超 受。 过500万元。 第八条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 第十一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 园实行动态管理。资金实行一次性核定发 规划指导、协作联动、政策扶持、人才引进、 放额度,授牌后首期拨付50 ,第二年 项目申报、宣传推介等方面对省级留学人 上半年复查合格的再拨付5O 9/6。各省级 员创新创业示范园提供支持,以增强园区 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应于每年12月 在人才凝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 底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园区发 广等方面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展报告,并提出下年度园区发展计划。对 第十二条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 运行情况达不到省级标准的,取消其省级 范园,应当在全省吸引支持留学人员来鲁 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园资格,收回标 创业工作中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 牌,并向社会公布。 强支持留学人员创业的服务体系建设,集 第九条每年从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 成创业优势资源,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留 创业园区评选奖补名额中安排不超过4个 学人员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并逐步实现产业 名额,专项用于评估认定省级留学人员创 化;不断创新支持留学人员创业的政策措 新创业示范园。 施,引导和鼓励留学人员企业提升科技创 第十条省级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示范 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培育发展一批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6期 32 省政晰鄙门文件 有较强实力的留学人员企业群体;积极推 动园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充分发 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实践 市场化的园区建设运营模式;加大面向海 省里统一安排的创业人才培训、辅导,经 常性组织海内外人才交流的规模性活动, 发挥创业人才培训基地引领示范作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 外的宣传推介,加大“走出去”“请进来”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5月31日。 工作力度,建设吸引集聚海外留学人才人 园创业的高端载体;自主举办或积极承接 (2017年5月15日印发) SDPR一2017一O330O02 山东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 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 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鲁工商消规字[2O1 7]2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规则》(试行)已经省局局务会议审议通 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 0 1 7年5月2 4日 山东省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 检验工作规则(试行) 为规范山东省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 量抽查检验工作(抽查检验以下简称抽 检验程序,依法高效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 检),特制定本规则。 3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7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