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工厂资产管理水平,推进工厂低值易耗品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不断向卓越绩效管理迈进,结合工厂实际情况,制定工厂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一、低值易耗品的概念
1、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比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的物品,不足为固定资产且重复使用、保持原实物形态的能独立发挥作用的物品。
2、低值易耗品在生产过程所起的作用跟固定资产相似,可以多次参加周转且保留原实物形态,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修理、报废时也有一定的残值。
3、低值易耗品表现为价值低、品种多、数量大、易损耗,购置报废比较频繁,流动性强、风险性大,管理难度大,易产生管理漏洞等。
4、低值易耗品应归入材料进行实物管理,按照材料领用。
5、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不同点为使用期限短,价值低;低值易耗品与其他存货的区别为与产品生产间接相关,独立保留实物形态。
6、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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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用刀具类:指机械加工行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刀具。
(2)、办公用具类:指各种办公家具用具,如保险柜、沙发、办公桌、办公椅、档案柜、工作台等。
(3)、电器用品类:指各种不足以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电器用品,如验钞机、电暖器、风扇、饮水机、电话机等。
(4)、专用工具类:指维修测试等特殊工种所使用的专用工具。如万用表、手电钻、五金工具等。
(5)、劳动保护用品类:指因工作岗位需要而配备的工作服、劳保鞋等。
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账务核算管理原则为账账、账卡、账物三相符,做到日清、月结和一季度一盘点;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可根据消耗情况、使用期限、领用价值、数量进行,为便于管理工厂采用一次性摊销法进行核算,各单位应在每月财务报表产生之前向财务管理部和生产管理部报送低值易耗品的增加、减少及在用明细表。
2、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职责
(1)、物资采购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按分厂上报的需求进行核实并落实采购,满足生产需要;并结合生产厂家(供应商)提供的低值易耗品保修期限、预计使用期限等性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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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使用年限。
(2)、生产管理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的领用进行审批和过程控制,仓库保管员负责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入库前的配合验收、保管与发放。
(3)、质量管理部负责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入厂验收。
(4)、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低值易耗品使用过程的具体管理。
3、低值易耗品的计划
(1)、所有低值易耗品的计划管理必须遵循“事前预测、事中控制和事后检查”的基本原则,由物资采购部负责统筹实施。
(2)、生产管理部根据各部门、分厂的工作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审定低值易耗品配备的种类和数量,由仓库保管员根据材料领用单核定的数量进行出库,不得出现多发、提前领用的现象。
4、低值易耗品的入库
(1)、仓库保管员、检验员对低值易耗品严格执行验收入库制度,参照《关于规范库房管理规定》执行。
5、低值易耗品的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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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用低值易耗品必须遵循配备标准和使用期限标准,并且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除服装等特殊物品外);由指定人员负责对交旧的低值易耗品进行记账和回收管理。
(2)、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一种为新增领用,第二种为“以旧换新”领用。属于新增的,须持材料领用单并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直接到仓库领取;属于“以旧换新”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既要持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的材料领用单,还要持旧低值易耗品同时到仓库办理领取低值易耗品的手续,并履行交旧手续。
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
1、按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对在用低值易耗品实施管理,使用部门发生变动,报废等情况,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产单位与与财务管理部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2、各单位应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台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不定期限的进行盘点与抽查,实时监控,做到账物相符。
3、“在用低值易耗品”管理责任人为使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对单位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的真实性负责;对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如在任期内发现低值易耗品的短缺、流失,按工厂购进价值的10%进行赔偿,单位应落实相关管理规定。
4、对分厂或部门配备的低值易耗品,无论是公共使用或是个人使用,都要爱护使用,认真管理,延长使用寿命,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四、低值易耗品的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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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用低值易耗品发生报废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各单位使用人或责任人应主动提出报废申请,经生产管理部、物资采购部等部门确认后予以报废。
2、各单位填制“低值易耗品报废单”一式四份,经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单位自存一份,作为减少本单位“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依据,转生产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物资采购部各一份,财务管理部据此作低值易耗品报废的账务处理,减少相应单位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转生产管理部一份备查作为领用新的低值易耗品的依据,转物资采购部一份作为购置低值易耗品的测算依据。
五、低值易耗品的考核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对未履行管理、控制和监督职责,造成的低值易耗品账账不符,账物不符,给予相关责任人、部门主管分别处以当月效益工资15%的罚款。
2、对爱护低值易耗品,超过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且不影响工作的,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经考核部门确认并认可后,按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原价的50%/12”所得的金额每月给予奖励,直到更换新的低值易耗品为止。以激励全体职工爱护资产,形成良好的风气。
3、各单位负责在用低值易耗品台账的建立,低值易耗品的台账要写明低值易耗品的类别、品名、存放地点以及现状等。生产管理部、企业管理督导部要经常深入生产一线,盘点实物,凡是发现账账或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找原因,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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