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危机值报告制度
一、“危机值”报告制度
1、“危机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用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根据临床工作需要,医院建立危机值项目表,制定危机限值。 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项目,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
3、检验科建立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机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制度及程序,并在《检验危机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
4、科室应建立危机值报告登记本,接到检验科电话的医务人员应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报告人、报告时间(详尽到分钟)。科室接到危机值报告时,应立即通知临床医师并做好登记、签字等。
5、临床医生接到危机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在半小时内做出相应处理,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分析、记录,并及时复查。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6、临床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机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机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机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详尽措施。
二、“危机值”报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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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机值”情况时,检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在确认检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机值”结果,并在《检验危机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机值”报告登记。
2、临床检验科必须在《检验危机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扼要提示标本异常外观性状,如溶血、黄疸、乳糜状等。
3、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收到标本时间、报告时间、检验报告者、通知方式、接收医护人员姓名。
4、对原标本妥善处理之后保存待查。
5、检验科要在检验报告“危机值”项目处加盖“危机值”提示章。
临床检验科凡打印报告除加盖“危机值”提示章外,在项目结果后还有“HH”或“LL”的提示。6、检验科在对病人检查过程中发现急、危、重病人出现危机症状应立即启动急诊急救应急预案,并与临床医生、护士联系,采取紧张抢救措施。
7、门诊检验报告“危机值”项目处加盖“危机值”提示章,门诊医生见到盖有“危机值”提示章的检验报告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
8、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机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机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做好下一步的救治工作。
9、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从头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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