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帮扶制度
为促进留守儿童快乐、健康成长,经研究,我校决定每一名
教职工结队帮扶一两名留守儿童。为切实提高帮扶成效,特制定帮扶制度:
1、摸清底子,分清困难学生的具体问题,每名教职工要详细了解帮扶对象的家庭、学习、生活情况,深入家庭了解家庭经济、人口、留守儿童父母和第二监护人的详细资料。
2、对生活困难的学生,除享受国家“两免一补”外,学校和代管家长应给与力所能及的资助。
3、对学习困难的学生,任课教师应给予更多关注,班内要成立“学习帮扶小组”,利用节假日进行辅导,建立学生成长档案。
4、帮扶人员要熟记自己帮扶的留守儿童家长、现监护人的联系电话,保证随时能联系帮扶对象的家人,每周要为留守儿童提供条件,和其父母通话一次。每月帮扶人员至少要和帮扶对象的父母通话一次,向其通报其子女在校学习、生活情况。
5、帮扶人员有切实负起责任,要从学习、生活、情感上帮扶,确保自己所帮扶的留守学生生活上有人照料、行为上有人管教、学习上有人辅导、心灵上有人抚慰,学习安心,生活舒心,情感温馨。
6、谈心、通话情况要有记录,每周上交学校备查。 7、对帮扶工作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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