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办案用文书告知
以下文书由承办律师依照办案需要到我中心填写,并盖章。
1、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供)(表十四)
2、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用于侦查时期向侦查机关提交)(表十五)
3、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隐秘案件专用)(用于侦查时期向侦查机关提交)(表十六)
4、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用于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判时期向检察院或法院提交)(表十七)
5、调查取证申请书(用于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审判时期向检察院或法院提交)(表十八)
6、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表十九)
7、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用于向公安、安全、检察、法院等机关提出)(表二十)
8、延期审理申请书(表二十一)
9、重新鉴定申请书(表二十二)
10、重新勘验申请书(表二十三)
成都市某某区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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