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公司档案管理人员或部门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4、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三、归档范围
1、公司成立的相关资料。包括可行性报告、合同协议、章程、申请报告、主管部门批复、营业执照、公司领导班子个人简历等。-
2、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会议记录等文字材料及声像材料等。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统计报表及简报。 3.、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发送我公司的来文、来函及其他资料。 4、公司的规章制度、发文、纪要、通知。
5、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相关公司发送的各种邀请书、信息资料等。
6、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意向书等文件材料
7、本公司的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8、本公司在公司各种行政、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价值的资料。 四、归档要求
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 有关规定做好 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3、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六、档案的移交
1、公司文件在移交时需填写移交登进表,一式两份,移交人与档案员各持一份,以此为据 2、档案移交给档案室时,交接双方应当面按移交清单逐一清点清楚,并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各类档案是否科学、组卷是否规范、编目是否清楚、案卷标题拟写是否正确。 2)、文件材料收集是否完整齐全。
3)、对破损档案、园珠笔和铅笔起草的文件是否进行了修补、复制。 3、移交档案室的文件需为正本,如有特殊情况请标出原因 七、档案的借阅
1、公司档案只有公司内部人员可以借阅,借阅者都要填写《借阅登记表》《借阅申请表》,复印件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原件借阅要由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档案借阅的最长期限为一周周;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3、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材料内容,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求责任。 4、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5、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材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6、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
7、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八、档案的销毁管理
1、对已失效的档案,由档案管理员登记造册,经相关领导共同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按规定销毁。
2、经批准销毁的档案,可单独存放半年,经验证确无保留价值时,再行销毁,以免误毁。 3、条销毁文件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并指派专人监销,文件销毁后,监销人应在销毁注册上签字。
档 案 借 阅 登 记 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日期 文件题名 目的 借阅人 版本 归还日期 归还人签字 备注 档 案 借 阅 申 请 表 借阅单位或部门: 借阅人: 借阅档案名称: 借阅事由: 借阅时间:
借阅档案: 原件 或 复印 借阅期限: 部门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归还日期: 公司领导审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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