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
一、课程概述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基础,课程理论是教育科学体系中的重要分支。课程改革是当代教育改革的核心,课程研究与教学研究同样重要。课程论侧重研究“教什么”,教学论侧重研究“如何教”。
“课程”,指课业及其进程。在我国,“课程”一词始见于唐朝。宋朝朱熹所说的“宽著期限,紧著课程”中的“课程”一词就包含有学习的范围和进程的意思。在西方,“课程”一词词源最早出自拉丁语“currere”,意为“跑道”,指学生要沿着学习的“跑道”进行学习。把课程用于教育科学的专门术语,始于英国教育家斯宾塞(HerbertSpencer,1820―1903),作为教育科学的重要倡导者,他把课程解释为教学内容的系统组成。
我国的课程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特指某一门学科。我们所研究的课程是广义的,是各级各类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规定的学习科目及其进程的总和。
“课程”一词所包含的具体意思:第一,课程是某一类学校中所要进行的德、智、体全部教育内容的总和。第二,课程不仅包括各门学科的课内教学,也包括课外活动、家庭作业和社会实践活动。第三,课程兼有计划、途径、标准的含义,不仅规定了各门学科的目的、内
容及其要求,而且还规定了各门学科设置的程序和课时分配、学年编制和学周的安排。
在我国,课程具体表现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 二、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
课程是随社会的发展而演变的,社会、知识和儿童是制约学校课程的三大因素。
三、课程理论
学科中心课程理论,以夸美纽斯和赫尔巴特为代表;儿童中心主义课程理论,以杜威为代表;社会改造主义课程理论,以布拉梅尔德为代表;人本主义课程理论,以马斯洛和罗杰斯为代表。
四、课程类型
1、根据课程的任务,课程可分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
2、根据课程的制定者,课程可分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校本课程)。
3、从课程的组织方式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分科课程、综合课程与活动课程。
分科课程又叫做学科课程,是一种单学科的课程组织模式,它强调不同学科门类之间的相对独立性,强调一门学科的逻辑体系的完整性,其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使学生获得逻辑严密和条理清晰的文化知识。
综合课程是打破传统的学科课程的知识领域,组合两门以上学科领域而构成的一门学科。它由怀特海率先提出,强调学科之间的关联性、统一性和内在联系,其课程的主导价值在于通过相关学科的整合,促进学生认识的整体性发展并把握解决问题的全面的视野与方法。
活动课程,又称儿童中心课程、经验课程,是为打破学科逻辑组织的界限,从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活动为中心组织的课程。活动课程的代表是杜威。
4、从对学生的学习要求的角度来划分,课程可分为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
必修课程是指国家、地方或学校规定,学生必须学习的公共课程,是为了保证所有学生的基础学习而开发的课程。
选修课程是指依据不同学生的特点与发展方向,容许个人选择的课程,是为了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而开发的课程。
5、从课程的呈现方式来划分,课程可分为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 显性课程亦称公开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以直接的、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显性课程的主要特征是计划性,这是区分显性课程和隐性课程的主要标志。
隐性课程亦称潜在课程、自发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的、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如师生关系、校风、学风等。隐性课程是伴随着显性课程而生的,没有显性课程也就没有隐性课程。
小学阶段的课程应体现普及性、基础性和发展性。
五、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主要表现为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教材。 课程计划 1.课程计划的概念
课程计划,又称教学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不同类型学校的教育任务,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教学和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课程计划的组成
课程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课程设置、学科顺序、课时分配及学年编制和学周安排。
课程设置就是根据国家的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任务、培养目标和修业年限来确定学校的学科和课程。这是制定课程计划的首要问题。 课程标准 1.课程标准的概念
课程标准是国家根据课程计划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某门学科的内容及其实施、评价的指导性文件。 2.课程标准的结构
第一部分是前言;第二部分是课程目标,这是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第三部分是课程内容;第四部分是实施建议。 教材 1.教材的概念
教材是教师和学生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包括教科书、讲义、讲授提纲、参考书、活动指导书以及各种视听材料。其中,教科书和讲义是教材的主体部分,故人们常把教科书与讲义简称为教材 2.教材的编写
我国中小学教科书的组织结构一般采用螺旋式上升与直线式编写两种基本方式。
新课程改革
一、主要内容: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高中阶段以分科课程为主。
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二、新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生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且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教学实践改进的功能。
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 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 1.基本理念
第一,三维目标观,即教学的目标是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
第二,综合课程观,课程的设置要更加综合,体现整体性、开放性、动态性,培养学生综合的视角和综合的能力,以适应科学技术既分化又综合的现实。
第三,内容联系观,即课程内容的教学,要努力与社会生活相联系,与学生已有的经验相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生活化”,使学习更有意义。
第四,学习方式观,强调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自主性、合作性、创造性,使学生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五,发展评价观,重视学习的过程评价,通过评价发挥促进学习的作用,而不是检查验收的作用。
第六,校本发展观,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开发校本课程,增强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校、教师、学生的特色发展。
2.核心理念:是教育以人为本,即“一切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四、新课程课堂教学评价的三大基本理念 1.关注学生发展 2.强调教师成长 3.重视以学定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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