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审批: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04标段
南门站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四年三月
目 录
一、安全检查制度 ....................................................................................................... 0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 2 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 4 四、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 4 五、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 5 六、重大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 5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 12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 13 九、分包队伍与外雇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 14 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 16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19 十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 19 十三、现场设备使用验收制度 ................................................................................. 20 十四、机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 20 十五、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 21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21 十七、宿舍管理制度 ................................................................................................. 22
十八、食堂厕浴卫生管理制度 ................................................................................. 22 十九、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 23 二十、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 ................................................................................. 23 二十一、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 24 二十二、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 25 二十三、安全文明施工内部监督制度 ..................................................................... 26 二十四、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 ..................................................................... 27 二十五、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 27 二十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 31 二十七、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制度 ..................................................................... 32 二十八、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制度 ......................................................... 33 二十九、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 34 三十、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 34 三十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 34 三十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 34 三十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 38 三十四、工会劳动保护制度 ..................................................................................... 39 三十五、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经济处罚办法 ............................................................. 40 三十六、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 40 三十七、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 42 三十八、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 42 三十九、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 43 四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 43 四十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 ................................................................. 44 四十二、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 48
为确保本工程安全施工,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执行这些制度, 以达到安全生产目标。
一、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章 编制目的
(1)预防项目部安全事故的发生、改善生产安全条件和作业环境; (2)通过安全检查,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等问题;
(3)利用安全检查进行有关的安全宣传和群众性的安全教育;
(4)通过安全检查了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状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提供信息和依据.
第二章 安全检查的程序
(1)安全环境部确定检查的对象、范围、日期,制定检查计划; (2)编制检查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查项目; (3)对照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
(4)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定时、定人、定措施完成;
(5)问题解决后,进行效果评价,包括隐患是否彻底消除,是否安全可靠,有何经验教训等。
第三章 安全检查的形式
(1)日常性安全检查
专兼职安全员及值班领导日常巡回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记录在安全日志和领导值班记录上;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状况.
(2)定期安全检查
①项目部每周五组织一次现场安全检查,将情况记录在周检记录表。 ②每月25号由项目经理组织对项目部现场和内业资料进行一次综合大检查,并根据考核评分表对相关部门进行评分。
(3)专项检查
项目部每月对现场消防,临时用电等进行专项检查,并针对上级单位开展安全专项活动的要求组织相应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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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季节性、节假日检查
冬季、雨季、大风季施工检查;节假日前后施工检查。
第四章 安全检查内容
(1)外业检查
临时用电规范性、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完好性、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性、劳动纪律、安全防护措施、现场三违现象、隐患排查等。
(2)内页检查
安全技术交底是否齐全和签字是否到每个作业班组、安全费用的使用、安全教育的记录、特殊作业人员的证件、人员的健康证明等.
第五章 安全检查记录与隐患整改
(1)安全检查记录
①对省、市、业主、监理组织的安全检查资料由安全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 ②上级单位、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资料由安全管理部统一归档保存; ③施工队的日常安全检查活动一般安全隐患现场督促整改,必须形成记录,重大隐患上报项目部安全管理部;
④各类经常性安全检查及季节、节假日安全检查记录可在相应的施工日志中记载.
(2)安全隐患整改
①质量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通知单台帐,对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记录并编号,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
②要认真组织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动态分析,分别从管理上、技术措施上分析原因,为以后加强安全管理与预防提供依据;
③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对凡是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其停工,作业队、班组必须立即整改;
④对于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立即落实进行整改,整改后上报隐患整改反馈单并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进行复查;
⑤经安全管理部复查整改达到合格后,在原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署复查意见,进行销号。
(3)检查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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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不得走马观花,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现场从严细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复查时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将按项目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第一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
为了增强项目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项目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自我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项目员工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保证项目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了解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项目部特制定了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第二章 安全培训教育地点
安全培训教育办公室设在项目部会议室.
第三章 安全培训教育实施内容
(1)新入场的项目员工及工人岗前三级教育:
新入场的项目员工及工人必须参加岗前三级教育,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岗前三级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环境部牵头组织,安排合理时间进行安全培训,各部门、施工队根据培训课程安排实施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
①公司级培训教育提纲:
a讲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b讲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劳动、安全纪律;
c讲”三不伤害\"即:遵守操作规程不伤害自己,讲究职业道德不伤害他人,居安思危不被他人伤害;
d讲遵章守纪,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操作; e讲公司内、外安全事故血的教训. ②项目级培训教育提纲:
a讲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与奖惩制度; b讲施工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应注意的事项,防范措施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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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③班组级培训教育提纲:
a讲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
b讲劳保用品的使用与保管,爱护和保管生产工具(设备)和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c讲使用生产工具(设备的性能,用途和构造,使用的基本方法); d讲施工现场应注意的事项,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2)日常安全培训教育内容
对于在岗的劳务人员要每周开展一次,以班组为单位的岗位技能、安全生产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由安全管理部牵头,安排课程时间,各个授课人员根据课程表进行安全教育,作业队配合实施,主要内容是:
①本岗位操作技能;
②结合工作岗位、突出实用性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③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工序转换培训教育内容
当施工进行工序转换时,由工程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序转换培训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新工序作业内容、工艺要求、新材料、新设备的操作(使用)方法、安全技术特性及应采取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
②新工序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有关安全事故案例。 (4)特殊工种岗前培训教育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取得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正式上岗前由安全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本工种的岗前培训教育,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②国家规定的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③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本工种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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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的实施
(1)日常安全培训教育要充分利用安全活动日、安全交底,教育形式可以采取看录像、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竟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2)各班组要按照培训计划积极组织班组人员参加各项学习和培训. (3)培训教育结束后安全管理部要及时的将培训资料整理后汇总成册. (4)培训工作安全管理部根据培训情况要建立培训人员台帐、考试成绩台帐和进场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第五章 安全培训教育的考核
(1)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具体实施,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严格考核,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和无实际效果的培训;
(2)安全培训教育结束后,由安全管理部组织考试,考试不合格者需进行停工再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
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项目安全管理部应定期、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召开安全生产方面情况的会议,以及传达上级部门的安全方面的制度和文件。
(2)每次会议参加人员必须签到,明确会议内容,并要留有记录存档备案. 对上级部门发放的安全紧急文件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用教育方式进行传达,并及时落实相关人员布置实施.
(3)每次组织会议,气氛应浓列,采用探讨,通气、汇报、交流的方式. (4)会议时间应适当控制,不要无为过长或过短,也不能流于形式.
(5)对新颁发的标准、条例、规范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布置。
四、周一安全活动制度
(1)项目部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安全生产及法制宣传培训教育活动.
(2)周一安全活动由安全值班领导或专业责任工程师组织,并做好记录。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协助教育,并进行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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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部拨出专款用于周一安全活动的有关费用的支出。
(4)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周一活动时对上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
五、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讲话交底.
(2)班组长应对当天作业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现场危险源区域注意事项进行安全讲话交底,并将安全讲话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员应在记录本上签名确认。
(3)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责任工程师应当参加分包班组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工作中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4)项目安全管理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六、重大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 编制目的
为了识别工程管理、施工建设活动中的危害因素,评价危害事件的风险程度,准确辨识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级别和财产损失,并对其进行风险评价,以便采取合理、有效的监控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在工程施工活动、办公区的所有活动、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等过程中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及监控管理。
第三章 领导小组
为保证危险源辨识的准确、可靠,成立危险源辨识、评价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房浩
副组长: 张书伟 李政卿 刘智勇
成 员: 张昌明 齐炳祥 孙青敏 刘志鹏 秦雪超 邢杨 凌剑 夏卫兵
梁国辉 王伟华
第四章 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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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辨识办法→危险源调查→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评价→一般、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危险源管理监控。
第五章 督导实施
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本制度的拟制并督导实施,并负责汇总、管理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重大危险源清单\".
第六章 危险源评价
项目部各部室参与危险源调查,指导施工、采购、生活办公、设备使用、维护过程中的危险源,参加风险评价及监控活动,各部室将辨识确定后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报到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汇总形成“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一般、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管理监控措施,同时报项目部经理批准.
第七章 安全总监、项目部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核、批准。 第八章 财务资金部参与危险源辨识,并做好必要的资金投入。
第九章 规章制度
项目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时机应遵守以下几项:
(一)上级单位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初和变更时; (二)工程开工前;
(三)法律法规要求发生重大变更时;
(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发生相关方重大投诉时; (五)施工工艺、工法或施工环境、条件发生重大变更时。
第十章 危险源状态
在危险源辨识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导致危险源产生的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时态)和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情况).
第十一章 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应关注其它建设工程中曾经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业主、监理单位的相关建议及要求的。
第十二章 辨识小组应根据下列内容进行调查、辨识。
(1)物体打击,是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如落物、锤击、碎裂、砸伤和造成的伤害,不包括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爆炸引发的物体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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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车辆伤害,是指项目部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在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电瓶车、矿车或放飞车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与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如工具或刀具飞出伤人,切削伤人,手或身体被卷入,手或其他部位被刀具碰伤,被转动的机具缠压住等。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时引起的坠落;
(5)触电,指电流流经人身,造成生理伤害的事故,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隧道、洞室透水淹溺; (7)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火灾;指造成人员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包括非企业原因造成的火灾; (9)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包括脚手架、平台、陡壁施工等高于地面的地点,也包括由地面坠入坑、洞、沟、升降口、漏斗等情况,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10)坍塌:是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塌方等情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
(11)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了达到燃烧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学性爆炸事故;
(12)容器爆炸:容器(压力容器、汽瓶的简称)是指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且事故危害性较大的承受压力载荷的密闭装置。容器爆炸是指压力容器破裂引起的气体爆炸即物理性爆炸。包括容器内盛装的可燃性液化气在容器破裂后,立即蒸发,与周围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遇到火源时形成的化学爆炸,也称容器的二次爆炸;
(13)其他爆炸:不属于上述爆炸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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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毒和窒息:指人体接触有毒物质,如在误吃有毒食物或呼吸有毒气体引起的人体急性中毒事故,或在废弃的坑道、横通道、暗井、涵洞、地下管道等不通风的地方工作,因为氧气缺乏有时会发生突然晕到,甚至死亡的事故称为窒息。不适用于病理变化导致的中毒和窒息事故,也不适用于慢性中毒和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15)其他伤害:凡不属于上述伤害的事故均称为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冻伤、钉子扎伤等。
第十四章 以会议形式进行风险评价,会议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经理主持,各部门、施工队负责人参加,各部门根据“危险源调查表”及“LEC\"打分法进行评价,同时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上报危险源的修改情况.
第十五章 危险源的辨识与风险评价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各部室应根据工程施工变化及时更新和修订,并将相关资料报于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负责汇总。
第十六章 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及定量评价打分法: (1)当出现下列情况,可评价为重大危险源 ①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②曾发生过事故,仍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③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 ④直接观察到的重大危险;
⑤定量计算的风险指数R超过一定数值时。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用与系统风险有关的两种因素之积来评价操作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两种因素是:
P(风险事故损失等级): 等级 严重程度 A B C 严重的 D 需考虑的 E 可忽略的 灾难性的 非常严重的 风险损失等级包括:人员伤亡、环境影响、经济损失、工期损失、社会影响 等级 建设A 死亡(含失B 死亡(含失踪)3C 死亡(含失踪)1人D 重伤1人,或轻E 轻伤 8
人员 踪)10人以上 人—9人,或重伤10人以上 第三方 影响范围及程度 工程本身 第三方 长期工程 短期工程 死亡(含失踪)1人以上 涉及范围非常大,周边生态环境发生严重污染或破坏 1000万元以上 200万元以上 延误大于9个月 延误大于90d 重伤2人-9人 -2人,或重伤2人—9人 重伤1人 伤2人—10人 1人 轻伤2人—10人 轻伤1人 涉及范围很大,涉及范围大涉及范围较小,涉及范围很小,周边生态环境发较重污染或破坏 区域内生态环境发生污染或破坏 100万元-500万元 50万元-100万元 邻近区生态环境发生轻度污染或破坏 50万元—100万元 施工区生态环境发生少量污染或破坏 50万元以下 500万元—1000万元 100万元-200万元 10万元—50万元 10万元以下 延误1个-3个月 延误10d—30d 需考虑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50—100人 延误少于1个月 延误少于10d 延误6个—9个月 延误3个-6个月 延误30d—60d 较严重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500人 大于60—90d 影响程度 恶劣的,或需紧严重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1000人以上 急转移安置500-1000人 可忽略的,或需紧急转移安置小于50人 对应打分值:5、4、3、2、1;
C(风险事故发生概率等级):1、2、3、4、5, 等级 可能性 概率或频率值 A 频繁的 ﹥0.1 B 可能的 0。01-0.1 C 偶尔的 0。001—0。01 D 罕见的 0。0001-0。001 E 不可能的 ﹤0.0001 对应打分值:5、4、3、2、1。 风险指数计算公式:R=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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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式计算,得出某危险源的风险指数,然后将所得数值与下表对应,即得某危险源的风险等级大小.
风险等级标准表
1 2 3 4 5 频繁的 可能的 偶尔的 罕见的 不可能的 A B C D E 灾难性的 非常严重的 严重的 需要考虑的 可以忽略的 Ι级 Ι级 Ι级 II级 III级 Ι级 Ι级 II级 III级 III级 Ι级 II级 III级 III级 IV级 II级 III级 III级 IV级 IV级 III级 III级 IV级 IV级 IV级 风险指数风险等级对应表
风险等级 Ι级 II级 III级 IV级 风险指数值(R) 15﹤R≦25 10﹤R﹤12 4≦R≦9 0﹤R≦4 注:对于得分同属4分时,当损失等级为2分,可能性等级为2分时归类为IV级,其余情况归类为III级。
针对不同等级风险,应采用不同的风险处置原则和控制方案,各等级风险的接收准则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等级 接收准则 处置措施 必须采取风险控制措施Ι级 不可接受 降低风险,并至少应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或不愿接受的水平 必须加强监测,采取风II级 不愿接受 险处理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且降低风险的成本不应高于风险发生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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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方案 应编制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方案,或进行方案修正和调整等 应实施风险防范与监测,制定风险处置措施. 应对部门 政府主管部门、工程建设各方 损失. III级 可接受 宜实施风险管理,可采取风险处置措施 可实施风险管理 宜加强日常管理与监测。 可开展日常审视检查 工程建设各方 IV级 可忽略 第十七章 对已辨识确认的危险源分类建立档案,对于重大危险源应制定相关专项方案及控制措施,建立档案如下:
(1)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2)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 (3)重大危险源控制台账 (4)重大危险源情况表 (5)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
第十八章 工程部根据“重大危险源清单”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安全管理部编制“重大危险源控制台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控制台账应定期进行检查、更新。
第十九章 工程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对予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要求的,必须进行专家论证,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章 质量安全部针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告知,以张挂标牌的形式,标牌可设在不同作业区域的醒目位置,做到及时更新。
第二十一章 项目部安全员应根据已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进行现场逐条监控,定期检查各部室重大危险源的执行情况,填写“重大危险源监控记录”,并对检查结果及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第二十二章 质量安全部将定期组织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学习及演练,应急预案的学习可采取桌面演练、实战演练等形式。演练前由安全管理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书,以确保预案的实施。并根据演练情况及反应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评价与更新。
第二十三章 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安全管理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对已辨识出的危害事件和危害因素,以及评价结果和控制措施进行一次重新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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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对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外协施工队伍一律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发生人员伤亡安全责任事故,按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发生一般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对事故责任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进行处罚,施工负责人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处理。
(4)对日常违反项目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经理部执行上述罚款时,以通知单方式下达至各班组和部门,经项目经理批准,从工程款或奖金中扣除.
(5)如有其它未明确的奖励和罚款,经项目部安委会成员进行会议讨论,在合乎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权奖励和处罚。
(6)惩罚:
①上班不戴安全帽, 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 上班穿裙子、 高跟鞋、 拖鞋、随意带朋友入现场、随地大小便、乱丢烟头者;罚款 50 元(班 组长罚款 100 元) 、累犯者罚款 200—500 元并勒令退场。
②对不经过项目部相关人员同意私自乱锯或滥用现场建材造成浪费者,罚该班组500元。
③对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动用一切机具设备、仪器者,初犯者罚款50-100 元,再犯者罚款 100—200 元,累犯者罚款 200—500 元,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负完全法律及经济责任外并罚当事人当月全部工 资,罚该班组 500—1000 元。
④不遵守《职工宿舍安全卫生制度》 ,违犯其规定,初次者,劝其整改后才准上班,若再违犯则罚款 20 元,累犯者罚 50—100 元,并勒令退场。
⑤不遵守施工现场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违规冒险作业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初犯者,劝其整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再犯者加重经济损失赔偿外,罚当事人500—1000 元, 造成严重后果者除照前惩罚外并交公安机关处理。
⑥ 偷盗现场财物, 不论财物多少最低罚款工人 1000 元, 班组 3000—10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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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能认真遵守公司及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表现成绩优秀者奖 100—500 元。
②提合理化建议,有重大技术革新,被项目采用并取得良好效益的奖500-800 元。
③对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有突出贡献者奖 500—1000 元。
(8)奖评
由班组申报获奖者事绩的材料,交项目部,经项目部核实后,按相应制度奖励并张榜公布。解释权属项目部.
八、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审批:
①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并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②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可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备案.
③重要工程(特殊专业工程、大型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编制,并经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④特别重要或有特殊危险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应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项目部及有关部室共同编制,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必要时应聘请有关专家会审。
⑤原定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修订变更必须依照审批程序及时办理修订审批手续,否则应停止施工作业。
2、安全技术交底:
①工程开工前施工前,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总包管理人员、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安全技术交底。
②对工程施工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编制的技术措施及方案应由企业总工程师(或企业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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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项目经理部责任工程师在实施分部分项工程及安排生产作业活动时应同分包商的技术负责人、责任工程师及安全管理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
④安全技术交底应向下分级进行,最终落实到操作人员。
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针对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交底双方需要书面签字确认。
⑥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分工种、分项目、分施工部位进行。 ⑦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履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接受交底人必须全员在书面交底上签字确认,相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及时对班组进行新的安全技术交底: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技术措施;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或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⑧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并对安全技术交底书进行备案。
九、分包队伍与外雇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生产安全工作,规范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管理人员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施工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分包队伍资质审查
①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的任务和对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交底的义务,必须将分包队伍的安全施工列入项目部的重要议事日程,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的员工、外雇人员应按正式员工一样实施安全管理。 ③事业部进行发包前,必须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和商务合约部门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严禁参与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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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资质审查不得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程序,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出过重大伤亡事故的分包队伍,不得继续使用。
⑤进行发包时,对安全施工资质不合格的队伍,应执行一票否决权。 ⑥分包队伍资质审查内容:
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经过公证的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资格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施工记录;
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包队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等相关资料; 3、分包队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①项目部必须监督分包队伍组织职工身体检查,对检查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病残者、童工应坚决辞退,严禁录用.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②工程开工前,分包队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整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案。
③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项目部应给分包队伍职工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供职工上岗时佩带.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
④分包队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施工技术、安全部门审查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
⑤分包队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筑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服从项目部在安全方面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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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项目部安全部门应组织分包队伍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向分包队伍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
⑦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项目部应监督分包队伍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⑧与分包队伍签定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
⑨分包合同中可规定:对分包队伍可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
10分包队伍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11对不服从项目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
分包队伍,必须立即终止合同,限期退出并严禁重新参与分包。
4、附则
定义外包队伍系指:以合同方式承接工程任务或劳务分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外雇人员系指:由单位雇佣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
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1、总则
①项目应根据公司的相关制度,结合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制度和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算制度, 按照“企业提取、确保需要、统筹使用、接受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商务管理部门的监督。
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提取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取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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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四)本工程为2。96%。
③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适用范围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防护口 罩、护目眼镜、耳塞、绝缘鞋、手套、袖套等。
(2)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楼层临边、阳台临边、
楼梯临边、卸料平台临边、基坑周边)的材料、人工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 (电梯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的材料、人工费;为安全生产设置 的安全通道、围栏、警示绳等。
(3)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临近高压线隔离防护的材料、人工费;配电柜(箱) 及其防护隔离设施、漏电保护器、低压变压器、低压配电线、低压灯泡等. (4)脚手架安全防护。安全网、挡脚板及用于搭设安全防护的钢管、脚手板、 扣件等材料、人工费.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中小型机械设备防砸、防雨设施的材料、人工 费;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维护、保养、更新等费用。
(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水管、消防箱、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沙 池、消防铲等购置、安装费。
(7)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对施工现场进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扫、噪声防治、渣土外运等工作的相关费用。
(8)安全教育培训费用(含资料、差旅、培训费等)。
(9)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语及安全操作规程牌等购置、制作及安装费用。 (10)安全评优费用。
(1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12)与安全隐患整改有关的支出。
(13)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等;冬季防滑、防冻措施 费用。
(14)施工现场急救器材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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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其它安全专项活动费用.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
①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工程项目特点编制本项目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应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为依据,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要求.
②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编制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计划,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应满足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需要.
③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当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支出或达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所需支出.
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⑤利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形成的资产,应当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⑥采取分包的工程项目,总包项目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由分包单位实施的安全措施及分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由总包单位负总责,分包单位对所分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负责.总承包单位应当定期检查评价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
⑦ 项目签定工程分包合同时,要将“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的要求写入技术和商务条款中,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项目部要根据合同的规定,监督分包施工队伍实施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分包施工队伍安全投入计量管理办法,保证分包方安全文明投入数据真实,票据齐全。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
①公司财务资金部、商务合约部、项目管理部归口负责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管理,对各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投入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由于安全投入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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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需对分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投入必须进行认真检查,防止并纠正不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数量进行安全投入、现场安全设施不到位、文明施工标准不达标及操作员工个人防护不达标的现象。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项目消防保卫组负责施工现场集体工作。
(2)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点、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必须布置有现场平面图,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堆场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符合规定的防火间距;按要求设有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4)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动火时,设有监护人员,配备消防器材,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卫组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6)加强防火防盗及治安保卫工作,不准私拉乱接,严禁私烧电炉,严禁破坏,乱拿乱用消防器材。加强出入管理,防范各类事件的发生。
(7)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消防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十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现场临时用电系统要严格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规定,施工机具用电必须使用标准配电箱,并遵循“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的原则。配电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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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规定,并应有防雨、防尘、防机械损伤功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电气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作业,作业中要设有监护人。非电气作业人员不得进行电气作业。
(4)电气作业人员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按操作规程操作。 (5) 民工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照明系统要使用安全电压。 (6)电气作业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电气安全技术资料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十三、现场设备使用验收制度
(1)现场各类设备投入使用前一律进行检查(试运)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2)中小型设备由项目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组织项目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大型设备由公司项目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设备安拆单位和项目有关人员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申报地方设备检测部门检验颁发安全使用许可证,并及时到天津市质量安全监督总队备案。
(3)验收要有记录,登记建卡,存档备查,设备验收后要挂牌。 (4)设备使用中如发现问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保持各类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十四、机械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的保养和修理工作,要坚持“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的原则。要严格遵守机械设备技术保养规程和修理制度,作到坚持例行保养和定期分级保养,定期检查和预期检修。
(2)项目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备修理人员和相应设备。不具备修理能力的,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修理单位,以确保修理质量。
(3)落实机械设备保养制度,遵守保养技术规范,按月编制保养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监督实施。机械设备保养周期、作业项目,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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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部要根据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结合大修周期认真编制审定大修理计划,并纳入年度生产计划,严格执行。
(5)加强机械设备大修理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检验和验收制度。对主要机械设备,要切实采取措施,防止带病运转,保证机械设备技术状况的良好.积极采取新技术、新工艺,努力缩短修理工期,降低修理成本。结合机械设备的修理,搞好老旧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
十五、安全标志牌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部位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源点和危害因素特性,正确使用安全标志牌。
(2)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应根据不同位置合理张挂使用。
(3)安全标志牌要按照平面布置图如实如数张挂,平面布置图要随着工程形象部位的变化及时更新。
(4)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标志牌,
(5)风雨过后应对安全标志牌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掉落的要及时更换、复位。
(6)工程结束后应擦洗干净,退回材料部门。人为破坏的要照价赔偿。
十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根据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电工、电焊工(金属焊接)、架子工、起重机械的司机、场内运输车辆的司机等都是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本工种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还需工作认真、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有权发证部门对其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作业。学员和实习司机必须在有证师傅指导下方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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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精心操作,不得擅离职守,严禁串岗乱位。
(5)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到期不复审者,作无证论处.
十七、宿舍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随身携带身份证和民工暂住证,随时接受公安和企业保卫人员的检查。 (3)不准留宿与本工地无关人员。
(4)遵守作息时间,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存看黄色书籍和录音、录像带,不准赌博.
(5)爱护室内的清洁卫生,室内床铺、脸盆、牙具、毛巾、饭盒、行李、工具摆放要一致整齐,不乱扔杂物,不乱倒脏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随地大小便。
(6)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擅自接电线,不准用电烧水做饭取暖. (7)冬季取暖炉具要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室内不准插门,室内保持通风。 (8)爱护室内的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十八、食堂厕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设漏油池和抽油烟机,要有食堂卫生许可证和炊事员体检证明,两证上墙.
(2)工地要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若经发现应及时组织抢救。对传染病实施隔离,切断传播途径。
(3)食堂设施做到易于清洗和消毒,生熟菜板分开,防止因不卫生导致疾病发生。
(4)食堂和库房存放的各种佐料和副食须用有盖器皿。
(5)施工现场饮水器具,由炊事人员定期清洗,保持卫生。施工现场供应开水,饮水器具要卫生.
(6)施工现场厕所中档装修,安排专人保洁,水龙头节门齐全,保证上下水通畅。按时打药,防止蚊蝇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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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为了强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心,切实做到安全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全面受控,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范围应包括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
(3)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月考核一次.项目经理的考核由上级部门进行,每季度考核一次.
(4)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内容为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履行情况及所取得的成果,考核要有详细记录。
(5)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各级管理人员评优晋级的考核依据。 (6)项目各级管理人员每次考核都合格者为年度考核合格;有一次考核不合格,其他次都合格者为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有两次(或两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事业部领导、各相关部门、项目经理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考核优良,其余考核合格为年度考核优良;考核均合格为年度考核合格;有一次以上考核不合格(含一次)为年度考核不合格。
二十、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
(1)施工现场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旁站监控。 (2)以下作业时安全员必须进行旁站: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的作业; 脚手架拆除作业; 混凝土浇筑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作业; 建筑幕墙安装、预应力结构张拉作业;
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及附着安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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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
其它危险性较大作业。
(3)旁站时,应认真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是否存在危险预警情况,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立即制止;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要求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4)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旁站监控记录.
二十一、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
(1)采购、个人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帽》(GB2811)、《安全带》(GB6095)及其他劳动防护用品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记或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2)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查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收集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以确保采购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3)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相关规定按批量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并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周期性检验。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免费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实物替代。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采购、发放管理台帐,台帐中应明确领取人签字手续,管理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5)劳动防护用品应专人管理,贮存过程中通风,避光,隔热,并避免化学品的侵蚀。对施工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相关分包企业和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保证施工作业人员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程项目部应有教育培训记录,有培训人员和被培训人员的签名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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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对损坏或性能不符合防护条件的防护用品应予以报废 (8)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①凡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实施淘汰。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②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
③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的淘汰范围: 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设备等.
④应及时收集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名录,及时予以淘汰。 ⑤禁止购买、使用、出租劣质产品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和材料。
⑥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二十二、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
(1)项目应成立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2)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3)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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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
(6)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7)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各项目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报告.
(8)项目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适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
二十三、安全文明施工内部监督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过程监控基础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施工现场的围墙、大门、临建和地方有关规定,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施工现场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劳动场所、作业条件、生活环境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3)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必须设置至少“五牌一图\"。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安全装置、设施等涂刷警示标记。
(4)现场内主要运输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减少现场扬尘。施工材料应堆码整齐,,并设置标识牌.砂、石料应进行苫盖。保证排水畅通.
(5)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和施工作业区应分区设置,各区域应设置导向牌.施工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打折防护棚,并设立明显标志,满足人员施工作业和紧急疏散的要求.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现场消防设施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完好有效状态。
(7)施工人员进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佩带身份识别标志.施工过程中,保持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垃圾废料。
(8)保持日常清扫,确保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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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每个管理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遇违反规定行为应予纠正。
二十四、安全技术资料内业管理制度
(1)施工前必须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进行认真会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或设计文件有遗漏而导致施工事故的发生。
(2)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对危险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门安全施工方案,审批后归档保存。
(3)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围外部环境存在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并严格执行。过程中进行检验,确认,形成纪录,归档。
(4)认真履行安全技术审批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做好分级审批和交底工作。
(5)分包队伍进场应进行资质审查,按资质权限承揽任务,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实行实名制管理,教育交底应有记录,本人签字确认.特种作业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岗。
(6)日常检查验收应按阶段、季节、分项进行,保持资料详尽. (7)交工验竣过程中,必须保持资料完整,不得损毁。
二十五、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和企业的生存发展,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保证项目部安全质量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天津地铁R1合同段项目部对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所进行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管理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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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责划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本制度对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及相应未遂但有一定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责任追究统计进行处理。
(4)为了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员工伤亡事故,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特制定此工作制度。并依照国家法律和企业规章,严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
第二章 事故划分
(1)为便于责任追究和事故统计,本制度将各类事故分类为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其他事件(环境污染、食物中毒等)。
①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包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意外伤害事故。
②火灾事故,指发生在生产生活区域内的各类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按生产安全事故追究处理。
③交通事故,指发生在生产生活区域以外道路上的车辆交通事故,车辆在生产生活区域内发生的事故,归为生产安全事故。
(2)为便于责任追究和事故统计,根据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
例》规定的事故严重程度等级划分将各类事故进行如下分级.
①安全事故
a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施工现场突发疾病48小时内死亡的,视管理责任情况按照一般事故进行处理。
②火灾事故
a一般事故: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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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重大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c特大火灾事故: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③交通事故:
a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b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c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d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章 事故上报
(1)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及安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且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执行如下快报时限和内容:事发后,1小时内电话上报后,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人数等以事故手机短信形式发业主代表、监理代表、公司领导和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4小时内应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报至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超过一小时未报,认定为迟报;故意隐瞒事故事实,与调查事实不符,当属瞒报,须坚决杜绝。
(3)事故上报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损失、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手机短信格式: 公司领导(或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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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x月x日x时x分左右,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xxx工程x标,在xxx工序施工过程中,因xxx原因,导致现场作业人员x人死亡(失踪),x人重伤.事故已经于事发xx小时(分钟)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现场应急预案已启动,事故单位xxx领导已带队赶往现场,当地安监部门已xx,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第四章 事故处置
(1)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立即启动各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发生死亡以上事故时,按照调查处理权限,由地方政府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项目部负责配合调查.
(3)纳入地方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的作业员工,由项目部负责按照属地工伤保险条例在地方进行工伤处理.
第五章 事故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工程、质安、物资、办公室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
(2)死亡及一般以上事故按《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及本制度进行调查.
第六章 事故分析
(1)无论发生何种类别的伤亡事故,是否已经由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分析,都必须进行内部的调查分析,总结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2)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一般事故后,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根据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中的是否存在事故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
(3)对未发生死亡事故及其它较小事故事件的,由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决定对相应责任者处理,报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备查。发生死亡以上事故及其它一般事故以上的,由公司有关部门决定对相应责任者的处理。
(4)凡由公司有关部门决定进行处理的,其处理标准按照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5)事故调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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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要组织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标志。
②物证搜集: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应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③材料搜集:发生事故单位、地点、时间;受伤害者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形式;受伤害者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出事当天,受伤害者何时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受伤害者过去的事故记录、违章记录、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健康状况.事故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使用的材料;相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及执行情况;工作环境方面状况和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其它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④证人材料(对证人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程度)。
⑤现场摄影: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伤痕、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坍塌、冒顶下落物的空间等。事故现场全貌。
⑥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需的信息.如:事故现场平面标准距离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第七章 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
项目部对发生事故的项目正职、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部门负责人、队长(领工员、班组长)、协作队伍和事故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对其他事故责任人的处罚由事故调查小组研究确定,并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十六、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过程监控基础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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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现场的围墙、大门、临建和地方有关规定,并保持整洁、完好、美观。施工现场应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要求的劳动场所、作业条件、生活环境和安全防护用具等。
(3)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必须设置至少“五牌一图\"。危险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安全装置、设施等涂刷警示标记。
(4)现场内主要运输通道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减少现场扬尘。施工材料应堆码整齐,,并设置标识牌.砂、石料应进行苫盖。保证排水畅通。
(5)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和施工作业区应分区设置,各区域应设置导向牌。施工区域内必须设置安全通道,打折防护棚,并设立明显标志,满足人员施工作业和紧急疏散的要求。
(6)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无阻,现场消防设施应齐全有效,并保持完好有效状态。
(7)施工人员进场,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佩带身份识别标志。施工过程中,保持工完场清,及时清理垃圾废料。
(8)保持日常清扫,确保环境整洁。
(9)每个管理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遇违反规定行为应予纠正.
二十七、施工现场噪声污染防治制度
(1)现场噪音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超出规定要求的必须采取降噪、隔音处理。
(2)在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外环线以内区域和外环线以外城市建成区,禁止夜间(晚21时至次日晨7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施工作业。
(4)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外环线以内区域向市建设交通委,外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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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外城市建成区向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准予夜间施工的批准文件。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夜间施工。
(5)批准实施夜间施工作业的建设工程,应提前公告工程项目周边居民,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周边居民的理解和配合.公告中应公布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夜间施工时限、扰民受理投诉电话,便于社会监督.
(6)应当把产生噪声的设备、设施布置在远离居住区的一侧。
(7)严禁夜间施工使用电锯、风镐等强噪声、强震动的机械设备,杜绝环境噪声污染扰民现象发生。
(8)对于易产生强噪音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应尽可能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音。
(9)施工现场尽可能选用低噪音或备有消音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音机械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音的扩散。
(10)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该做到轻拿轻放。 (11)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文明施工教育,禁止夜晚在施工现场发生大声喧哗、野蛮作业等人为的噪声干扰.
二十八、施工现场渣土运输及堆放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门禁并在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经过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验收,取得《渣土装运车辆冲洗设施及门禁验收合格证》。
(2)项目部应成立渣土运输及堆放专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渣土运输及堆放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责任,制定治理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3)施工现场出口处应当设置门禁,并派专人值守,对不符合出场标准的车辆严禁放行。
(4)施工现场出入口地面应当硬化处理,内侧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包括冲洗平台、自动冲洗设备、排水沟、沉淀池等),并保持使用功能完好,对驶出场区的渣土运输车辆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带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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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专职保洁人员,建立保洁制度,保证运输车辆车轮、车厢清洁,不带泥出门,并及时清扫出入口周边责任区范围内道路散落的建筑渣土、垃圾等,保持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
(6)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摄像头,与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实时保持连接。 (7)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天津市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核发的“建设工地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拉土,并且在车厢顶部加盖,保证密闭运输,并保持容貌整洁,车身不得有严重污迹或灰垢,车帮、车底、车轮不得附着泥土,否则不得进行渣土运输。
(8)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过程中严禁超载(55吨以下)、车轮夹泥,车厢顶盖应关紧保证车厢密封,严禁发生抛、撒、滴、漏现象.
(9)渣土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渣土运输管理部门批准的路线运输,在规定的时间段从事运输活动,雨、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或重大活动期间禁止运输渣土。
(10)项目部应安排监督人员,检查装载车辆是否具备承运资格,车辆是否密闭,控制车辆装载体积及装载后的车厢顶盖关闭情况,检查有无轮胎夹泥,防止不规范装载车辆驶出工地.
(11)项目部应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加强对建筑渣土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车辆管理,认真做好建筑渣土车辆日常维护维修,避免车辆因机械故障引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12)项目部应督促渣土运输企业加强对渣土车辆驾驶员的教育,提高驾驶员法律道德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杜绝人为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13)施工现场产生的渣土应随时清运,需暂时存放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防止扬尘,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与围挡(墙)及基坑周边保持安全距离.
二十九、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顺利实现项目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项目责任目标考核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每月进行一次,并指派专人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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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应包括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及协作队伍负责人。 (4)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为按照项目安全控制目标和JGJ59-2011标准分解到个人的控制指标。
(5)每次的责任目标考核项目都达标者为考核合格,有一项(含一项)以上不达标者为考核不合格,考核结果将直接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奖金挂钩,合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达标者并对项目造成影响及损失者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三十、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制度
(1) 项目部根据分公司制定的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订年月达标计划,并将目标分解到人.
(2) 考核内容以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及施工现场达标抽查为重点。
(3) 考核办法采用由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组进行考核及平时不定时不定期的检查结合。
(4) 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70分~8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5) 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优及安全奖罚的主要依据.
三十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各种规定及规章制度,非作业人员未
经项目部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关键岗位人员着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 现场作业人员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 (4) 作业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酒后不准上岗,不准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
现场.
(5)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不准上下乱抛材料或工具等物
件。
(6) 各工程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7) 管理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忠于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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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各种机械、电气设备必须专机、专人、有可靠安全装置及防护措施,方
可使用.
(9) 任何人未经工程项目负责人同意,不准动用机具、设备等现场各种防护设
施.
(10) 作业人员自觉遵纪守法,严禁酗酒滋事,做好防火防盗. 十一。凡违背上述要求的将按相应规定给予处罚。
三十二、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大型、重大型、特殊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 (1)一般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主持,组织项目管理
人员进行论证.
(2)大型、特殊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组
织公司级专家组进行论证。
(3)对于重大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局总工组织局级专家组进行论证。重大工
程包括:新、特大、高和国家重点工程.
三十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物品在储存、使用、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各种易然、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材料,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项目部管理人员逐级向使用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液体、气体的罐要由专人负责,管道和截门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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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配电房的易燃、易爆物品防火要求
1。除专业现场电工,其余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配电房.
2。配电房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和开关柜内放易燃、易爆与其他物品。 3.定期对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三、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仓库的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备,有明显的防火标志.
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易燃物品和一般物品严禁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W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4。仓库管理员应熟知《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熟悉所有货物的性质、特点。在整理、存放、搬运、使用时,应注意防火安全.
三十四、工会劳动保护制度
(1) 例会制度:公司、项目部要定期召开劳动保护工作例会,研究工会劳动保
护工作.公司每半年一次,项目部每季度一次。日常遇有重要事项,随时召开委员会或扩大会。
(2) 检查考核制度: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工会劳动保护工作检查,每半年组织
一次职工代表巡视检查。项目部在坚持日常自检自查的同时,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检查。检查内容及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进行.定期检查要做到时间落实,参检人员落实,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 (3) 教育制度:宣传贯彻国家、企业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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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组织工会劳动保护人员学习培训,其中公司每年组织一次,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
专(兼)职工会劳动保护人员每年至少参加培训一次。协助各部室 组织好对新进厂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各种安全教育.协助各部室搞好职工自我救护队伍的培训.
(4) 信息反馈制度:信息反馈是一项下情上达,便于工会、行政及时掌握劳动
保护工作状况的重要制度,各级工会必须抓紧抓好,落到实处。信息反馈要做到真实、准确,监督整改消项。对于严重危害职工安全、健康,未能整改的问题,及时向公司工会提交书面报告。认真做好“两书、两个一”活动的填报工作.建立定期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末向公司工会报送统计表。 (5) 基础资料管理制度: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公司、项目部要有专人负责资
料积累、存档工作.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记录要及时填写、填报,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各种基础资料、台帐、报表、记录均应建立档案,归档备查,做到分类清楚,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三十五、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经济处罚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从而确保生产任务及各项指标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1)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他人伤亡的,情节轻者罚款一千元至五千元,
情节严重者另加罚。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明知故犯和经有关人员指正后仍坚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者,
分别罚款五百元、一百元。
(3) 存在危及职工安全与健康的重大隐患,接到事故隐患限期整改
指令书过期不改,处罚直接责任者一千元。
(4) 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戴安全帽,工人罚款二十元,干部罚
款五十元。
(5) 不按规定系安全带,违章作业者罚款五十元.
(6) 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以及穿硬底、易打滑
的鞋进行高空作业者罚款二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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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机动翻斗车带人,处罚翻斗车司机二十元。 (8) 违章乘吊篮或攀登脚手架上下者罚款五十元。
(9) 施工现场多人违章作业,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的五至十人处罚现场负责
人二百元,十人以上处罚五百元。
三十六、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安排责任性强,身体健康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进出的验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巡逻检查,严防坏人进行偷盗和破坏活动。
(2)施工现场办公室必须门窗完整、安全,钥匙要随身携带,做到人离关窗、上锁,贵重物品(如现金,手表)要随身携带。
(3)施工现场的物资要分类堆放,留出通道不要紧靠围墙.
(4)材料运出现场,应填写证明,及时清理水泥袋等易燃物工程竣工及时收回多余材料。
(5)高档木材、门窗、瓷砖、钢配件、铝合金等贵重材料物资应存放在专门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要有专人负责,标明有效期,妥善保管,不得乱丢乱放或移作他用。
(7)施工现场食堂现金、票证要专门人负责,严格保管,食物要存放在安全、卫生的地方妥然保管.
(8)发生事故或案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公安、保卫部门报告,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侦破案件。
(9)公司和各分公司基地都必须配备门卫值班人员的领导,公司质安处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进行督促检查.
(10)对基地内的一切建筑物资、设备的数量、规格进行查对,符合出门单的准予出门,凡是无出门单或者出门单不符的,门卫有权暂扣.节假日和下班以后,原则上不准物资出门,如生产急用,除了必须有出门单据外,经办人员必须出示本人证件,向值班门卫登记签名。
(11)个人携带物品进入大门,值班门卫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不得拒绝。凡合同期满或提前离开本公司。人员以及调整到其他办事处基地住宿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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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出门,必须由办事处和公司有关部门的出门手续,值班门卫才能放行.
(12)门卫值班人中必须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违章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和纠正。
(13)提高警惕,对职责范围内的地区巡视、勤检查,防止发生偷窃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公安、保卫部门. (14)夜间值班的门卫要将报警器插入电源.
(15)外单位人员进公司和基地联系工作可探亲访友,必须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同意后可连入,夜间访友者必须在晚上十时从前离开。
(16)外单位车辆不得在基地内停放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
(17)门卫人员要认真及时做好报刊、杂志和信件的收发、登记、保管发放工作,不得遗失,严守秘密.
三十七、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 施工现场要按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文明施 工部分、总公司CI创建和《天津市二十三条禁令》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布置。 (2) 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
定,保持现场及周围环境卫生,不得将工程废弃的砖瓦石料、沙泥等遗洒场外。清理施工垃圾要搭设封闭式垃圾通道或用容器吊运。现场要防尘,道路硬化,运料汽车出工地大门有人冲洗.水泥等易飞细粒散体材料要遮盖存放,运输时要封闭。
(3) 搅拌台设除尘装置,设排水沟和沉淀池,砂石堆放整齐. (4) 禁止向市政设施的管井沟内弃土、污物、垃圾及其它物品,严
禁污水外流污染环境。施工污水必须先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 (5) 注意控制和减少噪声扰民,电锯、电刨、搅拌机、震动器等噪
音较大的机械要有隔离间和隔音措施,且使用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1点,如确实因工程需要,要办理报批手续。
(6) 现场沥青作业,使用密闭和有烟尘处理装置的加热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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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食堂设漏油池、抽油烟机.暂设住房的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安全和消防规 范。
(8) 施工现场厕所专人保洁,按时打药,防止蚊蝇孽生。
三十八、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1)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取得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管理工作. (2) 接受继续教育,充实提高业务素质.
(3) 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以上证书后,方可从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按期
检验,复审。适时接受继续教育,提高管理水平。
(4) 安全员应恪尽职守,勇于工作,敢于制止、纠正违章行为,为施工安全倾
尽全力。
(5) 特殊工作行业或种类的作业人员,必须熟悉该类工作特性,具备相应专
业技能,经专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身体健康,适宜特种作业环境,持证上岗。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冒险蛮干。
三十九、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为了确保人身健康、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制定淘汰制度。
(1)凡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实施淘汰.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2)局属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
(3)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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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名录,及时予以淘汰。
(5)禁止购买、使用、出租劣质产品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和材料。
(6)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四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1)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 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
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 各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隐患排查长效机制,保证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坚持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才能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 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
单位的事故隐患。工程局每季应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治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项目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整治.工程项目是施工安全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对各级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消除事故危险。
(5) 各单位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
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
(6) 各单位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
报表.
(7)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
应急预案。
(8) 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
生,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施工。
(9) 对于不坚持隐患排查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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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隐患频发,治理不力的单位给予2000-10000元经济处罚。
四十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
为加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9]87号)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标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选分析,从而进行控制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安全技术措施即是具体指导安全施工的规定,也是检查施工是否安全的依据。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要求:
1)在工程开工前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实;
2)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全面、具体;
3)对大型群体或一些面积大、结构复杂的重点工程,除必须在施工组织总设计中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总体措施外,还应编制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详细地制定有关安全方面的防护要求和措施,确保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对施工用电、脚手架、龙门架、爆破、吊装、水下土方、支模、拆除等特殊工程,按规范标准达到要求的必须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详图及文字要求。此外,还应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1)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1)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质的中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采取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
(2)脚手架等选用及设计搭设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高处作业人员及独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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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网(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范围(保护区域)、架设层次、段落; (5)垂直运输工具: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龙门架)等主要运输机具,位置及搭设要求,安全装置等要求和措施;
(6)施工洞口及临边的防护方法和立体交叉施工作业区的隔离措施; (7)场内运输道路及人行通道的布局;施工临时用电的组织设计和绘制临时用电图纸,在建工程中(包括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没有达到最小安全距离时采取的防护措施;
(8)中型机具的安全使用; (9)模板的安装与拆除安全;
(10)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个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11)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
(12)在建工程与周围人行通道及民房的防护隔离设置。 2)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1)夏季施工安全措施: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雨季施工安全措施: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倒塌及槽、坑、沟边坡坍塌工作;
(3)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应做好防风、防滑、防煤气和亚硝酸钠中毒工作,现场防火措施;斜道、通行道、爬梯作业面的防滑措施;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模板临建、塔吊等的倒塌措施;施工现场取暖锅炉安全运行措施,煤炉燃气中毒等措施以及防误食亚硝酸钠等防冻剂中毒措施。
4、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不能擅自变更。A、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交底要交至一线施工人员,并履行签字手续,互相监督执行;B、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设置的实施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C、加强安全技术措施情况的检查,技术负责人、编制者和安全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经常性地对各工地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监督各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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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措施的落实;D、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除认真监督检查外,还应建立必要的奖罚制度。
二、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
1、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 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2、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类别为: 1)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4米(含4米);或深度虽未超过4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深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地下暗挖及遇有溶洞、暗河、瓦斯、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超过7米(含7米);或跨度超过16米(含16米);施工荷载大于9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4KN/M的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和钢结构、空间网架结构安装使用的承重支撑系统。
4)落地式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米;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式脚手架。
5)30米以上(含30米)高空作业工程。 6)其他需要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论证的特殊工程. 7)以上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程度界定如下:
分 界 界 部 定 定 工 条 程 45
件 危险性一般 危险性较大 危险性重大
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 基坑深度h h≤5m 开挖边坡高度h h≤6m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100m2 吊装重量G G≤80t 脚手架面积A A≤200m2 围岩级别 三级 基坑深度h 5m <h≤10m 基坑深度h 6m <h≤15m 一次性立模面积A 100m2<h≤300m2 吊装重量G 80t<G≤170t 脚手架面积A 200m2<A≤500m2 围岩级别 二级 基坑深度h h>10m 基坑深度h h>15m 一次性立模面积A A>300m2 吊装重量G G>170t 脚手架面积A A>500m2 围岩级别 一级 土方开挖工程 大模板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 软弱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 3、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及措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和实施的指导意见.
4、凡应当组织专家组论证的工程,我标段在编制施工方案后,经专家组论证审查,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我标段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职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5、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当按照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7、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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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宿舍消防管理制度
(1)宿舍消防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2)宿舍消防责任人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
(3)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50—500元(按情况处理,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4)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如不遵守人员,一次罚款100—200元
(5)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6)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不听管理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不服从管理者一次罚款50—100元。
(7)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堆放障碍物.
(8)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撤离、报警组织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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