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安全技术规范

2021-10-08 来源:好走旅游网


第一章:生产厂房和生产工作场所的安全要求

1. 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2. 在楼板和结构上有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等,必须事先经过有基建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地点应有的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3.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或进行铆焊操作。

4. 生产厂房内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平的坚固盖板。在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5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毫米高栏杆和不低于100毫米高的护板,如在维修期需要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时遮拦,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撤除.

6.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7。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人绊跌的物件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矿浆泥污,应及时清除,以防滑跌。

8。 生产厂房内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位计,

压力表等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必须要光亮充足。

9.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10.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油漆,汽油,丙酮,香蕉水,酒精等。设备运作中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轮,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密室。

11. 对存储易燃物品和残留易燃物品,指定地点的库房场所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周边禁止电焊,气割,碳弧气刨,砂轮打磨,切割等明火作业。

12. 对存有残钛(铝,镁,锆等),钛(铝,镁,锆等)屑等易燃物品的场所,必须备有砂箱,5米内禁止电焊,气割,碳弧气刨,砂轮打磨,切割等明火作业.确因工作需用必须做好防火安全措施。一旦着火严禁用水或灭火器灭火,只能用土或沙覆盖着火层使其与空气隔离进行灭火。

13.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带易燃液体或油污的抹布和棉纱头等)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沙箱内,定期清除销毁。

14。 油管应尽量少用法兰盘连接,在热件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禁止使用塑料垫或皮垫。

15. 生产厂房内的电缆,进入控制室,控制柜,开关柜等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

火防水材料.材料严禁封闭。

16. 生产厂房内的下水管路应保持畅通,无漏水现象,排水沟道应保证流畅,无堵塞状况,沟道中的沉淀杂物污泥要定期清理干净。

17. 生产厂房内的屋顶面,应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发现屋顶滴漏现象要立即进行维修整治.

18。 生产厂房内的通风除尘设备和装备,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保养。保证生产场所通风明亮.

19。厂房必须定期检查,厂房的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榻的现象,门窗及各项设施应完好完整。

第二章:生产作业人员的条件和服装的安全要求

1.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需经过体格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本岗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的批准,应调换其他工作。

2.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发,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3. 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液化气,丙烷,汽油,煤油,丙酮,香蕉水,酒精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燥规则。

4.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衣服

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好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卡,化纤或帽,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燃烧.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长裤,禁止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或酸洗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5. 任何人进入生产区域必须戴安全帽。

第三章: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的安全要求

1. 机器的转动部门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它防护设施(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去下防护罩或其它防护设施.

2. 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

3. 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 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 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 闭;上述地点都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 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4. 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 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 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 里加油。

5. 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 行走和坐立,

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6. 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 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 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汽鼓的水位计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 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第四章: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1.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 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2.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 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3.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 路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4. 湿手不准去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 外)。

5.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 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6.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7.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 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 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 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 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8.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 空气呼吸器.

第五章:工具使用的安全要求

一.一般使用工具。

1.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2. 大锤和手锤的锤头必须完整,其表面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把柄必须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做,锤头与把柄应安装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下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得有人靠近.

3.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必须戴防护眼镜.工作时不准朝向其他人员,以防碎片打伤他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堆边或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4.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工具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用。

5. 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它不良情况。砂轮机必须装有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罩住砂轮的上半部。禁止使

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外)。

6.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或朝无人的方向磨削。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7. 砂轮切割机(无齿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8. 使用钻床时,须把钻眼的物体安设牢固后,才可开始工作。清除钻孔内金属碎屑时,必须先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

9. 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并防止工件锯断时伤人。

二.电气工具和用具

1. 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应立即找电工修理。

2. 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3.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应使用安全的电动工具或装设隔离变压器,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变压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4.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

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

5. 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压杆的固定点须十分牢固.

6. 使用行灯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鼓、燃烧室及凝汽器等的内部;

(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相插入的插头插座;

(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须良好接地,高压侧应使用三线插头。

7。 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三,风动工具

1. 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理风动工具。

2. 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在工作时脱落。工作部件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

3. 风动工具的软管必须和工具连接牢固。连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在停止送风时才可拆装软管.

4. 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将梯子固定牢固.

四.喷灯

1. 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2. 喷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点火:

(1)油筒不漏油,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2)油筒内的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3/4;

(3)加油的螺丝塞拧紧。

3。 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点火时不准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内压力不可过高;

(3)工作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

(4)尽可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烧气体充满室内;

(5)不准把喷灯放在温度高的物体上;

(6)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7)喷灯用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内

4。 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须待喷火嘴冷却泄压后再进行。

第六章:管道容器的检修(含部分制造)

一.汽、水物料管道和油管道的检修

1. 本公司及外部的汽,水管道及物料管道,油管道的检修工作,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应熟悉管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2. 在许可开始检修前,使用部门人员必须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换隔离工作,保证检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油或可燃气体。各有关阀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对电动阀门还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以及发出许可工作的通知,详细的记录

在值班日记中。

3. 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所在使用部门人员关于许可工作的通知以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需检修的一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管道隔断,没有汽、水、油或物料流入的可能.

4. 在汽、水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

5. 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二.容器内的工作

1. 工作人

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的批准和运行值班负责人的许可。作业时应加强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采用气体充压对容器、设备找漏时,应使用压缩空气。压缩空气经可靠的减压控制阀门控制在措施规定的压力下方可进行充压。对装用过易燃介质的在用容器,充压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和置换。禁止使用各类气体的气瓶进行充压找漏。

2. 若容器

或槽箱内存在着有害气体或存在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残留物质,须先进行通风,把有害气体或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物质清除后,工作人员始可进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换工作和休息。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