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副主任: 副主任: 主任: (注:主任由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厂长或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管理人员、企业注册安全主任、保安员等负责人组成)
安全管理责任任命书
为强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履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把关,层层落实,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现任命 单位, 现职 为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附件文本内容为准。
本任命书自即日起生效!
厂 安全管理委员会(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书(空表)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安全生产职责: 1、 2、 3、 4、 5、 6、 7、 8、
签名:
日期: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签名:
日期:
主管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在组织管理本部门生产过程中,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原则,对本部门从业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并保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励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 5、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 6、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或个人,主管有责令改正和处罚的权利。 8、确保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董事长: 主管:
厂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执行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并保证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励制度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组织实施。 5、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 6、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或个人,主管有责令改正和处罚的权利。 8、确保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
董事长: 厂长:
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安全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
2、与培训组协助搞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有责任向各部门传递安全方面的最新消息。
3、负责车间安全检查,对设备设施、工作环境安全隐患及员工违章行为,拿出改善方案。
4、负责事故调查、责任处理及统计工作。 5、负责每月安全生产评比事宜。
6、每月协助安委会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 7、工作直接向董事长负责,确保安全工作持续改进。
董事长: 安全主任: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搞好公司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签定本责任书。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环境和从业人员的思想状态等特点,开展事故预防工作,对新调入的员工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3、组织本班组的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
4、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生产过程中遇有不安全问题,在未排除之前或责任未分清之前不交接。
6、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组织本班组的从业人员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对事故预防工作中的好人好事要及时表扬。
董事长: 班组长:
主要负责人(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部门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 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的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 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 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6、 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7、 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8、督促本单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厂 责任人: 年 月 日
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 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 组织分管业务分为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 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 负责分管部门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 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 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厂 责任人: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1、 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 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的项目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实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 审查安全企业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 负责组织制定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 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厂 责任人: 年 月 日
注册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企业注册安全主任是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应当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检查企业有关职能部门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的规定的情况,督促、协助各职能部门采取整改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1、协助企业领导组织生产中的安全工作,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制度。
2、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其监督。
3、经常进行现场检查、协助和解决问题,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然后及时报告企业领导处理。
4、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
5、指导各部门、班组的安全生产及宣传教育工作。 6、督促有关部门、班组按有关规定分发劳动防护用品。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分析、统计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厂 责任人:
年 月 日
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 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 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 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 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 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厂 责任人: 年 月 日
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班级长(工段长)的安全生产职责是:
1、 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
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 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
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 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
全、班后总结安全;
4、 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 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
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纪录;
6、 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
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厂 责任人: 年 月 日
车间安全员安全职责
1、 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
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 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
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
报和检查落实;
4、 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
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 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
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检修时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
握车间职业危害因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 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员工安全职责
1、 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
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
安全情况;
3、 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 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 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 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
器材;
7、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 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企业义务消防队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督条例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等消防工作。
2、 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通畅。
3、 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知识教育。
4、 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加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6、 负责编制企业专业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修理。
7、 负责全企业防火档案,对关键生产装置和重点生产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三案”,每年至少演练2次。
8、 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厂 责任人: 年 月 日
安全技术部门的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
示,在经理、厂长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
行厂级安全教育,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3、 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企业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
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提出劳动保护专项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4、 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
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5、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
投产等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 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
置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7、 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8、 监督检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9、 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0、 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工会认真开展安全
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机动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
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改各类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规章制度;
2、 负责设备设施、管网及工业建筑物的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
求;
3、 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安全装置、计量装置
进行定期检查、校验和送检工作,协助办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 4、 在制订或审订有关设备制造、更新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时,应有相应的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5、 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检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
解决,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
技术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编制或修订技术作业规程或工艺技术规程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
的要求,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
2、 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全厂技术措施计划;
3、 严格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
产和使用的原则;
4、 组织并督促各生产单位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训练;
5、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安全生产的新技术、
新式艺和新材料,提高本质安全。
生产调度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坚持生产与安全的
“五同时”;
2、 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
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3、 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
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认真做好记录; 4、 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
人事劳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组织安全教育,经考
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定; 2、 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 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4、 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保卫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2、 负责企业内炸药、雷管、剧毒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3、 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
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计划、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计划和总结安
全生产工作;
2、 在编制、检查建设项目的同时,编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认
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措施经费的规定,专款专用,定期核算;
3、 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的开支,保证企业安全
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供应、储运、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
规程;
2、 管理好危险化学品,严格发放制度;
3、 按计划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 4、 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按标准发放;
5、 加强对购入设备、配件及有关原材料的质量管理,例其安全可靠
性能符合企业要求;
6、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
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7、 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设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 在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设计时,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和
国家安全技术规范;
2、 负责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的设计工作;
3、 组织设计审查时,应有安全技术、消防、工业卫生等部门参加; 4、 在编制设计规划方案时,应有安全卫生专篇。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 贯彻总工会有关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
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 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
健康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 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学遵守,执行安全和平
各项规程、规定,支持厂长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动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 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5、 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 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
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疗养; 7、 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8、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
调查处理。
安全管理会议制度
为掌握和了解本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和处理重大事故隐患,特制定如下会议制度:
1、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2、主任、副主任不定时召开,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措施,防范未然。
3、每周各班组召开一次会议,部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分析本周和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每年召开二次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指出问题,制定改进措施,确保安全。
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1、总结分析客观存在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标准、条例、规章制度,并发布实施。
4、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5、研究、决定对各项安全活动及年度安全工作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6、检查、总结本部门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7、研究、分析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形势,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及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8、针对事故案例,找原因,查危害,定措施,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使责任者和全体职工受到教育,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9、其他有关安全工作的事宜。
10、公司的各种安全会议,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要有专用的会议记录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安全会议之后,要下发会议纪要并派专人进行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培训制度
1目的
1.1.规范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 1.2.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责任
2.1.人事行政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各部门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1.1厂级安全教育培训
A.由人事行政部负责,采用公司编号的资料进行安全培训; B.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生产的特点及基本要求、消防基础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危险化学品知识。 3.1.2.部门安全教育培训
A.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培训要的教材;
B.部门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要包括:本部门生产的特点、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的状态、部门的安全规定、常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配戴、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 3.1.3.班组(拉)安全教育培训 A.由所在班或拉负责;
B.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岗位工作安全分析、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机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3.1.4.作业流程
A.应试人员经过面试,以考核合格后,称新进员工;
B.新进员工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安全组进行考查,考查合格后,即可上岗作业。
C.在试用期内,二次安全考查不合格,即予辞退。 3.2.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
3.2.1.安全组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交由上级批准;
3.2.2.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每月进行一次,安排在优质交流时进行;
3.2.3.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由安全组统一提供,每月一个安全培训主题;
3.2.4.每半年全公司重温一次工作安全分析,安全组负责抽查温习效果,并将结果上报安委会。 3.3.经常性安全教育
3.3.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3.3.2.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3.3.3.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 3.4.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
3.4.1.电工、烧焊工、电梯工、起重工等为特殊工种;
3.4.2.特殊工种须经政府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4.3.特殊工种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安全教育和培训; 3.4.4.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组和部门负责统一安排; 3.4.5.复工、变换工种必须对岗位工作安全分析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依靠职工群众搞好安全工作的重要形式,利用这种形式可以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高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将安全工作的防线向前提,以便于总结经验教训,有利于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各生产期,适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二、检查分为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常规检查由班组、部门负责,检查本班组、本部门的生产设备、场所是否安全,做到每天上、下班检查,每月开展全厂安全大检查;突击检查是根据上级临时性和阶段性的任务和自身生产任务适时开展突击检查。
三、根据上级主管理部门工作部署,配合专项检查或整治。 四、重点抽查,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场所(点)进行重点检查和监控,确保安全。
五、年初和年终必须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对上述各种检查必须登记存档,备查。 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查生产过程中原始记载情况。
3、查纪律:查岗位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无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有无酒后上岗和无证上岗的情况。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第一位的议事日程;领对上级的决议是否雷厉风行;对安全生产有功者是否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按章进行处理;查对所发生的事故是否按时上报;查各种报表、材料是否及时报送并保证质量。
5、查隐患:是否做到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标准;每台设备的运行参数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等。
6、职业性检查:根据情况,随时组强实施,对本公司的职业性问题进行自查。如:对特种工技术状况的检查;对违章作业情况的检查;对电器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危险作业的环境、劳保用品的佩戴、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企业的防污染情况及“三废”的排放情况进行检查;对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火灾隐患进行检查等。
7、日常检查:由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一次,对本公司所辖范围的所有地点的各项安全生产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各种不安全的隐患,并立即提出整改要求。
8、各项检查都应有检查的详细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的项目、检查人、查出的问题或无问题的记录、被检查部门或人员的签字等。对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必须有反馈情况单。由被检查部门填写,交付检查人员进行监督。
9、各部门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要做到“三落实”(措施落实、限期落实、人员落实),对忽视整改造成事故的部门和人员要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XXXXXX厂
年 月 日
安全建档制度
1目的
1.1. 规范安全管理; 1.2. 健全完善安全档案。 2责任
2.1.人事行政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安全组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安全档案的建立要秉着规范、严格分类的原则进行; 3.2.安全档案必须依据资料来源的时间先后顺序来进行; 3.3.安全档案内资料保存时间视资料的重要性而定, 一般性安全资料至少要保存一年时间,重要资料至少要保存二年以上; 3.4.安全档案必须定期处理;
3.5.安全档案内有关安全资料,依据公司有关制度,每半年更新一次;
3.6.安全档案必须保持清洁干净;
3.7.安全档案借阅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原则上不得借出安全组; 3.8.安全档案内保存的资料,一般要求是原始资料,尽量不保存复印资料。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 规范设备安全管理;
1.2. 保障设备安全运行,防止设备事故,保证安全生产; 1.3. 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 2责任
2.1.安全督导委员会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养修部及安全组负责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公司所有设备都要存档,分类管理;
3.2.特种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发予合格证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3.3.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要由高级经理、安全督导工程经理、使用部门经理、安全主任组成的视察组联合验收签署后,方可使用; 3.4.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依安全制度,填写《危险能量控制(锁机)程序表》;
3.5.属冲、剪、压等设备,必须依安全要求,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3.6.所有设备必须依公司有关规定,制订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
3.7.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落实到个人,并有纪录; 3.8.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9.出现设备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安全组及维修主管,ME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3.10.建立设备事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1目的
1.1. 规范工伤事故管理;
1.2. 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工伤事故造成的损失; 1.3. 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重复发生。 2责任
2.1.人事行政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各部门负责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工伤事故的定义;
3.1.1.工伤: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在生产作业场所、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作业时所受之伤害称之为工伤;
3.1.2.事故:指有目的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人的意志相违背的不幸事件,包括在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环境破坏等。
3.2.工伤事故发生时,当班负责人要立即救护伤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时,并通知安全组。如遇晚班,要详细记录工伤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于次日九时前送与安全组;
3.3.安全组将整理后的工伤事故报告及时报予有关部门; 3.4.各部门要属实地把有关工伤事故情况报予有关部门; 3.5.工伤事故发生后,所属部门要配合安全组作好工伤事故的调查,按照工伤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拿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对所属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3.6.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时,安全组要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并配合政府部门作好事故调查;
3.7.做好工伤事故改善后处理工作;
3.8.工伤事故处理结案后,要建立工伤事故档案,作为公司安全教育典型材料和案例分析资料,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3.9.明确工伤事故责任人,对责任人的处理要严肃认真,根据造成的工伤事故责任的大小和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必要的行政处分,对于不服管理、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经制止而不听所造成的重大伤亡事故,后果严重并构成犯罪的责任者,交由政府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3.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人员要从重处理: 3.10.1.对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故意拖廷报告的; 3.10.2.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3.10.3.工伤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3.10.4.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
致同类事故发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3.10.5.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坦护、包庇事故责任者。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1目的
1.1. 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 1.2. 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
1.3. 保证生产安全。保护公司财产安全; 1.4. 保护环境。 2责任
2.1.安全督导委员会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凡在公司范围内储存、使用化学品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2.本制度所指点的化学危险品是指国际分类标准中的易燃、易爆物质、压缩气体、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几类危险品;
3.3.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要建立可行的管理、储存、运输、使用规则;
3.4.化学品必须设立专用仓,且要远离作业人员,由专人管理; 3.5.公司所购之危险品必须要有省级检验部门测定的相关安全数据。如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燃烧性等安全资料,并且有符合国际的标志和包装;
3.6.使用危险品的部门,要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静电及隔离等措施; 3.7.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或个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动火管理,采取防火措施;
3.8.部门使用的危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内,并且领用量不能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使用数量,超过一个工作日使用的危险品,当班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
3.9.危险品仓内储存的危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3.9.1.危险品要分堆存放,堆向要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 3.9.2.遇火、遇热或在阳光照射下,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之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炽热的地方存放,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9.3.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准存放于同一地点;
3.10.危险品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内之人员要采取防火措施;
3.11.危险品出入库必须检查和登记,分类存取,定期检查; 3.12.配备适合的器材及通风装置; 3.13.危险品出入库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3.13.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跌落;
3.13.2.遇热及明火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存放过程中,要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附则: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条例相抵触的,以国家条例为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 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2.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2责任
2.1.安全组、养修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
3.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3.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队,分队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3.4.义务消防队(包括部门分队)同灭火组、警戒组、疏散组、破拆组及医疗救护等组成,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
3.5.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3.6.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二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以便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3.7.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3.8.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 3.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3.10.不准占用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内的地方; 3.11.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
3.12.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补充、以保证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效果;
3.1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
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特种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特种人员是指电工、电焊工、爆破、机械操作人员等,各使用单位在招用时必须严格把关或到职业介绍单位咨询、招用,不要随意到社会上聘用。
2、特种工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特种工种证件(如证书、上岗证及实际操作合格证等)。
3、特种工必须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 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按有关特种人员证件年审要求,每年或按证件年限的要求进行年审。防止假冒和过期、无效证件的人员重复使用的。
5、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特种人员要经常参加培训、学习,巩固和提高业务技术,端正职业道德,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包括焊接、氧割、氧焊等使用明火作业,为加强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规定如下:
1、必须事先请示报告,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作业。 2、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用火证件,在所在单位领导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动火作业。
3、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
4、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5、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6、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7、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
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9、作业前必须对现场检查、清理现场,做好防范措施,并指定专人看管现场;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动火作业,作业后必须清理现场,不留下任何火种或不安全的隐患。
10、必须在划定作业范围,并作出明显的标志,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周边必须指定专人监护,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11、动火作业如使用无效专业证件或非专业人员,或不按管理规定进行任业的,一旦发生事故,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12、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13、动火区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小于30米。
14、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15、固定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16、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17、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18、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19、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20、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冲、剪、压设备交接班制度
1目的
1.1. 加强危险设备的安全管理; 1.2. 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 1.3. 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 2责任
2.1安全组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冲剪压设备使用部门及相关操作员负责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冲剪压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对操作者造成工伤事故的设备,主要指冲床、剪切机、压力机、注塑机及危险性较大的其他啤机(包括手动啤机);
3.2.公司冲剪压设备主要分布在机制部、工模部、铜铝灯部、注塑部等部门;
3.3.冲剪压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作业完成后,必须: 3.3.1.清理(用专用工具,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机器设备及作业周围环境;
3.3.2.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完好的情况; 3.3.3.检查离合器的安全状况; 3.3.4.检查双手按掣的灵敏状况; 3.3.5.检查上、下模完好程度;
3.3.6.检查完后。记录在检查本上,签上检查人的姓名及日期。
3.4.每日上班作业时,必须: 3.4.1.检查4。3内容中的情况;
3.4.2.空机运行3-5分钟,若无异常才准开始作业。 3.5.发现机器设备异常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及维修人员,严
禁私自维修及处理故障,否则自行承担事故后果。
3.6.记录检查有关情况。
隐患整改制度
1目的
1.1. 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实现设备本质安全; 1.2. 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1.3. 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2责任
1.4. 人事行政部执行本制度;
1.5. 安全组与各部门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隐患整改实行“四定”的原则,即定方案、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期限:
3.1.1.定方案。一般来讲,对于较大安全隐患,一时落实不了的,必须上报安全督导委员会,由安全会集体讨论,制订完善整改方案,立即实施整改;
3.1.2.定措施。落实整改前的预防方法,防止在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
3.1.3.定责任人。将整改前的预防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负责跟进整改效果,及时向上级报告有关整改情况;
3.1.4.定完成期限。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报有关部门验收。
3.2.将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结合进行:
3.2.1.每月的定期检查后,安全组须将检查结果逐一核实,发出隐患通知单,限期完成。部门完成整改后将隐患通知单返回安全组,安全组再结合部门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3.2.2.安全组对每日巡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须即时通知部门,部门即时整改,并将整改信息返回安全组;
3.2.3.部门每月初的自评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在自评表中反映给安全组,并负责整改;
3.3.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由ME部、安全组会同安全检查后才能投入使用,以免产生安全隐患,造成伤害;
3.4.对于必须整改而一时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必须上报安全组及安委会,由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3.5.严禁拖廷整改或不整改的安全隐患,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3.6.安全组必须对整改安全隐患的效果进行跟进; 3.7.安全组将有关隐患及整改结果登记存档。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规定,制定如下规定:
二、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不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四、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五、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必须按照有关法规装防雷保护设施;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六、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和使用,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大量销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 。
八、危险物品必须双人保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保管人员必须按国家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不了解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保管和操作工作。
九、各单位领导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取和保管,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使用和保管要安全。剧毒物品要
专柜(保险柜)专人保管,领导时需经批准,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
十、进购和领用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要及时办妥手续,库存内药物要随时保持账、物、卡相符,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和防火、灭火、安全储存的注意事项。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在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分清性质,分类存放并且仔细检查容器和包装,如有破漏渗透,应即改装。
十一、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应当分类存放,它们之间的主要通道应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搬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注意轻拿轻放,堆置稳妥;小心谨慎,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复。
十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控制电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保管员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十三、生产易燃物品的车间,与其它车间、职工住宅、办公室等建筑,一般应当保持五十公尺以上的安全距离。
十四、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与车间、办公室、职工住宅,一般应当保持一百公尺以上的安全距离。
十五、交班时,应将当班电气、机械等设备及其他有关事项向接班工人详细交代,接班工人应仔细检查。
十六、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车间、仓库,应当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和检修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电气、机械设备及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发现损坏,立即修理;电气设备使用完毕,应立即切断电源。
十七、在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中,应当采用防爆照明装置,并将开关装在门外。
十八、氧化剂、压缩空气和闪点摄氏二十八度以下的易燃液体不得放在露天爆晒或蒸气管道等热源处;开启易燃、易爆物品容器时,不
得使用铁器敲打;开启电石桶,不得使用喷灯烧熔封口。
十九、认真学习生产安全和消防知识,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接受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和消防监督。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1、所有使用的电梯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是全封闭式的电梯,严禁使用敞开式或半封闭式的电梯。
2、电梯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电梯维护操作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禁止操作。
3、人、货电梯要分开,即货梯一律不准送人上、下,更不允许人货混载。
4、电梯维护人员每天在上班前、下班后对电梯巡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人员。由块人检查门锁联动装置,制动(刹车)装置,上下信息(电话、电铃、电指示灯)等是否完整有效,有障碍不得使用。
5、电梯维护人员每周组织人员对所使用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检查的项目记录,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停止使用电梯,并悬挂明显警示牌。
6、电梯管理人员每天下班时应切断电源,检查无问题后才能离开。 7、电梯内禁止火种带入,严禁超负荷使用;严禁带病运转。 8、消防控制室建立电梯报警点,保证在电梯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接到报警,以便迅速处理。
9、电梯机房和值班室张挂电梯维护人员职责,操作规程,电梯困人救 援规程,以便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能及时地救 出被困人。
10、电梯内禁止吸烟和其它烟火,发生火警时,立即停止使用电梯、电梯应运行至一层,轿厢门开启,防止电梯困人。
11、电梯应每年经有关部门安全检测合格,取得“准用证”后,
方可投入使用。
配、发电房安全管理制度
1、配电、发电房是企业电力、动力供用的重点部位,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电源生产和使用的安全。
2、配、发电房必须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专业证件,忠于职守,严守岗位,确保配、发电房的绝对安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3、管理员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运作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遇到紧急事故,应快速准确地断电、防止事故扩大。
4、设置明显的标志:“配、发电房重地,禁闲杂人员进入”,内部必须保持清洁,不准存放可燃物品或其它物件。
5、储存油罐必须埋设于地下或存放于钢筋水泥、砖头建成的房内,通负设备要良好,不准露天存放或放置于地面。
6、做好各种登记手续、安全状况、发电、运作情况等,以备查考。 7、按要求配备消防、避雷设施和灭火器材,确保万无一失。 8、做好配电房用电设备的防火、防潮、防水、防鼠和清洁卫生等工作。如遇雨天,要确保电房设备安全。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6、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7、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0、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1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2、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3、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4、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5、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6、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7、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
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8、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9、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20、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2、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宿舍是劳动者工作后休息的场所,应该是清洁、安全、舒适,所以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1、员工宿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从每栋楼到每层、每间宿舍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宿舍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
2、集体宿舍必须保持有2个以上不同方向的疏散通道,保持上通天面,下直达室外。
3、通道不准加装铁闸或封堵、上锁,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 4、每间房居住人员最多不得超过12人,每人的居住面积不得小于3平方米。
5、宿舍的窗户不准加装防盗网,不得影响逃生可改装“活动式”,但不准封死。
6、宿舍按每10人配备一个4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摆放在明显的位置。
7、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改装电路和擅自拆装电器设施;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捧、电热丝以及火水炉等,确保安全。
8、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生火做饭,以免引起火灾。 9、严禁使用可燃物作分隔或遮挡,必须分隔时,应使用砖头,而且要封闭到顶,上方不准留有空隙。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品进入宿舍。 11、严禁挪用、乱用、破坏配备在宿舍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12、管理人员应当对宿舍内的消防器材、用电线路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安全。
13、其它不安全因素。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是企业员工就餐场所,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以保证食堂卫生的安全。
1、食堂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查、审定合格后,发给《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食堂必须制定有关卫生的管理规定,定期检查,餐具要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病传播。
3、生、熟食物必须分开存放,严禁购买腐烂变味食品、携带农药、杀虫剂进入食堂,防止中毒。
4、米、菜要清洗干净,食物要煮熟,变质的食物不得出售或分派。 5、饭、菜煮熟后要加罩盖好,要定期消除蟑螂、苍蝇和灭鼠工作,防止疫病发生。
6、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无任何疾病的人员担任,工作时须穿工作服和带口罩,讲究卫生,并定期检查身体。
7、食堂必须做到“三不清”:桌板清、地面清、餐具清;“三洁”个人卫生整洁、灶面整洁、各种餐具清洁。每天用完的橱具要洗干净,要专人负责,橱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8、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便进入灶间和食品加工间。
9、保证煤气使用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煤气管道、阀门、灶头,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用完煤气后要关闭相应煤气管道阀门,下班时一定要关掉气源总阀门。
10、保证用电安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开关、插座,
发现损坏和隐患,及时更换和排除;各种电器在使用完毕后都要及时关闭并切断电源;临时加用的电器设备必须由基建设备处电工检验批准。
11、保护好食堂各有关部位的灭火器,不得随意更换位置、撤掉、损坏,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并及时予以妥善处理。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会熟练使用灭火器。
12、食堂下班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开关,切断电源;要巡查食堂各个部位,检查安全和消防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理。
13、每天小搞卫生,每周大搞卫生一次,饭堂内不许到处乱堆杂物,饭堂的潲水和垃圾要当天清理。
14、做好各项防火和其它安全管理工作。
叉车驾驶规定
1、叉车上除司机外一律不载客; 2、行车时,货物应尽量处于较低的位置;
3、装卸货物时,为保证安全,车与货垛的间距不小于2米; 4、装卸货物在平路上行走时,如果货物过高阻碍司机视线时应倒行;
5、叉车在运送货物时,叉式起重机柱应倾斜向机身; 6、在厂内的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0千米/小时;
7、叉车出入车间大门的速度(转弯)不得超过3千米/小时; 8、叉车起重高的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升;下降时,先下降后倾斜;行使时,货叉离地应有0.3米的高度;叉车与建筑物间应有0.5米的安全距离;
9、严禁酒后驾车; 10、叉车作业“八不准”;
(1)不准将货物升高作长距离运输; (2)不准用货叉挑翻货盘的方法卸货; (3)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物品; (4)不准用单叉作业; (5)不准用惯性力取货物;
(6)不准在叉或货盘上带人作业,货叉举起时严禁在货叉下站;
(7)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货物; (8)不准在岸边直接叉运般上的货物。
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的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1、目的
1.1强化设备管理; 1.2防范设备事故;
1.3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公司财产不受损失。 2、责任
2.1全组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各部门及设备检查、维修、保养人员履行本制度; 3、内容
3.1依照公司LOTO/锁机/挂牌原则,在维修、保养、调校、检查、清洁机器设备时,必须实行锁机/挂牌;
3.2依据公司“世界级养修计划”,对每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实行定期检查、定期维修、定期保养,并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
3.3每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在检查、维修、保养时,必须记录其检查、维修、保养时间及下次检查、维修、保养时间;
3.4对每台设备及其安全装置建立检查、维修、保养档案; 3.5 发生设备事故时,要根据事故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提出预防方案,并对同类型设备进行相关内容检查,防止类似的事故发生;
3.6经常检讨设备的安全性能、防护装置,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3.7严禁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否则承担事故责任; 3.8建立设备及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档案。
冲剪压设备交接班制度
1、目的
1.1加强危险设备的安全管理; 1.2实现设备的本质安全; 1.3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 2、责任
2.1安全组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冲剪压设备使用部门及相关操作员负责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崇光电器制品厂 4、内容
4.1冲剪压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对操作者造成工伤事故的设备,主要指冲床、剪切机、压力机、注塑机及危险期性较大的其他啤机(包括手动啤机);
4.2公司冲剪压设备主要分布在机制部、工模部、铜铝灯部、注塑部等部门;
4.3冲剪压设备实行交接班制度,当班作业完成,必须:
4.3.1清理(用专用工具,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机器设备及作业周围环境;
4.3.2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情况; 4.3.3检查离合器的安全状况; 4.3.4检查双手控制的灵敏状况; 4.3.5检查上、下模完好程度;
4.3.6检查完后,记录完在检查本上,签上检查人的姓名及日期。 4.4每日上班作业时,必须: 4.4.1检查
4.4.2空机运行3~5分钟,若无异常才准开始作业。
4.5发现机器设备异常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及维修人员,严禁私自维修及处理故障,否则自行承担事故后果。
4.6记录检查的有关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1.1、维护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1.2、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2、责任
2.1、安全组、维修部负责执行本制度。 2.2、各部门及全体员工履行本制度。 3、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 内容:
3.1、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2、公司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卫人员及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3.3、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分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3.4、义务消防队(包括部门分队)由灭火组、警戒组、疏散组、破拆组及医疗救护等组成,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
3.5、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及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3.6、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两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以便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3.7、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3.8、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动和破坏。 3.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3.10、不准占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内的地方。 3.11、不准在消防设施及器材上放置或排靠物品。
3.12、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和补充,以保证有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的使用效果。
3.13、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生产区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生产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故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明火管理,生产区内禁止吸烟。
2、危险作业如动火、登高、进入密闭场地等须事先申请危险作业许可证。
3、不准使用天那水等挥发性较强的易燃液体擦拭机械设备、工件和衣服。
4、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或者用品穿戴不规范,不准进行相关作业;不配戴适当的防护用品,不准接触有毒有腐蚀的物品。
5、未有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不齐备及安全装置失效的设备,不准使用。
6、停机维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使用。 7、维修、检查设备时,必须执行锁机/挂牌制度。
8、不是自己分管或使用的设备,未经主管批准,不准使用。 9、检查设备时,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不准将水倒在电气设备和线路上,以免破坏绝缘,造成事故。 11、不戴安全帽及安全带,不准登高作业。 12、不准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机件、产品及器材。
13、不准在电机的开关、消防器具下及进出口等放置货物。 14、不准在机器设备上放置工具和物件,不准在车间堆放油布、废料及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
15不准在焊接作业场所逗留。
16、非电工不准乱动电器设备,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接驳电源,车间不准使用万能插座。
17、在用电器设备的动转部位和危险部位,不准触摸和擦拭。
18、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时,不准不停机进行故障处理。 19、在工作过程中,若遇自身力量不能完成之作业,一定要借助工具来进行,不准强力而为,野蛮作业。
20、在使用搬运工具时,应小心操作,不准运行过快,遇转弯及进出口时,应鸣号示警。
21、滑枕手动方头轴处设有安全保险装置,能将方头轴上使用过的手柄自动推出。
22、刀架必须牢固地安装在滑枕前部,不得有摇晃现象,紧固螺铨、螺母必须齐全完好。
23、工作台必须牢固地固定于横梁滑板上,前部固定于支架上,横梁应紧密地压在床身导轨上,不得有松动现象。
24、机床上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有接地(零)保护。
25、三角胶带应有防护罩,固定牢靠。
26、机床工作台前部应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挡板,并搁置稳当,以防飞出的切屑伤人。
27、应设置木技脚踏板。 操作要求:
1、工件夹紧要牢固,增加虎钳夹固力应用接长套筒,不得用铁榔头敲打扳手。
2、调整牛头冲程要使刀具不接触工作,用手摇动经历全行程进行试验。溜板前后不许站人。
3、机床调整号后,随时将摇手柄取下。
4、刨削过程中,头、手不要伸至车头前检查,不得用棉纱擦拭工件和机床转动部位。车头不停稳,不得测量工件。
5必须将刀架退离工件后,方准启动工作台。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一、新职工进厂三级教育
1、 对入厂新工人、工程技术、管理人员以及临时工、农民工等进行的厂级、车间(分厂)级和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未经三级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 目标值为100%。 3、 培训内容:
(1) 厂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 车间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
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3) 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4) 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危险性较
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教育 1、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
(1)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
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2)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
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
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
(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
工。
(7) 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
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 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
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0) 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分为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按照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标准执行。经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含IC卡)。
3、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由原考核发证部门复审一次,复审前应进行复训教育,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到每4年一次。复审内容包括: (1)健康检查;
(2)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3)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4)本工种安全技术知识考试。
经复审合格的,由复审单位签章、登记,予以确认;复审不合格的,可向原复审单位申请再申请复审一次;再复审仍不合格或未按期复审
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4、 目标值为100%。 三、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教育
1、 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有关
行业的规章、规程和规范;
(2)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
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 重大事故 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
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2、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 目标值为100%。 四、班组长教育
1、 班组长教育由本单位安技部门会同教育部门采用授课的方式进行,其内容应根据企业特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常识、岗位危险另有所源和危害因素控制要点等,一般情况下一年一次。 2、 目标值为100%。 五、变换工作和“四新”教育
1、 工人因工作需要变换工种,依据变换工种通知单,安技部门组织车间(分厂)、班组进行二级教育。
2、 企业在实施新技术、新工艺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以
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 目标值为100%。 六、职业健康教育
1、 教育对象:是指从事职业危害作业人员,以及有关部门的车间(分厂)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和相关的医务人员。 2、 教育内容:
(1) 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掌握其职业危害因素的性质、危害
机理、预防方法以及自救、互救的常识。
(2) 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要重点了解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
法规、标准,掌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的分布情况和危害程度。 (3) 工程技术人员应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工程技术措施,以及采用
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具备的职业健康相关知识。 3、 教育周期为每2年一次。目标值为90%。 七、全员教育
1、 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
2、 全员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要做到重点突出、形象生动、简单明了、喜闻乐见等,可采用授课、辅导考试、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 3、 教育周期为一年一次。目标值为80%。 八、复工教育
1、 工人因病假、事假、探亲等离开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车间(分厂)级和班组安全教育。因工伤伤愈上班前必须进行车间(分厂)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同“新职工入厂教育”相同。 2、 目标值为100%。
九、安全管理人员教育
1、 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的
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
(2)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等方面的
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3) 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配处理方法; (4) 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5) 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方法; (6) 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7) 本企业职业危害作业点的分布、危害程度,并根据其理化特性
应采取的防护技术、措施和方法; (8) 典型事故案例。
2、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 目标值为100%。
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 结合自身实际,制订
本事故应急预案。 一、 组织机构
1、 成立事故应急救授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企业)的第一
责任人担任;副组长:单位(企业)的直接责任人、经理、厂长、总工程师组成;成员:由各部门重要负责人、各车间主任、安全主任、消防队长、保安队长组成。
2、 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
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办主任兼任。 3、 应急机构图:
各应急专业小组 人员医疗抢救 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中心善后事务处理 联络、通讯、接待 现场警戒保卫 应急物质保证 抢修队伍 事后恢复
4、 各部门要明确主管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定负责救援工作
的专(兼)职人员,对本系统的救援工作实行管理。 二、 应急救援职责 1、 领导小组:
(1)、对救援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审批救援工作的各项办法;
(4)、核准救援指挥中心设备建设计划,救援设备更新、购置、报废计划; 2、救援办公室
(1)、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4)、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现场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
调度、指挥现场所有各专业应急小组的工作,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措施,保护和减少人员伤害,降低财产损失。 4、 消防灭火组
(1)、负责对单位(企业)关键装置要害部位以及其它重点防火部门制定灭火抢险预案,为事故及灾害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2)、负责报警。对接警出动情况,受灾部门、燃烧物质、火势大小作火灾记录,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3)、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现场灭火战斗,加强火情侦察,查清是否有人员受大火包围,及时抢救伤员。
(4)、灭火战斗结束后及时补充器材,恢复战备状态,总结火场经验、教训,协助上级部门对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5、人员医疗抢救组的职责
尽一切可能救助人员。对现场伤势较重人员进行临时处置;对已濒临死亡人员进行人工抢救措施送相应医院救治。医疗抢救组有权禁止人员进入情况不明的现场,以防人员伤亡事故扩大,对有可能造成疾病的现场环境进行封闭和环境消毒。 6、警戒保卫组的职责
负责隔离事故现场、保护现场,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协助人员抢救,防止事故以外再出现另类意外事件。
7、 物质保证组的职责是尽一切可能满足救灾和事故处理所用的物
质需求保障。
8、 抢修队伍的职责是在公司相关部门配合下接受应急领导小组的
指挥尽一切可能抢修设备和工艺现场,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恢复生产。
9、 联络、通讯、保障组的职责是保持和上级联络,保证应急通讯正
常,接待外来人员,接待职工家属;同时和医疗抢救组共同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冲压安全作业
一、一般要求
1、应选用符合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的冲压机器。
2、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当操作人员质体误入危险区时,能保证人身安全。应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保证其完好。
3、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操作人员培训制度,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4、要求有安全的启动装置。 二、冲压机的安全装置要求
1、安全装置必须能够保护操作者,并对操作者没有任何形式的伤害。
2、当不能安装和使用安全装置时,对操作者的安全保护应采用:手工具给进或取出工件,即将操作者的手隔离于模具危险区之外,常用的工具有镊子、夹子、钩子、真空吸盘、永磁细盘、电磁细盘等。
3、采用的安全装置及其控制元件必须符合国际要求。
4、安全装置必须定期检修,它的安装、拆卸和检修必须在合格的安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5、安全保护装置
(1)安全保护装置(各种防护罩或防护隔栏)是对危险区最可靠
的保护装置,应优先采用。
(2)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要求和距离危险区界限的距离,必须符合国际规定。
(3)安全保护装置的防护高度应等于或大于滑块行程长度和调节长度之和。
三、压机的操作要求: 1、开机前应做好准备工作:
(1)操作人员首先应了解机器的结构、性能和技术参数;绝对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待压工件的变形力一定要小于机器的公称压力。模具不许偏装,工件不许偏压裁。
(2)开机前,应检查冲压机有无异常状况,如各机构装置包括离合器、制动器、刹车系统、脚踏板等是否正常,摩擦部分及润滑部分有无磨损现象,油杯灌满润滑油。
(3)脱开离合器后才可以开动电机,然后再开动机器。如果按下启动按钮电机不转,应立即按下停止按钮,以防止烧毁电机。
(4)做数次空程试验以检查制动离合器、操纵器各部分有无故障,是否动作可靠。电机达到额定转速再开动压力机。
2、操作者应按规定穿戴好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3、在送料、定料、出件、清除废操纵、模具安装、拆卸调整、检修时,必须严格按安全作业程序操作。
注塑机安全作业
一、所有机器应装设防触电保护。
二、锁模机构应装有电器安全保护或机械闸板式安全保护或液压安全保护两种以上的安全保护功能。
三、必须有电源紧急停止开关。
四、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合格。 五、操作时应认真检查下列项目: 1、急停电源开关是否正常; 2、活动安全门行程开关是否正常; 3、液压保险开关是否正常; 4、机械保险装置是否完好。 六、操作控制面板损坏,不得开机。
七、没有机械保险及机械保险调试不当,严禁开机。 八、机坏、模坏检修时要关掉电源、油泵、冷却水。
铣床安全作业
一、设备要求
1、机床应设局部照明。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有接地(零)保护。
2、进给变速箱内设置的滚珠式安全离合器应起走刀过载保护作用,即当进给力过大时,停止自动进给。
3、进给箱内设置的摩擦摩擦离合器应能起过载保护作用,即当快速传动过载时,摩擦片打滑,快速移动停止。
4、工作台纵向、横向及垂直方向的进给运动应互锁,应保证三个方向进给运动的传动离合器不可能同时接通。
5、工作台快速移动与一般自动进给运动应互锁,两者不得同时接通。
6、电器——机械互锁性能不好,导致手柄不能互锁或操纵失灵时禁止使用机床。
7、进给箱内设置的安全互锁机构在操纵工作台进行自动进给或快速移动时,应起安全互锁作用。
8、工作台各层上设置的锁紧装置应完好。
9、工作台纵向一定、床鞍横向移动和升降台垂直一定三个方向均应设限位装置。
10、防护罩和自制挂轮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11、应设置木质踏脚板。 二、操作要求
1、装夹工件、工具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松动,所用扳手必须符合标准规格。
2、在机床上进行装卸工件、刀具、紧固、调整、变速及测量工件等工作必须停车。
3、高速切削时必须装设挡板。
4、切削中,头、手不得接近铣削面。装卸工件时必须必须移开刀具后进行。
5、严禁用手摸或用棉纱擦拭正在转动的刀具和机床的传动部位。消除铁屑时,只允许用毛刷,禁止用嘴吹。
6、拆装立铣刀时,台面需垫木板,禁止用手去托刀盘。
钻床安全作业
一、设备要求
1、传动系统中应具有转矩保险离合器,当主轴负荷超允许最大转矩的25%时,离合器应打滑。
2、变速,操纵机构档位应准确可靠,并有明显的档位标志或定位装置。
3、主轴进给保险离合器,当进给抗力大于车床设计最大进给抗力的1.35倍时,主轴进给保险离合必须打滑。
4、摇臂升降必须有限位装置,上升或下降极限位置时限位装置应起作用。
5、摇臂及立柱夹紧机构其外露的传动齿轮等危险部位应安设防护罩,并用螺钉固紧。
6、机床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
7、钻床的总传动电源应设置符合规定的短路保护,各电动机应有单独的符合规定的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8、装有“十”字型开关的机床,应能保证摇臂升降与主轴运转的联锁。电路没有零压保护环节的,应能避免“十”字开关手柄扳至任何位置时接通电源而产生“误动作”。
9、机床必须设置保护接地(零)线。 10、主动三角胶带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11、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二、操作要求
1、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着钻孔,不准在工作时戴手套。
2、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一般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3、钻头上绕有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风吹、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4、不准在转动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5、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磨床安全作业要求
一、安装砂轮的要求
1、根据砂使用说明书,选用与机床主轴转数相符合的砂轮。 2、所选用砂轮要有出厂合格证或检查试验标志。
3、对砂轮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砂轮质量、硬度、强度、粒度和外观有裂纹等缺陷时不能使用。
4、安装砂轮的法兰不能小于砂轮直径的三分之一或大于二分之一。
5、法兰盘与砂轮之间要垫好衬垫。 6、砂轮孔径与主轴间的配合要适当。
7、砂轮装完后,要安装好防护罩,砂轮侧面要与防护罩内壁之间保持20——30MM以上的间隙。
8、砂轮安装好后要经过5~10MIN的试运转,起动时不要过急,要点动检查。
二、设备磨床安全作业 1、设备要求
(1)电磁吸盘的联锁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在开动电动机之前,必须先把电磁吸盘的开关扳至“吸”的位置上。
(2)操纵手柄、手轮应零件齐全、装配牢固、灵活好用。变速、换向机构应有明显的档位标志牌及定位装置。
(3)用有完好的纵向、横向行程限位装置。限位挡块所有螺钉、螺孔不得有滑丝、乱扣现象。
(4)砂轮防护罩应将砂轮卡盘和砂轮主轴端部罩住。砂轮在工作中一旦被破坏时,能有效地防止砂轮碎片飞出,以保护操作者的安全。
(5)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2、操作要求
(1)装卸工件时,要把砂轮升到一定位置放能进行。
(2)磨削前,把工件放到磁盘上,使其垫放平稳。通电后,检查工件被吸牢后才能进行磨削。
(3)一次磨多件时,加工件要靠紧垫好,并置于磨削范围之内,以防加工件倾斜飞出或挤碎砂轮。
(4)进刀时,不准将砂轮一下就接触工作,要留有空隙,缓慢进给。
(5)自动往复的平面磨床,根据工件的磨削长度调整好限位档铁,并把档铁螺丝拧紧。
(6)磨削过程中禁止用手摸试工件的加工面。
剪板机安全作业
一、剪板机的安全操作
1、工人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剪床操作规程和安全守则,禁止学徒工独立操作。
2、发现以下情况要停止工作,报告有关领导:
(1)剪床突然反复冲落,说明离合器传动有故障且制动失灵,十分危险;
(2)停电,同时必须脱开离合器,关闭电源,不准原状等待恢复送电;
3、开剪板机时要停车,用保板把启动踏板遮住。 二、剪板机的安全维护
1、剪板机的飞轮、齿轮、轴、胶带等运动部分都应设防护罩。 2、放置栅栏,防止操作者的手进入剪刀落下区域内。工作时严禁捡拾地上废料,以免被落下来的工件击伤。
3、不能剪切淬过火的材料,也决不允许裁剪超过剪床的工作能力。
车床安全作业
一、设备要求
1、机床上应设局部照明,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有接地(零)保护。
2、摩擦离合器应能控控制主轴的转动并起过载保护作用。 3、脱落蜗杆机构应起走刀载保护作用。
4、在设置行程墚块时,脱落锅杆机构应能在能要在行程档块的作用下起程控制作用。
5、溜板箱内如设置非脱落蜗杆式过载行程控制机构,如齿形离合器安全机构、磨擦离合器安全机构等,亦应起过载保护及行程控制作用。
6、溜板箱内设置的互锁机构等,亦应起过载保护及行程式控制作用。
7、机床必须设置护接地(零)线。
8、三角胶带防护罩、挂轮箱罩、主轴尾端防护罩应齐全完好,固定可靠。
9、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10、制动装置应在离合器脱开时起制动作用。 二、操作要求
1、机床开动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机床开动后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铁屑飞溅。
2、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离开时,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3、调整机床速度行程、装夹工件和刀具、以用擦拭机床时都要停车进行。
4、装卸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 5、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20~25倍,车头后面伸出超过300mm时,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拦杆。
6、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一手扶攻丝架,一手开车。 7、切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以便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大料
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刨床安全作业
一、设备要求
1、变速手柄操作灵活、档位分明、定位可靠、失灵时应即使修复。 2、滑枕手动方头轴处应设有安全保险装置,能将方头轴上使用过的手柄自动推出。
3、刀架必须牢固地安装在滑枫前部,不得有摇晃象。紧固螺栓、螺母必须齐全完好。
4、工作台必须牢固定于横梁滑板上,前部固定于支架上,横梁应紧密地压在庆身导轨上,不得有松动现象。
5、机床上的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照明变压器应有接地(零)保护。
6、三角胶带应有防护罩,固定牢靠。
7、机床工作台前部应设置防护网或防护挡板,并搁置稳当,以防飞出的切屑伤人。
8、应设置木质脚踏板。 二、操作要求
1、工件夹紧要牢固,增加虎钳夹因力应用接长套筒,不得用铁榔头敲打扳手。
2、整牛头冲程要使刀具不接触工作,用手摇动经历全行程进行试验。溜板前后不许站人。
3、机床调整好后,随时将摇手柄取下。
4、刨削过程中,头、手不要伸到车头前检查,不得用棉砂擦拭工件和机床转部位。车头不停稳,不得测量工件。
5、必须将刀架退离工件后,方准启动工作台。
木工机械安全作业
一、一般要求
1、操作人员应熟知机床性能操作方法,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木工圆锯机、带锯机、刨床均应装设防护装置。 二、圆锯机安全作业 1、设备要求
(1)悬臂固定牢固,V形导轨无缺陷; (2)悬臂调整装置应完好,且锁紧可靠;
(3)托架及托架上的定位,止动装置应完好,定位准确、止动可靠;
(4)托架前、后滑动的限位装置应灵敏、可靠;
(5)滚装应安装牢固、滚动灵活。滚珠破裂、缺少或滚轨松脱,严禁使用。
(6)锯轴应明显变形或损坏; (7)法兰盘应无裂纹或损坏; (8)机床应保护接地(零),且有明显标志; (9)锯片防护罩应完好,能调节;
(10)工作台调整装置完好,锁紧可靠;
(11)锯片防护罩、排屑罩、皮带防护罩应完好,牢固; (12)采用固定或手动调整的锯片防护罩,其底部与工件的间距应小于或等于20mm,采用自动调整的防护罩,在机床不工作时应全部遮盖住锯住,工作时能根据工件厚度自动调整遮范围;
(13)纵切导板应调整灵活、锁紧可靠;
(14)推杆长度应比锯片直径大30 mm左右。 2、操作要求
(1)锯割时应缓慢进料,严禁用力过猛或工件别、扭锯片; (2)机床发生故障或锯片用钝时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3)锯片旋转时,禁止直接用手消除锯片两边木块、杂物。 (4)不得在圆锯上加工不规则工件,已经锯开的工件不得再向反方向拉回。
(5)调整锯锯床必须停车。
(6)人要避让锯盘旋转方向,手或人体不能触锯齿。 三、带锯机安全作业 1、设备要求
(1)带锯避导轨的各方面应用坚固的防护设备隔离;
(2)为避免带锯断裂伤人。应合理选用锯条和锯轮,带锯的制动装置与起动设备应联锁;
(3)为防止锯齿伤人,带锯上行用固定防护罩隔绝,下行用活动防护罩;
(4)车架上传动轴、车轴和车轮应装配牢固,转动灵活,不松脱;
(5)制动装置应安装牢固,制动可靠; (6)带锯机必须保护接(零),并有明显标志;
(7)锯轮罩应全封存闭,安装牢靠,罩门开启灵活;
(8)锯条防护罩应罩住锯条的非工作部位,并能上下调整,工作时不位移;
(9)禁止用接头连接不牢或张度不合要求的带锯条,接头数超过3个且每段长度小于总长度1/4的锯条不宜使用;
(10)裂纹长度超过锯条宽度的15%的禁止使用; 2、操作要求
(1)锯轮未达到正常转速前,不得进料锯割,操作时进给速度不可太快,用力不得过猛。
(2)机床工作时,突然发生断裂、掉掉条时,必须立即停机,待锯齿安全停止后,方可打开锯齿罩及锯条防护罩,更换锯条。
(3)锯割圆柱体工件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4)多人操作、协调动作、一人指挥。
(5)向跑车上装木料时,挂钩退后,再用反杆或大牙将木料抛到车上,紧挂物。
(6)电锯开动或停车时,开关手柄需用锁定销栓住,防止自动关闭,锯条涂油时,要站立侧面,刷把长度不小于1M,锯末要用工具及时清除。
(7)锯条和工作物接触后,不许再摇摆工件,工件将要拘谨完时,宜用木棒推进,不要用手推。
四、木工平刨床安全作业 1、设备要求
(1)后工作台的唇口与刀轴削切圆的间隙不大于3mm。 (2)必须采用圆柱形的刨刀轴,禁用三角形或方形刨刀轴。 (3)刨刀轴上安装刨刀槽表面应平整光洁,无裂纹。 (4)导板和导板调整机构应完好、牢靠、灵活好用。
(5)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且灵敏可靠。熔短器符合要求,不得任意替代。
(6)机床应保护接地(零),且有明显标志。 (7)传动系统应有防护罩。
(8)偏心轴架防护罩及连接螺钉应齐全、完好、装牢。 (9)安全防护装置应灵活可靠。 2、操作要求
(1)每次装换刨刀应切断电源,设置“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
(2)机床发生鼓掌或刨刀用钝,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 (3)对于厚度小于25 mm。木条料和厚度小于20mm板料,必须用“送料压板”(推板)。
(4)清理机床出屑道,应先停机,断电,待刀轴完全停止方可进行,严禁用手左脚扒木屑。
(5)大平刨刨面时吃刀量不得超过2 mm,小平刨吃刀量不能超过1 mm。
(6)手推木料时,手不得从刨刀上面通过。不得用腹部顶着木料推进,接木料时要站在侧面,手距刨刀应在300 mm以上。推进速度要慢,刨刀不能超过工作台面0.1mm。
工作时,要随时注意木节、钉子和铁丝。 (7)调整靠栅,必须停车后才进行。 五、木工压刨床安全作业 1、设备要求
(1)工作台升降机构完整、灵活、锁紧可靠。
(2)压轴筒完好,能调节露出台面0。3~0。8mm。 (3)变速器操作灵活,有明显的档位标志。 (4)机床应保护接地(零),且有明显标志。
(5)皮带防护罩及链防护罩应完好,工作时不准拆不不用。 (6)刨刀轴防护罩坚固、牢靠,开启灵活。 (7)保险脚装置应齐全、完好。
(8)保险脚防护罩应完好、牢固。
电工岗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认真遵守电业安全规程,按规定设计、安装、维护、检修高低压线路及一切用电设备,搞好接地接零保护,确保用电安全。
3、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严禁带电作业。 4、加强安全检查,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发生。
5、电气工具和保险装置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检查,保证性能可靠,运行良好。
6、特殊作业场所,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 7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8、在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采用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挂警告牌、装接地线等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9、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电气设备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1211”灭火器灭火。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检查、效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工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6、剔凿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睛。楼板、砖墙打透眼时,板下、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7、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志牌,防止误合闸。
8、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许有的接地和有的接零。
9、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10、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 11、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吊车安全操作规程
1 起重机司机
1.1 起重机司机专门训练,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严禁无证人员操作起重设备。
1.2 进行起重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必须检查各部装置是否正常,钢缆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制定器、液压装置和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灵敏,严禁起重机各工作部件带病运行。
1.3 起重机司机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服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服从,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继续工作。
1.4 起重机只能垂直吊起载荷,严禁拖拽尚未离地的载荷,要避免侧载。
1.5 起重机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转角度都不能超过45°,严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严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严禁强行吊拉吸贴于地面的面积较大的物体。
1.6 起重机在带电线路附近工作时,应与其保持安全距离,在最大回转范围内,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见下表,雨雾天气时安全距离应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机在输电线路下通过时,必须将吊臂放下。
1.7 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吊一重物,必须服从专人的统一指挥,两机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机所允许的总起重量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起重量的80%。
1.8 起重机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卷扬过限把钢缆拉断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变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钩降至最低位置时,卷扬滚筒上的钢缆应至少保留3匝以上。
1.9 工作时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机在吊有载荷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吊臂的变幅,绝对禁止在吊荷停稳妥前变换操作杆。
1.10 起重机在工作时,严禁进行检修和调整。 1.11 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12 工作完毕,吊钩和吊臂应放在规定的稳妥位置,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2 指挥人员
2.1 指挥信号要事先向起重机司机交待清楚,如遇操作过程中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2.2 指挥手势要清晰,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 2.3 起吊物件,应先检查捆缚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衬垫,吊位重心要准确,不许物件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
2.4 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机司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2.5 当起重机司机因物件超重拒绝起吊时,指挥人员应采取措施,设法减轻起重机超重负荷,严禁强化指挥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配电室安全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人的人员,应经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直行工作。若有必移制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绿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7、与供电单位或用户《调度员)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复核对无误,并且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人。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
10、用绝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拉合高压刀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开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时,值班人员应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检电、装设遮栏和悬挂标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撒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
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距离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小于0、35米必须停电。距离大于0、35米但小于0、7米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门不小于0、35的距离处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无可靠措施者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线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油开关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刀闸,使各回线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熔断器都要取下。油开关的操作电源要断开。刀闸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险验电器,在检修设备时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放电。放电后接地。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
21、线路或用户检修要求停电时,值班人员应采取安全措施,然后通知对方负责人开始工作并进行登记。工作结束后必须接到原负责人通知方可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22、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时,必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3、低压回路停电检修时应断开电源,取下熔电器。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24、低压设备带电工作时,应设专人监护。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工作。相邻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料隔开。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工具。
25、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专用端子上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6、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值班人员应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27、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
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叉车驾驶员除应熟悉本叉车的性能结构外,还应掌握装卸工作的基本知识。
1、在良好的路面上,叉车的额定起重为2吨,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2、在装载货物时,应接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壁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
3、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起重架下绝对禁止有人。
4、在超过7°的坡度上运载货物应使货物在坡上的上方。运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5、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
6、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7、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8、工作一天后,应对燃油箱加油,这样不谨可以驱出油箱内的潮气,而且也能防止刹气在夜间凝成的水珠溶于油液中。
9、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为了提高叉车的使用寿命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为保持叉车最佳运行状态和各零部正常运转,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对本机器严格地进行定期保养。
每班出车前必须检查以下各处: 1、检查燃油储油量。
2、检查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 3、检查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
4、检查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 5、检查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住和可靠性。
6、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才能开始工作。
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机扑救。配电室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高空清洗外墙作业条件及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是我们清洁公司工作的难点,危险性大,但同时又是收入可观的业务项目,一幢高楼,风吹雨打,不清洁是不行的,只有及时做好清洁工作才能避免或减少外墙表面损坏。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高空作业、清洗外墙或玻璃幕墙作专门的介绍。
一、外墙清洁的方式
目前外墙清洁主要有两种方式:吊板方式和擦窗方式。 吊板方式是用吊绳、吊板将人吊到工作位置进行清洁。这种声式比较简单,成本也低,只要工人身体素质好、绳子连接牢固就可以进行,一般的大楼都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清洁,但是这种方式的操作必须使安全措施到位,否则危险性很大,造成伤亡事故的都是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
二、外墙清洁的条件
1、气候条件:外墙清洁必须要在良好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风力应小于4级,4级以上停止工作。因此,工作前应测定风力,尤其是高空风力。另外,下雨、下雪、有雾、能见度差以及高温(35℃以上)和低温(0℃以下)等条件下都不适合进行外墙清洁。
2.人员条件: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确保工人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转,规定:高空操作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并经过身体检查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作业,工人上岗前不得饮酒,有感冒等身体不适症状就暂停高空作业。
3、设备条件:外墙清洁的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凡吊板
有发毛、部分绳股渐裂等现象应立即更换新绳。 三、高空滑板安全操作规程
l、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 2、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3、施工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尔后再系好卸扣(操作绳上), 同时坐板扣子要打紧,固死。
4、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 5、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6、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7、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尔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甩绳现象发生。
8、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调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捆紧。
9、施工员要落地时,要先察看一下地面、墙壁的设施,操作绳、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的多少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至地面。
10、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服务质量。 11、不准乱拿甲方或客户的物品,不得损坏甲方或客户的各种设施。
12、高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统一管理。
打磨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戴好防尘口罩(或防护面罩)及眼镜。
2.工作前,应检查砂轮有无损坏,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通风除尘装置是否有效。
3.安装砂轮前,必须核对砂轮允许的最高转速是否与主轴转速相适应,大于200毫米的砂轮应进行静平衡,不准使用裂纹或缺损的砂轮。
4.砂轮卡盘直径不得小于砂轮直径的1/3,卡盘与砂轮涧应垫上1~2毫米的软衬垫,其外径应比卡盘压紧面的直径大2毫米。 5.安装肘,应注意螺母的压紧程度,应压紧到砂轮转动时不产生滑动为宜,有多个压紧螺钉时,应按对角顺序逐步均匀旋紧。 6.砂轮装好后,必须将防护罩重新装好,再进行试转。直径小于400毫米的砂轮,应空转2分钟;直径大于400毫米的砂轮,应空转5分钟。砂轮转动时,不允许有明显振动。
7.调整砂轮防护罩及工件托架时,必须在砂轮停转后,方准进行。经常保持工件托架与砂轮的距离小于3毫米。
8.打磨时,应先起动吸尘装置,握牢工件,用力不得过猛,不准用杠杆推压元件,严禁站在砂轮正面操作,以防砂轮破裂伤人。 9.不是专门用于端面磨削的砂轮,禁止用端面进行打磨。 10.使府手持电动砂轮机打磨时,必须有牢固的防护罩和加设保护接零线或配用漏电保护器,并遵守电动手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11.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确认砂轮停转后,方可离开岗位。
机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加工工件时,必须扎紧袖口,束紧衣襟。严禁戴手套、围巾或敞开衣服操作旋转机床。
2.检查设备上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和关闭。保险、联锁、信号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不准开动。
3.工件、夹具、工具、刀具必须装卡牢固。
4.开车前要观察周围动态,有妨碍运转、传动的物件要先清除,加工点附近不准有人站立。机床开动后,操作者要站在安全位置上,以避开机床运动部位和切屑飞溅。
5.机床停止前,不准接触运动工件、刀具和传动部件。严禁隔着机床遗转、传动部分传递或拿取工具等物品。
6.调整机床行程、限位,装夹拆卸工件、刀具,测量工件,擦拭机床都必须停车进行。
7.机床导轨面伤、工作台上不得放工具或其它物品。 8.不准用手直接清除切屑,应采用专门工具清理。
9.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机台工作时,必须有一人负责统一指挥。 10.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11.不准在机床运转时离开工作岗位。因故要离去必须停车,并切断电源。
12.正确使用工具,要使用符合规格的扳手,不准加垫块和任意用套管。
13.使用起吊工具时,必须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工件堆放不得超高。
14.工作完毕,应将各类手柄扳回到非工作位置,并切断电源和及时清理工作场地的切屑、油污,保持通道畅通
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高速切削时要戴好防护眼镜。 2.装卸卡盘及大的工、夹具时,床面要垫木板,不准开车装卸卡盘。装卸工件后应立即取下扳手。禁止用手刹车。
3.床头、小刀架、床面不得放置工、量具或其它东西。 4.装工件要牢固,夹紧时可用接长套筒,禁止用榔头敲打。滑丝的卡爪不准使用。
5.加工细长工件要用顶针、跟刀架。车头前面伸出部分不得超过工件直径的20~25倍,车头后面伸出超过300毫米时,必须加托架。必要时装设防护栏杆。
6.用锉刀光工件时,应右手在前,左手在后,身体离开卡盘。禁止用砂布裹在工件上砂光,应比照用锉刀的方法,成直条状压在工件上。
7.车内孔时不准用锉刀倒角;用砂布光内孔时,不准将手指或手臂伸进去打磨。
8.加工偏心工件时,必须加平衡铁,并要紧固牢靠,刹车不要过猛。
9.攻丝或套丝必须用专用工具,不准-手扶攻丝架(或扳牙架)一手开车。
10.切断大料时,应留有足够余量,卸下砸断,以免切断时料掉下伤人。小料切断时,不准用手接。
自动、半自动车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普通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气动卡盘所需的空气压力,不能低于规定值。 3.装工件时,必须放正,气门夹紧后再开车。 4.卸工件时,等卡盘停稳后,再取下工件。
5.机床各走刀限位装置的螺钉必须拧紧,并经常检查防止松动。夹具和刀具须安装牢靠。
6.加工时,不得用手去触动自动换位装置或用手去摸机床附件和工件。
7.装卡盘时要检查卡爪,卡盘有无缺陷。不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
8.自动车床禁止使用锉刀、刮刀、砂布打光工件。
9.加工时,必须将防护挡板挡好。发生故障、调整限位挡块、换刀、上料、卸工件、清理铁屑都应停车。
10.机床运转时不得无人照看,多机管理时(自动车床),应逐台机床巡回查看。
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戴手套操作。遵守机床工一般规程。
2.工件夹装必须牢固可靠。钻小件时,应用工具夹持,不准用手拿着钻。
3.使用自动走刀时,要选好进给速度,调整好行程限位块。手动进刀时,一般按照逐渐增压和逐渐减压原则进行,以免用力过猛造成事故。
4.钻头上绕有长铁屑时,要停车清除。禁止用风吹、用手拉,要用刷子或铁钩清除。
5.精铰深孔时,拔取圆器和销棒,不可用力过猛,以免手撞在刀具上。
6.不准在旋转的刀具下,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手不准触摸旋转的刀具。
7.使用摇臂钻时,横臂回转范围内不准有障碍物。工作前,横臂必须卡紧。
8.横臂和工作台上不准有浮放物件。
9.工作结束时,将横臂降到最低位置,主轴箱靠近立柱,并且都要卡紧。
电镀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镀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及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维护方法。非本工种人员不得随便操作。
2.工作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并认真地检查设备,吊夹具是否良好。行(吊)车应采用密闭电机,钢丝绳应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电气设备与镀槽之间应用墙壁隔开。
3.工作前应先打开通风装置,然后再进行工作。 4.在工作场地禁止饮食和吸烟,防止药水入口。
5.向槽内倾倒有毒物品时,操作者必须站在上风方向,防止风从正面吹来引起中毒事故。
6.操作时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镀溶液。不准站在酸,碱及其它腐蚀物品的槽沿上面工作。
7.强酸储存在带塞的瓶中,不准超过容积4/5;碱要储存在封闭的铁筒内。
8.搬运酸液和倒酸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或妥善抬具。认真检查酸坛,无裂纹时再小心搬运和使用。
9.配制硫酸时应将浓酸缓慢倒入水中,严禁将水倒入酸中或将酸倒入热水中。
10.电镀用辅助材料,有毒有害物品及三酸等要有专人严格保管,防止乱拿乱用。
11.电镀件必须彻底清洗消毒。防止将带有氰化物的零件送往加工单位。
12.电镀废水必须进行处理,并经化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后方能排放。废水及废酸坛、槽引流时,要用吸筒、漏斗,禁止用嘴吸引流。 13.存放有毒物品的容器应统一管理,严禁到处乱扔。 14.氰化镀槽的操作人员,下班时应用消毒液对手、脸各部进行消毒。未经消毒处理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准带到其它场所。
15.工作完后,要切断电源气源,盖好镀槽,关闭风机,做好清洁,将工件堆放整齐。
锡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字铁,铁管等工夹具要装设牢固,放置平稳。使用钻床、剪板机和高处作业时,应遵守有关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2.焊制完毕应将炉火熄灭。使用电烙铁应先检查是否漏电并放在稳妥的地方,烙铁不准充当其它工具用来锤、敲或撬东西。工作完毕即将插头拨掉,防止失火。
3.剪切材料,手不准挡在切割线上。多人操作应相互配合,协调一致。使用剪刀时不准用榔头敲击剪刀板。
4.安装中如遇电气线路阻碍,应先通知电工切断电源,再进行工作。
5.敲击板料要防止砸、割手。角料及剪下的碎料应放在安全地点,防止刺伤。
6.锡焊时清除水污,要防止飞溅。焊油和氯化锌不许乱放,用后要清理干净。
7.密闭容器要打开通风设备后才能焊接。
反应釜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
1.检查釜内、搅拌器、转动部分、附属设备、指示仪表、安全阀、管路及阀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检查水、电、气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二]开车中
1.加料前应先矛搅拌器,无杂音且正常时,将料加到釜内,加料数量不得超过工艺要求。
2.打开蒸气阀前,先开回气阀,后开进气阀。打开蒸气阀应缓慢,使之对夹套预热,逐步升压,夹套内压力不准超过规定值。 3.蒸气阀门和冷却阀门不能同时启动,蒸气管路过气时不准锤击和碰撞。
4.开冷却水阀门时,先开回水阀,后开进水阀。冷却水压力不得低于0.1兆帕,也不准高于0.2兆帕。
5.水环式真空泵,要先开泵后给水,停泵时,先停泵后停水,并应排除泵内积水。
6.随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应停车检修。
7.清洗钛环氧(搪瓷)设备时,不准用碱水刷釜,注意不要损坏搪瓷。
[三]停车后
1.停止搅拌,切断电源,关闭各种阀门。
2.铲锅时必须切断搅拌机电源,悬挂警示牌,并设人监护。 3.反应釜必须按压力容器要求进行定期技术检验,检验不合格,不得开车运行。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师傅指导下才能修模。
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1.焊接场地禁止放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2.在操作场地10米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有易燃易爆气体产生的器皿管线)。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消防部门和安技部门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包括打渣)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
4.在缺氧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易燃,易爆挥放物,气体的环境,设备,容器应经事先置换、通风,并经监测合格。
5.对压力容器、密封容器、爆料容器、管道的焊接,必须事先泄压、敞开,置换清洗除掉有毒有害物质后再施焊。潮湿环境,容器内作业还应采取相应电气隔离或绝缘等措施,并设入监护。
6.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取12伏。禁止在已做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7.电焊机接零(地)线及电焊工作回线都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的物品上,也不准接在管道和机床设备上。工作回路线应绝缘良好,机壳接地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一次回路应独立或隔离。
8.电焊机的屏护装置必须完善(包括一次侧、二次侧接线),电焊钳把与导线连接处不得裸露。二次线接头应牢固。2米及其以上的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程。作业时不准将工作回路线缠在身上。高处作业应设人监护。
9.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有关规定,如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10.工作完毕,应检查焊接工作地情况(包括相关的二次回路部分)无异常状况,然后切断电源,灭绝火种。
手工电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应掌握一般电气知识,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还应熟悉灭火技术、触电急救及人工呼吸方法。
2.工作前应检查焊机电源线、引出线及各接线点是否良好,若线路横越车行道时应架空或加保护盖;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有良好接地;电焊钳把绝缘必须良好。焊接回路线接头不宜超过三个。 3.下雨天不准露天下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
4.移动式电焊机从电力网上接线或拆线,以及接地、更换熔丝等工作,均应由电工进行。
5.推闸刀开关时身体要偏斜些,要一次推足,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要先关电焊机,才能拉断电源闸刀开关。
6.移动电焊机位置,须先停机断电,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注意焊机电缆接头移动后应进行检查,保证牢固可靠。
7.在人多的地方焊接时,应安设遮栏挡住弧光。无遮栏时应提醒周围人员不要直视弧光。
8.换焊条时应戴好手套,身体不要靠在铁板或其它导电物件上。敲渣子时应戴上防护眼镜。
9.焊接有色金属器件时,应加强通风排毒,必要时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10.修理煤气管或在泄漏煤气的地方进行焊接时,要事先通知煤气站及消防、安技部门,得到允许后方可工作。工作前必须关闭气源,加强通风,把积余煤气排除干净。修理机械设备,应将其保护零(地)线暂时拆开,焊完后再行连结。
11.焊机启动后,焊工的手和身体不应随便接触二次回路导体,如焊钳或焊枪的带电部位、工作台、所焊工件等。在容器内作业,潮湿、狭窄部位作业,夏天身上出汗或阴雨天等情况下,应穿干燥衣物,必要时要铺设橡胶绝缘垫。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操作者自身成为焊接回路的一部分。
12.工作完毕应关闭电焊机,再断开电源。
手工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电石、乙炔发生器、溶解乙炔气瓶,水封安全器、橡胶软管、氧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焊(割)炬安全操作规程。
2.乙炔站应由专人操作,遵守乙炔站安全运行规程。
3.工作前或乙炔站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发生器,氧化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4.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5.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小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6.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7.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乙炔发生器、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纳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8.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时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发生器上。
9.压力容器及压力表,安全阀,应按规定定期送交校验和试验。检查、调整压力器件及安全附件,应取出电石篮,采取措施,消除余气后才能进行。
10.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时,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和乙炔发生器放在指定地点。下班时应卸压、放水、取出电石篮。 [二]电石
1.贮存地点必须干燥,通风良好。电石桶应密封,桶上涂写\"电石桶\"和\"禁止用水消火'等字样。室内禁止烟火及存放或敷设水管水沟。坏电石桶不准存于室内。乙炔瓶与电石不得同室存放。
2.电石桶的搬动应轻搬轻放,不准扔甩,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爆炸。雨天禁止淋雨搬运。
3.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者应戴手套,口罩租眼镜,防止打碎的电石进入眼中。
4.电石起火要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机或水消火。电石粒末只能在露天销毁。 [三]乙炔发生器
1.罩炔发生器本体外部应涂写\"危险!\"\"乙炔发生器!\"字样。 2.移动式小型乙炔发生器,须用胶轮或装有弹簧装置的手推车搬运。搬运时应先卸压。
3.乙炔发生器的零件(特别是内壁)不得用纯铜(即紫铜)制作,避
免产生乙炔铜,引起爆炸,可以用含铜量在70%以下的铜合金。防爆膜(片)禁止用铜片或铁片代替。防爆片至少每年更换一次。
4.封闭式乙炔发生器,必须设置准确灵敏的压力表、安全阀。放入电石前,先检查发气室内的给水器和出气管是否畅通,热后放入电石。电石块度大小要适当,禁止用电石碎末。当电石块度较小时,必须采用带空心的电石篮,以免温升过高过急。电石篮放入位置应符合规定。
5.乙炔发生器的压力要保持正常,水必须保持清洁,电石分解的灰浆要及时用水洗掉。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80℃,对于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 6.严禁使用浮桶式乙炔发生器。
7.移动式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可放置在一起,相互间隔要3米以上。
8.每个乙炔发生器,必须装有水封式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应添上净水,保持水位一定高度。每个回火防止器只能供一个焊炬工作。供给两个以上焊炬工作的乙炔发生器,必须有一个总回火防止器。 9.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及防回火安全装置,如防爆片(膜),防爆针及回火防止器。更换电石后,必须将容器内含有空气的乙炔气体放净,才能允许进行焊割。 [四]水封式安全器
1.使用水封安全器前应先用水位控制阀检查水位一次(回火后应再检查一次),并检查是否漏气。
2.水封安全器必须垂直放置,以免影响防止回火的作用,其工作压力应与乙炔发生器工作压力相适应。
3.每一焊割炬,必须有一个回火防止器,多于一个焊炬同时工作,应在乙炔发生器上安置总水封安全器,每一焊(割)炬处设一个独立的回火防止器。
4.水封安全器每月应拆卸清洗一次,并应定期大修一次。
5.检查漏气和解除冻结应遵守\"一般规定\"中有关要求。 [五]橡胶软管
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兆帕;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0.5兆帕。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时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5.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六]氧气瓶
1.每个气瓶必须在定期检验的周期内使用(三年),色标明显,瓶帽齐全。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贮存,使用气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均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当氧气瓶在电焊同一工作地点,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7.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七]乙炔气瓶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一把焊割炬配置一个岗位回火防止器及减压器。 3.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力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只。超过时,车间内应有单独的贮存间。若超过20只,应放置在乙炔瓶库。
6.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相互间距至少离开10米。 [八]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用铁丝。
2.使用前检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后接上。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接牢固,而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并停止供水,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7.焊炬飞或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2)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当发现冒黑烟时,立即打开氧气手轮调节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一旦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 (4)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5)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放氢气,后放氧气引火。
8.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若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现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9.氧氢并用时,先放出乙炔气,再放出氢气,最后放出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先关氧气,后关氢气,最后关乙炔。
10.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11.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12.气源管路通过人行通道时,应加罩盖,注意与电气线路保持
安全距离。
13.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自动(半自动)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
2.检查机电设备的接地装置、防护装置、限位装置的电气线路是否完好和符合安全要求,对机械运转部分应试验是否灵活,并加润滑油。检查设备周围有无障碍物。场地必须通风良好,不准潮湿,必要时要加设风扇及绝缘垫。
3.合闸时要戴手套,一次推足,脸避开电门。合闸后不准任意拨掉控制箱通往变压器及焊接机头(如小车)的插销。 4.焊剂要保持干燥,潮湿时要烘干。
5.焊接时,导线要放置好,以免被熔渣烧坏。导线如破皮露线应及时更换或用胶布包扎好。
6.吊运工件时应与行车工、挂钩工密切配合,注意避免吊物与焊接设备(特别是检修机架时)碰撞。
7.登机架时注意力要集中,防止滑落跌倒。
油漆、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场地和库房严禁烟火。操作者应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2.要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与通风。浸漆、喷漆量较大的连续作业线,必须安设抽风罩和废漆处理装置。操作时必须戴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
3.高处作业应扎好安全带,防止滑跌。工具、漆桶要稳妥放好。在容器内作业,必须采取有效通风措施或戴通风面具。
4.在油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 5.需油漆、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
6.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一米以内,不准喷漆作业。在装配试车
地点进行工作,要间隔一定距离。严禁在运转的设备上刷漆或喷漆。装配输送线上的产品或悬链上的工件喷漆时,应在喷漆室内进行。操作时,必须戴好口罩或面具。
7.打光除毛刺时,要戴口罩和防护眼镜,要经常检查锤柄是否牢固,对面不准站人。手提式砂轮必须有防护罩,操作者要戴胶皮手套。 8.调配含有铅粉或溶剂挥发浓度较大的油漆时,应戴防毒面具。禁止用汽油和香蕉水洗手。
9.增压箱内的油漆和喷漆枪所承受的空气压力,应保持稳定不变。 10.调合漆、腻子、硝基漆、乙烯剂等化学配料和汽油易燃物品,应分开存放,密封保存。
11.溶剂和油漆在车间的储备量不许超过两天的用量,并且要放在阴凉的地方。
12.汽油和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只能领取当班的用量。用不完时,下班前退回库房,统一保管。
13.空气压缩机要有人专管,开机时应遵守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并经常检查、加油,不准超压使用。工作完毕,应将储气罐内的余气放出,断开电源。
14.下班前清扫工作场地,存好工具,废棉纱应放到指定地方。
滚漆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场地必须清洁,绝缘漆箱(桶)必须摆整齐。工作场地要远离明火。工件堆放要牢固、道路要通畅。
2.检查机床各部是否正常。绝缘漆箱放漆孔是否畅通,控制柜、电热箱内的电热丝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断裂。
3.对机床传动部件低速试转2~3分钟,情况良好后,再将漆均匀地涂于橡胶轮上,将工件排列整齐,开始工作。
4.准备工作做好后,方可升温,并按技术要求严格控制温度及所用绝缘漆的型号和浓度。
5.在工作中,必须经常检查机床运转情况及电热箱工作情况。
6.电热箱上面和四周严禁烘烤衣物等易燃物品。严禁将没有除尽毛刺的工件直接进行滚漆。严禁吸烟和做其它容易起火的工作。电热丝两端接线处,必须罩上防护罩。
7.工作完毕后,将滚好漆的工件堆放整齐或及时运走。关闭电源,将滚漆橡胶轮提起,擦洗机床,打扫工作场地。
8.电热箱降温的过程中,必须使机械传动部分低速运转,待其温度降至室温时为止。
9.绝缘漆泵与绝缘漆管,每班都要清洗干净,以免绝缘漆干固、老化,以备下次工作时使用。
电泳涂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吊运设备,工具和吊挂用具是否有缺陷或损坏。
2.向酸洗槽倒酸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并要戴口罩和橡皮手套,以免灼伤。除操作者外,其他人必须远离酸槽约一米左右。 3.装酸的容器要放在空旷处,瓶盖不得盖得过紧,防止蒸发的气体聚积在容器内引起爆炸。
4.配酸后,应将装酸容器盖好,防止水进入酸中发生危险。 5.酸槽溶液深度不能超过槽深的3/4,以免酸液溢出灼伤皮肤。 6.酸液的温度不宜太高,盐酸不许高于35℃,硫酸温度不许高于65℃,防止分解出有害蒸气。
7.悬链运行前,应对拉紧装置进行调整,检查回转线上是否有障碍物,运转是否正常。电泳过程中自来水不得进入泳池内。如遇停电,应立即将悬链停车。
8.电热烘道各段温度应严格按规定值调节,发现温度异常及烘道烟气外冒,应停止工作,请电工检查。
9.采用煤气烘干,应先检查各阀门是否关闭紧固。点火前将炉内余气吹净,打开冷却水管。点火时先点燃引火棒,再开煤气引燃烧嘴,然后调节空气阀和煤气阀使之充分燃烧。关炉操作与开炉顺序相反。关炉后10~20分钟再关闭风机和冷却水管。
10.工作中禁止攀登或站在酸槽的边缘上进行工作。 11.发现火警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12.工作完毕后,断开电源,关闭气门,做好清洁。
静电喷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喷漆前检查全部设备,如电气线路的接头,喷枪的安装以及接地线是否良好。
2.喷漆前,应先开烘干炉升温预热,打开喷漆室抽风机。 3.高压电缆应与其它电力线应保持500毫米以上的距离,以防击穿放电。
4.将高压发生器各开关全部扳到\"关\"的位置,然后扳高压发生器上的总电源开关:先扳220伏电压的电源开关,绿灯亮后再扳开380伏电压的电源开关30分钟,此时启动高压按钮,红灯亮后,逐步调升电压到80~90千伏。
5.在静电喷漆时,操作者不得离开工作地点,不准随意接近电喷枪。
6.静电喷漆室内严禁明火、吸烟。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喷漆室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
7.禁止在强电场内传递物件。在工作时,操作者不要接触绝缘物及用品。
8.喷杯与工件的距离不得小于150毫米。
9.在加漆、换漆、观察工件漆面、喷枪有噪音、电气设备出故障或工作完毕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用接地棒放电。
10.易燃物必须有专人管理,防火用品要经常检查,以防失效。
房架安装工安全操作规程
1.房架在地面装好后,未经工程负责人检查验收,不准安装。若在房顶高处拼装,应连续进行,中断拼装应设临时支撑。
2.安装房架要用起重工具吊装时,应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在起吊重物下面禁止他人通行,停留或工作。
3.安装过程中在午休或下班前,对房架要普查一次,看其是否牢固。
4.不许站在墙上或木条、木檩上进行工作。
5.在钉天栅和室外望板时,应搭设满铺脚手架,不许站在梯档上进行工作。
6.高处作业或在坡度较大的屋面上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或设安全网。所用工具必须放入工作袋内,不得上下投掷。
7.房架吊装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不准用活动物件固定屋架。
8.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防止坠落事故。 9.在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时,不准走板面,只准踩在屋架下弦或大楞上行走。板面不准堆放材料。
油船装、卸油操作规程
运送油品
⑴、 按要求准时、安全从装油地送到卸油地。 ⑵、 其装载重量不得超过装载吃水线。 ⑶、 装卸过程中要求无污染、无漏撒。
⑷、 油船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港监部门签发的油船操作证。 ⑸、 装拆油管时必须正确使用防爆工具。 ⑹、 连接船岸的输油软管应有足够的长度。 装油
⑴、连接船岸间油管时,必须先装接地线,然后再装接油管。 ⑵、在装接地线时,岸上的一端先装接于油管上而通入地下,在地线的中间装一开关,将开关拉开,再将地线的船上的一端连接于船体上,最后将开关连接。
⑶、打开通往油舱的输入管道阀及船尾贮油舱阀门,关闭输出管道
阀及其它各油舱阀门。
⑷、开始送油要慢,检查油管、接头、闸阀等确无差错,并且油已正常流入指定油舱,而无溢漏现象时方可通知岸上逐渐提高装油速度,达到正常速度后,应再进行检查。装油结束前要放慢速度,避免溢油。
⑸、装油全过程探视孔处不能离人,值班人员要经常观察装油速度。 ⑹、在终止装油前半小时要通知岸方做好准备,根据进度通知岸方放慢速度,以便最后一舱装满时及时停止泵油。
⑺、装油速度很快,船舶吃水变化大,值班人员注意随时调整缆绳的松紧。
⑻、全船装油结束后,先拆除软管,后拆除静电地线。 ⑼、关闭各舱的大小阀门、管路上各种闸阀进行铅封。 ⑽、协助有关人员对各船舱盖、孔和管路闸阀进行铅封。 卸油
⑴、到达卸油地后,及时于收货人联系,通报品种和数量。 ⑵、系牢首缆、尾缆、相档榄。
⑶、船与船之间用铜质导线连接,再于陆地静电地线连接。 ⑷、输油软管接头不得少于4根紧固螺栓,且法兰盘间加垫耐油密封圈,下置盛油盆。 ⑸、协助有关人员检查铅封。
⑹、开始卸油要慢,当检查油管、接头、闸阀确无差错,逐渐提高卸油速度,达到正常速度后,应再进行检查。 ⑺、卸油过程中应注意调整缆绳的松紧度。
⑻、卸油完毕前,等岸上关闭阀门后再关闭船上阀门。 ⑼、先拆除软管,后拆除静电地线。
机动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出航前的准备
1、出航前船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⑴、接到航次命令后应即时宣布开航时间,通知所属船员按时回船,并备足燃油物料及全船生活物品。
⑵、检查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如有临时代职人员,应办理好手续,对值班人员,应详细介绍本船的各种设备及操纵性能,并安排好工作。
⑶、检查本轮及附拖驳船的航行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件办好情况,检查进出港口签证手续,如装运危险物品,应办理危险物品准运证。 ⑷、检查本轮及附拖驳船的助航仪器、操作机械、工属具、拖带设备、锚泊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排除,严禁带病出航。
⑸、检查货物装载情况,货物装载应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应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⑹、通知机舱对主机、副机、轴系、管系电器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开航准备。
⑺、开航前、召开航次会议,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明确分工,职责到人。
2、开航前的备车检查与准备
⑴、值班轮机员接到开航通知后,立即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⑵、将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液、压缩空气管系中的有关阀门打开,排放日用燃油柜中的积水和沉淀物,并补足燃料油和润滑油,保证膨胀水箱水位适当。
⑶、检查齿轮箱、推力轴承油位,并保持正常向尾轴套筒压油,直到回油为止;向各人工加油处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⑷、检查有关电器设备,打开需供电线路的开关,有警报装置的应打开开关试验必须正常。
⑸、检查并补充启动空气压力,排放空气瓶中的存水,打开启动空气管路和气笛管路的供气阀,如果是电力启动者,应检查接线情况和蓄电池电量。
⑹、检查水泵等传动三角皮带的松紧程度,机器各运动部件及
轴系附近不应有遗留工具和杂物。
⑺、打开气缸上的放气试验堵塞,脱开离合器,人力盘车数转,当确认无碰、卡滞现象时,方可启动发动车。 离码头的操作
⑴、船长应根据风向、风力、流速、流向对船舶的影响及码头周围的水深和船停靠情况,决定离码头的方法,并告诉值班人员。 ⑵、值班人员和在甲板上操作的人员一律要穿好救生衣。 ⑶、收起船舷外不必要的缆绳和障碍物。
⑷、注意码头、泊位、周围环境、前后船、来往船舶动态,在无妨碍他船航行时方可行动,并按章鸣放离码头信号,在得到附拖驳船同意后,方可动车操作。
⑸、单船离码头时,在有流河段,一般正常情况下,可根据水流流向,解掉首尾缆,待船首或船尾与水流成一夹角时,解掉全部缆绳,动车离开码头;在平流地区,可先用竹篙撑开船尾,有足够水深后再动车。双车船在前后档较紧张的情况可利用双车的车舵配合,横移离泊。
⑹、驶离码头时,用车不宜过猛,用舵不宜过早,需要小舵角,防止船尾扫码头或其他停靠船舶。
⑺、附拖驳船离码头时,先通知驳船解掉岸上缆绳,听到驳船信号后,拖轮再解掉头缆,慢车前进,并逐渐用小舵角,使船向外张,派副班人员到船尾注意船舶动态,指挥驳船操外舵,待船及时停靠码头或船只无妨碍时,逐渐加快速度。 编队带缆操作
⑴、船舶编队应遵守有关编队原则,并根据驳船抵港先后,决定编队顺序。
⑵、拖轮从被拖船外舷一侧缓速靠近头档驳船,接过头档拖缆,当尾到达头档驳时及时停车,必要时倒车,待船稳妥后,挂上拖缆,切忌盲目动车挂缆。
⑶、挂上拖缆后通知驳船队解掉其他系在岸上缆绳,全部缆绳
解掉后,由驳船吹前进号后,才可慢车前进,并逐渐用小舵角使船外扬,并指挥驳船外舵,待船队对来往船舶及周围停靠船无妨碍时,方可快车前进。
⑷、整队锚泊后开航时,在挂缆前应做好起锚准备,拖轮应在上风一侧驶靠头档驳,接过拖缆,挂好长缆,慢速前进,当长缆刚起水面时,停车,长缆着力后再缓速前进,待驳船起锚作业完毕后,才能拖带起航。
⑸、航行中收放长缆,拖轮应先行减速,以降低船队冲程,指挥各驳船应舵,当船队稳直打横弯曲时,方可收放长缆,在收放长缆时,要注意人身安全。
⑹、编队、带缆、收放长缆都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船动态和周围环境,在无妨碍他船和本船队安全时,才可行动,并按章鸣放信号。 ⑺、船队编队,一般应由正驾驶或船长进行,严禁一根缆绳两头使用,禁止从舱内或锚头上临时抽出带缆。
⑻、中途挂缆时应减速,待船队稳定后再进行,严禁快速挂缆。 追越操作
⑴、船舶在追越前必须充分考虑航道条件,周围环境及当时风向、水流情况,确定最佳追越方案。在狭窄、弯曲航道、船闸引航道、桥梁、滩险处及有明确规定不能追越的航段不得追越或齐头并进,严禁强行迫越。
⑵、在可以追越的航道中,应按章鸣放追越信号,在取得前船的同意后,方可追越。追越船在赶上、越过、齐头并进和脱离被迫越船四个过程中,都必须保持一定横距,以防船吸。
⑶、拖驶船队追越,一般应正缆为宜,外舷加强测水,指挥后驳操外舵;单船追越时,应适当控制车速,预防他船受吸流失控。 ⑷、在追越过程中,要谨慎操作,加强嘹望,随时注意被迫越船和前方动态,切实做好防碰措施。
⑸、被追越船听到追越信号后,应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用信号明确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追越,当同意追越信号发出后,应采取减速
和让出一部分航道措施,以缩短追越过程。 ⑹、信号未统一,严禁追越和强行追越。 会船操作
⑴、船舶在交会前都要认真嘹望,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交会船动态,如动态不明,信号不统一时,应严禁交会。
⑵、两船对驶交会,顺流船 (下行船)应当在相距lkm以上处,谨慎考虑当时环境和航道条件,及早鸣放会船信号;逆流船 (上行船)听到信号后,如无特殊情况,应立即回答相应的会船信号,并采取避让行动。双方信号统一后不得改变。在鸣放会船号时,应同时配合使用红绿闪光灯或白色号旗,以明确自己的会船意图。 ⑶、船舶在交会过程中,都应适当控制船速,坚持\"礼让三先\"的原则,无特殊情况,各靠右让出一部分航道,以便顺利交会。 ⑷、吊拖船队交会,应尽量采取正缆,并及时鸣放一长三短信号,以引起驳船注意,保持船队稳直,在滩险、狭窄地段交会,应加强测水,适时保持横距,做好防碰措施。
⑸、在交会中如有碰撞危险时,双方都应采取措施,挽救危局。 尾随行驶操作
⑴、机动船和船队尾随行驶,后船与前船都应保持适当距离,以防前船突然发生意外时,能有充分的避让余地。
⑵、后船尾随前船行驶,应加强嘹望,提高警惕,密切注意前船和前方动态,随时准备采取减速、停车、倒车和倒锚。 ⑶、前船在行驶中,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倒车或后退时,应即时鸣放三短声,以引起后船注意。 横越操作
⑴、横越船在横越前,应当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情况,在无碍他船行驶时,先鸣放信号一长声,才可以横越。
⑵、横越船应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的船,不得在顺航道行驶船的前方突然和强行横越。
⑶、两横越船同流向交叉相遇,居左者应当避让居右者。
⑷、不同流向的两船或两拖轮队横越相遇,逆流船应当主动避让顺流船,待顺流船驶过后再行横越。 过桥操作
⑴、在过桥前必须认真掌握过桥范围内的水流、风力、桥梁通航孔宽度和净空高度。根据本船队控制能力和附拖驳船情况,制定过桥操纵方法。
⑵、遵守各地有关过桥规定,过险桥应正驾驶 (或船长)亲自指挥操作,加强副班,备好防碰工具,正缆过桥。
⑶、正确使用车速,掌握\"当快则快、当慢则慢\"的原则,以保持船队的稳直及拖轮有较良好的操纵性能。
⑷、遇有横风,应靠上风一侧,单舷测水,指挥驳船上风舵,并拆除所有挡风设施,做好防碰准备。
⑸、如流量或风力过大时,应根据拖轮的控制能力,采取分批拖带过桥,桥孔上、下游有不正常水流时,应迎主流,切勿图快走回流。
⑹、通过潮汐段的桥梁,应注意潮汐变化规律,掌握最高水位和最低水位,切勿冒险过桥,以免发生上碰下搁事故。
⑺、过桥时应加强嘹望,加强副班,密切注意前方来船,上水让下水船过桥,禁止在桥孔内追越,交会或齐头并进。
⑻、天气恶劣、视线不清时,如没有把握过桥,应暂时停靠等候,不要冒险过桥。 通过船闸操作
⑴、船舶通过船闸前应根据闸室的长、宽度及闸室内已停靠船的情况,结合本队情况,决定进闸队形和艘数。如不能整队进闸,应及时解缆并将不能马上进闸的驳船停靠妥当。
⑵、严格遵守船闸管理制度,听从船闸值班人员指挥,依次顺序进闸,闸门未开满不准进闸,进闸时不得抢挡,迫越或齐头并进。 ⑶、船舶驶入船闸引航道或到达鸣笛标处,应按章鸣放信号,并慢速调直船队,对准闸门中间线行驶。
⑷、注意风向、水流对船队的影响,正确使用车舵,当驶近闸室时应保持最小牵引力,以稳定船队。进闸后根据船舶速度及时停车,依靠惯性前进,必要时倒车。遇有横风时应迎上风进闸。 ⑸、严禁在闸室内放倒锚和在扶梯、链条上带缆。
⑹、船闸放水时,值班人员要注意闸室内水位升降,及时收、放缆绳,防止闸壁突出物勾损船体和搁翻船舶。
⑺、闸内水位平稳,要等闸门开满后才能出闸,并服从船闸值班人员指挥,顺序出闸,出闸时先通知驳船解手缆,撑开船首,小角度慢速起拖,向闸室中心线行驶,等全部船舶出闸后,拖轮才能加速前进。
⑻、顺流通过船闸时,应注意前方航道和船舶情况,保持一定距离,必要时下阻链制动,出闸时注意闸门外停靠船只,加强防碰措施。 船舶调头的操作
⑴、船舶调头必须选择河面宽阔,水深足够的平直河段进行。 ⑵、根据风、流的情况和方向及航道的特点确定调头方法。 ⑶、调头前应按《内河避碰规则》规定显示灯号、型号、鸣放声号,密切注意来往船舶的动态及周围环境,在确认无碍他船航行后方可调头,调头不能抢越他船船头。
⑷、拖带船队调头,要充分考虑航道宽度,拖带长度及水流、水深、风向等方面情况,正缆调头,驳船队应配合操舵。 ⑸、正确使用车舵,调头前应适当减速,船队顺流调头,更应及早减速。开始时操舵要慢,待驳船队跟随回转后,再加车助舵,结束前应立即回舵,保持航向稳定。
⑹、航道正常情况下,轮船应尽量驶向航道一侧,保持较大的回转直径,不得采用硬调头的方法。拖带船队,更应坚持大直径回转,不得用舵角转向调头。如受航道限制,可采用固定一头,拖另一头的掉头方法。
⑺、有流航道,顺水调向逆水,应从主流向缓流掉头;逆水调
向顺水,则应从缓流调向主流;单船顺流向逆水调头时,调头前应减速,转舵的舵角不要太大,防止流压及离心力的作用,使船发生横倾。
⑻、风浪较大时,应选择上风一侧或较平稳区域调头,切忌在大浪区仓促调头。
⑼、在长江调头,更应考虑船队的实际控制能力以及浮鼓的相对位置。 靠码头的操作
⑴、在靠码头前应考虑到船舶冲程大小、载重情况、倒车后制动能力、风流对船舶的影响、码头结构特点、码头泊位前后船的动态、水域的大小等,并考虑靠码头的方法,备好靠码头的工具。 ⑵、靠码头时,应集中思想,谨慎驾驶,抵达码头时按章鸣放信号,慢车、停车利用惯性采用小舵角逐步靠拢码头,当到达泊位适当位置时,用倒车停稳。除在水流湍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快速靠码头。
⑶、在航道条件许可时,一般不采用顺流停靠,应以适当车速,保持舵效,以船尾先拢、适当倒车、靠好。
⑷、靠码头时,风流对船舶影响较大时,应考虑采取防风、防流压等措施。
⑸、遇有吹拢风靠码头,船与码头夹角不宜过大,应采取平移靠码头或抛开锚靠码头的方法,并做好防碰工作。
⑹、靠浅险码头,不可盲目动车用舵,应用缆绳、竹篙、绞套靠上码头,风、流推开无法靠码头时,应采用游移紧靠码头或大角度靠码头的方法。 锚泊操作
⑴、应选择水深足够,水流平稳,避风、有回转余地、度质好的锚泊地点。
⑵、备好锚、清理锚机、锚链作好抛锚的准备工作。如后面附拖船抛锚,应通知其做好锚泊准备。
⑶、慢速驶进锚地,并进行测探,调直船队,当到达适宜区域后停车、解缆,在惯性消失后,船队开始下飘时命令抛锚 。 ⑷、根据流速、风力、锚地水深等情况放出适当锚链,一般为水深的3-5倍,锚泊后按章显示号灯、号型。
⑸、如锚地在有潮流地区,且无回转余地,要缩短队型或采取抛首尾锚的方法锚泊。
⑹、水流比较湍急,单锚不能保证安全时,应抛双锚,如驳船头档驳已抛锚,还可命令其它驳船抛锚。
⑺、单船抛锚停靠趸船时,船首不得超越趸船前方的一端。 ⑻、锚泊时,如水深不足,应放出锚浮,以引起他船注意。 ⑼、严禁在水底电缆上游附近,水下电缆界限标内、架空电缆下,水下管口道及其他禁止抛锚的航段内锚泊。
⑽、轮机部接到驾驶部停车命令后,轮机部操作柴油机停车。
汽车维修业的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准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和裙子上班。留长发者要戴工作帽。 二、在进行工作时禁止吸烟。
三、工作时要集中精神,不准说笑、打闹。
四、使用一切机械工具及电气设备,必须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并要爱护使用。
五、工作时必须按规定穿带保用品,不准光着膀子进行工作。 六、严禁无驾驶证人员开动一切车辆。 七、严禁开动与驾驶证规定不相符的车辆。
八、未经领导批准,非操作者不得随便动用机床等设备。 九、工作场所、车辆旁、工作台、通道应经常保持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十、严禁一切低燃点油、气、醇与照明设施及带电的线路接触。
风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电焊工在潮湿地方工作要穿绝缘鞋,不要穿潮湿衣服工作。
二、禁止在易燃、易焊物体上和装载易燃易爆的容器内外进行焊接或切割,若需要焊接,应将容器内外所有残存物清洗干净,并经有关安全人员检查化验,同意后才可进行工作,焊接工作要离开易燃、易爆物体10米以外。
三、禁止在可燃粉尘浓度高的环境下进行焊按或切割工作。 四、焊工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前要办理动火证,由本单位安技,防火保卫部门核准,单位防火负责人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动火,并按批准动人期间动火。动火证过期无效。
五、焊接工作时,先检查四周环境是否允许烧焊,高空作业要扎好安全带,工作点要牢固,焊条工具等仿要放好,防止掉下伤人,下边做好安全措施,专人监视,注意行人等安全工作,落雨时,不准露天或高空作业。
六、焊按密封容器时,要打开,进行排气通风,人进入容器内工作,要加强通风设施,最少要2人一起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视保护。 七、在存有毒物质的场所焊按时,要清除残存物,经化验合格后加强通风方可工作,工作者要戴好防毒口罩,工作场所有专人防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八、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不得超过60℃~70℃。 九、电焊工必须认真注意防火,焊条用剩部份不要乱掉,下班前特焊机电源切断,焊线绕好,露天的要盖好焊机,并详细检查工作场地彻底熄灭火种后方可下班。
十、电焊机要经常维护保养,不准放在潮湿的地方,工作场地要保持整洁
十一、风焊工作前应对乙炔瓶、氧气瓶、胶管、风灯、减压阀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务必安全可靠。
十二、乙炔瓶、氧气瓶、胶管严禁与油类、油脂和明火接触。
十三、风焊装置及附属品要轻开、轻放、轻装避免碰击。乙炔瓶要直立放置,不允许水平放置使用。
十四、焊咀发现火焰逆流时,应及时将所有阀门关闭,胶管发现燃烧时,应及时将燃烧段的气路切断,将氧气瓶、乙炔气瓶的阀门关闭,金属颗粒或氧化铁堵塞焊咀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气阀门,以防回火。 十五、氧气瓶、乙炔瓶严禁撞击爆晒,瓶内气体不要用完,要剩下一定的气体,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要分开放,距离应不少于5米。
十六、工作完后应将所有阀门关闭,把胶管整理好,清理现场,做到现场没有留下火种方可离开。
木工平刨安全操作规程
1、平刨机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否则严禁使用。
2、刨料时应保持身体平稳、双手操作。刨大面时,手应按在斜面上;刨小面时,手指不得低于料高的一半并不得小于3cm。不得用手在料后推送。
3、每次刨削量不得超过1.5mm,进料速度应均匀,经过刨口时用力要轻,不得在刨刃上方回料。
4、厚度小于1.5cm或长度小于30cm的木料不得用平刨机加工。 5、遇有节疤、戗槎应减慢速度,不得将手按在节疤上推料。刨旧料时必须将铁钉、泥沙等清理干净。 6、换刀片时应切断电源或摘掉皮带。
7、 同一台刨机的刀片重量、厚度必须一致,刀架、夹板必须吻合。刀片焊缝超出刀头和有裂纹的刀具不得使用。紧固刀片的螺钉应嵌入槽内,并离刀背不少于10mm。
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禁止脱岗,禁止与生产无关的一切活动。
第二条 认真执行岗位安全操作细则,防止刀伤、碰伤、棒伤、砸伤、烫伤、踩膜跌倒及身体被卷入转动设备等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开机前,必须全面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对转动设备,应确认无卡死现象、安全保护设施完好、无缺相漏电等相关条件,并确认无人在设备作业,方能启动运转。启动后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
第四条 严格遵守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禁止无证操作。正确使用特种设备,开机时必须注意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挂上故障牌。吊机操作者作业时要避开重物,禁止乱摔、乱碰斜吊重物等野蛮操作。
第五条 不准超高、超重装运钢材原料,不准超高准放物料,防止倾斜倒塌伤人。
第六条 按章作业,有权拒绝上级或其他部门的违章指令,并可在向直接上级报告无效后越级向上反映。
第七条 搞好岗位安全文明生产,认真贯彻\"十字操作法\",发现隐患(特别对因泄漏而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应及时处理及上报。及时清理杂物、油污及物料,切实做到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八条 签发检修工单、设备试运转等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制度,做好用火点的监控工作。
油库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油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二、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三、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
四、加油室,车辆必须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 五、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
六、油库内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
七、油库内的电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八、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出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九、油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喷砂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时,必须戴好防尘口罩和防护眼镜。
2.喷砂前,应先起动通风除尘设备,并检查设备各部分是否正常。 3.没有通风除尘设备或通风除尘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准进行喷砂工作。
4.必须把喷砂室门及观察玻璃窗关上后,方准进行喷砂工作。 5.开动喷砂机时,应先开压缩空气开关,后开砂子控制器;停机时,应先停砂子控制器,后停压缩空气。
6.观察玻璃必须保持透明。喷砂的喷嘴应保持畅通,如有堵塞应进行修理,不得敲打喷砂机。
扩孔机锻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上、下滑块、导轨、气缸及皮带轮运转情况,如发现松动、走偏等运转异常现象,应先进行修理。
2.检查模具、推力滚、辗压轮等处的紧固件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应立即紧固,方可使用。
3.压缩空气的压力不能低于0.4兆帕。
4.每班开机前,先将气包内存水放掉,保证气管畅通。 5.设备启动后,应空转3分钟,听机件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如有异响,应及时修理或检查调整。
6.毛坯温度过低,尺寸和几何形状不合标准的,不准压辗。 7.工作中发生故障,要及时进行修理或调整。修理机床时要停电、停气、停水,调整机床时,只准开调整车,不准开工作车。 8.修理、调整后,必须将所有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按原位置装好,否则不准开机。
9.吊锻件时,必须挂牢挂好。锻件装箱不准超出箱体。倒锻件时,周围不准站人。热工件不准倒在通道上。并要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工作结束时,应切断电源,关闭压缩空气和冷却水的阀门,将操作手柄置于空档,使机床处于停止状态。
轧尖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材料支架是否稳固,机床开关是否有效,齿轮防护罩是否牢固。
2.开机前,要整理工作地和机床上的工具、杂物。
3.调整轧辊间隙时,间隙压力不能太大,防止把料轧裂。轧尖时,要逐渐加压,不要一次轧成。
4.要检查毛料的实际尺寸,几何形状和硬度是否符合规定。禁止加工未经退火的棒料,防止挤裂轧辊或崩出碎块伤人。
5.操作工向下扔料时,要注意周围人的安全。剪开捆料铁丝时,要防止棒料滚动或铁丝弹出伤人,捆料铁丝要及时清理掉。 6.送料轧尖时,必须握紧料棒,防止棒料滑动或翘起,加工直径在18毫米以上的料,要两人协同工作,注意协调配合好。 7.轧过尖的料不能用手触摸尖端,防止烫伤。 8.料架位置要适当,不得堵塞通道。
9.排出的废料、边角余料必须放在指定位置。 10.无关人员不准靠近正在轧尖的材料和设备。 11.操作者注意力要集中,坚守岗位,不要左顾右盼。
自动校直切断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机床的手动刹车、点动、倒顺开关是否灵活。检查挡料、切料机构及承料架是否完好正常。
2.检查工作地周围的地面,料架和机床上是否有工具、杂物。 3.毛料的实际尺寸和拉力强度要先行检查。毛料过大的,应先修整才能上机。
4.待校直的盘料,堆放必须整齐,乱盘料整理后才能校直,不准边整理边校直。
5.每次装料只准装一盘,大直径的重料要分开。用吊车上料。料上盘后,应剪断捆料铁丝,并将剪断的铁丝清除掉,
6.调整后,必须将压紧螺钉全部压牢,盖好防护罩,才能开机。 7.开机后,必须注意盘料架的工作情况。发现混料,立即倒回,停机整理。发现加工中的弯料时,应立即停机。不准开机整料或用手摸料。
8.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接近放料架。盘料校直将要结束时,操作者应特别注意,作好立即停车准备,以免因停机稍迟,打坏防护罩或砸伤人体。
9.切断机构工作时或用脚踏切断时,出料架旁不得有人。更不准同时检查设备或材料。
10.切下的料头、料尾要放在指定位置。弯料要单独放在架子上,保持一端整齐,待集中处理。
11.发现离合器销(键)有敲击声时,应立即找有关人员修理。 12.点动调整前,扳手必须从紧固部位取下来。同时,操作者要避开校直架的旋转范围,以防转动伤人。
滚轧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检查送料机轮的链条,有无过松或过紧的现象,各部螺钉是否松动,防护罩是否完好。
2.工作中要经常注意磁力分离器运转状况,发生故障及时排除。 3.打光轧辊时,要用专用油石,要细心修整,防止打滑伤手。 4.弯料不许加工。
5.机器开动后,手不准触摸机器的转动部位或加工部位。防护罩必须盖好。
6.工作结束,切断电源。禁止开机清理机床。地面杂物、油污应清除。
万吨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卸模具时,一定要将装模台的销子插上。
2.压机平衡缸空气压力未到规定值时,控制电路不得接通,以免影响平衡缸缓冲气。
3.在开始锻造以前,首先要进行空运转,至少五次。开动主机的同时要将模具喷雾润滑泵开动。工作完毕后,应将润滑泵关掉。 4.为了避免喷雾梁堵塞,工作前及工作后应将喷嘴吹空。 5.装卸模具时要注意使轧坯校直斜板的活塞杆处在退回位置。 6.在进行滑块调节时,要注意风动电机运行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现象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检修。由于设备发生故障及坯料温度过低,不得锻打。
7.在开动滑块调节装置的小车以前,应检查周围及小车上有无铁片、木块、工具等物放在上面,如有必须清理干净。 8.下顶料器调节完毕后,应将调整螺栓的螺母锁紧。
9.当发现离合器,制动器因摩擦过热,有松香味出现时,应停止使用,进行检查。
10.注意传动轴轴瓦温度是否正常。压机吨位指示器是否有超负
荷现象。
11.设备上各种阀门不得随意开闭。
12.熟悉解除闷车装置的使用,当发现闷车时,立即按规定处理,将闷车解除。
13.烤模时用石棉板将机械手隔热。模具温度要保持200~250℃,因故中断生产,模具温度下降时,要重新预热。 14.更换锻打零件时,应更换夹钳及钳口张开度限制块。 15.开车前应加油润滑模具,导柱。
16.经常注意皮带的松紧程度,出现问题立即排除。 17.换模前,将平衡缸空气放掉。、
气体氮化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氨瓶应放置在距工作场地5米以外的地方。
2.搬运氨瓶应平卧,垫块或系绳应在瓶子中上部,不准系在盖、颈上。氨瓶运送应采用推车或电瓶车,不准使用行车(或吊车),严禁抛、滚、滑。
3.液氨冻结时,只能用水冲淋,严禁用火或电炉烘烤。在严冬贮藏氨瓶时,应保温在20℃左右。
4.液氨用完后,应在瓶上用粉笔写上\"已用完\"或\"空瓶\"标记,并集中堆放。
5.氮化炉装好料后,必须仔细检查氨气管道、炉盖是否有泄漏。严防氨分解出来的氢气遇火自燃,引导到氮化包内而引起爆炸。 6.操作人员应戴好口罩,并站在上风。
7.出炉时先打开炉盖,充分通风后方可取工件,以防氨气中毒。 8.操作中发现漏气或氮化包内温度突然升高,应及时切断热源,但不得切断气源。
9.其它操作程序应遵守气体渗碳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中频加热机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认真检查设备各系统部分状况,如压缩空气压力,中频冷却水压力,水质是否合格等。还应检查各电气操作开关,可调电气元件(如节拍时间,中频电压电位器等),电磁线插头和其它各种插头位置是否正确和联接良好。
2.机床开动和操作,应严格遵守操作顺序。操作者应坚守工作岗位,观察机床运行。如发现机床动作和声音有异常或有火花产生时,应及时通知各有关人员或停车,以免造成事故。
3.工件加热时,应严防工件熔化在感应器中。工作中操作者应密切注意各有关仪表(如主电机电流表,中频电压表等)指示是否正常,如发邵指示异常,应立即通知电工检查或停车。
4.机床上配备的大容量电机,不得频繁起动。万吨机,辊锻机、校正机的主电机的启动不得超2次/小时。
5.在出现故障,情况下(如机械手抓料不准、粘模等),应立即将热锻件人工取走。不准用机械手调整挡抓取热锻件,以免因过热而烧坏电气元件。
6.发生电气故障时,应详细向电工和机修工反映故障发生的经过,并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7.吏换模具或在机床上工作时,应注意保护电气元件,如无触点开关、电磁阀等,以免造成损坏。
8.工作完毕,必须断开机床电源,方可离工作场地。操作顺序应先停掉机床所有电机,然后再断开总电源开关。
9.中频加热机床加热前上料时,应认真检查坯料是否合乎工艺要求。不得把其它型号坯料混入或将过长,过弯等不合乎要求的坯料送进加热机床。
10.机床开动后注意检查油压,水压是否正常,并巡视各部运转情况。如发现卡料,停车不准,信号失灵等现象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检修。工作中如出现突然停电,停水,操作者应迅速采取措施,将感应器中的热料推出,抢救感应器。
11.应经常保持操纵台(盘)控制柜表面的清洁。
12.加热机床停止加热后,须继续冷却30分钟方可通知泵房停水。操作者使用压缩空气清理感应器内的氧化铁皮时,应先放掉压缩空气管内的水,对面不许站人。
立车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
2.装卸工件,工具时要和行车司机。挂钩工密切配合。 3.工件、刀具要紧固好。所用的千斤顶、斜面垫板,垫块等应固定好,并经常检查以防松动。
4.工件在未夹紧前,只能点动校正工件,要注意人体与旋转体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站在旋转工作台上调整机床和操作按钮。非操作人员不准靠近机床。
5.使用的扳手必须与螺母或螺栓相符。夹紧时,用力要适当,以防滑倒。
6.如工件外形超出卡盘,必须采取适当措施,以避免碰撞立柱。横梁或把人撞伤。
7.对刀时必须缓速进行,自动对刀时,刀头距工件40~60毫米,即停止机动,要手摇进给。
8.在切削过程中,刀具未退离工件前不准停车。 9.加工偏重件时,要加配重铁,保持卡盘平衡。
10.登\"看台\"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不准将身体伸向旋转体。 11.切削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和变换工作台转速及方向。 12.不准隔着回转的工件取东西或清理铁屑。
13.发现工件松动、机床运转异常、进刀过猛时应立即停车调整。 14.加工过程中机床不准离人。
落地车床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机床工一般安全规程。
2.装卸工件要与行车工配合好,动作要协调,以防工件装卸不当发生事故。装卸及测量时要停车切断电源。开车时人要站在安全位置,工作场地要清洁畅通。
3.刀架处不准探头伸手,人体不准碰触花盘、工件。 4.花盘上的附件要紧固牢靠,不得松动。
5.加工过的产品应放在不妨碍工作和通行的地方。摆放要稳妥,容易滚动的工件要垫稳。
6.装卸工件及操作位置的地面上如有油污应及时清除。 7.停车时要先退刀,然后停止床头转动。
燃油反射炉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确定炉前操作负责人。遵守一般热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2.点火前,应检查风管、油管、油嘴、油温、风压、气压及测温仪表是否正常。
3.点火时先关小风门,微开油门,用点火棒引燃油嘴后再开风门,并调整油门和风门大小使之充分燃烧。严禁\"风压油\"。停炉时,先关小风门,再关闭油门;熄火后,再关风门。 4.点火及工件进出炉时,炉门前面不得站人。 5.工作中应经常按规范调整油量。
6.按规定装量要求装炉,不得超高、超宽。工件正火喷雾冷却时,不得向台车上大量注水。
7.台车开动前应检查工件是否放置平稳,轨道附近有无障碍物,牵引机构是否正常。 8.油料应妥善存放。
9.工作完毕应切断气源,油源,清理工作场地。
碳弧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焊工一般安全规程\"。操作人员必须通过培训。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设备,打开抽风机,方可工作。
2.焊接台周围5米内不得放置油类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地的电容器,焊件应放置整齐,使走道畅通,防止事故。
3.焊接工作场地周围,应用围屏或挡板遮住弧光。在焊接40千克以上之焊件时应有2人以上,防止倒塌,确保安全。
4.用气压试漏电容器时,应检查工夹具是否牢固夹住电容器,防止松脱产品坠落砸脚等事故。所用气压不得超过规定压力。 5.在焊接或修理有三氯联苯的电容器时,必须戴上防毒口罩或面具。在敲打产品时注意锤头或打下的小铁块飞溅伤人。
6.工作后应将焊钳放在不导电的地方,切断电源,以免发生短路。
氧-乙炔火焰淬火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石:
(1)禁止用铁凿子和铁锤开电石桶,而应当用青铜制的小锤或专用器具来开桶。电石桶打开后必须盖好; (2)电石桶存放到库房或指定地点; (3)捣碎电石时应用青铜锤子。 2.氧气瓶:
(1)氧气瓶应直立放置,并用卡子等加以固定。平放对,必须使气门比底座稍高;
(2)禁止将氧气瓶放在靠近火源、热源的地方。防止碰撞和在阳光下曝晒;
(3)氧气瓶不应与乙炔发生器放在一起,应该相距5~10米以上; (4)氧气瓶上不允许有油脂,不准用有油渍的手套去开氧气瓶; (5)氧气瓶在压力调节器、压力表不正常、无铅封或安全阀不可靠时禁止使用;
(6)瓶内氧气所示压力不得少于0.05兆帕。 3.乙炔发生器:
(1)乙炔发生器与火焰淬火工作地点之间距离应不少于10米。应避开电线的闸刀开关及送风机的抽风地点等;
(2)乙炔发生器的水温不得超过60℃。周围空气不得超过40℃。乙炔气温不得超过100℃;
(3)禁止将明火、燃着的烟卷或炽热的物件接近乙炔发生器。发生器防爆膜不可随便代用,并应经常检查;
(4)气温低于0℃时,乙炔发生器内应加热水或食盐水、氯化钙水。下班时将乙炔发生器内的水全部放净;
(5)乙炔发生器冰冻时,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融化,不允许用明火加热或铁棍撬打;
(6)每台淬火机必须配有回火防止器,并应灌上一定高度的水位。每次工作前和发生回火后,都要检查一次水位。严寒时可加盐水以防冰冻;
(7)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应经常清洗;
(8)装出电石时严禁用钢制工具敲打乙炔罐,防止产生火花爆炸。乙炔压力不得超过0.15兆帕。 4.输气软管和喷火嘴:
(1)禁止将软管设在明火、热导管、电线或其它热源附近; (2)软管不准有漏气和堵塞现象。使用新的软管时应用压缩空气吹净管内滑石粉或灰屑;
(3)如果乙炔软管着火,应将软管着火处上方弯折;氧气软管着火不准用弯折办法,应关闭上一级氧气阀门。
(4)喷火嘴应用紫铜制造,不得用黄铜;喷嘴不准放在地上; (5)喷火嘴温度过高时,应暂停操作或关闭乙炔气门,但不得关闭氧气,然后将喷火嘴置于冷水中冷却;
(6)点燃时,应先小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点燃,然后调节,熄灭时应先关乙炔气门,再关氧气门。为避免喷火孔爆炸,也可先关闭一些氧气(不能一下子关死),再关乙炔。最后将氧气门关死。 5.其它;
(1)工作前应预备好淬火冷却用水;
(2)工作完毕应整理好氧气和乙炔软管,并打扫工作场地卫生。
酸洗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酸洗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好防护眼镜、口罩、橡皮手套、橡皮围裙、工作服和长统胶鞋。
2.酸洗槽应有独立的抽风设备。在配制酸液和酸洗过程中均应开动风机。酸洗槽周围应加遮栏。
3.运送酸液或向槽内注入酸液时,应用专厨的抬具和夹具。在槽沿高出地面的酸洗槽工作时,不准站在槽沿上。
4.配制酸液时,应先向槽内注水,再将酸液缓慢注入槽内。配制混合酸,则先向槽内注水,然后向槽内注入盐酸,再加硝酸,最后加硫酸。配制过程严禁颠倒。
5.所需酸洗的工件的温度应符合规定。
6.工件入槽应尽量缓慢进入液面。严禁将碱性物质带入酸槽内。人体沾上酸液应立即冲洗,工作场地应备有必要的药品。
7.酸洗后的工件应立即清洗干净,并按工艺规定中和工件表面酸性。
8.经常检查工夹具,起重设备和通风管道受腐蚀情况。大型工件及板料酸洗时,行车(或单轨吊车)及其它专用起吊机械的电机应采用密闭形式,其钢丝绳和吊具应经常检查,定期更换。在槽面上空工作应对槽面加盖。
9.酸的保存、储藏应遵守有关规定。废酸液应集中回收或统一处理。用管子引流酸液或废液时,不准用口吸。
磷化处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眼镜、口罩、橡皮手套、橡皮围裙、工作服和长统胶鞋等防护用品。打开通风设备并检查各通风系统是否良
好。
2.对化学去油槽及酸槽在工作中需补加水时,必须用胶皮管子在远距离缓慢加入。
3.油槽使用温度不许超过120℃。 4.烘烤箱使用温度不要超过规定。
5.配制各种溶液时,按规定的先后次序缓慢加入。
6.工作场地内严禁饮食。有易燃物的地方禁止吸烟和使用电炉。 7.对化学物品,易燃品,要在指定地点保存,并有专人负责。剧毒药品必须设两人共同保管。 8.烘干箱周围严禁放易燃品。
9.工件入槽时应操纵起吊设备或工具慢速下降,工件应缓慢进入液面,防止化学溶液飞溅。酸,碱液沾上皮肤时,要立即用清水洗净。使用吊车应遵守电动葫芦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工作完毕应清理工作场地,关闭通风设备,切断电源。
零件抛光工安全操作规程
1.抽风除尘设备应良好,定期检查,经常打扫,工作前必须打开抽风机。
2.抛光机的轴要有足够的强度,螺纹要光滑无毛刺。装卸抛光轮时必须校正平衡,紧固可靠。
3.抛光工作场所必须保持足够的照明,工作地点严禁吸烟,明火作业。
4.使用抛光轮时必须严格检查。使用50毫米直径以下的毡轮时禁止戴手套,防止绞伤。
5.布轮必须装牢,不许拆除布轮防护罩。
6.抛光时工件应拿稳,用力应适当。必要时要安装托架,以防工件脱手伤人。
冷作装配工安全操作规程
1.除遵守冷作工一般安全规程外,应执行本规程。工作前应检查所用的工具是否良好。清除工作场地的杂物。
2.兼做气焊(割)的冷作装配校正工,应按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并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
3.高处作业必须有防护围栏,设坚固的脚手架或平台。梯子必须装有防滑装置。操作者必须扎好安全带,工具只能放在工具袋内。 4.使用风动砂轮时,必须有防护罩。工作时人应站在回转方向的侧面,停止工作时必须关闭砂轮。
5.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并备有安全罩。 6.在多人装配作业时应注意配合,确保安全。
7.禁止在吊起的工件及翻转的工件上进行锤击校正,防止工件脱落。
8.钢板顶弯使用压力机时,首先检查压力机上各种机件是否良好,方可施工。
9.拼装时应与电焊工相互配合,注意防止被热工件烫伤和防止工件压坏电线。人不得直接接触正施焊的工件,防止造成触电事故。 10.在大型工作物内部作业时,行灯电压应采取12伏供电。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以防止触电,碰伤、割伤事故的发生。高处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铆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仔细检查所使用的各种工具:大小锤、平锤、冲子及其它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有无毛刺及伤痕,锤把是否有裂纹痕迹,安装是否结实。各种承受锤击之工具顶部严禁在淬火情况下使用。 2.进行铲、剁、铆等工作时,应戴好防护眼镜,不得对着人进行操作。使用风铲,在工作间断时必须将铲头取下,以免发生事故。噪声超过规定时,应戴好防护耳塞。
3.工作中,在使用油压机、磨擦压力机、刨边机、剪板机等设备时,应先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并严格遵守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4.凿冲钢板时,不准用圆的东西(如铁管子、铁球,铁棒等)做下面的垫铁,以免滚动将人摔伤。
5.用行车翻工作物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危险区域,所用吊具必须事先认真检查,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起重安全操作规程。 6.使用大锤时,应注意锤头甩落范围。打锤时要瞻前顾后,对面不准站人,防止抡锤时造成危险。
7.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搬动时要用滴水试验等方法,视其冷却后方可用手搬动,防止烫伤。
8.用加热炉工作时,要注意周围有无电线或易燃物品。地炉熄灭时应将风门打开,以防爆炸。熄火后要详细检查,避免复燃起火。加热后的材料要定点存放。
9.装铆工件时,若孔不对也不准用手探试,必须用尖顶穿杆找正,然后穿钉。打冲子时,在冲子穿出的方向不准站人。
10.高处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并详细检查操作架、跳板的搭设是否牢固。在圆形工件工作时,必须把下面垫好。有可能滚动时上面不准站人。
11.远距离扔热铆钉时,要注意四周有无交叉作业的其他工人。为防止行人通过,应在工作现埸周围设置围栏和警示牌。接铆钉的人要在侧面接。
12.连接压缩空气管(带)时,要先把风门打开,将气管(带)内的脏物吹净后再接。发现堵塞要用铁条透通时,头部必须避开。气管(带)不准从轨道上通过。
13.捻钉及捻缝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 14.使用射钉枪时,应先装射钉,后装钉弹。装入钉弹后,不得用手拍打发射管,任何时候都不准对人体。若临时不需射击,必须立即将钉弹和射钉退出。
切管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主轴变速必须在停车后进行。变速时齿轮要完全啮合。发现机床不正常时,要立即停车检查。
2.切割前要调整好刀具,夹紧工作物。夹紧部位的长度不得少于50毫米。停车挡板要固定,经过夹紧、松开、向前、向后等顺序试车后,方可进行工作。
3.机床在转动时,人体的任何部位不得接触传动部件。操作时,要扎好袖口,严禁戴手套工作。人体头部应偏离切削方向。 4.调换刀具、测量工件、润滑、清理管头时,必须停车进行。 5.切割管头时,要防止管头飞出伤人。
6.长料管放入料架和松开捆扎铅丝时,应采取防止管子滚动、冲击、压伤人的措施。
7.使用砂轮切管机,应事先检查砂轮片有无缺损裂纹、受潮,电源线是否可靠。
8.除尘装置应完好,方可切削。 9.在工件进出料方向不应站人。
弯管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清除一切妨碍工作和交通的杂物。地面上不得有油污以免滑倒。工件堆放要整齐牢固,以防倒塌伤人。 2.检查弯管机上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如没有装好,就不准开车。中频弯管机应有良好接地和电气绝缘,电压应稳定。 3.检查弯管机的润滑部位,缺油和无油时应将油加足。 4.在空车试运转时,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电器开关是否灵敏好用。一切正常后,再进行工作。
5.两人同时工作时要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应指定专人操作开关。操作时不准与旁人谈笑,以防误动作。 6.在机床开动时,操作者不得离开机床。
7.弯管机工作时,在管子弯度行程范围附近不准有人,并设立防护警示标志。撬管子时要站稳,防止被撬棒打滑击伤。操作人员只能
站在外侧。
8.校正管子要注意四周安全,使用榔头要先浸入水中;数分钟,防止脱柄伤人。敲管时禁止戴手套。
9.热弯、校正管子时,脸部要避开管口,防止因管予震动时热砂喷出伤人。灌黄砂时,要将管子吊牢,防止倾倒。管内不得有油污,应选用干燥的黄砂。
10.使用煤气时要先打开炉门,吹掉积余煤气后再点火。 11.捆扎管子放入料架及解开捆扎铅丝时,要拦好垫牢,防止滚滑压伤。搬运管子应注意行人,防止碰伤人。
撑直校正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撑直校正机应安置在人少,比较安全的地方,操作前应先空车试撑,调整压力。
2.操作时应根据工件的材料性能及冷热情况,适当地加压撑直,防止工件断裂飞击伤人。
3.操作时应先将工件顶牢。校正机的两侧禁止站人。
4.按开关时应听从校正师傅指挥,互相配合,协调一致,禁止用手去指点被校正的部位。
5.工件推进撑直校正机时,手要放在工件外操作,防止压伤手指。 6.2人以上搬长工件时,要密切配合,步调一致,同起同落,然后慢慢放下,不准扔。
7.推工件进入撑直校正机时,不要将手放在下面,防止被滚筒轧伤,
8.工件撑直后向前推进时,要注意周围人员,防止撞伤。
卷板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应遵守冷作工一般安全规程。工作前,检查设备各部及电气开关是否完好,并开空车试验。卷板机不准超负荷运行。
2.设备必须专人操作,在操作时注意力要集中,严禁谈笑,打闹。 3.板料进入辊筒时,要注意防止人体压伤、割伤发生。严防手或衣物被绞入辊子内。禁止人站在工件上。热卷板时应防止烫伤。 4.板料落位后及机床开动过程中,进出料方向严禁站人。 5.调整辊筒、板料时必须停车。
6.使用行车配合卷板工作时,应有专人指挥,夹具选择要适当,应配合行车工、挂钩工,吊装时严格遵守起重工操作规程,卷板机运转时,行车不准改变吊物受力状况。
7.取出已卷成的板料时必须停车,并采取防止板料坠落的措施,扳动上辊支承座时,不许用力过猛。
8.卷成的筒体应摆放整齐,并垫放平稳,防止滚动伤人。
冷作工一般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大小锤、平锤等有无卷边、伤痕。锤把应坚韧,无裂纹,应加铁楔,安装应牢固。平锤、压锤、扁锤、冲子等工具的顶部严禁淬火。禁止使用卷边和有棱刺的锤头。进车间应戴安全帽。 2.进行铲、剁、铆等操作不准对着人。使用风动工具工作间断时,应立即关闭风门,将铲头取出。
3.打大锤不准戴手套,并注意周围人员安全。 4.使用钻床不准戴手套,并遵守钻工安全操作规程。 5.使用砂轮机打磨应遵守电动砂轮安全操作规程。
6.使用水压机、曲柄压力机、油压机、剪板机或其它各种设备前,应先检查各部是否良好,运转是否正常,并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用行车吊运工件,应遵守有关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7.使用平扳机、液板机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动。送铁板时,手不准靠近压辊,注意防止衣袖卷入压辊。多人一起工作时,必须由一人统一指挥,密切配合,一致行动。钢板进出料方向严禁站人。 8.曲轴压力机和磨擦压力机开动时,不准把手和头伸入冲头行程内放料、取料。换冲模时,必须将冲头顶住。加热的工件严禁投扔。
9.登高作业,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10.加热炉周围,不准放易燃物品,用完后一定要将炉火熄灭。 11.使用翻转台时应与工件相匹配,要避免所翻转的工件上的凸出物、洞同滚轮或同电焊搭线相撞,引起工件走偏翻落。在进行翻转工件时,两边禁止有人逗留或作业。
12.工作中,工件要堆放整齐,边角余料应放到指定地方。场地要及时清理,经常保持整洁,通道顺畅。
烘房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仗用烘房前先检查烘房内有无杂物和危险品,通风机、仪表、管路、排空阀、防曝门等附属设备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预先排除。 2.凡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一律不准放入烘房内。对浸漆产品,必须待漆滤尽方可进入烘房。
3.打开烘房门应先通风换气,然后才能进入烘房内。产品进烘房要认真检查,并用非燃烧性材料放稳垫牢,位置要适当,重不压轻,分类存放,防止倾倒滚动。
4.关闭烘房要确认里面无人,一切正常方可关门,然后再送电或送气。
5.用真空烘房时应分次将其真空度抽到工艺要求。开启时必须将真空度降至零位,相互间要密切配合,安全操作。
6.用电烘房时应检查电热丝和接头是否接牢,绝缘是否良好,房内有无金属物搭连。使用时先开通风机后送电,开门时先断电源,后关通风机。
7.用蒸气的烘房其安全控制阀要专人调节,严禁任意拨动,如有问题及时处理。并按以下顺序操作:
(1)有水冷却要先开冷却水,并检查水流是否畅通;
(2)先开回水旁通阀和疏水器的阀门,再开蒸气阀门,经一定时间后将回水旁通阀关闭;
(3)开动通风机,检查进排汽门是否打开。
8.烘房内外要保持整洁,烘房顶禁堆物件。烘房附近要装消防设备,操作者应熟悉使用方法。
9.烘房内严禁烘衣服及其它杂物,严禁任何人进入烘箱取暖。 10.工作场地严禁明火和吸烟。
11.烘箱使用必须按技术规定,严禁超温使用。 12.开烘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当班,禁止两人同时离岗。
13.采用余热利用的热水罐必须是敞口,开孔至少大于100毫米,且每班都要检查是否与大气相通,防止阻塞
电热干燥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对电炉、操作机构、配电柜等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熟悉,方可使用设备。
2.送电前必须检查电热器有无缺损,仪表有无异常现象,线路接头有无松动放火花现象,接地(零)线有无脱落损坏,水冷系统是否循环良好。
3.装出炉推送车辆及运铁板时要注意安全,以防碰伤手脚。 4.进入炉内推车或检修应切断电源,并在外面设人监护。炉温太高时不得入内。
5.下班后要切断电源,方可离去。
隧道窑烧成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从交接班记录了解上班设备安全状况,检查窑温和各开关及油气管路是否正常,进出炉推车机构及防护罩是否正常。点炉、停炉应事先同煤气站联系。
2.料车轨道和沟道中不准有障碍物。
3.煤气炉点火应先闭住风门,用引火棒点着煤气烧嘴后,再调节风门和煤气阀门,使之充分燃烧。油炉点火应先闭风门,用点火棒去点燃油喷嘴,不许\"风压油\"。停炉时应先关风门后再关油、气门。
4.要作到经常检查窑温和各油、气管路是否漏气、漏油。 5.装、卸车应注意防止碰伤。砂轮坯安放应平稳,装车不可超高超宽。
6.窑车进出炉时或在炉外轨道运行时,力求平稳缓慢,避免撞车和倒车。拖车开动中不准上、下车,不准站立在两车间的接头处。 7.窑温过高时禁止入炉检修。入炉检修前,应用空气吹扫炉镗,入炉检修应戴通用面具,并设人监护。
浸胶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设备和通风装置是否良好,所有阀门管道是否处于正常状态,各类仪表,观察镜和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 2.罐内有压力时,距罐3米以内严禁敲击,更不得敲击罐壁和松紧螺钉及打开罐盖。
3.把紧螺钉要定期检查和更换,把紧时要对称用力一致。 4.罐内胶量少于2/3时不得加压。 5.加压时注意事项:
(1)开启输胶、蒸气等阀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阀芯的侧面,加胶时手不准触及机身内套部分;
(2)抽真空及过胶时,看观察镜的人员与开阀门的人员必须密切联系,不得开错阀门;
(3)加压时不准看观察镜;
(4)不准超过规定压力。升压要缓慢,压力表应进行校验,失灵时应立即停止加压。禁止在开罐状况下给气。
6.打开罐盖前必须先打开排气阀,待无压后方可开罐。 7.线圈架子必须放平稳,片架子偏重时不得立放。
8.线圈架子进出罐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行车,并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9.烘炉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及其它杂物,并防止水分浸入,加热前必须打开通风机和通风口,炉温不得超过规定温度。
10.清罐注意事项:
(1)罐内有害气体经挥发稀薄后,罐温降到室温,方准进罐工作; (2)清罐人员应轮换作业,相互监护;
(3)清罐时要注意通风。照明行灯要用安全电压,工具要用袋传送,不准抛掷。
11.工作地不准乱拉临时线,照明应符合防爆安全要求。 12.工作地严禁明火和吸烟。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到指定地点,妥善存放。
硅钢片涂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械防护装置,滚轮防护挡板、电气线路、电热器及通风设备是否正常。
2.调换涂漆机滚漆布时要相互配合好,防止手卷进机内。 3.工作时要充分利用排烟设备,并定期保养。烟囱必须定期清理漆垢。如果失效,应停止工作及时修复。
4.硅钢片涂漆在工作中途发生故障时,不准动手乱拉,应停车处理。
5.出料端链条发生故障必须停车修理,不准在链条上部或炉内链条的两侧取料。
6.用电炉加热烘片时,应先检查有否漏电,防护设备是否齐全。使用中随时注意炉温及电阻丝发热情况,如有异常,要停炉修理。 7.停机时要先切断电阻丝电源,待炉温降至适当温度后再停车关排烟设备。
8.理片时,要防止割伤,取片不宜过多。
9.涂漆机周围严禁烟火,易燃品要专人保管,用后盖好交还仓库或放到指定点。
10.工作场地要整洁畅通,工件要放齐放稳,高度要适当。
修模工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机器上的防护罩及电器设备是否整齐安全。
2.操作修模机时,衣服和袖口必须扎紧,防止电动机转动时扭伤手指。
3.操作人员(女工)一定要将头发装入帽内。
4.操作人员在磨修模针或者给其模具抛光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5.修模工在操作时,要集中精力。 6.对新
现场违章操作的典型表现
1. 任意拆除设备(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2. 设备(施)超温、超载荷运行; 3. 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4. 设备运转时,跨越、触摸或擦拭运动部位;
5. 调整、检修、清扫设备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件时未停车; 6. 用手替代工具操作(手拉、吹排铁屑); 7. 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8. 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物、吊臂下行走或逗留; 9. 启用查封或报废设备; 10. 11. 12. 13. 14. 15. 16.
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抛掷物品; 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检修电气设备(施)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安全电压灯具与使用电压及要求不符; 容器内部作业时未使用通风设备; 随意倾倒炽热金属物品;
17.
其他不遵守本工种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者。
现场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典型表现
1、 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 2、 特种设备未经法定单位定期检验; 3、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 新安装设备(施),未经安全验收就进行生产作业; 5、 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具;
6、 工作前未检查设备(施)或设备(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
7、 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
8、 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 9、 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
10、 在有毒、粉尘等作业场所进餐、饮水、吸烟;未按规定使用通风除尘设备;
11、 危险作业时,监护措施未落实及未设置警戒区域或未挂警示牌; 12、 职业禁忌症者未及时调换工种; 13、 发现隐患,未排除、报告、冒险作业。
防护用品穿戴不合格
1. 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或拖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 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或敝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 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
4. 戴手套或未扣袖口操作旋转机床;
5. 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6.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 7. 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硬质安全帽; 8. 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9. 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或耳塞; 10. 11.
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使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未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
检修时,未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按绝缘方式分为I、Ⅱ、Ⅲ类,使用不同类别的手持电动工具有不同的安全要求。Ⅱ类在外其壳上有明显的“回”形标志,Ⅲ类使用的工作电压为42伏的安全电压,如果外壳上没有明显的“回”形标志,又使用42伏以上的电压则为I类,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于绝缘垫上,电源回路应装有漏电保护器,电动工具金属外壳应有接地或接零保护。Ⅱ类和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可直接使用,不必采取上述措施。) 12.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如电工、电气焊工未按
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人的不安全行为
一、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 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 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 忘记关闭设备;
5、 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 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搬手、把柄等的操作)7、 奔跑作业;
8、 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9、 机械超速运转; 10、 违章驾驶机动车; 11、 酒后作业; 12、 客货混载;
13、 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 工件紧固不牢; 15、 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6、 其它。
二、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 拆除了安全装置;
2、 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3、 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 其它。
三、 使用不安全设备:
1、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 其它。
四、 手代替工具操作: 1、 用手代替手动工具; 2、 用手消除切屑;
3、 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五、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六、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1、 冒险进入涵洞;
2、 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 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 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汕罐或井中; 5、 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6、 冒进信号;
7、 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 易燃易爆场合明火; 9、 私自搭乘矿车; 10、 在绞车道行走; 11、 未及时了望;
七、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八、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九、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十、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十一、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未戴工作帽; 8、其它。
十二、不安全装束:
1、 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2、 操纵带有旋转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3、 其它。
十三、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不安全状态
一、 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1、 无防护: (1) 无防护罩; (2) 无安全保险装置; (3) 无报警装置;
(4) 无安全标志; (5) 无护栏、或护栏损坏; (6) (电气)未接地; (7) 绝缘不良;
(8) 风扇无消音系统、噪声大; (9) 危房内作业;
(10) 未安装防止“跑车”的挡车器或挡车栏; (11) 其它。 2、 防护不当:
(1) 防护罩未在适当位置; (2) 防护装置调整不当;
(3) 墒道掘进、隧道开凿支撑不当; (4) 防爆装置不当;
(5) 采伐、集材作业安全距离不够; (6) 放炮作业隐藏所有缺陷; (7) 电气装置带电部分祼露; (8) 其它。
二、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 设计不当,结构不合安全要求: (1) 通道门遮挡视线; (2) 制动装置有缺欠; (3) 安全间距不够; (4) 拦车网有缺欠;
(5) 工件有锋利毛剌、毛边; (6) 设施上有锋利倒棱; (7) 其它。 2、 强度不够: (1) 机械强度不够; (2) 绝缘强度不够;
(3) 起吊重物的绳索不合安全要求; (4) 其它。
3、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 (1)设备带“病”运转; (2)超负荷运转; (3)其它。
4、维修、调整不良: (1)设备失修; (2)地面不平;
(3)保养不当、设备失灵; (4)其它。
三、个人防护用具——防护服、手套、护目镜及面罩、呼吸器官护具、听力护具、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1、无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2、所用的防护用品、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 四、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1、照明光线不良:
(1)照度不足;
(2)作业场地烟雾尘弥漫视物不清; (3)光线过强; 2、通风不良: (1)无通风;
(2)通风系统效率低; (3)风流短路;
(4)停电停风时放炮作业;
(5)瓦斯排放未达到安全浓度放炮作业; (6)瓦斯超限; (7)其它。 3、作业场所狭窄 4、作业场地杂乱:
(1)工具、制品、材料堆放不安全; (2)采伐时,未开“安全道”;
(3)迎门树、坐殿树、搭挂树未作处理; (4)其它。
5、交通线路的配置不安全 6、操作工序设计或配置不安全; 7、地面滑:
(1)地面有油或有其它液体; (2)冰雪覆盖;
(3)地面有其它易滑物。
8、贮存方法不安全 9、环境温度、湿度不当。
安全标志
安全生产管理用语
一、通用安全宣传标语
1.实施《安全生产法》 人人事事保安全 2.以安全之浆 撑发展之舟 3.企业要发展 安全是保障
4.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5.生命无价 平安是福
6.生活幸福来自安全 人生快乐首当平安 7.规程是安全工作的生命责任是安全工作的灵魂 8.一人把关一处安 众人把关稳如山 9.晴带雨伞饱带粮 事故未出宜先防 10.亡羊补牢虽不晚 何不防患于未然 11.安全是生命之本 违章是事故之源 12.事故为家庭导演悲剧 安全为生活谱写欢歌 13.祸在一时 防在平时
14.事故与侥幸相伴 平安与谨慎相随
二、车间安全宣传标语
1.安全是一种责任 为己为家为他人 2.今天工作不安全 明天生活不保障 3.父母望您遵章守纪 妻儿盼您毫发无损 4.上有老 下有小 出了事故不得了
5.领导违章指挥等于犯罪 职工违章操作等于自杀 6.患者用流血换取教训 智者用教训避免流血 7.宁可停工停产 绝不违章蛮干 8.上班一走神 事故敲你门 9.别用鲜血换教训 应借教训免血泪
10.事故隐患不除 等于放虎归山 11.安全网 挽留生命的网 12.安全带 牵挂着你的平安
13.安全帽 挡住飞来的横祸 呵护宝贵生命 14.安全规程高于上级命令 15.检查走马观花 事故遍地开花
三、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1.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2.贯彻执行《中华人们共和国消防法》 3.隐患险于明火 防范胜于救灾 4.坚持专群结合的消防工作原则 5.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6.加强消防宣传 提高消防意识 7.学一分消防知识 多十分平安保障 8.消防事关你我他 安全系着千万家 9.人人知防火 户户齐欢乐 10.大意一把火 损失无法补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遵章守法 关爱生命 2,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3,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4,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5,关爱生命 关注安全 6,强化双基工作 夯实安全基础
7,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全面落实安全责任 8,安全是交通工作的永恒主题 9,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10,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11,消除隐患是最好的防范 12,标本兼治 远近结合 综合治理 13,安全永记心田 效益在我手中 14,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
15,事故是最大的浪费 安全是最好的节约 16,拒绝\"三违\" 确保安全
17,深入开展安全月活动 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18,强化防范措施 杜绝安全事故 19,安全在基层 安全在一线 20,加强安全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
五、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标语 1.百分百专注,百分百质量 2.千锤百炼,成就品质 3.电网恢恢,疏而不漏 4.品质是制造出来的 5.卓越的品质,我们的追求
6.员工的品质意识,就是领导的品质意识
7.当遇到质量问题时,他不是把手指向别人,而是自己 8.挑战自我不足,追求品质突破 9.今天你为品质工作做了什么!
10.帮助供应商改善质量管理,成就国际电工优秀品质 11.明天的品质定位比今天更高! 12.创造高品质的电工产品 13.质量管理,每天需要创新 14.品质意识属于企业文化的范畴 15.我们卖的不是产品,而是信誉 16.把质量目标量化,责任到人
六、电工企业安全生产标语
1.要有品质意识,也要有成本意识 2.员工要为自己的产品承担品质责任 3.员工就是自己产品的主人 4.人人都管事,事事有人管 5.精益求精,电工品质
6.在不增加成本的基础上提高产品的品质 7.努力,专注,追求,卓越 8.高标准,精致化,零缺陷 9.优秀的品质是优秀的人做出来的 10.出现问题,追踪到底 11.把下一道工序当作你的客户 12.全面品质,全面品管 13.产品零缺陷,客户零抱怨 14.品质包括一切非价格因素
15.对没有坏的产品进行修理,就是品质的提高 七、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语
1. 安全管理完善求精,人身事故实现为零。安全来者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
2.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 3. 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安全第一,人人牢记。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生产大上,安全不忘。
4. 生命诚可贵,幸福价更高。若想无事故,安全要牢记。 5. 效益是大厦,安全是基石。忧患非忧天,预防保安全。 6. 平安幸福靠大家,安全连着你我他。 7.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8.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9.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10. 构筑公共安全平台,加强经济建设开发。
11. 勿忘安全须时时警钟长鸣,珍惜生命当刻刻头脑清醒。 12. 安全是生命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13. 安全是生命的基石,安全是欢乐的阶梯。 14. 质量是安全的基础,安全为生产前提。
15. 要想效益好,安全不可少。安全心中想,工作守规章。 安全是生产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人人把好安全关,处处设防漏洞少。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特种设备使用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安全主任证复印件
企业负责人上岗证复印件
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上岗证
冲、剪、压设备操作上岗证
照 片 上岗证 经我公司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特发此上岗证。 厂(公司) 年 月 日
注:上岗证尺寸一般和厂证尺寸一样大,并盖上公章,贴照片。
培训纪录
安全检查纪录
设备检查记录、保养、保修记录
厂房消防、应急疏散平面图
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安全生产投入、支出项目财务报表
义务消防队组成架构图
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保养纪录
与消防公司签订保养合同
工厂、建筑物消防审批复印件
设备明细表
消防演练(纪录、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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