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现场安全实施规范
一、道路施工安全一般要求
1、工程处对道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工程处主要负责人对本施工处的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施工队应当按照《施工安全实施方案》进行施工。
2、工程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施工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应当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定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应当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道路施工现场要配备专门的安全监管人员,实行安全监管人员带班制度。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职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有权拒绝。
4、根据道路施工实施方案的要求,划定施工危险区域,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施工警示牌或标语。
5、当施工现场有危及安全的因素(塌方、渗水、悬石等),应当果断处置,立即停工,在整改措施落实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二、需重点防范的隐患点
(一)用电安全方面
1、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不准随意剪断。
2、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由现场电工统一接线,不得私自搭接临时电线。
(二)现场安全方面
1、凡需要阻断公路或街道通行时,应事先通知当地人民群众。
2、在施工作业时,应制止一切非作业人员尤其是儿童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区域。
3、在临边或高空作业时,必须系牢安全带且安全带必须扣牢。
4、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人保护用品,戴安全帽应系紧帽绳;使用安全带必须扣好且挂在作业点的牢靠处。
5、传递工具时,不准上扔下掷。放置较大的工具和材料时必须使用绳索以免伤人。
6、机械设备操作手必须持证上岗,按照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操作前需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运行;大型机械作业时,不准任何人在机械回转范围内进行任何工作且在工作时要设专人负责指挥;多台机械同时配合作业时,应前后左右保持安全距离。
7、施工现场运料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以保证场地内施工人员的安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