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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2021-03-21 来源:好走旅游网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鲁卫医字〔2021〕3号)等有关规定,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药学、感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心内科、肿瘤科、神经科、重症医学科、新生儿室、血液科、烧伤科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处方。

二、点评内容

(一)25%抗菌药物专项处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50份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点评(如医师抗菌药物处方、医嘱数不足50份,则按实际抗菌药物处方、医嘱数进行点评),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二)I类切口、介入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对I类切口、介入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情况不少于30份进行点评。

(三)碳青霉烯类药物及替加环素药物处方点评

严格落实《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共识》《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价细则》和《替加环素临床应用评价细则》,处方点评小组每月对碳青霉烯类药物、替加环素医嘱不少于30份进行点评。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医师定期考核、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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