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改善计划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食品安全,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小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本预案所称营养餐工程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在实施营养餐工程中发生的事件,造成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要按照“校长统一领导、管理员、各班主任具体负责、各科任教师协调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落实各自职责。
3、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领导小组
组 长:何大庆
副组长:尹家虎 李恒宽
组员: 赵兴娟(一年级班主任)
杨根源(二年级班主任)
李菊松(三年级班主任)
朱海芹(四年级班主任)
王聪顺(五年级班主任)
何绍枝(六年级班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启动学校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2)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应急处置事项的决策;
(4)负责上报与事故相关的重要信息;
(5)审议批准学校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6)向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五、运行体系
1、监测
学校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网络体系,建立通畅的信息监测和通报网络,通过日常监测和抽检,加强对学校卫生、食堂餐饮和小卖部消费等环节的日常监管,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资料档案。及时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况,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形成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评估和预警体系。
2 预警
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的预警需经县政府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领导小组向事发地和教育系统发布。一般突发事件的预警由县教育局报县政府后,由县政府发布。
3、报告
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按照县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及时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发后20分钟,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程序是班主任——总务处——校长,同时由校长报告教育办公室、当地政府和卫生疾控部门报告,以便及时施救。
4、处置措施
(1)发生一般突发群体食物中毒事件。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启动本应急预案,配合镇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较大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报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和相应力量进行应急处置。
(3)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4)突发事件发生后,由相关班主任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先期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并在30分钟内向腊勐乡教育办公室、当地政府和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的种类、发生的时间、地占、范围、程度、后果、采取的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5)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事故应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教育局和县食品卫生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六、其他
1、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处置突发事件成绩显著的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处置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视情况可分别采取检查、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其责任;对处置不当,贻误战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要劝其引咎辞职或责其辞职,或给予免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2、学校对全体师生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本预案由学校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大垭口小学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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