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27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1日分别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决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决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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