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教师年度评优评先方案: 一、评选对象
本年度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关心爱护学生,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按学校要求完成电子备课,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教师所任学科成绩上、下期每期期末成绩无论是校内或是县抽检都要排在前三分之一(注:前三分之一对象按四舍五入进行计算确定参评名额,同年级两个班的合为一个班进行计算)。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影响恶劣者; (2)违反法纪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较大事故者;
(4)本年度旷工2天、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充分发挥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2.评优评先名单不重复,只选取一项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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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上级下达指标,2个名额内评优指标在符合条件的教师中逐年轮流评选,如有3名评优指标以上留1名指标考虑评选立功人员(三年连续评优),连续评优者但必须是上年评优教师中最优秀的。 四、考核细则
德:(10分)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态度好记2分。 2、不擅自向学生推销资料,学习用品,不从事有偿家教记2分。 3、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做有利于学校发展的事记3分。 4、为维护学校利益挺身而出,挽回学校损失的记3分。 能:(30分)
1、(10分)全期电子备课、作业、听课每少1次扣1分。
2、(6分)积极参加教研活动的记4分,承担公开课(教师培训)任务的记2分。
3、(8分)政治学习(含例会)、业务学习笔记字数按学校要求完成的记5分,否则每少500字扣1分,例会内容次数全的记3分,每少一次扣0.5分。
4、(6分)完全能使用信息技术手段上课记6分。 勤:(10分)
1、上课等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1分;旷课一天扣3分。
2、会议、集会、升降旗等集体活动未到场,请假一次扣0.2分;缺到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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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假全期为3天,超出部分每天扣1分,全期事假不能超过5天,否则每天扣3分。(特殊假在外,但无论什么假都必须自己请人代课) 绩(50分):
1、(25分)期末在县抽测或校内组织检测中进入前三分之一的教师,以名次除以总班数取分值在学校排队,第一名记25分,每下降一名递减0.5分。未担任参考科目的教师以20分为基数。
2、(5分)获得县抽考排在县前十名的分别给予加分,第一名的加5分,每后一名递减0.5分。(如果某年级上、下期都抽检,加分只一次,就高不就低)
3、(5分)获得荣誉称号的,国家、省、市、县级称号分别计5、4、3、2分。(每种荣誉只记一次分,如本年度未到证则按时间顺延)
4、(5分)撰写论文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分别计5、4、3、2分。(通过学校报送教育局审核推荐有效,同一论文不重复记分,只记最高分)
等次 级别 一等奖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5 4 3 2 二等奖 4 3 2 1 三等奖 3 2 1 0 5、(5分)辅导学生参赛获奖的,获国家、省、市、县、乡级奖励的分别计5、4、3、2、1分。(每种荣誉只记一次分,一次活动多人参加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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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其中一人最高奖计分,如本年度未到证则按时间顺延)
6、(5分)承担公开课获国家、省、市、县、乡级奖励的分别计5、4、3、2、1分。 五、评选程序
1.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并交书面报告到学校。
2.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提交申请的教师进行考核并进行量化。
3.推荐上报人选并公示结果,如有群众反映和检举的问题,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应认真调查核实,并在十天内提出复核意见。
说明: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先确定评优人选再确定评先人员,考核结果相同时班主任或管理人员优先。如本方案与上级文件精神有冲突,则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xxxx 201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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