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未经专门训练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
2、焊工应穿上下身工作服,禁止穿上下分开的工作服.裤腿应扎在勤内。
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4、禁止在带有压力(液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5、禁止在装有易燃物品的熔器上或在油漆未干的结构或其它物体上进行焊接。
6、禁止在储易燃物品的房间内进行焊接,在易燃材料附近焊接时,其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米。
7、对于存有残余油脂或燃液体的容器,应先用水蒸汽吹洗或用热碱水冲净,并将其盖口打开方才准许焊接。
8、在风力超过5级时,禁止露天进行焊接,但风力在5级以下3级以上时,露天焊接必须搭设档风屏,以防火星飞溅引起火灾。
9、在焊接工作场所附近,必须经常盛满水桶,消防栓,沙或灭火器等消防设备.
10、在梯子上只能进行短时间不繁重的焊接工作,登在梯子的最高梯阶上进行焊接工
作时,必须要设置防护装置。
11、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
12、在金属熔器内进行焊接工作时,外面应经常设有可看见和听见焊工工作的监护人,应设有开关,以便根据焊工信号切断电源,更换焊条。
13、在密闭容器内不允许同时进行电焊气焊工作.
(二)焊接
1、在室内或露天进行电焊工作,必要时应在周围设档光屏,防弧光伤害周围人员的眼睛。
2、在潮湿地方进行焊接工作的电工,必须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穿绝缘鞋。
3、固定或移动的电焊机和外壳及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4、电焊工作所用导线,必须使用良好绝缘的皮线。
5、从电焊机到电焊钳的绝缘线长度不应超过50米,连接到电钳的一端,至少有5米为绝缘软导线.
6、电焊机如发生故障时,需急时检修,必须在切断电流后进行。
7、电焊条必须符合下列几项基本要求:
(1)须能牢固的夹住焊条。
(2)保证焊条和电焊压接触良好。
(3)更换焊条必须顺利。
(4)钳柄必须用绝缘耐热材料制成。
8、电焊工应具备有下列防护工具:
(1)有墨镜地手把面罩和套头罩。
(2)干燥的帆布手套。
(3)橡胶绝缘鞋。
(4)清除焊渣用的防护镜.
9、电焊工更换焊条时,必须戴干燥的帆凡手套,脚不得站在焊接的工作物上,以防触电。
10、清除焊渣时,必须戴上白光眼镜,避免对工作人员方向敲打焊渣.
11、在起吊部件过程中,严禁边吊边焊的工作方法。
12、不许将绝缘电线搭在身上或踏在脚下.
13、当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不得触摸导电部件。
14、电焊工离开工作现场时,必须把电源切断。
气焊工操作规程
1、未经专门训练人员不得担任气焊与气割工作。
2、不得将明火炽热物接近电石筒(乙炔发生器),乙炔发生器距明火及氧气瓶接工作场所不得少于10米,发生器附近,禁止吸烟,以免发生爆炸.
3、取装电石时,必须戴帆布手套,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石.
4、向乙炔发生器装料时,应预先将电器石敲成适当大小碎块。禁止将电石在乙炔发生器装料筒中用铁棒拐碎.
5、焊松在点火前,应检查连接处的严密性及其咀子有无阻塞现象,如有阻塞,应用黄铜针引道,以扩大其孔眼直径或损坏其边缘。
6、焊松点火时,应先开氧气门,再开乙炔气门立即点火,然后再调火咀,不能将火口对人点燃焊柜,灭时与此操作相反,即先关乙炔气门,后关氧气门,以免回火.
7、焊接工作地点附近,应经常有冷水,以便冷却焊咀。
8、由于焊咀过热墙塞卯发生回火或多火鸣爆时,应尽快先将乙炔气门关闭,再闭氧气门,然后焊咀侵入冷水中。
9、焊松的氧气门或乙炔气门有无毛病时,应立即处理。
10、工作结束时,必须将减压器至氧气瓶上取下,并由焊工保管。
11、氧气瓶内的压力降到两个大气压时,不得再使用。用完的瓶应写明“空瓶”。
12、减压器的压室没有压力表或压力表失效,一概不许使用。
13、橡胶软管的长度一般为10米至20米,两端结头必须卡紧。
14、橡胶软管须有足以承受气体压力的强度.氧气管须用20个大气压的压力试验,乙炔软管须用5个大气压力试验.
15、在连接橡胶软管前,应先将软管吹净确定管中无水后才许使用.
16、搬运氧气瓶时不得猛烈振动,检查阀门时严禁带油,使用前接好减压阀。
17、运到现场的氧气瓶,必须验收检查,如有油脂痕迹,应立即擦洗干净.
18、在露天下工作时,氧气瓶必须有遮阳设备,电石筒必须保持良好干净。
19、电、气焊机不能放在一起,操作完后应取下减压阀门气门,戴上安全帽。
20、扑灭电石火灾,应用砂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井下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井下电钳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和矿井安全制度.熟悉业务范围内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掌握安装、维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并能熟练地判断处理故障。
二、井下电钳工应熟悉巷道的贯通和有关供电线路.了解所管辖范围巷道有害气体情况.
三、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
1、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按图纸进行,安装质量符合“完好标准\"规定;
2、检修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停电。操作时由两人进行,一个监护,不准在井下带电检修.
3、无人值班的硐室内停电后工作负责派专人守护。高压设备停电后应有明显的断路点,低压设备停电所必须锁好开关手柄;停电所的验电,放电须在瓦斯不超限的情况下进行;
4、检查处理故障需打开设备防爆部件时,必须保护防爆面.装配时部件应齐全,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运行中的设备发现失爆,应及时处理,无法修复立马更换。
5、折除停用电气设备时,不准在拆除点遗留电缆不合格接头或失爆设备。
6、测定绝缘电阻时,应采取安全火花型摇表,否则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并由瓦检人员在场方可进行。
四、井下电气三大保护
1、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停用检漏继电器。发生漏电故障时应及时处理。
2、过流装置的整定值、必须准确、动作灵敏可靠。
五、机械装置必须符合规定
1、机械设备的安装,应按图纸进行安装、
安装质量符合有关标准及各厂方规定。
2、检修电器设备,必须停电后操作.检修完毕要试运转,检查各部件运行情况,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3、在瓦斯浓度超过0。5%的地点作业,不准使用铁郎头或铁件敲打.
4、在井下进行电、气爆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矿长批准,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监督。
5、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放置电气设备应平稳.
6、电缆的敷设悬挂,应按照“煤矿规程”执行,使用中超长部分应以“S”型悬挂整齐。不准盘卷放置。
7、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的区域停风后必须停电.恢复送电需检查瓦斯不超限后方准送电.
8、在井下做电气试验时,必须“按煤矿电气试验暂行规程”的规定执行。
电煤钻打眼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打眼时,要先与瓦斯检验员联系,当工作面风流中瓦斯含量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煤钻打眼,
2、检查或处理电钻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在安全地点进行。
3、电钻要坚持使用综合保护,综合保护应灵敏可靠.
4、不准带电作业,线路不准铺设在轨道上和上、下出口或有水地点.
二、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打眼前准备好钻头、钻杆等工具,戴好口罩,衣袖扣好(或扎紧),不准戴手套.
2、打眼前要检查电钻、电缆、防爆插销是否破损,缺件或松动,电钻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3、检查采掘工作面有没有少棚、片邦和危石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好后再进行作业。
三、打眼工作
1、严格按作业规程的爆破说明书打眼,不准擅自更改。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打眼,应立即报告技安员,及时进行处理:
(1)支护不完整、空顶;(2)控顶距超过作业规程规定;(3)有透水、煤和瓦斯突出预兆;(4)顶板来压;(5)断层破碎带或遇旧巷支护不良。
3、将煤钻头与钻杆头联接,并用元丝条系扎牢固,再将钻杆装在电钻卡内,找正眼位,送电打眼.
4、挂口时,应用皮套托扶钻杆;打眼用力均匀,不超负荷运转,以防烧坏电钻。
5、打眼中,钻头磨损及时更换;多次往复拉动钻杆,及时排粉.
6、煤层倾角若在大于25度的工作面,打眼时.要设护身挡板,
护身档板的规格,安设位置,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四、打眼结束
1、先切断电流,再取下防爆插销,消除电钻卡内的粉尘,将电钻、电缆运出工作面,整齐的挂在安全地带,无顶板淋水和底板积水的安全干燥地点。
2、仔细检查电钻是否完好;电缆是否破损.否则要及时向技安员汇报,及时处理。
3、向装药放炮人员详细交待工作面顶板及煤、岩层变化、眼内瓦斯、水涌出等情况.
五、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1、操作时不准超过两人,打深孔先用短钻杆,后换长钻杆,不准超负荷使用.
2、打眼时,撑正钻杆,并用力均匀往前推,不准上下左右摆动和过猛。要勤掏岩、煤粉。当发现声音不正常时,或钻杆被夹住或外壳烫手(55℃至60℃)时,要立即停止打眼作业。
3、打完眼要先将钻杆拉出,然后停电煤钻,移动电煤钻时,要提手把,不准直接提拉电缆。
4、离开工作面时,必须关闭开关,并将风电闭锁装置关掉。
5、给电煤钻供电的开关(即127伏的保险丝,一台为20安,二台为25安),不准用铜丝或铁丝作保险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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