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公布日期】2017.03.06
• 【字 号】陕建质发〔2017〕22号 • 【施行日期】2017.03.0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 正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持续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
治违”工作的通知
陕建质发〔2017〕2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安委办《关于在全省持续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 17号)要求,结合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实际,现就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持续推进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积极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着力将“打非治违”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规化工作轨道。要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
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重点时段和重点内容
一季度,重点关注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严厉打击复工复产把关不严,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员资格审查不严,擅自降低标准、弄虚作假等行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二季度,高度关注汛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季度,做好高温条件下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高温条件下违规组织生产行为,强化施工高峰期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稳定。四季度,针对节日和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尤其是年底容易出现赶工期、赶任务、超能力、超强度施工,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重点任务
(一)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和违法违规发包、承包、转包、分包建设工程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二)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停工整顿未经验收擅自开工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三)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四)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五)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
(六)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七)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八)群众举报和上级督办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隐患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十)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主要方法和措施
(一)保持高压,落实“四个不放过”。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重点出击,形成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多方发力,坚持“三个强化”。一要强化专项执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专项执法责任。二要强化联合执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同级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有关部门对非法违法行为采取执法措施,不断增强联合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强化综合治理,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三)上下联动,开展“四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制度,广泛开展“打非治违”执法检查。一是企业开展日自查。企业要督促项目、班组每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周要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会诊,落实整改。二是县(区)开展月巡查。要建立健全巡查台帐,每月对巡查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取缔。三是市(区)开展季度检查。要落实检查责任、任务和措施,对国务院安委会第七巡查组通报的问题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要反复进行检查,确保打击非法违法不留后患。四是省厅将组织进行抽查督查,抽调相关专家,重点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同时,把“打非治
违”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监管、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四)严格执法,坚持打建结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两个凡是”,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打击,一手抓规范建设。通过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发挥执法的威慑力,让企业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保障遵纪守法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自觉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安全大检查、专项检查和“打非治违”紧密结合,做好统筹安排,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创新工作方式。要通过暗查暗防、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采取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手段,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严格检查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工、停电、停水、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五)及时总结上报。各市(区)每季度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认真总结,并认真填写《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于下一季度首月3日前上报;12月20日前,上报年度总结,将书面材料报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孙海亭 电话:************63915700(传真)
邮箱:****************
附件: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计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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