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记》所载,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番阳令唐蒙出使南越,在番禺(今广州)得食“枸酱”,归至长安,问蜀商,蜀商说:“独蜀出枸酱,(时今仁怀境属蜀国东南境)多持窃出市夜郎”。关于“枸酱”《说文》有云“酱,醢也。酒已和酱”,“酱”字从“酉”,与酒相类。醢,初为酱,久储为酒。两者都以粮食为原料,经过发酵,酿造制成。时既能制成精美的“枸酱”,酿酒技术自然已有发端。故宋伯仁《酒小史》把枸酱视为酒的始祖。历代文人也往往把酱和酒联系起来。“枸酱”一种用拐枣——又名枸,加入粮食酿出的酒,现在县内的濮人后裔——仡佬族,仍沿袭古法,每年九月九日,采摘拐枣参以粮食醢以为酱,装坛密封,为来年喜庆、宴客、送礼用酒,其味香美。清代仁怀直隶厅同知陈熙晋在吟酒诗中,就指明这里的酒源出枸酱,诗云:“尤物移人付酒杯,荔枝滩上瘴烟开;汉家枸酱知何物,赚得唐蒙习部来”。
清人李宗访著的《黔记》中写有:咂酒,一名重阳酒,以九月九日贮米于瓮而成。他日味劣,以草塞瓶颈。临饮,汪水平口,以通节小竹插入吸之。视容若干征饮量,苗人富有者以多酢此为胜。境内仡佬、苗等少数民族嗜酒,善酒,多按习饮咂酒。除咂酒外,仡佬族还自酿米兴熬、柿花酒、拐枣酒、萝卜酒等自饮。
清乾隆十年(1745年),总督张广泗开修赤水河道,舟楫抵达茅台,盐业大盛,商贾云集,盐夫川流不息,对酒的需求与日俱增,刺激了酿酒业的发达和酿酒技术的提高。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七月二十三日立在三百梯的捐修县城至茅台的筑路碑上记载有“偈盛酒号”的名号。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修蚂蟥沟至长岗大坝沟的筑碑上记有“成义号”捐银一两二钱。说明清乾隆年间,茅台已有商号销售烧酒。
清嘉庆年间(1796年——1820年)由禺坡编辑的《仁怀草志》中记有:“城西茅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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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酒,全黔第一。”
清道光年间(1821年——1850年)任过仁怀直隶厅同知的陈熙晋诗文中,有“村店人专长沸,茅台一宿过,家唯储酒卖,船上载盐多”的记实。
还有清道光时的著名学者郑珍,在其五言律诗《茅台村》中,有“酒冠黔人国,盐登赤虺河。”的赞誉。
《遵义府志》中引《田居蚕室录》说:“仁怀城西茅台村制酒,黔省称第一。其料纯用高粱者上,用杂粮者次。制法:煮料加曲即纳地窖中,弥月出窖之。其曲用麦,谓之白水曲,黔人又通称大曲,酒曰茅台烧。仁怀地瘠民贫,茅台烧房不下二十家,所费山粮不下二万石。青黄不接之时,米价昂贵,是困于食,职此故也。”
又在《黔语》一书中有:“南酒道远价高,至不易得,寻常沽贳皆烧春也,茅台村隶仁怀县,滨河土人善酿。名:茅台春,极清冽……”。
清道光以前,仁怀县“茅台烧”、“茅台春”制作法已形成特殊工艺。《续遵义府志》载:“茅台烧酒,前志:出仁怀县西茅台村,黔省称第一。《近泉居杂录》记载茅台烧酒制法,纯用高粱作沙,蒸熟和小麦面三分,纳粮地窖中,经月而出蒸gao(音)之,”既gao(音)而复酿,数回然后成;初曰生沙,三四轮曰燧沙,六七轮曰大回沙,以次概曰小回沙,终乃得酒可饮,品之醇、气之香、乃百经自具,非假曲与香料而成,造法不易,他处难以仿制,故独以茅台称也”。
清咸丰、同治年间(1851——1874年),仁怀处于兵荒马乱,洗劫殆尽的情景;村寨夷为废墟,茅台村几十家烧房毁兵燹,“茅台烧”、“茅台春”的生产中断十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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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光绪二年(1876年)四川总督丁宝桢改革川盐运销制度,实行官运商销。以遵义人唐炯为总办,遵义人华联辉为总局文案。亦官亦商的华家设在茅台村的“永隆裕”盐号在华联辉指示下,于清光绪三年之后,在毁于兵灾的“茅台烧房”废墟上再建酒房,名“成裕酒房”,生产茅台烧。后“成裕酒房”沿袭乾隆时就有的“成义号”更名为“成义酒房”。其生产的酒,改名“回沙茅酒”。
继“成义酒房”之后十年,县人石荣霄、孙全太、王立夫合股联营开办“荣太和烧房”。这与清道光以前用“烧房”名酒厂完全一样。后因孙全太退股,荣太和烧房更名为“荣和烧房”,生产的酒名“荣和茅酒”。
民国四年(1915),北洋政府农商部,把贵州省仁怀县茅台村产的“回沙茅酒”、“荣和茅酒”,以“茅台造酒公司”名义送出,统称“茅台酒”。参加由美国倡导在旧金山举行的“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展出。茅台酒的名字始于此。
民国十八年(1929年)贵阳市商人周秉衡在茅台村开办“衡昌酒房”。后于民国三十年(1941年)贵阳赖永初接管周氏“衡昌酒房”并更名为“恒兴酒厂”。生产酒先名“衡昌茅台”,后名“赖茅”。
解放后,于1951年11月5日、8日,分两次协议,国家以旧币一亿二千万元(一万元旧币折人民币一元))购买了“成义酒房”。同时还接管了“荣和酒房”,组建成国营企业。厂名贵州省专卖公司仁怀茅台酒厂。同年12月13日,中共仁怀县委县人民政府派出经理和管理干部子女12人,到茅台酒厂主持工作。1952年,茅台酒厂由贵州省专卖事业管理局领导,厂名改为“贵州专卖事业管理局仁怀茅台酒厂”。1953年7月茅台酒厂经理张兴忠遵照仁怀县财委通知:接办“恒兴”酒厂。同年8月,茅台酒厂由贵州省专卖事业管理局划归工业厅管辖,正式取名“贵州省茅台酒厂”。1954年4月,湖北省进出口公司致函茅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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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其中两处提到茅台酒是名贵“国酒”,这是文字记载茅酒为国酒的开端。1955年,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一直强调茅台酒是“国酒”,要保证质量。1956年12月,由中共遵义地委组建第一届中国共产党贵州省茅台酒厂委员会,茅台酒厂为县团级党委。1975年,王震同志在全食品工作会议上指出“茅台酒是国酒”。1978年,茅台酒厂进入大庆式企业行列。1986年7月,经国家商标局企业登记司批准,更名为“中国贵州茅台酒厂”。1986年6月,茅台酒厂跨进贵州省7家创汇5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行列。1988年9月,茅台酒厂进入国家二级企业先烈和全国创汇先进企业行列。
民国四年(1915年)茅台成义、荣合两家酒房的茅台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被评为世界名酒,获得了奖状和奖牌。因没有注明是哪家酒房产的茅台酒获奖,使两家酒房争执,并提起诉讼。仁怀县商会难于裁决,才于民国七年由贵州省公署下文调处:奖状奖牌由县商会保存,两家酒房所产茅台酒均可在商标上注明:“巴拿马万国博览会获奖”字样。
民国十九年(1930年)贵州举办“全省实业展览会”,成义酒房产的茅台酒获特等奖。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在四川成都举行的“西南各省物资展览会”上,成义酒房生产的茅台酒又获特等奖。
1952年,在北京举行的全国第一次评酒会上,茅台酒名列八大名酒之首。
1953年,茅台酒在全国土产交流会上,酒类评比夺取冠军。
1963年,在北京举行的第二次评酒会,茅台酒又列榜首。
1979年,在大连举行的全国第三次评酒会上,茅台酒再次夺魁,获国家轻工业部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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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的奖状和金质奖章。
1979年,国家质量审定委员会,将茅台酒评为会国食品优质产品之一,并颁布发了奖状和金质奖章。
1984年“飞天牌贵州茅台酒”获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布发的金质奖章;同时,又获全国酒类大赛“金杯奖”。
1985年3月,在巴黎举行的国际美食品及旅游食品博览会上,茅台酒获金桂奖。
1986年10月,在巴黎举行的第十二届国际食品博览会上,茅台酒得金质奖。
1986年,茅台酒的包装、装璜,获“亚州之星”包装奖。
1987年,茅台酒获出口产品广告宣传国际一等奖。
1988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全国首届食品博览会上,茅台酒获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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