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论新闻舆论监督的科学性

2021-05-12 来源:好走旅游网


论新闻舆论监督的科学性

摘要: 在当前我国的和谐社会中,新闻舆论监督的建立必须要以当前先进的传播技术为基础,它的主要功能作用在于可以促进我国社会公平、公正与合理科学性,其有较强的影响力,覆盖范围也极其广泛,这些都是它的独特优势。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统领新闻舆论监督,在新闻监督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走正确的原则与方向,利用合理的措施,解决新闻舆论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 : 新闻,舆论监督,科学性

Abstract: the current our country in the harmonious society,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news public opinion direct to the current advanced must be spread technology as the foundation, its main function is to promote our social role fair, just and rational science, its have strong influence, coverage also extremely extensive, these are all its unique advantages. In the process of building a harmonious society, to adhere to the marxist view and news media supervision, in news in the process of supervision, always adhere to the correct principles and direction, using reasonable measures to solve the news public opinion direct supervision of the existence of the problem.

Keywords: news, supervision by public opinion, scientific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明确的表明要将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充分的发挥,以此将它的实际效果不断增强,可见,新闻舆论监督在我国社会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所谓新闻舆论监督,它主要就是指通过新闻媒介来揭示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并能够促使其解决的一种舆论监督;简单来说,就是社会各界通过各媒体发表自己的意见及看法,形成舆论,从而对社会上的一切与法律和道德相违背的行为进行制约。可以说,新闻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它有很强的影响力、覆盖范围广泛、震撼力大,这些都是其独有的优势;它的功能主要是能够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及合理科学性,进而对我国社会和谐发展进行有效的监督,形成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和谐新闻舆论监督系统。

一、当前时期,新闻舆论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1.媒体失语、缺位现象严重

由于受各种不同的因素干扰,媒体在对新闻舆论进行监督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难度。部分政党部门、行政机关、司法机构、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对媒体在新

闻舆论监督方面的权利与职务能力不够重视,并且他们还对科学合理的舆论监督进行干扰。他们通常的表现是拒绝媒体的采访,又或者是拒绝提供相关的信息与资料,这些现象将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新闻在需要舆论监督的时候,媒体常常会发生失语以及缺位的现象,从而使得人民群众无法通过媒体来知晓有关信息,媒体所具有的作用得不到发挥。对新闻舆论监督干扰最大的要属政党部门了。部分政党部门总是用各种理由来阻碍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尤其是本身存在不良行为的人更是想出不同的手段阻碍舆论监督,不让其实施。对于这样的情况,地方媒体的反映极其强烈,部分地方政党部门对于舆论监督的限制非常苛刻,对其干预和压制十分的厉害,这样就会使得地方媒体感觉到舆论监督的实施难度大,压力也相对较大,还有所处的生活环境太差,从而让本来可以实行的舆论监督被限制。

舆论监督过程中出现的这些阻碍会严重的造成媒体的舆论监督达不到更高层次的提升,力量小,效果差。监督一般性的问题非常多,而对于一些重要问题,监督力度却很小;对于中层与基层的问题监督上较多,对高层的问题监督少;对于个人问题监督多,单位问题监督少;对于下台人员问题监督的多,在位人员问题监督少,对于外地的问题监督多,本地的问题监督少;对于别人问题监督多,自己问题监督少;这些都会导致舆论监督无法正常开展的原因。

另外,部分政府机关随意的将一些信息进行控制,从而使得人民群众无法获取重要的问题以及一些突发事件的报道,进而造成了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机会丧失。部分司法机构对新闻规律不太了解,经常以司法权行使时的法定方式、方法、顺序及步骤的特殊性为理由禁止采访,给媒体的舆论监督也带来了不小的困难。

2.暴力对抗与打击报复现象严重

媒体在实行舆论监督时,会经常性的遭到暴力对抗与打击报复,这是其必须面临的又一严重的问题。部分被批评的单位在新闻媒体开展批评报道及进行舆论监督时,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有时候会采取一些暴力手段进行对抗。最近几年,记者在采访过程中遭受殴打、采访设备被毁的情况经常发生。社会上的恶势力,会用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吓唬和报复记者,让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一定程度的侵害。

对于专门负责批评报道和舆论监督的媒体记者在单位里被打击报复的现象也十分的严重。由于受到了有权有势的人的干预和授意,专门负责批评报道和舆论监督的媒体记者经常会在单位里遭到打击报复,有的人员会被调离新闻单位,有的会受到一定的处分,更有甚者会被开除。对于向媒体提供信息与资料的人员及举报人的打击报复会更加的严重,会被拘禁和判刑。

3.舆论监督没有专门的规范和法律保护

之所以部分单位与个人能够拒绝媒体采访,能够阻碍媒体舆论监督的实施,敢于对实施舆论监督的记者进行打击报复;在面对这些情况时,记者没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权益以及尊严;没有能力根据新闻规律开展正常的舆论监督;没有能力使舆论监督取得预期的效果,而导致这些原因的关键所在就是当前我国的新

闻舆论监督还没有建立一套相应的标准规范,无法达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应通过权威机关制定出相应的标准规范及实行必要的法律制定,让新闻舆论监督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相信只要这样,报道批评事件的记者人员的情况会比之前要好的多。

出现上面所述的因素有很多方面,不过从根本上而言,由于部分党政部门、行政机关以及具有一定权利的人对新闻舆论监督没有足够的认识,从而对新闻舆论监督缺乏相应的支持力度,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建设以及标准规范不重视,这些情况都是导致新闻舆论监督无法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建立完善的新闻舆论监督体制和标准的规范管理

如何建立完善的新闻舆论监督体制以及标准的规范管理,首先必须从操作程序和运行规范章程方面着手,保障制度的有效性,进而形成标准的规范管理。建设制度与机制以及规范管理对于预防腐败现象有着重要意义。

1.对于实行信息公开的区域允许媒体进行自由采访报道

作为政府部门,它所承担的是社会管理与服务职能,它的工作信息应该向社会与公众公开。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在对信息进行公开过程中,应该按照平时的规定和方法进行,对于不能公开的信息只能是少数的。相对媒体而言,他们在采访公开的信息领域中,应该有自由报道的权利,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不得对其进行阻止和干扰,媒体的采访报道应享有自由的权利。

相关行政部门应该建立发言人制度,并且还要配备专业的新闻发言人,明确他们在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以及要求。作为新闻发言人来说,他们主要职责就是向媒体提供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有关单位工作信息和社会公共信息。一般来说,新闻发言人不可以拒绝采访和发言,也不得拒绝提供有关信息与资料。禁止新闻发言人对信息保持沉默的情况发生。

在必要的条件下,对于突发事件的报道,应尽量将其范围扩大,允许记者在第一时间段对突发事件进行采访,这样有利于他们掌握即准确又全面的信息。另外,在一些案件的报道过程中,要站在媒体的角度为他们提供方便;司法部门应考虑允许媒体对案件进行采访,当然对必须公开发表的内容可以提出符合法律规范的具体要求。

2.将影响新闻舆论监督无法正常开展的文件及规定清除

相关单位与部门应及时的将影响新闻舆论监督无法正常开展的文件以及规定清除,对于跟目前中央相关的新闻舆论监督文件不相符的,影响新闻舆论监督正常开展的信息内容删除,真正的为新闻舆论监督提供良好的环境以及有效的支持。此外,党和政府应该给予媒体和记者更多的相关政策以及法规,让他们能够

拥有充分的批评权与监督权。最后,党和政府要积极的帮助各级的党政部门以及有关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对政绩的根本认识和态度,这对干部的从政、施政有着十分重要的导向作用。要把新闻舆论监督和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情况当作对干部进行政绩考察核实的主要内容。对于支持新闻舆论监督的应给予一定的奖励,而对于限制新闻舆论监督范围的人员应严格进行处罚。

3.确立新闻舆论监督选题、稿件和节目的审批以及撤消的标准与机制

为了使新闻舆论监督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阻碍现象发生,其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应确立新闻舆论监督选题、稿件和节目的审批以及撤消的标准与机制。比如说,各级党政部门与相关行政机关对于媒体提供的采访选题报告与送审的稿件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内对其进行答复和退回,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没有对其作出任何答复和退回的,就可以看作是允许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和公开发表的。只要媒体送交的选题报告和送审的稿件超过一定期限的,媒体可以对其自行处理。

另外,对于需要撤消的新闻舆论监督稿件,必须根据一定的程序,并由有关负责人通过正式公文的形式,签定意见,才能得以有效。任何人都不能以口头的方式对新闻舆论监督稿件作出撤消的决定。此外,对于新闻单位转交处理的观众来信,相关的党政部门应及时的对其进行处理,对于没有作任何回复的,媒体可以根据需要将此类事件曝光。

4.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建设

要想彻底的解决新闻舆论监督存在的问题,就必须对新闻舆论监督实行标准化的规范管理,尤其是要加强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制建设,将新闻舆论监督纳入到法律制定要求的行列里,让新闻媒体以及从业记者都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有了法律规范后,新闻记者的知情权、采访权、发表权、批评权以及评论权,才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不过,目前专门的新闻法还没有出台,是否可以制定《舆论监督法》,将媒体在实行舆论监督方面所拥有的职权、责任及义务进行明确规定;规定人民群众在新闻舆论监督方面应该享有的职权、责任与义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司法机构以及社会团体在对新闻舆论进行监督时,应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及义务;并且,还要想出一些好的办法来制止影响新闻舆论监督人员的不良行为,将这种不良行为彻底消除。另外,对于信息举报者与知情者应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

还要建立相应的奖励与激励机制,为舆论监督的媒体与记者在精神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与物质鼓励,进而减轻他们心理与精神上带来的负担与压力。作为舆论监督人员,他们自身也应该接受监督,媒体与记者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禁止在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利用职业的权利来获取利益的情况,防止在工作中出现不负责任的行为发生。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相关部门对部分媒体在实施舆论监督过程中出现的失职行为及违规行为,应及时的对其加强监督与管理;对于部分利用职权谋恐吓他人来谋取自身利益,或者在接受别人的好处后,对事实的真相故意隐瞒,知情不报者,应严厉打击他们的这种行为。另外,新闻舆论监督对于我国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它是社会政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社会政治现象。

参考文献

[1]舆论监督调查组.河北省新闻舆论监督状况调查报告[J].新华文摘,2000(4):10~11.

[2]周长新.新闻战线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N].人民日报,1988,12~24(1)

[3]据新华社电.新闻媒体是实现社正义的重要力量[N].楚天都市报,2003:1~29(10).

[4]周宇毫.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新闻舆论监督的原则.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5).

[5]郑保卫.试论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建设与规范管理.中国人民大学,2005(10).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