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成诺书
根据学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要求,贯彻落实我院与学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现我作出如下成诺:
1、坚持学习廉政理论,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质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自我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自省自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工作责任范围内认真查找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我校的“十项规定”。
4、认真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书育人环境。
5、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教,切实将服务师生的工作理念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7、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9、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列入当年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承诺书的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承诺人执一份,学院备存一份。
党总支书记: 院长:
承诺人 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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