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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营养餐计划”应急预案

2020-04-06 来源:好走旅游网


栾川县合峪镇初中“营养改善计划”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在贯彻执行“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生中的突发“营养改善计划”事件的防治处置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 工作原则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一旦发现学生食用蛋奶后出现呕吐、腹泻、眩晕、泛力等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检查治疗措施,必要时务必急送县人民医院治疗。

(一)、组织管理

领导小组

组 长: 魏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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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李云锋

组 员:陈晓东 程新建 王胜伟 陈青云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广泛深入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3、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发现“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早期表现的学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

4、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5、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的治疗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留存食物检验等工作。

第三章 突发事件预防

第四条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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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食品及其原料贮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专锁、专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2、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3、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

4、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五条 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中毒事件(食物中毒及急性化学物品中毒)、污染事故以及其它重大疑难及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的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考勤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学生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所属区域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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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总务处——校长,同时由办公室向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各部门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学校校长立即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将学生尽快送进医院。

3、建立突发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向学校报告突发事件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的职责的情况。

第六条 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及时掌握学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生校内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做好下列工作: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分发活动,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卫生、教育和公安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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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最近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3、学校要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

4、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配合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七条 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二)财力和物资保障

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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