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慈溪市文化商务区恒元广场位于慈溪市文化商务区15-A、15-B,东至三洞桥村耕地,南至三洞桥村耕地、上周塘村耕地,西邻规划中央大街(宽度24 m),北邻规划广场路(宽度16m)。其中15-A、15-B地块总建筑面积约13.75万㎡,由主楼、裙房和整体地下室组成,其中主楼建筑层数24层,建筑高度99.25 m,裙房为三层商业用房,设有两层地下室,均采用框剪结构。
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7总公司CI管理标准 二、组织机构人员
组 长:成继红(项目经理) 副组长:吴焕正(技术负责人)
组 员:张庆波、康帅、施云壮、胡旭明、胡全田 三、 安全生产目标、执行方针和内容 1、 安全生产目标
本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重大伤亡事故为零,轻伤事故控制在0.5‰以内。 2、 全面贯彻公司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系标准,做到“清洁文明、安全为先;绿色环境、健康生命;科学管理、持续提高”。 3 、安全防护内容 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防护用具、用品的使用 运输机械及其他小型机械的安全使用 提升机、起重机等的使用 脚手架工程的安全 模板、砼工程的操作安全 构件安装的操作安全
高空作业的安全 机修作业的安全 自然灾害的防护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 安全会议和安全教育 其他相关规定 四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建立从项目经理、管理人员、班组长到各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把治标与治本很好的重视和结合起来,现场配备有资格证书并且具备丰富管理经验的安全负责人。
1.2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值班领导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并进行定期检查,落实隐蔽整改,把安全措施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 2 项目安全教育
2.1所有施工人员入场时,进行三级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施工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2 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架子工、司机、起重工等),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3 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安全会,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前期的安全情况,布置厚一阶段的安全工作。
2.4 各专业施工队伍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各班组每周举行一次安全自检。 2.5班前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在施工区域内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班后,清理好现场,消除隐患,同时作好安全记录。
2.6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严禁向上或向下抛任何物品,注意他人安全。
2.7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都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且做
到季节教育、逢工种教育,增强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职工遵守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思想意识,消除违章现象和杜绝违章事故。 3 项目安全技术管理
3.1 除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外,尚需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单项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等)来指导施工,根据公司审批制度,上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项目部配备专职用电管理员全面负责施工用电的管理。
3.2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2.1 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有关规定。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开工时应向电工和各种设备的用电人员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技术交底。
3.2.3 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并多次重复接地,定期测定电气设备绝缘电阻,绝缘不符合要求禁止使用,定期复测接地电阻、避雷电阻,电阻不符及时纠正,同时填好复查表。
3.2.4 使用统一的铁制配电箱,合理使用熔断丝,严禁用铜丝代替,井架卷扬机使用电动开关。
3.2.5 所有电线均架空设置,并做好绝缘措施。
3.2.6 各施工机械均需经安全小组验收后方可挂牌使用。 3.2.7 各种电动机械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机械的使用严格遵守《工地机电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
3.2.8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3.2.9 变压器应布置在现场边缘高压线接入处,四周设有高度大于1.7m的铁丝网防护栏,并设有明显标志及配备灭火器。
3.2.10 供电线路跨过材料、构件堆场时,应有足够的安全架空距离。 3.3 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3.1 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带好安全帽,锤子、扳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
上或用专门的工具袋背挂在身上。高处作业应搭设脚手架,操作人员应佩挂安全带。 3.3.2 装拆模板时,操作人员不能在同一垂直面上工作,要主动避让吊物,组合钢模板装拆,上下应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严禁从高处抛落。 3.3.3 安装柱模板时,应将模板临时固定,防止模板倾覆伤人。
3.3.4 支模应按顺序进行,模板和支撑系统在未固定前,严禁利用拉杆上下人,不准在拆除模板上进行操作。
3.3.5 拆除楼板、梁底模时不得将垂直支撑一次性拆除,应分批拆下垂直撑,再按顺序拆除水平撑、底模,以免发生模板在自重荷载下大面积坠落。
3.3.6 模板拆除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遗留无撑模板,拆下的支撑、木档要随即拔掉上面的钉子,防止“朝天钉”伤人。 4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4.1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必须设防护棚、楼梯口、预留洞口应做好防护设施。夜间作业时作业区设置足够的灯具,通道两侧设防护拦杆,危险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楼层结构养护未到设计强度,不得堆放材料;允许堆放后严禁超设计荷载。
4.2 提升机各楼层的通道口应搭设防护棚,垂直运输落物半径内,人员行走应划出专门路线,做好隔离棚。
4.3 施工现场挂设“八牌二图”栏,在工地上设置有针对性的简明醒目安全标志和标语。
4.4 结构超过二层的建筑物,二层高度的外沿搭设安全隔离棚,建筑物外围挂设密目立网。 5 项目安全检查
5.1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根据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内容记入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中。
5.2 落实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安全员三名、兼职安全员四名,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安全记录,在施工现场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一管,即要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二定,即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雨季,施工作业生产设施。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违章作业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安全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法规、制度人员批评或处以罚款。
5.3设立防台、防汛、防火领导小组,加强消防工作,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专人负责,严格用火申请制度,现场不准在木工场吸烟,在木工场、宿舍楼设置必要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栓周围应保持道路畅通,易燃物品应远离火源,设专库存放。
5.4工地现场配置机电班,设专职电工、机修工、焊工,对工地的机械及架设的电线等方面进行检查和整改工作。工地上施工架设的用电线路,必须安全可靠,必须符合浙江省有关规定,施工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和操作,机械操作人员都必须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乱接电线,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接好漏电保护装置。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项目技术 负责人 安全管理 负责人 生产调度 负责人 机械管理 负责人 1.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 2.督促安全措施落实; 3.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 1.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 2.配合人关部门排队施工不安全因素; 3.项目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4.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 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1.保证项目使用的各类机械安全运行; 2.监督机械操作持证作业。 项目经理
消防管理 负责人 劳务管理 负责人 其他有关 部门 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2.消除火灾隐患; 3.负责现场消防管理工作。
1.保证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 2.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 3.提供必须劳保用品,确保安全。 1.财务部门保证安全措施项目的经费; 2.卫生、行政部门保证工人生活基本条 件,确保工人身心健康。 第四节 防火与应急措施
(1)工程管理防火安全,因此生活区与生产区分离设置。
(2)外脚手架采用钢管扣件、脚手片搭设,外侧采用阻燃密目网全封闭。 2、消防设施
(1)灭火器材为符合国家GB-12515-90标准,并经消防安全部门年检合格的产品。 (2)现场配置高压多级离心水泵,其扬为100米超过建筑物高度,并保持消防用水必需的水压和水量。 3、灭火器材布置方案
(1)职工宿舍每层配两只灭火器,并设置在每层中间明显部位。 (2)食堂设置两只,挂在门口醒目处。
(3)配电房设置:泡沫灭火器一只,机修房、钢筋棚同木工棚均设置两只。 (4)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处按实际情况设置。
(5)配电房、木工棚等重要场所设置禁烟区,并挂贴禁烟牌、消防标语。 4、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防火管理制度,建立以工程项目经理为组长,专职消防员为副组长的消防小组,落实完善本工程的各项防火规章制度,同时建立消防组织,人员不小于职工总人数的5%。
(2)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灭火器材,做到每只灭火器药满有效,消防道路畅通。 (3)施工现场车辆通道内严禁堆放任何材料。
(4)严格用火审批制度,对气割、电焊等作业应有用火审批手续,同时定时间、地点和定人监控。每天用火结束后用火监护人对用火部位要进行认真的检查,无发现照火隐患后方可下班。
(5)项目电工对施工现场和临时宿舍的用电线路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电器火灾事故发生。
(6)对易燃易暴物品,设专门仓库和专人保管,建立审批领用登记手续。
(7)现场内从事电焊、气焊工作人员均受过消防知识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证,指派监护人员,并配备灭火器。使用明火时,要远离易燃易爆物,操作过程中,监护人不准擅自离开岗位。
(8)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9)按宿州市消防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加强管理,做一个懂消防、会消防的市民。 (10)签订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落实,有事可循。 (11)义务消防小组名单:
组 长:成继红 副组长: 吴焕正
组 员: 胡全田、胡旭明、孟杰、施允壮、张庆波
(12)施工现场设吸烟室一处。
(13)设置易燃、易爆品仓库,做到专人保管并严格出入库制度。 5、施工现场不同施工阶段的防火要求如下: (1)在基本施工时,主要注意保温、养护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及注意工地风向是否有烟囱落火种的可能,注意焊接钢筋时易燃材料应及时清理。
(2)在主体结构施工时,焊接量比较大,要特别注意明火管理,电焊火花落点要及时清理、清灭火种。电焊线接头要卡实,焊线绝缘良好,与脚手架或建筑物钢筋接触时要采取保护,施工用的碘钨灯要架设牢固,距保温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照明和动力用胶皮线按规定架设,不准在易燃保温材料上乱堆乱放。 五、专项安全措施
(一)、土方开挖
由于基坑开挖较深,工程地质条件(浅部土层)较好,根据土质条件较大,从施工可行,经济合理,节省工期的原则,本基坑因此在挖土方法的选择上结合围护设计方案中裙房区域采用排桩加角撑及主楼区域采用排桩加锚杆或者双排桩门式钢架的形式,采用机械挖土为主、人工修土为辅的办法分区、分层、分阶段组织挖土施工作业。(土方应急等具体内容见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
(二)钢筋工程施工安全 1、钢筋绑扎
(1)绑扎梁、柱,必须在有外防护架的条件下进行,外防护架高度不低于作业面1.2m,无临边防护不系安全带不得从事临边钢筋绑扎作业。
(2)绑扎、安装楼板前,应检查模板、脚手架是否稳固,绑扎梁、柱,高度超过2.7m,必须搭正式操作架和挂安全网。
(3)在绑扎的平面钢筋上,不准踩踏行走。 (4)在搬运及安装钢筋时,防止碰触电线。
(5)绑扎基础钢筋时按规定摆放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绑扎主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前架上操作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m以上时,应搭设工作台,柱、墙、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2、钢筋加工
(1)工地设加工场地,因此对加工机械如切断机、除锈机、调直机、弯曲机等,必须进行安全操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由钢筋场工长进行。
(2)钢筋加工场地外围做好围护工作,非施工人员不得入内。成型时要有专人操作,钢筋调直时人员不得随意穿越。加工现场内搬运钢筋注意周围人员安全,钢筋分类码放整齐。
(3)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距电气开关或配电箱不少于800mm。
(4)钢筋加工及钢筋堆放场地必须使用保护电闸箱及控制柜,电气开关柜和焊接设备操作地面应铺设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5)随机电源开关灵敏,漏电保安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
(6)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m区域内禁止行人。 (7)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难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懈,不得一次松开。
(8)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cm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各部分螺栓必须紧固,不得松动,作业按“十字”作业法操作。
(9)工具夹具不得有开焊和裂纹。盘条钢筋应放在盘条架上进行,盘条架应安放稳固,转动灵活。
(10)钢筋加工、搬运时,应防止钢筋崩、弹、甩动造成碰伤烫伤和触电事故。 (11)严禁用钢筋触动电气开关,钢筋头、铁锈皮应随时清除,集中堆放,清扫工作场地时,电气设备不得受潮。
(三)模板工程施工安全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应系牢。
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空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与拆除4m 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6、支撑、牵杠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 8m 高以上。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板上的顶留洞,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9、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模板
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模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落伤人。
10、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站在大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高跟鞋作业。
11、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2、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3、拆除的钢模作平台底模时,不得一次将顶撑全部拆除,应分批拆下顶撑,然后按顺序拆下搁栅、底模,以免发生钢模在自重荷载下一次性大面积脱落。
14、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吊装,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米支撑数,必须根据载荷要求。
15、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混凝土土板上的预留孔,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时就作技术交底(预设钢筋网架),以免操作人员从孔中坠落。
(四)脚手架搭设拆除工程施工安全 1、搭设作业
(1)搭设金属扣件双排脚手架,必须严格按国家《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市建工局关于《高层建筑双排钢管脚手架施工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搭设。
(2)搭设前应严格进行钢管的筛选,凡严重锈蚀、薄壁。严重弯曲及裂变的杆件不宜采用。
(3)严重锈蚀、变形、,螺栓螺纹已损坏的扣件不宜采用。 (4)脚手架的基础除按规定设置外,必须做好排水外理。
(5)钢管脚手架座立于槽钢上的,必须有地杆连接保护普通脚手架立杆必须设底座保护。
(6)不宜采用承插式钢管做底步立杆交错之用。 (7)所有扣件紧固力矩,应达到4—5kg•m。
(8)同一立面的小横杆,应对等交错设置,同时立杆上下对直。
(9)斜杆接长,不宜采用对接扣件。应采用叠交方式,二只回转扣件接长,搭接距离视二只扣件间隔不少于0.4m。
2、拆除作业
(1)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
(2)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另立设置。
(3)如遇强风、雨等特殊气候,不应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4)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 (5)建筑立体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员进入岗位以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清除步层内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块。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7)按搭设的反程序进行拆除,即安全网—竖挡笆—垫铺笆—防护栏杆—搁栅—斜拉杆—连墙杆—大横杆—小横杆—立、杆。
(8)不允许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时拆除(踏步式)。认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9)、所有连墙杆、斜拉杆、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10)所有扦件与扣件,在拆除时应分离,不允许杆件上附着扣件输送 地面,或两杆同时拆下输送地面。
(11)所有垫铺笆拆除,应自外向里竖立、搬运,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从高处坠落伤人。
(12)脚手架内必须使用电焊气割工艺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特殊工种的要求和消防规定执行。增派专职人员,配备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溅落。严禁无证动用焊割工具。
(13)当日完工后,应仔细检查岗位周围情况,如发现留有隐患的部位,应及
时修复或继续完成至一个程序、一个部位的结束,方可撤离岗位。
(14)输送至地面的所有杆件、扣件等物件,应按类堆放整理。 (五)混凝土工程施工安全
1、搭设行车道板时,两头需搁置平稳,并用钉子固定,在平道板下面每隔1.5 米,需加横楞顶支撑。
2、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 米宽,双车来回不小于2.8 米宽,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跑,抢道或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以防翻车伤人。
3、浇灌混凝土用脚手架,工前应检查,不符合脚手架规程要求,可拒绝使用。施工中应设专人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浇灌混凝土用的溜槽、串筒要连接安装牢固,防止堕落伤人
5、离地面2 米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搭头上操作,如无可靠的安全设备时,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勾。
6、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7、振动器使用时,插入深度不准超过60cm,时间不能超过一分钟,震捣手要穿胶靴戴胶手套。
8、混凝土搅拌机使用前要检查试运转情况,确信安全可靠再操作。混凝土搅拌机开动时、不准将工具人身伸向卷筒,也不准再向卷筒内投料。停产、换班或定期维护时,切记切断电源,锁住闸刀箱挂牢吊勾。
9、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时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
(六)砌砖工程施工安全
1、在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才可施工。
2、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 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 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挡脚笆加立网封
闭后才可砌筑。
3、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戴,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 皮侧砖。 4、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
5、不准站在墙顶上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 6、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脚手板不允许有空头现象,不准用2×4 厚木料或钢模板作立人板。
7、砍砖时应面向墙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8、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具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9、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小于2 米,坡道上不小于10 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 10、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擅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 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
11、如遇雨天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 使得砌体倒塌。
12、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操作人员 必须戴好安全帽。
13、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的站人板宽度应 不小于60 厘米。
(七)电焊工操作施工安全
1、电焊工须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作业。 2、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3、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要有触电保护器,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完成。 4、电焊机要设置单独的开关,开关应在防雨的开关箱内。
5、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要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6、严禁在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7、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打开。
8、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氧气。
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施焊作业。
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火器材。 11、焊点下方未设接焊时不准施焊作业。
1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3、作业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现场。
(八)气焊工操作施工安全
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施焊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 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必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必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
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九)现场临时用电(低压)电工操作施工安全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上岗,从事作业的难易程序,须符合电工等级要求。对难度较大、较复杂的电气工程不得由低等级电工完成。
2、电工必须熟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要定期检查、校检。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带危险作业,必须有人在安全距离外监护。
4、电力传动装置的调试和维修时,除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外,在开关箱外应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标志牌,并有专人监护。
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标照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6、独立配电系统应按有关标准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各种电气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
(十)井架搭拆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1、井架搭设高度和起重必须有严格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
2、井架的底座必须安置在坚硬地基上,埋深不得少于1 米,如立在地面上,必须使用轧桩轧牢。底座轧桩不得少于8 恨,轧桩用75x75 毫米角钢,打入地下深度为1.2 米,轧桩上部必须与井架底盘连接牢固。
3、高度为10~15 米的井架应设缆凤绳一组(4~8 根);每增高之以10 米加设一组。缆风绳上端要用吊耳和卸甲连接,并用3 只以上的钢丝绳夹头紧固。缆凤绳必须采用钢丝绳。
4、井架采用附墙者应用钢性支撑与建筑物牢固连接,吊点必须经过计算。井架附墙杆不得附着在脚手架上。
5、井架搭至11 米高度必须设临时缆风,待固定缆风或附墙支撑设置后,方可拆除。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 度,与地锚或桩头必须牢固连接。地锚、桩头要安全可靠,桩头后须有拖桩。如使用木桩,木桩直径不得小于15 厘米,埋深不少于1.5 米。禁止将缆凤绳栓在树木、电杆上。
6、缆风绳不准在高压线上方通过,与高压架空线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 距离。
7、井架的立柱应垂直稳定,其垂直偏差应不超过高度的千分之一,接头应相互错开,同一平面上的接头不应超过2 个。井架导向滑轮与卷扬机绳筒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15 倍,无槽光筒应大于卷筒长度的20 倍。
8、井架运输通道宽度不小于1 米,搁置点必须牢靠,通道两边必须装设防护栏杆,并装有安全门或安全栅栏。
9、井架吊篮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停层装置,防坠装置、冲顶限位器和安全门,吊篮两侧装有安全挡板或网片,高度不得低于1 米,防止手推车等物件滑落。吊篮的焊接必须符合规范。
10、井架必须装设可靠的避雷和接地装置、卷扬机应单独接地并装设 防雨罩。
11、卷扬机应采用点动开关。 12、并架吊篮与每层楼面必须有醒目的信号装置或标志。 13、装设起重把杆的井架,底部应有3~4 吨的压重物,把杆底座要高出建筑物,把杆顶部不得高于井架;起重把杆与井架的夹角应在45~70 度之间,并设保险钢丝绳。起重钢丝绳应装设限位装置。把杆不得碰到缆风绳。
14、井架吊篮内严禁乘人。
15、井架进行保养维修工作时,必须停止使用。 16、并架的平撑、斜撑、缆凤绳等严禁随意拆除。
17、拆除井架,应先设置临时缆风。遇设有两层缆风绳的井架,应对下层缆风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顶层缆风绳。
18、搭拆井架要设警戒区,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带。 19、井架安全装置应由定点厂家制作安装。
第六节 其他注意事项
1、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带、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专业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施工中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如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5、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皮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6、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临边作业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挑檐边,无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高度超过2.7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架的高度超过2.7m的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5)搭设临边防护栏杆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
杆离地高度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1.5m×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盖板。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挂水乎安全网
③梯踏步及休息平台处,必须设两道牢固防护栏杆或用立挂安全网做防护。 8、洞口作业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大于20cm小于100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位;
(3)边长为10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钢筋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充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垃圾井道和烟道,应随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管道井施工时,除按上一条的方法办理外,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如有临时性拆移,需经施工负责人核淮,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0土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7)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8)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验证方可使用。
(9)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2)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3)进行支模、粉刷、砌墙等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
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蒋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模板部件拆除扣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6)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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